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实用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一
时间:
x年5月7日,星期一,晚六点二十。
地点:
信传学院办公楼一楼。
参会人员:
分管主席:孙一文学姐传达了会议内容及精神:
一、近期活动的安排;。
二、
主任:
副主任:
部员:
会议内容:
一、办公室干事人员调整;。
二、本月事宜简单安排,接下来各职位竞选简单说明;。
三、办公室主任们对考四级干事鼓励;。
四、主任们对我们干事对大一即将升大二的生活予以美好祝福。
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姬祥祥主任宣布一位同学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办公室。
其次,之前三位干事准备的活动策划因本月活动有所冲突被取消,接下来我们要配合好各个部门办好各个活动。
再者,六月份大一的部分干事们将进行英语四级考试,主任们对干事们进行了精神上大大的鼓励与支持。
最后,主任们对我们的现在以及未来予以了美好的祝福,希望我们的大学生活过得丰富而又多彩。在这,也祝愿办公室主任们在今后的道路上有更好的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二
不经意间,一个活动就结束了,我们既增长了见识,也锻炼自身,你会有什么样的总结呢?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活动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经管系团委学生会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意在培养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在3月15日这一天经管系青年志愿者先来到了乐天玛特超市门口,等超市的工作人员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我们就帮助超市宣传,吸引顾客填写调查问卷,并在顾客填完以后赠送小礼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任务,活动结束后,集体拍照留念。
此次活动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三
地点:。
记录人王。
主持人:王。
缺席人及原因。
出席人姓名:
会议内容纪要:。
具体内容:。
王金鑫发言:
贯彻执行园务计划精神,认真学习本园的指导思想,以爱心对待每一位幼儿,同时,全面提高保育质量。为我爱建的品牌形象,做出应有的努力。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的后勤团队。
王彩华发言:。
1、进一步完善卫生检查制度,对保育后勤人员的工作进行细察和整改。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指出有据。全园一盘棋,为文明单位锦上添花幼儿园园长会议纪要。
2、配合教师做好家长工作,举办保育员后勤人员如何配合做好家长工作培训班。并且身教重于言教,全面细致的照顾好幼儿,注意幼儿情绪、饮食等情况,来赢得家长的信任。
3、开展节约活动。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以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为荣,积极开展互查互帮,互提醒活动。使保育后勤人员成为节约的带头人。
肖忠慧发言:
1、认真贯彻卫生保健制度,每天做好食品验收,制定营养菜谱,营养分析及身长体重等工作。提高警惕,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好流行病、传染病季节的防治消毒预案。把好晨、午、晚检关,特别建立为生病儿童提供母亲般的服务制度,让父母放心和安心。
2、严格检查食品安全和卫生,确保万无一失。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提倡自己动手烹饪色、香、味、营养俱全的安全食物,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重要保证。建立伙委会管理督导制度,及时改正不足之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四
为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切实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全面开展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客户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3·15”期间,农银人寿紧扣“美好生活,保险保障”这一主题,开展包括消费者教育、总经理接待日、保单权益维护、信函大回访、微信服务功能推广、有奖知识问答在内的各项紧贴客户需求的维权活动。农银人寿特别注重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向广大客户宣传全国统一客户电话95581/4007795581,让每个客户知晓维护权益的正常渠道,同时开通3?15客服专线、短信服务通道、95581客服邮箱,多渠道、多频次地接受广大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疑难问题。
同时,3月14日-3月17日,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由中支负责人亲自带头,设立接待点,接待到访客户,回答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通过与客户零距离交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银人寿重点宣传和推广“农银人寿e服务”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并推出“微变更,送流量”活动。为普及保险知识,公司在官网开设“农银人寿维权知识专栏”并公布公司服务承诺,客户可以通过专栏内容了解保险知识和相关权益。3月15日,莱芜中支在繁华地段举办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现场保险知识咨询服务,消除保险消费者的认识误区,维护消费者的最大权益,一上午时间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60人次。
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通过持续高品质服务不断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与支持,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力争通过更加有效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加愉快的服务体验,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五
11月2日,临泽县20xx-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学习传达全省20xx-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张勇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空气质量的好坏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水平提高,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必须抓紧抓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持续用力、狠抓落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因地制宜,突出“冬防”工作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烟尘和扬尘管控,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严管严查扬尘污染源,严管严控燃煤污染,全面防控低空面源污染,全面监管重点工业源。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冬防”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项防治任务落实到位。
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环保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跟踪督查,确保件件得到落实,切实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六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在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从3月9日到3月15日,开展了主题为“权利·责任·风险”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依托辖属35家支行和48家社区银行开展普惠宣传,在各营业网点设置金融消费咨询台,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海报机和易拉宝等滚动播放活动影音资料。此外,分行还统一制作了主题宣传册0余份摆放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供消费者取阅,普及消费者权利,引导理性消费。
