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优秀9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一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政务中心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提升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新形象。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加强服务监督。按照全年工作计划的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我们的主要工作情况。
我局目前已有15项许可审批项目纳入了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今年1月至11月,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7921件,办结7921件,办结率为100%。
(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1、完善制度,规范窗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窗口管理。按区政府在政务中心派驻效能监察室的要求,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监督,并统一制作了台卡,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2、规范行政审批业务标准。为规范我区行政服务行为,建立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为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办理相关审批事务提供优质服务。我局印制服务指南、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书放到窗口启用,窗口工作人员需对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具相应的规范性文本。
3、认真清理编制审批事项目录。为落实《推行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名称、设定依据进行核查,对下放、取消、调整、变更的事项进行逐项核对。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发挥民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做群众了解民政工作的一个平台,抓好抓实,把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落实到人头,确保信息采集任务的完成。截止到20××年11月份,民政局通过部门统一平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420条。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公开城乡低保发放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公开情况、医疗救助情况、临时救助情况。截止到20××年11月份,民政局通过部门统一平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62条。
3、强化网络平台建设。依托区政*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网站作用,进一步加强政*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方便查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积极回应。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
二、存在问题。
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推进协调能力有待提升;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工作落实不够规范;对信息公开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研究不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三、20××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
20××年,我局将加强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的使用,凡进入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统一使用由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行政审批系统平台进行受理审批。继续规范窗口业务流程,实现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规依据办理,共享信息资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优化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秩序。
一是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必须本着应进则进、便民、高效原则,将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二是明确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纪律,要求能在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尽量在中心窗口办理审批。三是窗口办事工作人员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在编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之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结情况的公开。
(四)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继续抓好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便民工作的开展。
文档为doc格式。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二
一是民政资金投入不足,延误了个别民政项目的按期完成和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致使一些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二是基层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时间性较强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三
(一)有效推进扶贫和救助工作开展。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未脱贫扶贫对象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新调整的《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操作规程》进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争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第三方纳入低保核查。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水平。出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全县敬老院进行星级评定调整。选定三家敬老院对失能老人进行跨区域集中供养。加继续开展对特困人员进行失能、半失能评估认定工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标准适度调整,提高生活标准。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修改《xx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二)统筹养老事业产业发展。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推进“银龄安康行动”,着力提高老年人参保率,全县老年人参保率力争达50%以上。继续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50-90周岁生活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年内完成98个老年协会建设任务。筹备成立xx县慈善协会。
(三)持续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梳理总结双拥模范城创建经验做法,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会同县人社、公安等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与权益保障遗留问题的相关工作。筹备第五个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对各镇(园区)优抚对象“解三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做好为全县烈军属挂光荣牌和发放年画工作,增强军属的荣誉感。完成对全县双拥成员单位的2020年度双拥目标考核工作。
(四)着力优化专项事务管理。精心组织,做好我县第十届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以市为单位委托第三方落实收养家庭能力评估相关工作。规范地名管理,继续开展皖豫线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和资料归档工作,向县政府报告尽快完成相关部门的移交工作。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四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敬老院季度观摩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和各乡镇不断做好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烈士陵园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全局安全生产无事故。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五
做好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工作。全我县213村委会正如火如荼推进以自然村为单元建设“党群连心站”工作,保证村民能够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新时代“四个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完成村(居)社区协商挂牌。全县213个村26个社区(濉河社区未运行)成立了社区协商委员会,并挂牌运行。
认真做好村(居)换届选举前调查摸底工作。全县213个村27个居委会,摸排出14个重点难点村(居)。制定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对各镇(园区)民政办主任进行换届业务培训。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六
联系驻村各单位、各企业、镇直各单位与镇领导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与全镇23户贫困家庭就子女生活、生产、就医、就学的诸多问题进行帮扶。召开了帮扶见面会,签订了帮扶协议,慰问30余次,慰问金额达1万余元。及时发放2.1万元就医卡和春季解困家庭生产资料1.1万元。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七
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从2020年元月份起对我县农村低保对象提高补差水平,a类人员月人均补差由目前的230元提高到280元、b类人员月人均补差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260元、c类人员月人均补差由目前的170元提高到240元。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8450户,18146人。1—6月份累计救助102705人次,发放低保金及补贴2895.21万元,月人均补助282元。城市低保累计35070人次,发放低保金1143.04万元,电费补贴59.44万元。
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依法依规。孤儿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统一保障标准,从2020年4月份起,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2020年6月份,我县符合基本生活费发放条件并签订协议的孤儿206人,2020年1-6月份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94.82万元,春节普惠制慰问6.27万元。严格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规程开展救助工作,将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实现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完成率、滞留人员寻亲发布率和dna采集率三个100%。实行多渠道分类救助,截止6月25日,共救助68人次,1288人天次,支出55.88万元。通过今日头条寻亲、采集dna和人脸识别等多种寻亲方式开展寻亲,对核实信息的及时接送返乡。2020年以来接送返乡39人,其中通过今日头条成功寻亲14人。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0年1-6月累计发放29241人次,1137.86万元。6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809人,发放各类补贴229.57万元。
