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货物保证书(优质8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货物保证书篇一
1、本投标人(是否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者的质量检测标准、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及装箱单,并向用户交付相关资料和工具。
2、(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时间)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是否同意)无条件(退货/调换)。
4、本项目的质保期限为:(是否同意)本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5、(是否同意)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时间);到达服务现场时限为(小时)内。
6、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
7、货物(是否保证)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安装。
8、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处需签字)。
货物保证书篇二
长春市优速快递有限公司:
我公司通过长春市优速快递有限公司代理的ups网络发运运单号为的快递,运费方式为到付,到付账号为。
ups运输方式为(e__presssaver/e__pedited)。
我发件公司特此确认:如果收件方不履行付款义务(客户恶意拒付或者因我司国外客户提供的到付账号冻结等一切和运输无关的原因)从发件日算起12个月内收到贵司提供的拒付信息后我公司将按照ups最新官方公布的运价,燃油附加费,国外清关关税(实报实销)等全部费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贵司指定的账号。
友情提醒:您的快件采用到付方式发出到达目的地后我公司无法退回。如需退回请让贵司国外客户与当地ups公司联系返回,我公司不提供快件退回服务。
发件人签字、盖章:电话。
货物保证书篇三
为了合作双方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保证运输人、财、物的安全,货运车辆司机在运输及配送。
操作中向配货方作出如下承诺:
1、具有丰富的长途驾驶经验、较好的驾驶技能和较强的'安全意识,对所承运的货物有高度的责任心。
2、向贵司提供的各证件真实有效;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机械性能正常;配备的工具齐全,有警示牌、灭火器、千斤顶、防滑链等。
3、在平板、高栏车装车时,车辆配备三层完好篷布:一层厚塑料薄膜,两层篷布,以及防盗拉网,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5、提高贵重货物的装载质量,把贵重货物装在车体中间位置,一定防止被盗事故发生;避免在偷盗事故频发路段停车、休息和吃饭;行驶在偷盗或缓速陡坡路段时,一定提高警惕,做好防盗应对措施。
6、为防止货物被撞坏,过天桥、涵洞或隧道时,注意限行高度,做到减速行驶,若货物超高一定绕道行驶。
7、行驶过程中做到精力充沛,不向车窗外抛甩烟头,密切观察四周车辆状况,准确判断前方路面状况,提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绝不开快车,绝不空挡滑行,绝不疲劳驾驶;遇到下雾、下雨、下雪、转弯、事故多发路段一定减速行驶;坚决防止翻车、撞车等交通事故发生。
8、因车辆问题或其他情况需途中更换车辆,取得配货方同意后才更换车辆,并如实向配货方反馈车辆和货物等相关信息;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若途中发生被盗或火灾或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10或119或122报警,再根据运输合同上的电话号码通知配货方,保护好事故现场及货物,事后取得出警或现场查勘证明。
10、按照配货方的要求交付货物,并提醒和要求收货人在配货方指定的签收单据上签名、盖章和签写收货日期,做到签收件数与远成货物运单(随货装载清单)和发货人附单的件数相一致,杜绝少签、漏签等现象发生,如有异常立即向远成公司反馈。
11、本人与配货方签定合同所留的手机电话号码为本人使用保证全程处于开机状态,所留座机电话真实有效,能够联系到本人。
为了保障生命安全、车辆安全和货物安全,以及货物签收完好,本人严格遵守和执行以上承诺,如有违规操作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给贵司或收货人造成损失,本人自愿给予全额赔偿。
货物保证书篇四
为了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不违章停车,不开病车上路,不超载超限,杜绝交通事故,我保证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三让”规定,不争道抢行不超载超限、规范货物装载、防止货物扬散、脱落、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规章、无投诉.
