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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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篇一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村级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镇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四是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3、实施步骤及具体目标。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步走”计划:一是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督导各村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利用,增加村集体收益。同时指导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先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2017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镇8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5万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力争2018年年底前全镇所有村均有稳定的集体收入,争取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并发展壮大出年集体收入50万以上的先进村。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利用发包集体预留机动地,增加集体收入。以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10月底前对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一次摸底核查,彻底摸清预留地的等级亩数、发包情况、承包年限等情况,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与土地、司法、农业等职能站所人员合作,成立审查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11月底前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私自转包、擅自改变用途等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一律予以终止;对低价承包、一包多年等显失公平的,按有关政策重新评估审核;对新收回的集体土地,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进行发包,明确租金增长方式,依法确定发包年限,确保村集体收益最大化。集体土地审核发包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
2、大力发展“四旁”种植。利用路旁、渠旁、沟旁、宅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增加集体收入。结合不动产登记确权,明确“四旁”的产权归属,10月底前完成对分属于镇、村集体、农户的权属范围的界定,明确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议,对“四旁”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种植。制定和落实严格的管护措施,做好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成材率,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蓄意破坏等行为。
3、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村集体组织力量对废弃窑厂、坑塘、沟渠进行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复耕地,经土地确权、明确权属后,村集体可以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整村新建或联村合建等形式,有序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换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体收入。
4、积极盘活集体资产。督导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在村监会的监督下,10月底前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逐村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开公示,报镇政府备案,参与对外经营需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将闲置的片场、厂房、资金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与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创建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多方增加集体收入。
5、兴办合作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创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建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流转承包地进行股份合作,实行统一经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新增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村集体购置大型农机,发展土地托管经营,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对土地经营由村集体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体按照协商价格收取托管服务费。
6、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在规范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收取相关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然环境、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农家乐”、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动服务队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和广电、通信、保险等代理服务。
7、引导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商业店铺、集贸市场、仓储设施、车间厂房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允许村集体向村民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组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维护村庄日常环境卫生。
8、鼓励探索其它业态增收途径。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鼓励村集体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微商服务。鼓励村集体利用村内、周边空闲土地或与农户合作利用屋面资源,建立光伏发电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或集体投资进行工业园区、商贸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指导工作开展。镇组织办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农经站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镇财政所要积极与财政局申请,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城建所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村联系制度,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落后村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化部门帮扶,实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加强督导考核。对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镇组织办将进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项目和村集体,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村干部发展热情。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篇二
为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集体经济组1号)和宣城市《关于开展“一抓六动”专项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百千万”工程和宣城市“一抓六动”专项工程,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强化政策支持,探索有效形式,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高标准、主质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1年底,全市133个村(桃州镇的升平、天寿、景贤和祠山岗茶场4个非农社区不包括)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实现当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31个。
全面贯彻执行《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八大主要路径,通过扎实开展“五个强化”行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功能,除上级财政资金外,市财政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分别对18个重点扶持村(其中中央扶持村13个,省级扶持村3个,市级扶持村2个)按每村50万元标准全部补足资金。市、乡镇两级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注重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功能作用。探索推行村企联建、村银结对、村社合作等方式,用好金融资金、工商资本、社会资源三类要素,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农户”等模式,培强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落实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增减挂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或采取等价置换工商业用房等方式进行补偿。结合新编村庄规划预留一定规模建设地,保障好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及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用地。探索工业项目飞地模式,建立园区与村居联结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区。(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在乡镇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示范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县乡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建立帮扶联动。强化政府帮扶引导,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持村有1名县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具体包联,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对所辖村包保联系实行全覆盖,每季度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村企合作、村企联建等,通过提供资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发展上下游产业等,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合作共建、抱团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一)明确工作责任。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实施,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市主导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考虑各村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把控,综合考虑实施周期、预期收益、风险隐患等因素,对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批、运营管理、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市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实行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村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篇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发展规划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篇四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项目倾斜、部门帮扶、因地制宜。逐步扩大”的发展思路,采取“投羊收羊”的办法,建立“村户联合、有偿承包、集体经营、利益共享”的养殖模式,通过党组织引领、养殖户带动,努力扩大养殖规模和养殖效率,发展壮大实现村集体户和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实现“双赢”目标,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原则。发展养殖业选择适合的养殖技术和养殖方案,提高基础条件、提高群众科学养殖积极性。 (二)坚持从小起步,科学发展的原则。走科学养殖,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发的路子,做到既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重点扶持、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在有养殖基础、积极性高、信誉好的养殖户中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抓好示范点、示范户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效的技术服务,引领和带动广大群众投身于养殖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共同增收的目标。
(四)坚持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既要保证村集体经营还要考虑农牧民的利益,做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增加农牧民的收入同步实现,避免造成任何一方重大经济损失。
(一)多方扶持,积极推动。为鼓励扶持村级组织推行科学养殖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据县《关于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发展壮大养殖生产业的意见》精神,采取“项目倾斜、部门帮扶”的办法,按照妹纸生产母羊一定的经济标准,由县有关部门通过纳入项目筹资金的办法给予扶持,其余资金有村集体自筹,发挥村级组织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羊产业发展。
(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了积极推进养殖养羊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先行选择已实施滩羊养殖的行政村进行试点,每个连队投入一定数量的生产母羊,代养户缴回的羊只应是12-18月龄、发育良好、毛重不低于25公斤纯种滩羊,且生产母羊不低于70%。羊只代养实行担保制,在村党支部与代养户签订合同的同时,代养户必须找2-3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信誉的农户为其提供担保。
(四)明晰权责,严格管理。连队党支部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对每批投入的羊只都要按其体貌特征、年龄和投入去向等分别戴标、照相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批收回羊只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代养户要精心饲养,在代养期间及时为代养羊只按规定做好疫苗注射。对于代养羊只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死亡的。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行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党委、各村级组织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把推行滚动式滩羊养模式纳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总体规划。各乡镇党委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村级党组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各方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确保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举办培训班、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的意义、运作模式,帮助农户分析经济效益,鼓励党员户和养殖大户带头参与实施滚动式滩羊养殖模式,努力通过示范带动,扩大辐射,提高农户参与养殖的积极性,增强发展滩羊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场党委对各连队组织推行羊养殖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连队要积极做好平时的检查和督查工作,帮助村级组织做好选购生产母羊、选择养殖户、起草合同等基础性工作。通过树立典型抓点带面,不断扩大养殖模式覆盖面。各连队党支部要认真建立健全台账,严格操作程序,坚持标准,严格管理,既要保证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又要保护代养农户的利益,充分调动农户的养殖积极性,努力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篇五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18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粤农农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二)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2-2020.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5-2020.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8-2021.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1.6-2021.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六篇文章篇六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一、基本情况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42万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54万元。
三、实现形式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49.36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20年将增收5.38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2.6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0.4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8.81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4.81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0.97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