其他各项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一站式累计救助5657人次,435万元。手工审批累计115人次,47.11万元。临时救助救助436人次,发放金额133.99万元。为方便困难群众及时享受临时生活救助,我县向全县各镇(园区)拨付小额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共15.8万元。及时发放冬春救助资金350万元,救灾物资棉被500床、大衣300件,全县共救助17563人。完成对刘桥镇周大庄村、百善镇柳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
实施专项精准扶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关于办理困难重度残疾人低保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和《关于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放宽重度残疾人和因病支出型贫困人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帮助部分贫困户实现政策性脱贫。5月份,我局与县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的通知》(濉民发〔2020〕34号),要求各镇切实做好贫困人口和边缘户纳入低保工作。截至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兜底6932人。对我县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临时困难的开展临时救助,共救助37人次,发放金额8.27万元。我局及时按程序拨付3316名扶贫健康脱贫兜底资金99.72万元和5159名扶贫对象医疗救助资金224.73万元。为全县新增符合条件的4105名老年扶贫对象购买意外保险,支出保费16.42万元。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八
开展20xx年度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年检完成率达85%。推进村居管理服务用房建设,今年计划建设村居管理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用房91个,建设总面积44730平方米,计划投资6300多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200万元,并争取省财政社区建设专项奖补资金100多万元。目前有42个村居已完成主体工程。部署20xx年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到5月底,全县新增社会组织14家,全县社会组织总数达1031个。拟定村(社区)减负增效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制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章程制度、社会组织孵化流程,制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简介牌和社会组织标识牌,初步搭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雏形。完成20xx年省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共有4个社会组织参与省公益创投项目招投标。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篇九
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着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城乡低保管理规范有序。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家庭收入评估办法、农村低保评议制、城市低保听证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狠抓了城乡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全面纠正了“拆户保、分户保”的做法,坚决清退了“人情保、关系保”等,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到目前为止,清理低保户326户457人,新增624户710人,全县共有13956户21851人享受了低保。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430元/人·月提高到45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由270元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20元/人·月提高到24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由145元提高到165元,足额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2759.01万元。二是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简化了救助程序,实行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方式,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年救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五保户实行全额救助)。出资49.25万元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目前为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722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34.69万元,资金使用率均达90%以上。三是防灾减灾救灾及时到位。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5月12日是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5月12日,组织人员在县街心花园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户外活动,宣传火灾、地震、洪涝等灾害基本知识和避险办法。活动期间,发放防灾减灾务灾挂图45套、各类防灾减灾书籍500余册、宣传单近4500份,着力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水平。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针对不同灾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下拨救灾救济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严格救灾款物发放程序,社会化发放困难群众各类
生活
救助资金324.2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6万余人;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7.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余人/次。进一步完善《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因灾死亡人员抚慰制度》;全县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救灾能力明显加强。四是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明显改善。县社会福利院全面竣工并正式运营,各项管理规范有序,社会反响良好。认真开展“星级敬老院”评定活动,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从元月起,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32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480元/人·年;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月人均供养标准600元;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和农村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每人每月700元。上述供养资金均实行社会化发放。五是精简退职人员政策落实到位。将城镇精简退职人员补助标准由3**元/人·月提高到335元/人·月,农村精简退职人员补助标准由275元/人·月提高到295元/人·月,并按季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2、优抚安置工作上了新台阶
一是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标准提高到10000元/人·年,征集的应届大专和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现行优待金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20%和30%。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制。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定期定量补助等经费按政策标准社会化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578.81万元。各类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录入扫描工作全面完成。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组织76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向省内外数十家大型企业意向输送退役士兵就业。三是积极维护涉军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涉军人员来信来访件8人次,积极化解上访事件,耐心细致做好上访人员的说服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殡葬改革成果得到巩固。扎实开展了殡葬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城乡一体化殡葬改革,对城区乱埋乱葬进行了专项治理,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政策落实到位,免费火化遗体222具,资助资金**.825万元。20**年上半年火化遗体820具,火化率为100%。根据县出台的《
关于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殡葬行业的“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殡葬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扎实开展了县、乡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节假日预约制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303对、离婚登记353对、出具无婚姻状况证明书1116份,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民间组织与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办理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资料已录入并与全省联网。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件,合格率为100%。
四是福彩销售成效明显。进一步加大福彩销售宣传力度,加强站点、规范管理、强化福彩公益金。到目前为止,完成福彩总销售900万元,其中中福在线完成400万元,占任务53%;电脑票完成500万元,占任务60%;即开型完成28万元,占任务50%。
五是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原则。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等,依法救助达229人次,有效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提升公共
安全
感”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对公众安全感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4、基层政权和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1、依法有序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370名,并组织了“两委”成员进行培训。
2、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狠抓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纠“四风”取得明显成效。
3、启动数字民政工作,联网已完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未建立,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未得到落实。
2、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网络同步结算信息平台连接故障,维护不到位,导致农村低保及五保对象住院无法进行网络同步结算。
3、民政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存在一人多岗现象。这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赶超发展、提速进位、争创一流”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分工;努力改进作风,盯住难点求突破,围绕重点抓落实;主力抓好各项资金的提标发放、养老服务工程推进;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围绕中心抓好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状元路东延伸工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引进8000万元以上项目一个;努力做好“双拥”创先活动,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认真做好社会专项事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夯实为民服务基础。
县民政局
二0**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