二、保证所驾驶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灭火器、标志标识、轮胎、接地线等设施合格有效、集装箱锁扣完整有效、危险品车罐体牢固、从业资格证真实有效、不开套牌车。
三、爱护车辆及设备、及时检查、保养车辆、保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坚持车辆检查制度,保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做好行车记录。
四、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驾驶车种不符的车辆,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乘载的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五、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
六、行经人行横道、汽车站、繁华街道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七、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车时要关闭电路,拉紧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车号:
车主:
驾驶员:
年月日
货物保证书篇五
14.押运人必须取得《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运输气体类的危险货物,押运人还须取得《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押运员证》。押运人应了解所押运货物的特性,押运时应携带所需通信、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应按规定穿着应有红色“押运”字样的黄色马甲。押运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运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对所押货物的安全负责。押运人数应符合《危规》有关规定。押运人须持《全程押运签认登记表》,由途中货检人员签认;再次办理运输时须出具此表,否则铁路可不予受理。
15.专用线(专用铁路)内存放的危险货物应按其性质和要求存放在指定的仓库、雨棚等场地。遇潮或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货物不得在雨棚、露天存放。存放保管危险货物时,应符合《配放表》的要求。堆放危险货物的仓库、雨棚等场地必须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值班巡守制度。仓库作业完毕后应及时锁闭,剧毒品须加双锁,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罩)。
16.应对货位及时清扫、洗刷。对撒漏的危险货物及废弃物,应及时进行处理。对危险性大、撒漏严重的,要会同卫生防疫、环保、消防等部门共同处理。
17.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定的《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的规定,进行交接、检查、装卸作业。
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章、规定,发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和险情时,甲方和乙方必须积极开展应急救援。
1.双方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信息网络,完善预警预防应急措施,有效处臵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2.双方要建立义务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设备,定期组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检查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不断提高对事故的预防和处臵能力。
3.发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和险情时,双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向铁路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环保、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通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
4.双方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的发展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施救信息网络有关内容。
四、法律责任。
(一)甲方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办运输:
(1)设施、设备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
(2)相关从业人员配备不齐或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严重问题的;。
(4)应急预案不完备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可撤销其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
(2)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承运危险货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5)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乙方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办运输:
(1)设施、设备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
(2)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运输经办人员、押运员配备不齐或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严重问题的;。
(4)应急预案不完备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可撤销其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
(2)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5)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3.匿报、谎报货物品名,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或者有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行为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将场所、设施、设备等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单处或并处罚款;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铁路有关规章制度和双方签定的《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办理。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于新增危险货物专用线、专用铁路,协议以铁道部发文、电公布为生效期)有效。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或修改本协议,应于一个月前通知另两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专用线产权单位、车站、管理处、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签订《运输合同》确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产品运输。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车辆、人员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规定,双方现就产品吊装、绑扎固定、遮盖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达成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乙方指派到甲方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具备法定资质和条件。
二、乙方指派的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厂房时应当遵守甲方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员不得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厂房,不得将危险和爆炸物品带入甲方厂区和厂房。
三、为了保证产品装车得当及过程安全,甲方现场操作人员和乙方指派人员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运货车辆按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进入甲方厂房装货。
2、车辆停稳后乙方指派人员戴好安全帽出驾驶室做好货物装车准备,准备好后通知甲方现场人员共同配合装车。
3、产品由甲方现场人员操作行车吊装,产品吊入车辆时由乙方指派人员指挥、配合甲方操作人员吊运、放置,乙方派出人员确认放置恰当;双方人员要事先沟通好吊装指挥和配合方式,防止发生误操作;乙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行车吊运产品。
4、在双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挥语言、手式不当造成误操作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挥人员负责;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错误造成误操作导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员负责。
5、产品吊装妥善放入车辆后,双方操作人员的配合工作即告结束。产品的绑扎、遮盖由乙方指派人员按《运输合同》的要求进行。
四、对产品在车辆上的绑扎、遮盖一般情况下应将车辆驶出厂房、到指定地点停稳后进行;因下雨等特殊情况,经甲方操作人员同意可在厂房内就地进行。
五、乙方指派人员应当做好产品在车辆上绑扎、遮盖过程的安全措施,重点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不得对甲方现场人员、设备设施、其他产品造成损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履行好相关劳动安全手续。
七、甲乙双方现场人员在配合吊装过程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规定或甲方的制度进行调查处理。因甲方人员、设备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员、设备受伤受损的,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因乙方指派人员、车辆原因造成甲方人员、设备及产品受伤受损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因乙方人员、车辆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受伤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乙方人员、车辆离开甲方厂区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双方现场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其救治及善后工作由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人员,并不得因此给对方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造成影响;存在责任的划分及赔偿的,双方按照政府部门或共同调查认定的事实划分并依法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指派人员在甲方现场受到伤害需送医院抢救的,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医院救护车辆送医院抢救,并同时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发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处理或多次发生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运输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具备相同约束力和相同时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保证书篇六
为确保运输安全,不违章行车,不开病车上路,杜绝交通事故,我保证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规定,不争道枪行、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
二、出车前认真检查所驾驶车辆,保证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灭火器等设施合格,车辆标志标识齐全有效,集装箱锁扣牢固有效,不开套牌车、拼装车、无证车。
三、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证驾驶、严禁超员超限、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带病车上路、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危险品上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滥用驾驶员、严禁违章操作。
四、自觉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大车联检,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服从公司安排和调度。
五、自觉按时限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保证行车安全,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进行现场处理和人员施救。
六、单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车辆须配备双班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夜间行车注意保持规定车速,观察路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以上措施保证做到,如有违反愿停车整顿、接受公司处理,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所属单位:(公章)。
车号:
驾驶员:
____年__月__日。
货物保证书篇七
货运从业人员安全营运保证书为了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不违章停车,不开病车上路,不超载超限,杜绝交通事故,我保证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三让”规定,不争道抢行不超载超限、规范货物装载、防止货物扬散、脱落、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规章、无投诉.
