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优质8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一
××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147号、云族发〔20××〕58号文件要求,××县民宗局对20××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01号。
20××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25号、西财农字〔2008〕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278号)和《关于下达20××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1号)等文件下达了××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年,××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镇××自然村;回伞、××木人自然村,××镇××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20××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年××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二
根据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办法规定,对至3月所有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涉农惠民项目基本情况。
20至203月,我局共涉及涉农惠民林业项目20个,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3640.9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资金48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林、速生林补贴资金1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补贴资金688.62万元、用于森林防火补贴资金124万元、林改补贴资金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755.86万元。
截止年3月我局共支出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534.3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4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补贴142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补贴632.02万元、森林防火补贴124万元、林改补贴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755.86万元。
年至2012年3月,中央、省、市安排我局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640.96万元,我局按照资金用途及时下拨到项目单位及农户,保证了各项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2008年至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20至2012年完成核桃干果经济林12500亩;2008年至年完成了31.77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管护;2008年至2011年完成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支持国有林场完成危房改造620平方米,维修林道20公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4000亩。
四、存在问题。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造林项目需要三年才能验收,导致少部分资金留在账面,形成当年结余。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三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x,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四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内外贸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64号)要求和20xx年3月24日省商务厅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开展了全区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毕节地区商务局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目的、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自查范围为20xx年至20xx年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持项目情况。外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专项扶持资金。内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市场监测项目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资金、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家政服务工程”项目资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地区商务局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对内外贸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纪要等)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
三、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内贸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xx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xx]7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430号)、《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商发[20xx]120号)和《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经自查,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规定。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实施情况。自20xx年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xx年,我区已在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和赫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全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1755个。20xx年55个,20xx年350个,20xx年600个,20xx年750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99。10万元,其中:乡(镇)级农家店186个,获得补助资95。48万元,占全区乡镇74。4%;村级农家店1569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03。62万元,占全区村级43%。20xx年,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对9县(市、区)省、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黔西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农家店的村共计200个,每个农家店配套资金0。3万元,行署拨付配套资金60万元。另外,黔西县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县财政对该县172个贵毕路线的农家店配套资金34。4万元,全区对建设或改造的1755个农家店共投入资金1093。5万元。各县(市)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或改造农家店的情况:毕节市完成农家店483个,获国家补助资金276。5万元,其中:乡(镇)级店58个,获补助资金29。96万元,村级店425个,获补助资金246。54万元;大方县完成农家店324个,获补助资金182。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15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309个,获补助资金175。10万元;黔西县完成农家店372个,获补助资金20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24个,获补助资金10万元,村级店348个,获补助资金199万元;金沙县完成农家店35个,获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乡(镇)级店9个,获补助资金2。52万元,村级店26个,获补助资金12。08万元;织金县完成农家店229个,获得补助资金133。3万元,其中:乡(镇)级51个,获补助资金28。6万元,村级店178个,获补助资金104。7万元;纳雍县完成农家店117个,获补助资金70。2万元,其中:乡(镇)级17个,获补助资金10。2万元,村级店100个,获补助资金60万元;威宁县完成农家店13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赫章县完成农家店124个,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乡(镇)级店8个,获补助资金4万元,村级店116个,获补助资金66万元;百管委完成农家店58个,获补助资金34。8万元,其中:乡(镇)级店4个,获补助资金2。4万元,村级店54个,获补助资金32。4万元。销售总额3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4670万元,带动社会就业3560人。
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通知》、《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的通知》、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xx]85号)文件执行,确保各县(市)“农家店”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复查,做到发票齐全、帐目清楚、领取手续齐备等,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资金落实情况佐证材料。督促承办企业必须将每个农家店实际投入情况签字依据,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予以确认。
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网上抽查等形式的农家店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了统一管理。二是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三是店牌及标识牌是否继续悬挂。四是农家店是否参加过承办企业组织的业务培训。五是农家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商品是否做到了明码标价,是否建立了统一的进货台帐。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监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今后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2个,一是毕节地区民族贸易公司新建和改造仓库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8。582万元。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3。5万元;二是贵州省百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修建和改造仓储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投资额60万元;购置运输配送车辆8辆,投资额50万元,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项目资金53。5万元。以上两个项目经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验收小组于20xx年4月8日验收通过,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2个项目补助资金107万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通过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万元,带动社会就业500余人,为国家创税60多万元。
3、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项目。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通知》(黔商发[20xx]105号)文件精神,培育我区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的农资流通体系,结合我区情况,主要由3家企业具体实施,其中:
(1)、贵州毕节灵丰复肥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117。8568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3)、毕节地区农产品公司,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718。75平方米,主用于因特大凝冻坍塌的化肥、农药仓库的维修改造。以上3个项目于20xx年1月27日经地区商务局、地区商务局纪检组和地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每个项目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共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5万元。“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带动当地投资220万元,新增就业人员100人,新增销售额5000万元,降低流通成本260万元,帮助农户节省100余万元,拉动了当地餐饮、交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4、20xx年,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148号)文件要求,威宁县政府建设或改造农家店600个指标,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的通知》(黔商发[20xx]203号)文件精神,我区日用品配送中心(70万元)项目有金沙县益民农资专业有限公司、下乡产品配送中心项目(每个43。29万元)有大方县宏运电器贸易中心和织金县黔东家电有限公司。以上三个配送中心项目正在实施中。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五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
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六
今年是实现医改三年目标的攻坚之年。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将医疗卫生作为支持重点,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折不扣地安排好、落实好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医疗卫生支出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本地医改方案规定的三年新增投入目标的圆满完成。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加快预算执行贯穿医改工作始终。要根据工作任务进度和序时进度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含年中追加)的各项医改补助资金,不得无故或变相滞留和延缓拨付,不得因资金不到位影响改革进程。要进一步完善预拨与考核结算相结合的资金拨付办法,健全奖惩机制,保证医改工作开展所需资金。要采取检查、通报、约谈、预算挂钩、纳入年终考核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均衡地完成医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明确支持重点,落实补助政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要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相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推进综合改革以及基层“软件”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收入分配等机制改革,制定并抓紧实施本地区多渠道补偿的具体办法。要全面实行“统筹算账、核定收支、综合核补”的财政补助核定机制,足额安排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及时拨付财政应承担的收支差额补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正常运转。要继续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包括政府举办在内的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大对基层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与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要支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各地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形成良性竞争、多元办医的格局。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继续推广将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与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和检查。
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要着手对前两年财政支持医改工作进行。
总结。
盘点,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医改的基本思路及相关财政政策,为下一步更好地支持医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如何写篇八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上级卫生局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合理合规。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