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优质10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一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xxxxxxxxx。
投诉部门:xxxxxxxxx。
本公司已委托xxx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
办公地点:xxxxxxxxxxx。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二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xxx物业管理处:xx
电话:xxxx 电话:xxxxx
开发公司:xx(章)管理公司:xxx(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xxx
时间:xxx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三
《》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
(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3年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1年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2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联系维修,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屋时公司交接人员与用户同时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公司根据交接登记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八、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住户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住户负责,开发单位不予保修。
十、本商品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公司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章)年月日。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四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住宅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住宅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量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或大面积起砂、墙面和顶棚抹灰脱落,为 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
7、卫生洁具 年;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
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
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3-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
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5-
新建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
和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
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位于 市(县)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商品住宅。本住宅基本参数如下:
为使住宅能
安全
、长期地为您服务,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用户入住后不得随意改变住宅使用功能。2、住宅室内地面、承重墙面、顶棚可进行表面装修,但室内地面不得凿除原砼保护面层。
3、楼板使用荷载(含设计未考虑在其上装修增加的天花板荷载)不得超过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4、严禁拆除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管、煤气管道、管道井、房屋防水隔热层等,进户门和外窗位置不得随意改动。
5、阳台不得随意搭建,不得集中或超负荷堆放物品。 6、住户自行增加的木作部件和木制品,应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7、空调安装位置应统一,使用空调不得破坏建筑外立面和影响他人正常
生活
。-7-
8、防盗网安装位置不得超出外墙面,应按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统一格式。 9、附图:
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 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10、其他需注意事项(见附件)
开发公司(公章):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骑缝章加盖处)
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
-9-
(粘贴线)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
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五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发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 年 月 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号序
维修项目
国家规定
的保修期
公司承诺
的保修期
问题处理
期限
1
屋面防水
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
5年
3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
2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2年
5
管道堵塞
6个月
6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2个采暖供冷期
7
卫生洁具
2年
8
电器管线
2年
9
给、排水管道安装
2年
10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附件:
有限公司:
本人所购买贵公司开发建设的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商品住宅,自20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起交付使用后,发现有如下质量问题:
请予以检验、修理或
购房用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六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
说 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为合同的有效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3、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按套发放,每套商品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4、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5、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6、因国家政策调整,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7、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2-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河北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
房 屋 概 况
-3-
注: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报修及处理:
1、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房屋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公司报修,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4-
2、在接到用户报修后,本公司将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修复时间。
3、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的,本公司将出面协调;因本公司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买受人 (签字): 年 月 日
-5-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
说 明
1、本《住宅质量说明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为合同的有效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销售的信件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3、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按套发放,每套商品住宅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4、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同的住宅交付用户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5、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6、因国家政策调整,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7、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2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 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河北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
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
3
注:其他部位、不见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保修及处理:
1、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公司保修,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2、在接到用户保修后,本公司将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维修时间。 3、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收到影响的,本公司将出面协调;因本公司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建设单位 商品住宅买受人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开发公司(章)辽宁正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立君(签章)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 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15年09月26日通过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
二、该住宅工程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防城港市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亳州市利辛县嘉和阳光城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各项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利辛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七
保证书。
》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八
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号序维修项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公司承诺的保修期问题处理期限1屋面防水5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5年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5管道堵塞6个月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供冷期7卫生洁具2年8电器管线2年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九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
说 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为合同的有效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3、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按套发放,每套商品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4、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5、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6、因国家政策调整,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7、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其他
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2-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河北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
房 屋 概 况
-3-
注: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报修及处理:
1、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房屋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公司报修,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4-
2、在接到用户报修后,本公司将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修复时间。
3、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的,本公司将出面协调;因本公司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买受人 (签字): 年 月 日
-5-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
说 明
1、本《住宅质量说明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为合同的有效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买受人交付销售的信件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3、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按套发放,每套商品住宅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4、本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同的住宅交付用户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5、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6、因国家政策调整,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内容从其规定。
7、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2
尊敬的业主:
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 有关规定,特向您提供《河北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
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
3
注:其他部位、不见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保修及处理:
1、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公司保修,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2、在接到用户保修后,本公司将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维修处理时限内答复维修时间。 3、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收到影响的,本公司将出面协调;因本公司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建设单位 商品住宅买受人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产证吗篇十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