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随笔意思 三月随笔杂文随笔(汇总8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杂文随笔意思篇一
人间三月天,归春唤大地。春风得意,乍暖还寒,春泥氤氲起久违的芳香浸润在三月的暖阳里,苏醒了繁华大千的汨汨春梦。禁锁在严冬里的那汪沸腾的心语,只会在这个萌动的时节才能流淌在笔端,任其旖旎。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滚滚红尘,漫漫人生,别离了银花火树的喧嚣灿烂,临近了桃红柳绿的炫彩妙曼。日复一日的堆积,年复一年的迭代,精雕细琢,镀金添彩,塑起岁月的丰碑,镌刻人生前半的漫长岁月,构思人生后半的似箭光阴。唏嘘,慨叹,倏然看清人生真是短暂,岁月的确无情,固守那份初心是如此的艰难,成就一段美满的终始又是那么无奈。
我流连在北方的三月,等待万木泛青,柳絮抽黄,等待芳菲四月粉墨登场。鹅黄的风沙难掩我观照精彩世界的色眼,荒芜的旷野铺开我驰骋的思想疆域。我暂时放弃沉淀在深邃流年里的那些冷漠与孤寂的文字,试着构思一幅奔放激昂的草图,献给初春的三月。
人间有情,草木有情,时节怎能无情?三月的北方无花无草,却能感染我心花开放,这便是三月,天人合一的真情。
回到流年的真实,三月又仿佛是怀春的少女焦躁难安,忧郁的`情愁,伤感的容颜,溢于言表,那枯干的草木参夹着微略的青浅,足可见证。时冷时暖的春风犹如那少女善变的情感,都说少女的心,秋天的云多变,我觉得这初春的三月更加妥贴于少女之情。纯情少女含苞待放,蠢蠢欲动的倍蕾之心与那尚未吐芽的草木,总会生发出期盼与迷惘的情怀,期盼着千娇百媚的绽放,迷惘着花开花谢后的凋零。
一年之计在于春,初春三月,即遐思涌动又催人彷徨。经三冬里蜷缩的僵滞的心灵宛如冬眠后的生灵,迫切的需要舒展筋骨壮志凌云。可这万物生发前的萧条,虽有春风的抚慰、激励,却总会驱人生出几丝无端的惆怅与迷茫……这或许就是早春三月的独特魅力。
杂文随笔意思篇二
鹊结巢于树;蚁筑窝在土;龙盘深潭;虎踞山林。
世上万物,都有家。
即使是漂浮的云也有家,即使是流动的水也有家。
人与家的关系,就像鸟之于山林,泉之于幽谷,船之于港湾。家是生命的摇篮。
悠悠岁月,生活多舛。人生是一只漂泊的舢板;家是避风的港湾。
在辛勤的艰难跋涉之后,家是休养安歇的暖巢。
这里有父母的深情关爱;有夫妻间的甜蜜温馨;有孩子的天真童趣;有享不尽的天伦之乐。
在家里,温情就像一壶美酒,好香好醇。
不管是城市乡村,还是华屋陋室;家永远使你牵肠挂肚,永远使你梦萦魂绕。
家是情感的特区,家是思念的表白。
这里是生命的演绎,也是真情的放飞。
家是穿透人生的一缕情丝,常被泪水淹没。
家是浓浓的爱心与纯纯的血缘为经纬,编织支撑一方的天地。
家是一只精致的纸船,放在梦中的漂泊。
当你孤身一人客居他乡,无论有何等的.荣华富贵,还是何等的高官厚禄;在情感上萦绕不止的总是家的身影。
当生活的凄风若雨将你折磨得伤痕累累的时候,抚平你的创伤,给你精神上的慰藉;支撑你心灵的便是家带来的那份情。
想起家,你就会马上精神抖擞。
在家里,烦恼是一种爱,忧伤是一种情。
家是回音壁,可以所见社会发展的潮响;
家是镜子,可以照见国家兴衰的影子;
家是加油站,可以送你远方,攀登事业的高峰;
家也可能是私欲的深壑,让你迷失,坠入罪恶的地狱。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家应该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温暖,越来越幸福。
别让世俗污染了你的家;别让烦恼窒息了你的家;更别让琐碎的家务拖坏了你的家。
让你的家多一份富有,多一份洁净,多一份和谐,多一份温馨!
