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价合同简单的(实用17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事宜,本着诚信、互助、共赢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合作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到期后若无异议,则无需签署自动续约,若有更好的合作方式,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署。
拍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拍摄地点。
a.拍摄标准乙方在合作协议生效后负责拍摄,灯光、背景、道具、化妆、造型;。
b.拍摄内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拍摄内容为形象照、个人写真、全家福;。
c.后期要求乙方拍摄完成后,需要对所拍摄的相片进行后期处理,精修或简修。
选片时间:每批次拍摄完毕的3-5个工作日内选片,乙方将简修的底片发至甲方邮箱,由甲方通知客户选片。
取片方式:发到甲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时在每批次客户拍摄完毕且选完照片的当日,按协议套餐价格的约定向乙方支付_____%的费用(__________元),取片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剩余的____%(__________元)。
2.套餐内容及价格如下:
形象照:多拍,送10张简修,其中1张精修,送10张底片送相框1个。多选30元/张,简修,送底片。
形象照费用:5人(含)以下,____元/人,10人(含)以上_____元/人。
个人写真:职场和街拍两个场景,多拍,送10张简修,其中2张精修,送相框2个,多选30元/张,简修,送底片。
个人写真费用:_____元/人。
全家福:以上两种套餐的任意一组拍摄时,顺便拍摄全家福,多拍,送5张简修,其中1张精修,送相框一个,多选30元/张,简修,送底片。
全家福费用:_____元/人。
a.甲方负责谈单、接单、售前及售后服务;甲方至少3个工作日提供详细的服务日期、时间及确切的联系方式。
b.乙方负责拍摄、背景、灯光、化妆、造型,每次拍摄前摄影师与客户的交流,拍摄意图的领会,拍摄中与客户的互动和引导,后期的数码修片。
a.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或人物,应按每个场景或人物100元进行赔偿。
b.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2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
c.甲方若在拍摄开始后,单方面中止合同的,甲方需支付全额的费用,若甲方延期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5%的滞纳金。双方如果有上面条款之外事项,请在附则中事先标明。
乙方不得私自使用甲方客户的照片做样片或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本协议下的客照,无论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均以甲方的名义或署名,一经发现,则以________元为赔偿金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二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制作项目及报价: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50%(万 仟 佰元整),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如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的,需支付总额6%的税款。
三、交货方式:
在确认设计稿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或安装完毕。
四、交货地点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担运费,货品风险自交货时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装完毕后转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五、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报价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第三条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四条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第六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第八条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第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最新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揭示。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一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雇佣合同集合五篇。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四
甲方: 乙方: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有效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关系与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搜集的市场需求信息,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产品及市场信息负保密责任。
2、甲方针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向乙方提供详实的报价体系(详见附件一)并以此作为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合同订立的价格标准。乙方掌握枪柜不同组合的价格计算方法,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乙方采购甲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作为乙方智能枪柜的核心部件。乙方针对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对甲方智能枪柜管理系统提出修改请求。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对智能枪柜系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以满足乙方的投标技术要求。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包含软件部分+电子硬件部分),为乙方参与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优先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在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产品。
3.甲方应积极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如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到乙方指定地点参与项目招标,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利获知乙方招标项目的进度情况。
5.甲方有责任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6.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要求甲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开发。相关合同另行签订。
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实现自主安装调试。应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人员无偿提供系统的技能培训,使乙方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安装调试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甲方不再对乙方的项目招标、项目安装提供人员服务,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参与到乙方项目中,需承担甲方人员全部费用并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8.甲方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更换设备及人员费用等支出由甲方承担。由于人为因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维修、更换设备、软件调试等服务,这期间产生的设备费用和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还需额外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采购甲方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
2.乙方可以对甲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甲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3.乙方可以根据其对甲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甲方做出反馈,甲方应对乙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动。如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所及产品的价格体系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雇佣合同集合五篇。
雇佣合同集合九篇。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六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为甲方提供地面采暖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项目工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以下合同。
详见合同附件:威能锅炉采暖配置表、报价单。
项目地址:
付款方式: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相关的`原始图纸和资料;
2.开关前两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保持地面整洁;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天然气,配合乙方孔洞施工等土建工作;
4.协调好施工与其他工程队的关系,协调保护地暖施工完成部分成品。
乙方责任:
2.按时完成人员,材料等进场准备工作;
3.保护原房屋结构和其他财产不受破坏;
