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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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20__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33”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了在政府各部门中重要地位。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在人、财、物上给予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倾斜;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二、抓好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一是抓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建设。按照镇人代会通过“六五”普法规划,我们制定了年度实施意见,编制了教案;与村(居)、场镇单位、学校、企业签定了普法责任书62份;制订普法制度10个并上墙;以镇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3次,28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工作简报二期,标语宣传50余条,今年我们会同镇妇联举办了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家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与计生办举办镇、村(居)计生干部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学法讲座,还利用宣传车和社区文娱演出队上街头进行宣传;抓中小学法制辅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青少法制教育。
二是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镇(街道、社区)、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调解员,按院落设纠纷信息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1—5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78件,调处72件,调解率为92.2%,对尚未调处的6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平安33的实现。
三是抓各项制度网络建没。我们在镇、村、社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已健全完备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18个制度,并悬挂上墙,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同时建立了“六个制度一个台”,即:村(居)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签订了责任书);调解人员培训制度(每半年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每月_日);矛盾纠纷调处督办制度(用文书形式通知到单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调处联合办公制度(由政府组织、司法所牵头、召集公安、村建、国土、群工、计生、民政、农口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汇报制度(每月_日前书面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矛盾纠纷调处台账(己上微机管理)。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调整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围绕沙城镇中心工作,创新宣传载体。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一次,对各街村主管普法的村书记、调委会主任、委员及各社区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六五”普法的宣传活动,加强了普法骨干的培训,同时宣读了“六五”普法的考核评分办法并发放“六五”普法宣传书籍281套,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法律八进”促“法律八建”强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活动对建成的“民主示范村”司法所加强工作指导使其工作更规范。对依法治校示范校都与派出所确定了法制付校长,学校予以发了聘书,全镇12所小学全部配齐。已为学生上法制宣传课26次。
二、矛盾纠纷排查。
始终坚持“减少存案、控制增案”的方针,继续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0件,已解决3件,有4件正在调处中,有3件已进入起诉移交到有关部门处理。
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规范开展。我们上半年共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共99册,给上岗的人民调解员发放调解徽章119枚。建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室44个,其中街村23个、|社区10个、企业1个。完善了人民调解队伍的组织。目前有调解员118人,做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街村、社区、企业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一般性质的纠纷做到了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
三、社区矫正工作。
和各部门协调配合,规范社区矫正环节。完善社区矫正街和互动机制,健全了告知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上半年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6名,全部纳入管理。完成案件调查4件,正在服刑人员18名。全部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31人都进行了信息化定位监管,确认了重大敏感期间不出问题。
围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对辖区街村、社区、企业积极服务好。上半年共提供各项法律咨询51次,协助相关单位起草各类经济合同34件、非诉讼代理2件、法律见证11件、合同把关5件。
深入开展“三字六不让”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树立了四种能力的培养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记学习笔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由此来提升我所的工作质量,从而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尽管赤溪司法所是全县唯一一个一人所,但是所务管理一样都不能少。上半年,赤溪司法所在加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让工作人员更加坚定为民理念;认真落实创先争优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奉公守法、争创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教育系列活动,用实际行动拥护共产党领导。此外,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在年初开通司法所博客,作为交流实务工作、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平台,并及时增开司法所微博,做好工作互动。
时光易逝,不舍昼夜。2020年已经过半,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赤溪司法所将立足赤溪实际情况,深挖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民主法治氛围的责任。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街道司法所在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区政法委、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下面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我街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4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6人。其余一人是假释,一人是暂予监外执行,其他人员是缓刑。
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中我所采取“三严”措施做好矫正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从调查评估阶段到解除矫正,我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积极配合局社矫科进行入户核实,并与其居所地的派出所,邻居进行核实,做好调查笔录。撰写调查意见书。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接收,入矫第一次谈话,入矫宣告,请假,奖励,处罚,解矫等程序严格执法。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通过对矫正人员心理、性格、家庭背景、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犯罪情况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找到矫正人员犯罪的原因,为其制定矫正方案。通过定位系统每天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督。发现有未请假外出或是停机的矫正人员及时和家庭监护人联系,督促其缴费和履行制度,以实现共同监督管理,并确保矫正人员不脱管。每月进行电子签到,并与其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矫正人员思想不稳定及时进行了疏导,避免了矫正人员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每月进行一次理论学习,对矫正人员进行再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提高道德、文化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每月组织社矫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劳动形式一般以打扫卫生,整理图书室,清理小广告等。让矫正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公益劳动,从而消除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监护人每月上报社矫人员在家情况,每季度对矫正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鉴定。每季度社矫人员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居住于。
三是严格刑罚执行。我们在对矫正人员的管理中严格刑罚执行。我所按照《实施办法》第22至27条规定,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我所的社区矫正人员共16人,目前为止均能按时签到,有事外出能提前请假,回来后主动销假,每月按规定填写思想汇报及学习记录,参加社区组织的劳动。