杂文随笔意思篇三
聂隐娘在得知自己已经成为一个杀手,并必须要去杀自己平生第一个人的时候,她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对于刺客的想象。
一个来去自由,无形无象的刺客在杀人的时候也须是极讲究的,一击必中,若一击不中,那颗骄傲的心会感到内疚,所以只肯在目标身上短暂地接触一下。她脑海里模拟了一遍想要轻触一个人时的动作。
于是她拿起一支羊角,舒展开她的长发,把它藏在脑后。这下她终于开始像个少女了。
杂文随笔意思篇四
曾几何时,我在日记本上,一比一画的写下你的名字,写上我认为浪漫的话,我所能驾驭的,最华丽的文字。我在天台上,放纵咆哮,喊出未来的展望,以及我对你的爱慕。我在没晚睡前,一遍又一遍的默念这你的名字,像是在睡前数着羔羊。这样的行为,我持续了一个冬天,一个春天,半个夏天。
两个半季节的记载,数十页的情话,记载着我对自己的剖析,我把它当成一座桥梁,可是这座桥梁,没有连接起我与你心灵的距离,只是,更加透彻的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
我在你的生日,也是成人礼的那一天,坦白我的情愫,我骄傲的对你诉说,展现着把我内心占据的满满的东西,我写了很多,因为我以为文字是最具魅力的言语。只是后来我明白了,言语永远追不上行动,那个女孩在我的指尖跳了一支优美的.芭蕾,留下瘙痒之后善去,去到了一个双手被玫瑰刺扎破手掌的男孩的怀里。
疼痛像是滴入水中的血液,瞬间蔓延,痛苦像是植物的根茎,越扎越深。我大笑,嘴角咧开夸张的弧度,眼睛却像是坏掉的水龙头,不停的滴下咸苦的锈水。
我想要逃避,直到今天,我看到她花费了精准备纸雕机械心,我的心还是不由自己的颤抖,没有爱的付出,是不会缩短心与心间的距离的。
人间三月天,只是没有你,雨点伴随花瓣打在我脸上,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愿你一生幸福美满,我从来不后悔遇见你,爱上你。
杂文随笔意思篇五
自从她开始承认自己有社交恐惧症并决心付诸治疗的时候,她才发现这是一个关于永恒的漫长故事。每周二下午,她必须去见她的心理咨询师,尽管并不是每个星期二下午她都有空,但她还是想尽办法让自己去治疗,去那个没有时间的地方。
咨询师是个非常会隐藏自己的人,他会用言语诱导她,让她的目光不敢直接接触到自己,只看到他的鞋,他称她为"盯鞋女士"。对咨询师这个人,她感到像是一个工具,唯一让她感到兴趣的`是咨询师每次穿的不同的皮鞋,以及鞋上的花纹。她拒绝语言,所谓的沉默疗法仅是两人在一个安静的室内,分别对坐在两张很舒服的沙发上,她盯着他的某双鞋好几个小时。
杂文随笔意思篇六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杂文随笔意思篇七
可能以前也说过这样的事情,也曾经发表过这样的文章。可是,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一篇文章而就从此杜绝了,也没有人会从此就不再做蠢事,也从此改作实事了。这是明显不可能的。还有,很多时候,自己也很有可能会做一些蠢事,在别人看来是愚不可及的事情,在自己看来是极为正确的事情。
蠢事之所以叫蠢事,是因为一个人的愚蠢的行为造成的。而一个人的愚蠢的行为,通常都是一个人太过聪明的缘故。换一句话说,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的举动、所做出来的事情,才会被称之为“蠢事”的;从这一点说,自己做事情的时候,因为自己不聪明,也不可能会灵光一现,就做出“聪明的事情”;所以,自己的“蠢事”,充其量只是行为过当,并不是真的“蠢事”,因此,“蠢事”的行为,一般都是聪明人的专利的。
聪明人之所以聪明,是因为很多聪明人的想法,迥异与一般人的。在他们的心理,就有着先天的优势,过人的先天优势,那就是他们比一般人都是聪明百倍的,因而,很多时候,他们就不可能会把一般人的想法放在眼睛里里面,也不可能会顾虑着别人的想法;还有,他们思维深处也这样认为,他们是比普通人聪明,所以,他们的行为,或者是所做的事前,并不是一般人所能看得懂的。因此,他们就是很轻率地做着别人“看不懂”的事情,而且是自以为聪明正确的事情。这就应了那句话,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那句话。
