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 商铺买卖合同(模板10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一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工业路南首东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80亩,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暂定名】“六佳温泉度假村”商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惠规建字10―02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3710—056号。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工业路南首号沿街商铺,该商铺用途为商住两用,属砖混结构,层高为10.7米,建筑层数为地上层,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最终按房管局数据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层均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元。大写: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双方确认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种方式按期付款(以出卖人财务收款收据为依据,交款后履行本合同)。
1.一次性付款:签约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2.分期付款:签约时三天内付合同价款40%,房屋结构封顶付合同价款40%,余额20%交钥匙当天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3.其他方式:。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2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3)买受人购买商铺后,原则上不得换房,确有特殊原因换房时,应向出卖人提交换房申请,并在已交购房款中扣出10000元,作为给出卖人的换房补偿。受买人申请退房,已交购房款甲方不予返还。双方所签订《售房合同》失效并作废。
(4)买受人在交纳部分购房款后,不再按双方合同规定交纳房款的,以买受所留电话为联系方式,在出卖人发出通知或自应交购房款之日起满30天仍未交纳款项的,双方所签订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废,出卖人有权对该房屋做出处理。
第七条交付标准与期限。
炕付标准:该商铺经过验收合格。
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不可抗拒政策变化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
3.买受人没有如期付清房款的。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以买受人己交房款为基数,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由出卖方按银行同期袋款利率计算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商铺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通知(以售楼处通知为期限)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领取商铺钥匙。双方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逾期视为交付,自交房之日起,出卖人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买受人如未交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商铺钥匙不予领取。除支付违约金外,买受人按时向出卖人支付物业管费,期限届满,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执行。
第十条保修责任。
房屋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卖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因不可抗力和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出卖人可协助维修,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一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否则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该商铺能满足商住两用的条件,保修期限为6个月。买受方入住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需要装修的业主必须经物业同意后方装修。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自觉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事项:
1.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管理。
2.该商铺的外墙面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属出卖人。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属出卖人。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月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有权利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5%赔偿买受人损失(退房时买受人的装修搬迁等费用自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自交房后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及银行贷款所需手续,各相关税费及银行利息由买受人承担,并执行其相关部门的规定。
3、按银行有关规定审批贷款未能通过,则买受人应无条件转为分期或一次性付款。选择分期限付款优惠额度自动取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必须在七日内办理完,否则视为违约,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4、国家规定的所有权证书的工本费。
5、市政卫生费、热力公司规定的暧气费、燃气使用费及有线电视初装,各设施的开口费。
6、国家规定的契税。
7、国家规定的房屋维修基金。
8、国家规定的交易费用(交易税、测绘税、印花税等)。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有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上述费用在接通之后,由买受人一次交清。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惠民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允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__年_月__日。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二
甲方:江西建工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____市公司(盖章)。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窗帘产品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技术交底,资料提供及甲、乙双方协作。
1、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窗帘工程的平面图及要求,并向乙方技术人员进行交底、指导。
2、乙方在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作出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3、工作期间,甲方经常派人前往工地,对乙方所提供产品工艺、质量等进行及时监督及指导,视作初验。
4、乙方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测量,以避免其规格有误。
第二条交货(完工)时间及地点。
1、施工期限为。
2、交货地点:
第三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负责将产品安装到位后,(拾伍)日内由甲乙双方各派代表,对产品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
2、验收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封存样品或成品样板作为标准。
3、甲乙双方如在对产品的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生争议,以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为准。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单价明细如下表:
2、施工结束,甲方验收合格以后,以现金支付乙方总货款,剩余等甲方被使用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暂无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采用,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甲方不同意采用,乙方应负责修整及调换。
2、乙方同时将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和调换,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作物或原材料损毁、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甲方延迟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内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七条纠纷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江西公司乙方:____市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____日期:____日期: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辉煌大厦一层1060号_(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辉煌大厦一层1060号,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14.5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_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辉煌大厦一层1060号_商铺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其它限制交易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该商铺单价为44827.62元/m(大写肆万肆仟捌佰贰拾柒点陆元/m2),总金额人民币650000.00元整(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商铺过户手续办完的当日将陆拾伍万元整一并付清给甲方。
第四条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六条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上述商铺之完全所有权,并无任何权利瑕疵;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已经对上述商铺的坐落、面积、质量等状况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商铺;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3、乙方应依约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或不能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十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价格:具体见产品报价单。
二、技术资料提供:甲方向乙方提供经批准有效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甲方受控的39;电子文档),图纸编号为:
三、样品交期: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自合同签订天之内向甲方提供首样,并附检测报告,包括图纸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指标。
四、产品验收及交付:
1)产品验收的依据:以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相关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标准为依据;
五、产品费用支付条件:
六、变更管理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合同内容修改或产品零件图纸修改时,乙方有义务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七、知识产权及商业保密:
1)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并有责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所有权。