二、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全年我街共调解案件66件。到目前为止,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处理事务共计2件。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我所及时与派出所核实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做好过渡性安置帮扶,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目前我街安置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共37人,享受帮扶1人。
四、普法宣传工作。
今年我所组织法律宣传六次,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利用法律进社区进校园进小区的开展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吸引自觉学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文明城市生活,做遵纪守法的居民。全年宣传法律达到800多人。
今年我所的司法行政、法律宣传等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所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我所的工作距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20xx年我有决心、有信心争取在工作当中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工作计划:
在一如继往的做实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社矫人员管理,规范请销假制度。
做好民间调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围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对辖区街村、社区、企业积极服务好。上半年共提供各项法律咨询51次,协助相关单位起草各类经济合同34件、非诉讼代理2件、法律见证11件、合同把关5件。
深入开展“三字六不让”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树立了四种能力的培养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记学习笔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由此来提升我所的工作质量,从而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2019年,诸暨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筹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访调对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打好“六大硬仗”,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县市”贡献力量。
(一)突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1.积极参与筹备“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组建专人团队,对近年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进行调研和总结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文刊登在《中国司法》杂志2019年第6期,《专业调解为“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一文刊登在《全国人民调解》杂志2019年第3期。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通过2年的实地调研提炼和资料收集,编写的《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进行了剖析和推广,具有较高的实践参考价值。
2.扎实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出台《诸暨市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在设立派驻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市、镇两级联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等形式发展壮大信访调解队伍,扩充人民调解专家库(目前87人),建立完善工作对接、“多调联动”、律师参与接访等信访调解机制,安排律师进驻信访调解室值班。通过上门化解、直接化解、疏导化解、联合化解、跟踪化解、稳控化解等6种调解方式,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司法局牵头承办的20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信访交办件89件,成功调处73件,其中信访积案29件,调解成功率达82%。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发挥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11月,共受理矛盾纠纷17711件,调处17711件,成功调处17247件,成功率达97.4%。成功培育品牌调解室21家,品牌调解员31名,杨光照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俞杭明同志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二)突出“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抓实普法工作基础。出台《诸暨市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23家普法重点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继续将普法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以《宪法》学习为重点,针对全市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不同类别对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7场次,制作发放宣传折页45000余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金融法律风险防范、扫黑除恶等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制作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展板十余块到各村(社区)文化礼堂进行展示。推出“1963法润”直播平台,每周四邀请一名法律工作者开展案例解读和释法工作,司法局开展直播5期,累计在线收,56余万人次。
2.全面推进“三治融合”助力乡村治理。出台《关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在绍兴地区率先出台“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孝德村”的基础上,充实三治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强化软硬件建设,建成一批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特色法治阵地,首批诸暨市级109个建设村(社区)已通过验收,并有53个村(社区)继续申报绍兴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
3.开展“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召开全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专题汇报。成立市级验收组,对全市35个部门和27个镇乡(街道)“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完成全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的“四个一”工作:即一部《法润诸暨情泽民心》专题片、一本《美好生活法德相伴》画册、一套台账资料以及一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绍兴市政协副主席、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国阳带队督导验收我市“七五”普法教育中期工作,并对我市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突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帮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五化”水平。
1.从严加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工作。严格执行社会调查、手机定位监管、请销假、违规处罚、“两个八小时”等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规定,认真落实社区矫正规定。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32人,1-11月份共签发警告156人次,提请治安拘留16人次,提请收监执行26人,重新犯罪1人,无脱漏管人员。扎实开展刑释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在册刑释人员3525名,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96%和92%。
2.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诸暨市德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关心桥驿站”服务项目,成立社区矫正专业讲师团,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干预、制定心理辅导方案等。与市心理协会合作开展分层次、个性化专题集中教育,有力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与“一米食堂”“一米阳光慈善超市”及“大诸暨读书吧”等平台合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1000多人次,有效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3.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及绍兴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要求,按照“执法、教育、管理‘三位一体’”建设布局,积极对接争取各方力量,制定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详细计划,目前改造提升中的社区矫正中心正在施工阶段。