二、保证所驾驶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灭火器、标志标识、轮胎、接地线等设施合格有效、集装箱锁扣完整有效、危险品车罐体牢固、从业资格证真实有效、不开套牌车。
三、爱护车辆及设备、及时检查、保养车辆、保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坚持车辆检查制度,保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做好行车记录。
四、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驾驶车种不符的车辆,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乘载的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五、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
六、行经人行横道、汽车站、繁华街道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七、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车时要关闭电路,拉紧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车号:运输企业:(章)车主:驾驶员:年月日。
货物保证书篇八
甲方:(铁路车站):
乙方:(产权单位):
一、基本情况。
乙方在与甲方接轨的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专用铁路)内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主要办理(罐装):柴油、汽油、石脑油品名危险货物发送和(罐装):原油、柴油;(非罐装):碳化钙、煤焦沥青品名危险货物到达业务,具体品名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办理规定》)公布为准。
二、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和乙方在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章、规定等。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
2.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作业标准,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专业负责制、岗位负责制、逐级负责制,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3.建立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技术档案,具体掌握危险货物的运量、品类、理化特性、包装、运输方式、装卸作业设备、消防设施等情况。适时掌握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发展动态,相应调整管理措施和内容。
4.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管理台帐目录》的内容要求,结合危险货物运输办理情况,建立台帐并实行分类管理。
5.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必须取得铁路局核发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否则不得上岗。同时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参加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
6.在受理和承运危险货物时,必须核查下列事项:
(1)《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与运单记载是否一致。
(2)运单记载的品名、类项、编号等内容与《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规定是否一致,《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2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3)发到站、办理品名、运输方式与《办理规定》是否一致。
(4)货物品名、重量、件数与运单记载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合格证明。
(6)运单右上角是否用红色戳记标明编组隔离、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等警示标记。
(7)是否属于代理国内危险货物运输。
7.对到达的货物要及时通知乙方,做到及时取送车辆;站内停放危险货物车辆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重点危险货物,车站应派人看护并通知铁路公安部门。
8.有权监督、检查、纠正、制止乙方违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的行为。
9.加强对乙方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检查和指导。办理剧毒品时,应会同乙方共同做好确认品名,清点件数(罐车除外)、封印交接等有关工作。
10.按货运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做好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毁、灭失等情况的理赔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资格。
2.按照《办理规定》公布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品名和运输方式办理危险货物运输,并接受铁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3.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档案、发送或到达台帐,台账内容应包括发站、到站、品名、铁危编号、运量、运输包装等情况。
4.办理铁路危险货物发送业务时,须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按《危规》有关规定填写货物运单,对其运单各栏填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匿报、谎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应指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能胜任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的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工作;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负责人员、主管人员以及现场货装人员、企业运输员(押运员)必须取得铁路局核发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上岗。
6.不得将场所、设施、设备等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7.危险货物专用线(专用铁路)及其附属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运输安全综合分析。
8.办理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消防、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防护、装卸、充装等安全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安装轨道衡、流量计等安全计量设备。
9.使用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运输时,必须有铁路局签发《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一车一证,车证相符,按规定品名装运,不得租借和混装使用;危险货物自备货车、集装箱等运输工具的设计、制造、使用、充装、检修等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0.罐车装车前,应确认罐车是否良好,罐体外表应保持清洁,标记、文字应能清晰易辨。罐体有漏裂,阀、盖、垫及仪表等附件、配件不齐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车禁止使用。卸车后,须及时关严罐车阀件,盖好人孔盖,拧紧螺栓,严禁混入杂质。装车完毕,应及时向车站交接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动态轨道衡统计(列)”分类表;“铁路罐车计量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便车站交接人员检查罐车准装重量及准装高度。气体类危险货物充装前,必须有专人检查罐车,按规定对罐体外表面、罐体密封性能、罐体余压等进行检查,不具备充装条件的罐车严禁充装。罐车充装完毕后,应会同押运员复检充装量,检查各密封件和封车压力状况,认真详细填记《充装记录》,符合规定时,方可申请办理托运手续。装运气体类危险货物罐车确认卸空后,留有不低于0.05mpa的余压。
11.检查棚车车内货物是否已卸净和清扫干净,车门、窗关闭是否严密,对规定需要施封的按规定施封。
12.危险货物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国家批准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包装上须有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及定点生产标志,并经铁道部认定的包装检测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13.需加固运输的危险货物,应按《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制定装载加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