1)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技术文件、著作权及模具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置权。乙方负责保管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甲方付清模具款后,甲方需要将模具从乙方转出,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保证模具完好,并配合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首样,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
1)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厂内,费用由乙方支付。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产品报价单及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设公墓。公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墓设置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墓位数量数量:__________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墓位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费: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维护费:________年,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管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_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________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原因,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
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________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____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尊重、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墓位证》由____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采取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六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店铺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店铺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店铺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店铺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店铺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元),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店铺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四条店铺交付前的其他事项
店铺具备交付条件以前由出卖方继续使用,并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进出货等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不受买受方干涉。
作为出售本店铺的附加条款,本店铺内的所有商品由买受方买下,购买价格以出兑之日的相同或相近商品进货价格为准,商品出兑价款与店铺销售的全部价款在第四条的期限内一并交付给卖方。
第五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收到该店铺全部价款和商品出兑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店铺付给买受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及商品出兑价款,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抵作甲方损失。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向对方支付与定金数量等额的赔偿金。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店铺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店铺所有权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八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七
甲方(买方):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一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的一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以上系乙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以乙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乙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第三条乙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铺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迁安置补偿等情况,其补偿安置及增值收益为甲方所有。
第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八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卖人,将坐落在华藏寺镇华干东路(2)号原民族印刷厂一楼东头砖混结构商铺一间,建筑面积为50平米,以买卖方式出售给买受人,该商铺成交价商定为人民币 8万元整(大写:拾捌万元整。)
二、买受人将商铺出卖款付清后,由出卖人将商铺所有产权交付买受人,并协助办理该商铺过户手续。
三、买受人取得商铺所有产权而发生的登记费、过户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损失费,按照该商铺房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签字)
买受人:(签字)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万圆,包干使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篇十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工业路南首东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80亩,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暂定名】“六佳温泉度假村”商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惠规建字10―02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3710―056号。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工业路南首号沿街商铺,该商铺用途为商住两用,属砖混结构,层高为10.7米,建筑层数为地上层,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最终按房管局数据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层均价每平方米xx______元,总金额xx___元。大写: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双方确认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种方式按期付款(以出卖人财务收款收据为依据,交款后履行本合同)。
1、一次性付款:签约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2、分期付款:签约时三天内付合同价款40%,房屋结构封顶付合同价款40%,余额20%交钥匙当天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3、其他方式:。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2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3)买受人购买商铺后,原则上不得换房,确有特殊原因换房时,应向出卖人提交换房申请,并在已交购房款中扣出10000元,作为给出卖人的换房补偿。受买人申请退房,已交购房款甲方不予返还。双方所签订《售房合同》失效并作废。
(4)买受人在交纳部分购房款后,不再按双方合同规定交纳房款的,以买受所留电话为联系方式,在出卖人发出通知或自应交购房款之日起满30天仍未交纳款项的,双方所签订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废,出卖人有权对该房屋做出处理。
第七条交付标准与期限。
炕付标准:该商铺经过验收合格。
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不可抗拒政策变化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
3、买受人没有如期付清房款的。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以买受人己交房款为基数,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由出卖方按银行同期袋款利率计算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商铺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通知(以售楼处通知为期限)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领取商铺钥匙。双方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逾期视为交付,自交房之日起,出卖人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买受人如未交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商铺钥匙不予领取。除支付违约金外,买受人按时向出卖人支付物业管费,期限届满,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执行。
第十条保修责任。
房屋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卖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因不可抗力和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出卖人可协助维修,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一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否则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该商铺能满足商住两用的条件,保修期限为6个月。买受方入住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需要装修的业主必须经物业同意后方装修。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自觉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事项:
1、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管理。
2、该商铺的外墙面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属出卖人。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属出卖人。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月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有权利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5%赔偿买受人损失(退房时买受人的装修搬迁等费用自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自交房后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及银行贷款所需手续,各相关税费及银行利息由买受人承担,并执行其相关部门的规定。
3、按银行有关规定审批贷款未能通过,则买受人应无条件转为分期或一次性付款。选择分期限付款优惠额度自动取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必须在七日内办理完,否则视为违约,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4、国家规定的所有权证书的工本费。
5、市政卫生费、热力公司规定的暧气费、燃气使用费及有线电视初装,各设施的开口费。
6、国家规定的契税。
7、国家规定的房屋维修基金。
8、国家规定的交易费用(交易税、测绘税、印花税等)。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有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上述费用在接通之后,由买受人一次交清。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惠民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允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