(四)突出诸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1.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目标,把诸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设施齐、功能全、群众便”的法律服务窗口,切实提升“法治诸暨”建设水平。中心内设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市调解总会、仲裁委、行政复议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等,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资源基础上,引入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资源,为群众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及仲裁、行政复议、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综合法律服务,打造以“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上平台”三大主线为核心,集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2.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启动“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顾问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法律顾问开展企业大走访、“法律体检”等。修订《诸暨市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至每村每年4000元,积极运用微信塔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促。有效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服务信访、重大敏感信息速报等制度,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协分会和浣纱律师事务所建立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组建由84名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130起。加强对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截止11月底,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上报了46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信息,未发现律师违反规定办理涉黑涉恶的情形。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1-11月办理各类公证4831件,业务总量319万元。
3.深入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全面启用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业务平台、推广使用“12348浙江法网•绍兴”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优化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容缺全代办制度,今年已容缺受理案件90件。充实法律援助专家库成员,调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民工讨薪、妇女维权法援专项行动。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17件,其中民事案件891件、刑事案件51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973万元。
(五)突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
1.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理念,大力加强机关、律师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等活动。新建曦明、靖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全市3名以上党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覆盖,全面完成局直属机关党委和下属11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按期签订“两级书记”党建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组织各类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32场次,着力提升局编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开展“返乡走亲”工作,引导局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到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68人次。举办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教育和行政诉讼法业务培训会、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专题培训会等,与法院金融庭联合每季度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交流座谈会,切实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强化督查问责力度。更新完善各项管理考核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局编干部、聘用人员、法律服务队伍的考核管理。依托月结月报、政务通、月度督查等载体,形成有效的反馈监督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查16次,警示谈话1人次。开展律师行业半年执业检查、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加大投诉案件调查回复和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1名律师作出暂缓考核处理。
二、工作思路。
20,诸暨市司法局将继续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整体优势,着力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推进依法治理。
1.守牢守好社会稳定防线。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相关精神,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不断统筹社会资源,加强各类调解方式的衔接联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和实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以市联合调解中心为核心,27家镇乡(街道)联合调解中心为抓手,整合医疗、交调、仲裁、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品牌调解等调解资源,继续推广运用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探索完善判例型调解模式,形成“线上+线下”高效联动的联合调解网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整治枪爆专项斗争,确保全年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特大暴力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2.做优做强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契机,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目标,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修订完善相关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深化“开放式接待”“专家坐堂”“特色门诊”“惠民直通车”等个性化、零距离法律服务。以枫桥、次坞为样板,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12348”中国法网、浙江法网、网上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不断加强智能法务建设。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数据对接和信息互通,深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继续开展省“名所名品名律师”推进工程,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
3.全面推动社会依法治理。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润诸暨”三年行动收官工作。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长效机制,推出系列重点普法项目,巩固“1963法润”直播品牌。探索社会化普法路径,计划引进社会组织1家,全年完成送法进文化礼堂活动100场。打造“一镇一园”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典型的带动作用,实现诸暨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健全以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工作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有效发挥律师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4.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高标准完成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设置功能室,争取在2020年3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强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巩固枫桥、次坞司法所创建成果基础上,计划继续新创建“公正文明规范”和“枫桥式”司法所1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及时做好干部队伍调整配置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干部队伍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抓好行业管理,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加强专业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始终坚持“减少存案、控制增案”的方针,继续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0件,已解决3件,有4件正在调处中,有3件已进入起诉移交到有关部门处理。
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规范开展。我们上半年共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共99册,给上岗的人民调解员发放调解徽章119枚。建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室44个,其中街村23个、|社区10个、企业1个。完善了人民调解队伍的组织。目前有调解员118人,做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街村、社区、企业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一般性质的纠纷做到了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
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20xx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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