事实上,很多人,应该确切一点说,就是很多的普通人,都会看到一点,那就是一般人的聪明程度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少人会突出的。大约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时候,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的行动出了错,出了差池,或者是自己的行动,做不好,从而会露出自己的丑陋的一面。还有,很多时候,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因为这方面、或者是那方面的原因,会考虑和思索,会想着自己尽量不出错,减少出错的机会。所以,很多人做出来的事情,都是正确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并没有虚假的程度,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与之相反的事情是,聪明人做事情,很多时候都是在应付着,就像是应付着差事的要求,或者说是糊弄更加的确切一些。因为聪明人知道他们自己的行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别人是不可能会知道的,也不可能会理解的。当很多人都指出了聪明人所做事情出了差错的时候,很多的聪明人就开始否定,不断地否定者,为自己找出种种借口,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而是别人所犯下的错,理所当然的有别人承担,而不要应该是他们进行承担的。
这个时候,聪明人所做的事情,就成了“蠢事”。其实,他们也知道应该做实事的。但是,他们却不肯做,也不可能会做,也不想做。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最起码的一条就是,很多人对他们的纵容,还有对他们就像是看着一个小丑在表演一样。如果没有这些人所做的“蠢事”,生活中就缺少很多的快乐。而更为重要的是,也没有却告诉他们所做事情,或者他们即使是知道了也不肯有什么改变的。
如果不想成为“聪明人”,就应该是少做点蠢事,多做点实事。
杂文随笔【第二篇】:乡愁,一个时代的情感背景。
也许是越来越多的人抛弃了农村老家,进城生活,我们这个时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切地关注、谈论乡愁。
也许吵闹的城市缺少人情温暖,人需要一片寄情的山水,在闲暇的时光中,故乡隐约的召唤牵动灵魂,化作乡愁入梦。
乡愁是一种思念。但思念是针对性的情感,无论思念亲人、情人或者朋友,都是身在远方对另一个人的温暖回忆,思念得受不了,打通电话,思念也就随之而去。但乡愁不是。
与思念相比,乡愁显得广阔而又模糊,抽象而又具体,就像月笼雾江,空阔苍苍,久伫江边,一任寒露湿衣,却无法满足对乡愁的释放。
人生总是伴随着愁。不顺心、办不了、过不去,愁;烦恼、失望、悲凉,愁。愁是凉了的情,揪住的心,愁是漆黑的夜,荒芜的路。不管愁何,只要被愁赶上,立马晴转阴雨。而,唯独乡愁,犹如霞光晚照,在淡淡的伤感中流淌着温暖的彩色。乡愁可能是人世间最美的愁了。
在外工作的城里人,总会与乡愁不期而遇,让思念伴随着一丝柔美的落寞;漂泊在外的游子,总会与乡愁相伴,想家的热泪,温润了心灵的开阔。我不禁疑惑,古代人背乡离井成为游子,可能是戍守边疆,也许回家时成为了马背上的枯骨;也可能是为了生存的逃离,再也没有回家的指望,乡愁就成了他们生命中绕不开的主题。在漫长的历史中,战乱、动荡、天灾往往就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形态,乡愁也就成了那个时代的普遍情感,也难怪在中国的文化史中,乡愁始终是庞大的文学命题,留下了数不清的乡愁文字。不管是“低头思故乡”的李白,或是“月落乌啼霜满天”的张继,不管是“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维,或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贺知章,都在站在异乡的大地上,远望苍茫,发出最为动人的乡愁呼唤。
人都是恋家的,老家是生命的老根。然而有史以来,迁徙却是人类发展的常态,背离老家,又安新家,趋利避害,开辟新的美丽家园,正是社会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也许很多人会认为,人在异乡为异客,难免遭受冷漠的侵袭,失意的怀旧,如果在异乡顺水行舟,找到了家感觉,可能就没有乡愁了。然而,即使在大唐盛世,仍然乡愁如雨,天上月亮唯故乡独明;在今天奔小康的宽阔道路上,大多人并非是无奈的出走,悲情的离别,而是漫漫长路上的圆梦,但一旦远离家乡,乡愁也就来了,而很多人已经在城市住了几十年,成为道地的城里人,过着富裕的日子,但乡愁仍然挥之不去。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也就是这十来年,在生活的快速发展变化中,人们的小日子越来越红火美好,乡味却成了大众喜爱的味道,乡游成了有情的旅游,乡愁气氛越来越浓。乡愁正在成为一种大众的世纪情绪。
