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董事辞职的议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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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辞职的议案篇一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xx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高德柱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高德柱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高德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德柱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法定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德柱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楠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楠女士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请予审议。
附:张楠女士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年五月十六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xx年9月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xx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许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许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1)原“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刘猛、钟彬、朱锦余、孙钢宏、张萍、余劲民、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刘猛”。
调整为:“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许雷、钟彬、朱锦余、孙钢宏、张萍、余劲民、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许雷”。
(2)原“提名委员会委员:孙钢宏、朱锦余、钟彬、刘猛、余劲民”;委员会召集人:“孙钢宏”。
调整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孙钢宏、朱锦余、钟彬、许雷、余劲民;委员会召集人:孙钢宏”。
(3)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钟彬、朱锦余、孙钢宏、刘猛、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钟彬”。
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钟彬、朱锦余、孙钢宏、许雷、栗亭倩;委员会召集人:钟彬”。
(4)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仍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朱锦余、钟彬、孙钢宏、张萍、余劲民”;委员会召集人:“朱锦余”。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为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大于所持股权比例的股东借款,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xx-07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放弃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对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亦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特此公告。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月16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三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通过,拟补选朱力女士、张淼洪先生等二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1、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的上述两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任期截止日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有关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附:公司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力:女,60岁,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曾任共青团清原镇委员会书记,共青团清原县委,清原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处长,抚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副主任,20xx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兼民商部主任。
张淼洪:男,6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任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xx年6月退休,20xx年8月至今,任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xx年4月至今,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xx年6月至今,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x年十二月五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潘文兵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潘文兵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潘文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潘文兵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文兵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次职务调整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职务调整将导致审计委员会委员低于三人,公司将增补一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潘文兵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长、总经理吴波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xx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潘文兵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袁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聘任袁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袁琴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5-52785597
传真:025-52785966-5597
邮箱: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水阁路 16 号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1 月 18 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xx年6月8日(星期三)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名,实际参加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xx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陈进行、刘、王、梁、应、刘、关、曹、赵、朱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冯、罗x伟、刘、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监事会的决议,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同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14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之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任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鉴于新一届董事会尚缺少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会尽快遴选相关候选人,以进一步完善董事会人员构成。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回避 4 票
同意江西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公司”)与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燃料公司”)签署“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于协议有效期内,发电公司向燃料公司采购生产用煤,合计交易金额约为7亿元(上限)。
有关上述煤炭购销事项的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上述第二项议案的相关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并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6月8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众业达13.17-0.09-0.68%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总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总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总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总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进行。王总成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总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18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5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xx年5月9日在深圳招银大学召开。傅育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8人,实际参会董事17人,阎兰独立非执行董事委托衣锡群独立非执行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表决票为18票,本公司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取消子议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马蔚华先生,按其本人意愿,不再参加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到本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子议案《审议及批准重新委任马蔚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马蔚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就马蔚华先生于在任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向马蔚华先生致以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取消子议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易军先生,按其本人意愿,不再参加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到本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子议案《审议及批准委任易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易军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5月9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八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 宣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一、宣读关于提名 先生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先生担任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根据当选公司董事长先生的提名,聘任女士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宣读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并全体董事签字
五、与会董事阅读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记录并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 月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九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xx年11月27日收到朱庆芬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庆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庆芬女士不再在公司工作和任职。
由于朱庆芬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朱庆芬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朱庆芬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朱庆芬女士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事宜,公司董事会亦无任何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事宜。
20xx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20xx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朱庆芬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9日发出通知,定于20xx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独立董事补选。
朱庆芬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庆芬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董事辞职的议案篇十
华工科技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xx年9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xx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多功能报告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新华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336,838,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99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36,838,79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兴、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