3月15日正值周日,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以营业部为大本营,就信用卡、存贷款、理财产品、网上银行、银行收费、个人信息保护等关注度较高的话题,开展金融知识讲座和有奖问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得到了广大参与客户的好评。据了解,周末两天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共组织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0余场次,在普及消费者权益和金融知识的同时,也为银行自身发展创造了健康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按照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网点”,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阳光服务”品牌,普惠金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内部经营管理规范严谨,连续四年被监管部门评级为“一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七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县长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八
一、活动背景: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但如今消费者的权益常常被侵犯,费消者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经管系团委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二、活动目的:。
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主题:“3.15消费者维权宣传”
四、活动形式:组织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到乐天玛特超市宣传。
五、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芜湖市中央城乐天玛特超市。
七、活动对象: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
八、主办:经管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团委组织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九
xxxx年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后第一年,为深入推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银行业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工商银行东营分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推进3.15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
该行组织人员在重点商业区、学校周边开展户外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引导公众及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期间,辖内所有营业网点通过营销传播系统、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自有媒体资源宣传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还通过在营业网点内外设立宣传服务台、宣传展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基金、理财、代理保险、个人贷款等产品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醒客户选择较高风险产品时应注意事项;围绕银行卡、自助渠道、中小型企业贷款、服务三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重点风险性业务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为提升宣传效果,该行突出校园宣传。一是深入校园,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大、中、小学开展金融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宣传、金融知识课堂多种平台开展宣教活动;二是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就金融基础知识、货币常识、储蓄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等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开展启蒙教育;三是对大学生就电子银行、信用卡、自助机具等进行宣讲,树立正确金融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本次主题活动的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该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网点柜员认真学习银行业协会近年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关爱特殊客户群体、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出发,积极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进一步融洽客户关系,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客户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十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加强公众教育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行烟台芝罘支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
芝罘支行充分认识开展3.15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该项活动。该行以团委牵头,发动全行青年员工,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和指导,确保员工的参与度、宣教覆盖面和受众数量,争取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开展宣教活动。
网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柜面向客户发送宣传册,设立宣传点,放置宣传牌,向过路群众散发传单,宣传人员向群众现场解答咨询,介绍防诈骗知识提高群众的鉴别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丰富宣传内容。
针对目前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银行卡盗刷、电信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事项不断增多且愈加复杂的现状,重点加大对以上领域的宣传力度和风险提示,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正面宣传引导、自我保护理念培育、示范操作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
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强营业网点现场管理,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各类投诉渠道畅通,满足客户合理诉求,努力将投诉纠纷事项消化在网点内部,从源头上减少客户投诉的发生。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十一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建行莱芜分行响应监管部门及建行山东省分行的号召,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5日上午,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行莱芜分行组织各营业机构在网点周边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建行莱芜分行精心组织,认真按照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利用辖内营业网点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活动标语,安排业务骨干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点,积极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主题内容,解答市民问题咨询。同时,建行莱芜分行还将持续组织开展“每日一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堂微沙龙或外出宣传等形式,在客户等候高峰时段或人口密集地段开设消保知识课堂,加强消保知识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十二
3月15日,凤台县“新消费我做主”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县委书记李大松,县长袁祖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陈万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传发,县人大副主任马洪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锡明等看望了工作人员。