看来,只要离开家乡,就要与乡愁相伴,乡愁是离家出走必然产生的情感,家有多远,乡愁就有多浓。乡愁是永恒的。奇怪的是却没有“城愁”这个词。一个人在城里不管住了多少年,离开这个城市后,也可能产生怀念,但却仍然上升不到乡愁的高度。也许,城市与乡村就是两个不同地方,拥挤、冷漠、虚假的城市难以承载情感,安放灵魂,一栋火柴盒一样的楼房,或许就不值得怀念。
乡村是人类寻找并建造的第一个家园,而这个家园人一住就是五千多年,差不多养育了人类的全部文化与历史,直到现在,全世界的大部分人仍在乡村生活着。
五千年的风云变幻,沧海桑田,乡村亘古不变;五千年的深情守望,足见这就是人类的梦想家园!
乡村不但为人提供了生存的家园,更为重要的是,为人提供了真实情感的安实依托,唯有在乡村生活,即使贫穷得揭不开锅,但情感仍在漫延,灵魂仍在飞翔,人格是完整的。
乡愁产生于距离,距离扩大了想象空间与神秘美感,但乡愁的实质却来自乡村与心灵的契合。
乡愁是对乡村整体生态的缅怀。从人到物,再到近水远山,云霞星空,那里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乡愁是一个个无序闪动的温暖画面。那些音容笑貌,老树池塘,凡是能在不经意间闯入心的镜头,都是心灵成长的节点;乡愁是生命成长的重要参照。那个日出山脊,月落树梢的地方恒久不变,让人感到自己在空间中的位置是那样安稳。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城市一直在膨胀,人们在欲望的膨胀中差不多骚动了二三十年,在兴奋、新鲜中翻飞,却全然忽视了乡村的存在。从农村到城市,从城市到城市,梦想在欲望的一次次满足中又一次次跌落,当无奈地回首远望,才发现在民俗与传统的失落中,在年轻人、能人的流失中,在对土地田园的冷漠中,乡村成了一个空壳,家园差不多丢失了。才发现拥挤冷漠的城市大多是一个挣钱的地方,而不像家园,乡村虽然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却更适合居住。
乡村是家园,却挣不到钱,城市能挣到钱,却不像家园。也许这就是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困惑。
杂文随笔【第三篇】:脱不掉的良知。
我不喜欢明朝,但明朝有一个人我却喜欢,这个人就是王阳明。
他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事情大概是这样的,盗贼问他:“您说人人都有良知,您倒说说看,我们这群盗贼也有吗?”阳明先生肯定地回答:“有。”盗贼说:“证明给我们看。”阳明先生说:“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于是,阳明先生让他们一层层脱掉外衣、内衣,最后剩下一条内裤。阳明先生说:“脱!”盗贼喊道:“这个再不能脱了!”阳明先生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
这个“不脱裤子”的故事真的很精彩。阳明先生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证明了人类的良知。但是,此刻我突然想起明朝的另一个人来,他与阳明先生以及这些盗贼的选择不一样,他是“脱裤子”的,而且,因为他,明朝成了一个“脱裤子”的朝代。
这个人,就是朱元璋。
其实,朱元璋要打的,不是“士大夫”,而是“士大夫”这个称谓前面的“士”,他需要“大夫”为之役使,但不能容忍“士”。因为“士”,从孔孟以来,其天命乃是“志于道”,乃是“仁以为己任”,而不是做皇帝的家奴。他们读圣贤书,所学的就是成仁取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道统约束政统。朱元璋乃隔世嬴政,岂能容下这些?于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明太祖廷杖棒臀。他曾经取消除曲阜外全国文庙的祭孔仪式,还发狠说要杀孟子,可惜他不能穿越,于是,他就杀孔孟的精神,你不是宣称“士可杀不可辱”吗?我就要折辱你们的士气,打掉你们的良知,剥夺你们的廉耻。我要打掉你们的“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能无渣滓心”。什么民贵君轻,打!什么民为邦本,打!最后,血肉模糊之中,个个俯首帖耳,人人犬马牛羊!“士”被打掉了,剩下的,是俯首帖耳的“大夫”;“道”没有了,只有他的“政”,从此,政统是人间绝对权威,权势乃是非的定夺准则!
