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最新版2022心得体会范文5篇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确保了学校环境的稳定和谐发展,更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信访工作条例最新版2022心得体会范文5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5月17日省纪委监委在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培训中,也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下面我浅谈下我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几点学习感受:
一是《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条例》第五条第(五)款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源这是减少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未能在基层处理好的“小事”,容易引发信访问题。我们要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反映问题,随时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
二是《条例》中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提到了“三到位一处理”,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我们要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工作中要规范办理流程,注重时效,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是我们要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篇二: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根据上级相关安排,近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本质上是党的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维护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这体现了强烈的宗旨意识、真挚的为民情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将信访这一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好,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真正将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聚民心、顺民意,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我镇人口较多,所辖区域既有行政村又有社区,情况较为复杂,因此信访和“12345”接诉即办工单较多,但是,不能有畏难情绪,要有明确坚定的群众立场,时刻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切实担负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责,真正把信访工作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记在心上,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行动自觉。
二、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信访部门是党和政府的“耳朵”,是倾听群众心声的重要渠道,决不能闭眼塞听,切断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把宗旨意识、为民情怀体现到工作实践上。目前,互联网已经普及化,我们可以大力推进“互联网+信访”模式,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信访服务,也可以更好、更快、更全面地倾听民众心声。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要认真办理,及时反映办理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诉求,认真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还要加大人民建议征集力度,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引导群众建言献策,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辅助政策改进完善,促进政府工作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民意。
三、压实信访工作职责,加强源头治理
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无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积极履行职责,面对信访问题,不能仅停留在电话询问,办公室里想办法,要走出机关,坐在老百姓的炕头上,面对面倾听诉求,手拉手疏导情绪,实打实解决问题,及时把老百姓意见兜上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基层是信访工作的主阵地、主力军,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努力做到事前有预防,事发有预警,事后有方案,将信访问题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推动基层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信访工作体现着一个干部的政治理念,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着力破解信访难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纾民困、护民利、聚民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篇三: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通过学习,我有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条例》的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条总则是对信访工作的一个定义和地位,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牢记“三到位,一处理”,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条例》的第三条就是对我们能倾听群众呼声和关心群众疾苦的很好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这条使信访人节约成本,提升了效率,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合理诉求都应该认真受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接访和定期下访能够加深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宣讲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这启示我们在开展信访件调查的时候,除了要告知信访人他们拥有的权利外,也需要告知他们第十九条里需要承担的义务,这样更有利于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条例》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做深做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有效破解信访难题。
篇四: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期本人认真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行了对照研究、细致思考,学习体会如下:
一是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学深悟透、统一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为信访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科学指南、注入精神动力,推动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识变求变应变,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成功经验,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构建了相对完善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系统集成”。我们应学在先、走在前,踏实学、认真悟、善于思,坚持边看边学、边查边记、边干边悟,自觉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学习上做到常学常悟常新。
二是准确理解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三个重要”定位,提高站位、统领全局。《条例》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三个重要”的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条也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要立足“三个重要”定位和有关要求,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区分业务内外的信访件,业务内的按照程序处理好,业务外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深刻把握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厚植情怀、夯实基础。《条例》第五条第2点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第六条也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我们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为抓手,发挥好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立足纪检监察使命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下沉一线分析症结、走近群众了解情况,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提升为民工作成效,守护好群众的利益,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群众的现实期盼。
篇五: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下面我就围绕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感受和想法。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
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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