4.文明施工,做好离场清洁工作;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由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协助保管;
2.隐藏工程应由甲方或甲方工程项目监理或甲方工程项目业主验收并备案;
3.由乙方负责系统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6.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书、试气、试压及测试报告等。
7.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须配合乙方装潢进度,乙方配合提供施工条件。
8.因不可抗力或买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可顺延。
1.如因一方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所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经双方协商未解决,向江阴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第三条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四条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第六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第八条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第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最新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揭示。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一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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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八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第三条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四条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第六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第八条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第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最新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揭示。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一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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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一
一、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
2、装修内容:______________。
四、关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约定: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_______元整。质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五、工程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若未达成,仲裁协议交_______法院裁决。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1、______个房间(______卧室、______客厅,以下简称______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______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______元。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仟_______佰圆人民币。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三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指定电子邮箱: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生产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指定电子邮箱: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购具有相同特征且可能重复采购的商品,双方拟长期合作,签署本框架协议后根据本协议进行订单式采购。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采购商品名称:___________类,详细规格型号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采购商品数量。
按实际需求采购,详见甲方具体每次商品采购订单。
第三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期限。
1、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商品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商品在交给甲方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是指乙方货物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乙方如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在接到甲方订单_____小时内反馈给甲方,否则视为接受订单。
4、交货应附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价格等,并加盖乙方公章或由送货人员(需持乙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确认。
第四条商品价格及货款结算:
1、商品价格:以签订合同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准。商品价格波动系市场经济固有规律不得作为乙方单方调价之依据。
2、价格调整:某类商品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幅度超过30%),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权威机构做出的价格评估报告或知名零售商在售商品价格等证据材料,甲方核查后做出调整价格或选择其他供货商的决定。若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做出价格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_____日结算该月货款,结算依据是甲方或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甲方须在结算次月的_____日前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将上月货款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_______发票。若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发票,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货款,直至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无违约并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在规定日期内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2、在商品距保质期届满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退货、换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甲方将货物退还乙方后3日内,乙方将对应货款退还给甲方。
3、甲方可在商品保质期内?(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意思)。
4、在与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同时,乙方同意甲方与其他供货商签订并履行相同的供货协议;合同期内,甲方可以任意选择乙方或其他供货商采购货物。
5、乙方对其提供的全部商品质量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其他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明确知晓甲方通过自动售货机向公众销售货物等情况,乙方不得销售伪劣产品给甲方,否则,因销售伪劣产品引发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作为销售商品的中间商,甲方不具备货物品质检测之能力,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之一切品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所规定日期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乙方提前说明。如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货款,每逾期1日,按拖欠货款的_____%支付罚息,因商品质量问题或乙方拖延开具发票、退货、换货等原因造成的迟延支付除外。