王阳明碰到的强盗,认为裤子是不能脱的;而士大夫们碰到的朱元璋,却认为裤子是一定要脱的。这就是大盗和小贼的区别吧。王阳明拘捕了不脱裤子的小贼,却不得不对朱元璋这样脱人裤子的大盗三拜九叩,噫!《庄子·盗跖》云:“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信乎!
这段历史,说到底,就是脱掉裤子的无耻。
权势的敌人,说到底,就是人类的良知。
杂文随笔【第四篇】:赏析罗敷美。
人教版初中语文第六册选编了一篇汉乐府长篇叙事诗《陌上桑》,诗中叙写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子罗敷如何机智地拒绝太守的无理要求,捍卫了一位农家女子清白人格的故事,历来为人所传颂,罗敷也成了一位美的化身。
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和太守见罗敷中的一些情节,教师也会因为学生的兴趣的缘故把教学的时间较多地分配在这样一些内容上,较多的去分析文章中衬托手法的运用、分析罗敷身上勇敢机智的品质等等。其实我在教学中认为,本文教学的重点应该是让学生如何认识罗敷的美。
那么,罗敷的美到底在哪里呢?我觉得最根本的是她身上劳动的美,这也是罗敷美的根源所在。让我们细读原诗“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和“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这样的句子,不难发现诗中所写的罗敷是一位勤劳能干的蚕桑女子,就连“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这样的采桑篮子也就显得格外的美丽。其中的行者、耕者、锄者或赶路或耕耘或锄草,本身就是对生产劳动的描写,他们和采桑的罗敷共同织成了一幅美丽的春天里劳动的场景,这才是罗敷美的背景,离开了这样的场景去谈罗敷的美无异于缘木求鱼,也只有这样去欣赏罗敷美,才算是抓住了她美的特质。此时驰骋我们的想象力: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
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这样一位打扮得体的女子沐浴朝阳光辉里,穿梭在桑树疏疏密密树荫下,浑身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气息,浑身透着一种成熟的美,一种劳动的节奏的美,这不就是本诗中真正要表现的美吗?也只有这样的美才让所有的劳动者着了迷,忘了手中的活了,因为这是一种生机勃发的美、一种青春焕发的健康的美、自然美,大家都被这种美吸引住了,当属人之常情。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觉得诗中才故意避开了对罗敷容貌的描写,留给读者的却正好是一个无限的空间。
罗敷美还体现在她的机智上,面对太守,能从容应对,勇敢地上前置辞: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并最终使太守知趣而返。
罗敷美还在于她理想,这样一位姑娘,没有自卑于自己的出身,敢于想象,敢于倾诉,敢于追求,她把自己的意中人的形象想象得极为丰满,有文韬武略且风流倜傥。
这种美在我们今天,也是不朽的!我爱罗敷美。
杂文随笔【第五篇】:人生对错皆本味。
人生的旅途,充满机遇和凶险。每一个隘口,每一处转折,每一次权衡,选对了,顺风顺水,选错了,荆棘不断,甚至大难临头。选择或抉择,决定着我们人生的方向,也考验着我们的智慧。
对与错,就像硬币的两个面,交互纠缠,如影相随。
曾几何时,对与错,如此泾渭分明。一道加加减减的算术题错了,老师打个红叉,满分没有了,我们好难过;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没做对,父母打个手心,下回不敢了,我们长记性。于是,清澈的眼眸里,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马虎不得。
