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书心得(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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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一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二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三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四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五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六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
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七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的`感触很深。
福尔摩斯不愧是个名侦探,在第一个案子《血字研究》中,他的智慧就可以表现出来,他可以从墙上的血字的写法。高低判断出凶手是哪国人,身高多少。从脚印上说出有几人,凶手有没有假肢。坡脚,怎么来这里的。从死者嘴上闻一闻判断有没有中毒中了什么股等等。他实在令我佩服,但他也十分骄傲。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八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九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一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二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三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四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五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六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七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八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九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影响全世界的一部巨作,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件,下面,我想说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福尔摩斯是一位十分聪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之所以那么聪明,一方面跟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酷爱读书,这些书籍一进步补充了他的知识储备,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成为了名侦探。可见,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当ipad、智能手机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所以,无论成为名侦探也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好、充实自己也好,都要更多的去阅读,让书籍润泽自己的灵魂。
福尔摩斯还是一位科学怪人,十分热爱科学,甚至爱科学胜于爱自己。他经常向自己的身体里注射毒药来证实自己的猜想,这种举动时常让他的朋友华生反感,我也不例外。他再爱科学也不至于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吧,我真搞不懂他。不过,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也有弊。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热爱,让他明白了凶手使用的高级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每当我读到他侦破案件的时候,我都十分兴奋,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对一项事业的热爱是可以献出生命的。这给我很大的震撼,在实现梦想的一路上,一定是不平坦的、充满挫折的,但是我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惧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福尔摩斯还是个傲慢的家伙。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福尔摩斯也不看例外。他的傲慢从一开始就能体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里面,两位侦探给了他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而福尔摩斯却说十分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件案子让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所以,大家都很憎恨他。连作者也不例外,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詹姆斯莫里亚蒂一起坠入河中。这样一位杰出的侦探就这样离世了。有句话说的好:完美的人是可怕的人。很多时候,我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正确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一本有益的书真的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啊!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二十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资料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齐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齐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趣味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述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异常细致,描述的也异常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异常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十分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我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终,他还是被自我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