2022年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七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一
第一条 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 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 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 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 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 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 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 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 第九条 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第十条 加强每日上课学生的监管,重点关注缺勤、生病等异常......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普通高校、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为确保我校高三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平安开学,全力构筑阻断疫情进入校园的一道道防线。最大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控学校校门
自2月10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学生、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非本校学生、教职工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我校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后门进,保卫科登记并报杨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3℃不得进校。除工作需要外,校园内不准随意走动。
二、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开学前所有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进出校园,进出校园一律做到“进口必拦,身份必查,体温必测,信息必登”。教职工进校门统一由后门进,正大门一律关闭。
开学时,关闭后门,开放正大门。我校学生、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正大门进。进校前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在校大门进行体温检测健康后班主任认领本班学生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开学后,所有学生、教职工30天内不得出校园,特殊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放行。
三、做好每日值班工作
杨校长对校务会成员、保安等值班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添工作流程。值班人员时刻注意自身防护到位,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备体温测量仪,每日监测体温。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做好校内消防安全工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做好防疫各项工作的同时,保卫科邓德清主任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在开学前后,对用水、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殊时期校园安全稳定。
五、做好校内巡查工作
每日校务会值班人员协同保安加强校内巡查,早、中、晚、放学时有序对学生错时疏导。晚上22:30准时封闭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并消毒,未经杨校长批准不得打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报告
值班领导并处置。六、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后勤处超前安排食堂粮食等物资储备和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配备及时足量。
七、谢绝外来来访参观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本通知暂定执行至疫情解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加强对学生遵守纪律、知法守法教育,确保校园安全,创造安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整体意识、全面意识和为学生服务意识,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从本学期起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学校成立综治领导小组,并配备2名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坚持岗位;门卫对学生进出及校外人员实行登记准出、准入制度。
为把“全封闭”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明确责任目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试行)。
组 长:王xx(校长)
副组长:肖x(副校长)
组员:王xx 刘xx 田xx 各班主任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离校,中途不得出大门。
②所有走读生中午、晚自习后按时回家。其余在校时间不得出大门。
③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如出大门者必须有班主任签注同意的假条。
④需要出大门打扫卫生的学生,班主任要加强管理,在规定时间及时回校园,不得擅自逗留。
1、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校园的,须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并在校门口值班室登记方可出校。
2、因学校工作而调整的封闭时间,由学校另行规定。
3、特殊情况外出是指:
(1)外出取物:如取款、包裹,此类情况应出具相应证明,并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值日行政批准签名。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
(2)到校外就诊。返校后须交医院病历、处方(药品);住院治疗的由班主任证明,急重病号需同学护送的护送者一般不超过三个。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 8 个小时(住院者除外)。
(3)外出办理学校、班级公务,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学生送客到校门口止,不得出校门。
5、从学校未完善的围墙等非校门处出入校园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硬闯校门处理。
6、封闭期间出入校园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值班室登记;返校未登记按离校未归处理,硬闯校门者按扰乱学校治安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四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使学校的教学、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对校园实行定时段封闭式管理,方案如下: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1、在封闭时间内,校内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先行登记放行,事后通知班主任。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2、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3、所有学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外来找学生的人员,一律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员要问明情况,并进行登记,确有急事,可由值班人员通知学生,无急事一律不允许找人,上课时间一律不许找学生。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六
为加强校园管理,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立,依法从严治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及短期培训学员的管理。
每学期按教务科安排执行。
1、周日晚19:30至下周周六下午16:00,住校生一律不许出校门。有特殊情况者,须提前向班主任报告并凭校门出入票出入校门,学校大门门卫不得随意放行。
2、封闭管理期间期间,学生公寓大门每天上午8:00—11:20、下午14:30—16:00,晚上19:30—21:00封闭。
3、学生必须准时到教室、示范室、操作室、运动场地和劳动场所上课,不准滞留宿舍;上课时间不允许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宿舍的,需凭班主任签署同意的证明材料方可进入。上体育课的应在公寓大门封闭前做好相关准备。
4、市区内的住校生周六晚可以回家住宿,不回家住的必须按时回校;市区外的住校生周末或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回家。
5、住校生星期日晚上19:30以前必须回校参加晚点名和自习。
6、学生超过22:30进入学校大门和公寓大门的,门卫应在《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7、晚上22:30学生一律不准出公寓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出大门者,门卫必须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在《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8、学生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走读生、外宿实习生不准留宿校内。
9、非住校生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大门,有特殊情况须进入,必须征得学生工作科或值班老师的同意,并在《出入登记表》上记录。
10、学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学生工作科按《学生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
1、节假日离校规定
(1)学生节假日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
(2)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须填写公共财物报修单交后勤管理科;
(3)做好学习用具、公寓物资等物品的保管;
(4)需离校的内宿生需向班主任报告放假去向并填写不在学校住宿的申请。
2、寒、暑假离校规定
(1)寒、暑假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
(2)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须填写公共财物报修单交后勤管理科;
(3)移交好电视机,教室钥匙由班主任管理;
(4)做好学习用具、公寓物资等物品的保管;
(5)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
(6)放假后不直接回家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报告放假去向;
3、实习离校规定
(1)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电视机,电话等公物;
(3)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
(4)按规定交清费用,归还借书证,文明离校;
4、毕业离校规定
(1)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电视机,电话等公物;
(3)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归还借书证;
(4)按规定交清费用,归还校牌及所借物品;
(5)领取毕业证、技术等级证、报到证(或派遣证) 、户口关系迁移证、档案材料,文明离校。
学校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篇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
报告
,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