据了解,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新消费我做主”为年主题,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桌子上摆放了假冒伪劣商品,供市民对比判断,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观看,工作人员还为市民做了现场讲解和如何辨别假冒产品等,告诉市民平时购买货物时一定要仔细辨认,防止买到假冒产品;买到假冒产品要及时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中没收和查扣的各类假冒伪劣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十三
二、活动时间。
3月15日——3月18日。
三、活动背景。
由于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如贩毒。诈骗,假买假卖等。而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女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四、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活动可行性分析。
现在还没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我们的消费完全靠父母的支持,所以我们的每一块钱都要花的'物有所值!所以这样一次活动大学作为一个重要的消费场所,大学生作为一群特殊的消费群体,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消费问题,而大多数人往往能忍则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的维权意识不够强,或者投诉无门。而且我们的开展一定能够获得广大学生的支持。同时此次活动还得到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之学生分会的支持与信任,所以我们相信此次活动一定能圆满举办。
六、活动具体方案。
前期工作:对本次活动提前一周做相应的通知,如通知全院同学收集与本次活动相关联的照片或真假实物的对照,10级各班出一份与此次活动相关联的班级板报,以配合本次活动的宣传,增加活动气氛。告知全院学生本次活动的主要环节,以便他们对活动环节作相应的准备。
1、设点宣传:在校园设立固定的一个点,向全校学生定点宣传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调动大学生主动维权的意识,鼓励大学生用正确的方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活动时间:3月·15。
活动地点:四食堂。
活动流程:
(1)3月14日在食堂门前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安全消费进校园”的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
(2)3月15日当天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收点,现场收集学生们有关权益方面的意见,以便利贴的形式,该环节的主题为“3·15,我想说”。活动后对相应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
(3)各班级及个人的有关活动的照片和板报的展览,最好配以本人讲解。
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权益与心理部部长及干事(5人)。
维护安全人员:宿管部干事(6人)记录人员:网络编辑部(1人)配合人员:其他部门干事(10人)。
2、消费者维权日知识大比拼:活动地点:系楼a111(地点服从调配)。
活动时间:3月16号晚7:00。
活动对象:09级、10级。
活动流程:
(1)邀请嘉宾及评委。嘉宾:学工办老师。评委:总支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及一些部长(6人)。
大众评委席评委:参加比赛的观众。主要评委的票占本次投票的70%大众评委占30%。
(1)由每班推选1—2个学生代表作为本次比赛的参与者,比赛总人。
数暂定:25人。参与者要附带与消费者维权相关的ppt或板报进行讲解,讲解内容可为:身边发生的权益问题,维权方面的知识等等,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内容均可。选手讲解完后评委投票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五名、优胜奖8名。
(2)每五位选手演讲完后,宣布前五位的得票数。
赛前准备:
(1)活动当天提前与各参赛班级的班长取得联系,通知他们提醒参赛者准备相应的赛前准备。
(2)权益与心理部的全体人员以及协助本次比赛的个人提前两小时。
到场布置会场,发放投票传单(该投票传单上半部分消费者维权的相关小知识的讲解,讲解分三种类型,下半部分为投票说明,赛后以一本传单的下半截作为有效数)。
比赛资源:
场地、比赛相应的设备如话筒等、矿泉水,工作人员。
人员分配:
主持人(1名)、维持秩序(8名)协助人员(5名)。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十四
为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促进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识的提高,20xx年3月15日中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承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在桃园食堂门口拉开帷幕。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数百名师生和员工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主要以消费者维权知识展板展示和“畅所欲言吐槽板”的形式展开。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橘园分会场的活动也是开展地如火如荼。通过布置展板和发放传单进行消保法知识宣传和普及、填写3.15投诉单以及横幅签名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3.15”这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日子。
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11日晚,我校教务处及教务处课外研学服务中心、法学院学生会合作,邀请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在我校举办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法学院团委书记李波及百余名东大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童秘书长的演讲内容丰富,对案例剖析深刻,同学们积极思考、与秘书长进行互动与交流。
此次活动的宣传不仅局限于线下,3月7日至15日,法学院通过“东南法学”微信公众平台共推出六篇推送,从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时事热点等多个方面向大家全面介绍、宣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篇十五
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以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商务、价格、公安、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住建、交通运输、文化、卫生、旅游、金融、邮政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建立消费维权执法信息的数据共享机制。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规章、重大决策或者强制性标准,应当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经营者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将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信用惩戒,督促经营者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推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对基层维权网络单位开展消费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的宣传,就近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予以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旅游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安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优化消费环境。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设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维权网络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投诉、举报等在线维权渠道,支持消费争议的远程解决,对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