2、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_____日的,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取消该批商品订单,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作为交货不能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交货时间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3、乙方所交付商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及商品采购单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收货,则以商品正常价格支付货款;如甲方不同意收货,乙方应按甲方商品采购单对不符商品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导致交货延迟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不能更换或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甲方在商品要求存储情况下和保质期内,由于顾客食用或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品发生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定制商品由于商品本身或包装规格不符合规定,影响销售的,乙方应负责退货或更换包装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造成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按该合同第六条第1款处理。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如果甲方收货,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要求甲方自提的,如甲方同意,甲方可自提商品;如甲方不同意,由此导致交货延迟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7、乙方应严守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及商业信息,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商业机密、商业信息及本合同之内容。否则乙方应按甲方对其采购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低不低于人民币______元),并赔偿甲方因此所承受的一切损失。
8、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发出书面质量异议或索赔通知后,乙方在____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的,视为接受甲方质量异议或索赔要求。
9、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支付罚息。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前述所有款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乙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这不履行合同,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方下达给乙方的商品订单、甲方确认之后的乙方送达的报价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分,乙方持一份。双方所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事宜,本着诚信、互助、共赢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合作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到期后若无异议,则无需签署自动续约,若有更好的合作方式,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署。
拍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拍摄地点。
a.拍摄标准乙方在合作协议生效后负责拍摄,灯光、背景、道具、化妆、造型;。
b.拍摄内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拍摄内容为形象照、个人写真、全家福;。
c.后期要求乙方拍摄完成后,需要对所拍摄的相片进行后期处理,精修或简修。
选片时间:每批次拍摄完毕的3-5个工作日内选片,乙方将简修的底片发至甲方邮箱,由甲方通知客户选片。
取片方式:发到甲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时在每批次客户拍摄完毕且选完照片的当日,按协议套餐价格的约定向乙方支付_____%的费用(__________元),取片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剩余的____%(__________元)。
2.套餐内容及价格如下:
形象照:多拍,送10张简修,其中1张精修,送10张底片送相框1个。多选30元/张,简修,送底片。
形象照费用:5人(含)以下,____元/人,10人(含)以上_____元/人。
个人写真:职场和街拍两个场景,多拍,送10张简修,其中2张精修,送相框2个,多选30元/张,简修,送底片。
个人写真费用:_____元/人。
全家福:以上两种套餐的任意一组拍摄时,顺便拍摄全家福,多拍,送5张简修,其中1张精修,送相框一个,多选30元/张,简修,送底片。
全家福费用:_____元/人。
a.甲方负责谈单、接单、售前及售后服务;甲方至少3个工作日提供详细的服务日期、时间及确切的联系方式。
b.乙方负责拍摄、背景、灯光、化妆、造型,每次拍摄前摄影师与客户的交流,拍摄意图的领会,拍摄中与客户的互动和引导,后期的数码修片。
a.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或人物,应按每个场景或人物100元进行赔偿。
b.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2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
c.甲方若在拍摄开始后,单方面中止合同的,甲方需支付全额的费用,若甲方延期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5%的滞纳金。双方如果有上面条款之外事项,请在附则中事先标明。
乙方不得私自使用甲方客户的照片做样片或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本协议下的客照,无论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均以甲方的名义或署名,一经发现,则以________元为赔偿金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五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
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六
甲方:乙方: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有效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关系与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搜集的市场需求信息,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产品及市场信息负保密责任。
2、甲方针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向乙方提供详实的报价体系(详见附件一)并以此作为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合同订立的价格标准。乙方掌握枪柜不同组合的价格计算方法,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乙方采购甲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作为乙方智能枪柜的核心部件。乙方针对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对甲方智能枪柜管理系统提出修改请求。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对智能枪柜系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以满足乙方的投标技术要求。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包含软件部分+电子硬件部分),为乙方参与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优先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在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产品。
3.甲方应积极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如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到乙方指定地点参与项目招标,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利获知乙方招标项目的进度情况。
5.甲方有责任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6.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要求甲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开发。相关合同另行签订。
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实现自主安装调试。应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人员无偿提供系统的技能培训,使乙方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安装调试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甲方不再对乙方的项目招标、项目安装提供人员服务,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参与到乙方项目中,需承担甲方人员全部费用并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8.甲方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更换设备及人员费用等支出由甲方承担。由于人为因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维修、更换设备、软件调试等服务,这期间产生的设备费用和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还需额外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采购甲方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
2.乙方可以对甲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甲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3.乙方可以根据其对甲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甲方做出反馈,甲方应对乙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动。如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所及产品的价格体系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报价合同简单的篇十七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
装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________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________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________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____________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____________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