后来,我们学会了自己读书,尤其读史书,不跟风,不盲从。那么多历史故事,那么多历史人物,对对错错,是是非非,令人眼花缭乱。尤为困惑的是,某些场景下,对的竟然可以演变成错的,错的竟然能演变为对的,如同戏法。
公元前154年,西汉大政治家,御史大夫晁错被腰斩于市。汉景帝不可谓不知其治国之策的正确性,为加强中央集权,增强国力,巩固朝廷统治,晁错提出削减诸侯封地,重农贵粟的主张,为此得罪了各路诸侯;为整肃朝纲,严明法典,晁错一再弹劾手握重权的近臣,比如丞相申屠嘉,太常袁盎,自然被一众大臣视为眼中钉。
皇帝的眼里,晁错的国策无疑是正确的,即便站在历史的高度,以现在的眼光看,晁错的主张也是合理无误的。彼时吴楚七国蠢蠢欲动,北疆匈奴一再犯境,不加强国力,几乎等同自取消亡。然而,当诸侯们联合反叛,叛军高压之下,景帝不得不将贵为帝师的晁错当做替罪羊,痛斥其误国误民。皇帝是永远不会错的,错的只能是晁错,而且是一错再错,于是,晁错的死也就成了分化反叛诸侯们最好的诱饵。
原来,所谓的对错,跟时势、境地、立场密不可分。不审时度势,不因地制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的也只能破碎瓦解,错的反成为围剿对的最好的借口。
历史固然是明镜,醒世,警人,却离得太远,太容易淡忘。世事沧桑,总是处处彰显骨感,奈何不得,回避不得,动弹不得。对与错纷纷扰扰,是与非形形色色。
跟对了人,站对了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对,你就对,错的也对。一朝失势,四处碰壁,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说你错,你就错,对的也错。
原来,对与错的界限早已模糊不清。
或许人生本无绝对的对错,眼睛浑浊了,对与错也就模糊了。不如蝼蚁偷生,假装糊涂。糊涂一回,就算走过几步臭棋,抓过几副烂牌,也容易忘却。好在,见一眼少一眼,白落得清净。
杂文随笔意思篇八
吃东西并不是代表饿了,而是嘴巴寂寞了。
——题记。
“吃乃人生最高境界”这句话可真是每个吃货的心声。当然也包括我。
根据我多年吃货经验,我总结为“吃好,吃饱”。作为一个专业吃货,吃得好是首要。一日三餐,必不可少。俗话说得好:“早餐吃得像皇帝,午餐吃得像平民,晚餐吃得像乞丐。”是呀!不管我早上起得多晚,总得吃东西。少不了面包牛奶加水果,所以我的身体倍儿棒。每次吃完东西才过一会儿,我又感觉饿了,这时我总想起一首歌:“我好饿好饿好饿,好饿好饿……”这句话不知重复了多少遍,接着才是“我今天早上吃了五碗面,可怎么还是好饿……”这歌是专门为我们吃货而写的吧?你看那一句句歌词,真是吃货们的写照。
记得十月一号那天早上,妈妈做的早餐很丰富,我放开肚皮大口吃,撑得我忘记自己吃了多少东西。好像有一碗炒饭,几个馒头再加上其他一些食物,最少吃了五样。可是午饭时间一到,我又津津有味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丝毫不在意之前撑得难受。下午,我刚喝牛奶又吃冰淇淋,顿时觉得胃一下子变大了很多。
当然,为了吃,还是要花点儿心思的。有时饿了,想吃东西,摸摸口袋……没钱了想吃,总得编个好一点的理由吧?像考试取得了好成绩,被老师表扬或得了什么奖,这有时都能起效。哪怕是一瓶饮料,对于我这个节约的小吃货也就心满意足啦。还有,偶尔帮大人干点事也有可能获得额外小奖励哦!
周末和几个吃货同学小聚,每次约好见面地点都是小吃店,要一些果汁、小吃,边吃边聊,无比惬意。然后我们也去逛逛街,不知不觉又会走向小吃街。看着琳琅满目的小吃,大家眼睛发亮,纷纷挑选自己喜爱的小吃各自买一点,交换尝尝,这一刻就是我们这些吃货的幸福时光。
当然了,吃货也有苦恼,那就是我现在越长越胖!可我就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不管怎样,有东西进嘴巴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神马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