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优质12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一
二手房交易流程相对复杂,其中涉及到多份合同,在签订合同时留意细节,能保障你的权益不受损害。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几点比较重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规定,约定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以及合同生效、终止、变更与转让条件约束。
本期二手房全接触,小编为您梳理一下需要注意的这几个方面。希望您在签合同时能多花点心思,少出点麻烦。
了解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
首先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还要关注交易房屋有无抵押,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最后,还要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规定。
合同中的约定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信息外,同时包括标的、价款、履行约定等,标的`指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履行约定指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
其中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尤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三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
约定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
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双方就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的形式进行明确的约定。当出现违约情况,根据约定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合同生效、终止、变更与转让。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最后,在附件中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
业务代理人: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
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邮编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地产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地产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坐落于;位于第层共间,房屋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其系该房产真实产权人,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元。该价款不含税费。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于给付首付款人民币元,剩余申请贷款,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递交申请贷款的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办理审查、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乙方应于贷款机构明确告知实际审批贷款额日内补足应交款。
合同终止,甲方应于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5、乙方保留人民币元尾款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约甲方配合办理房屋完毕产权过户、房屋交付、户口迁移等手续后,乙方应及时将该笔尾款支付给甲方。
6、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7、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____________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第三条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起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或甲方故意不配合,造成乙方不能在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乙方不解除合同的,自乙方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在房屋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如因为国家房产政策调整等非双方过错原因,造成乙方客观上确实无法购买标的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于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者乙方申请的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日内腾出房屋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房屋门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该房屋一切风险责任自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5、交付日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尾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负责于将落户于该房产内的户籍关系迁出。
7、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1、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2、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或迁出户籍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3、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按已付房款的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还应按房屋最新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标准,向买受人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5、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三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
(1)________内
(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
(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
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附加条款:
房屋移交清单: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大致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面积不是实测面积,如后期需缴纳房屋差价,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为甲方独立所有。该房屋为毛坯房,未装修。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出让或划拨)。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不得分期。
该房屋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如果能办直接所有权办至乙方名下,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所需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将所有权直接办至乙方名下,则待甲方办理房产证之后(费用甲方承担),之后再正常过户给乙方,过户费用(含税费、评估费、办证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开发商原因未如期办理房产证者,不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在该房屋没有户口关系。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无装修)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即是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同意将甲方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元在房屋过户后10日返还给卖方。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未如期支付购房款或者欲单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卖方将不予退还;并由买方向卖方额外支付总房款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在进行房屋装修时,须遵守物业的装修须知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后果。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见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 。
附: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五
根据《协议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此二手房转让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第___栋______单元号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应于协议签订______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付款时冲抵。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协议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30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协议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
第七条: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协议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业存折或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以上按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约定的房产交付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结清,不存在欠费。
第十一条:
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产装修保持不变,防盗门窗、家具、部分电器(卧室内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楼顶杂物间及菜园留给乙方。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六
委托人:
受托人:
第三人: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的买卖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贷款期限: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4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3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延误时间超过5日的,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60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1、2、3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丙方收件人:
地址: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3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七
案情简介:20年6月21日,朱向阳的父亲由陈荆松做为中介方,以朱向阳的名义与王慧海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购买位于沈阳市某区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阳的父亲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给王慧海定金200元。合同签订后,朱向阳发现该合同上卖方(房主)写的是邱木真,而在卖方(房主)上面签名的却是王慧海,经到沈阳市房产局咨询和核实后,朱向阳找到王慧海,要求退还定金200元。得知该房屋系刘菁珊购买的邱木真的,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朱向阳的父亲所交的200元定金实际上在刘菁珊手中,朱向阳的父亲找到刘菁珊,经交涉,刘菁珊同意退回17000元。朱向阳的父亲于20年6月29日在收到17000元后,出具了收条,并在收条上注明"另外补偿叁仟元整房主"。后朱向阳在向刘菁珊索要3000元未果的情况下,于20年12月7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刘菁珊返还3000元定金,王慧海对刘菁珊的返还义务负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朱向阳与王慧海、陈荆松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刘菁珊亦未依法登记领取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故该房地产经纪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系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因此刘菁珊应当返还全部定金200元;被告王慧海与朱向阳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并收取了定金,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决:“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刘菁珊应返还朱向阳3000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点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出售房屋,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认定有效,有的认定无效。但是近年来,法院日渐趋向于认定有效。本律师认为,判断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据是民事法律法规,是《民法通则》、《合同法》,而不应该是行政法律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本案中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签订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与房主没有任何联系。王慧海明知刘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没有房主的委托手续,也没有刘菁珊的委托手续,而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观存在过错。并且王慧海将定金转交给刘菁珊也是没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据的,该转交行为也存在过错,因此王慧海对《房地产经纪合同》无效和定金的转交均存在过错,其应承担连带返还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案情简介:20年6月30日原告高素琴与被告孙和平经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被告孙和平将一套房屋出售给原告高素琴,双方协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孙和平先交纳定金人民币5,000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孙和平交纳定金5,000元,被告孙和平为此给高素琴出具收条一份,收条中写明,该房屋系私有产权,总价额73,000元;孙和平在20年7月12日应搬出此房,屋内设施不动;若孙和平不卖此房需赔偿高素琴10,000元,若高素琴不买此房则定金不退。收条还注明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高素琴向孙和平押3,000元,办理产权过户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时孙和平正在办理自己名下房屋产权证,双方亦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20年9月高素琴以孙和平未能与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求孙和平返还定金未果,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和平双倍返还定金10,000元。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告高素琴与被告孙和平之间的房屋买卖虽然经房屋中介所介绍,双方虽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双方之间有收条为凭,从该收条记载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应当认定有效孙和平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未将该房出售给高素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原告高素琴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孙和平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高素琴双倍返还定金10,000元。
律师点评: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从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本案中,根据定金收条中记载的内容,高素琴交付的属于履约定金。若房主孙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约定的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的合同义务时,则高素琴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惩罚性,目的是为了约束当事人履行约定义务,在当事人违反约定时给对方合理补偿,因此也具有补偿性。本案中,孙和平违反约定拒绝为高素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高素琴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高素琴可以要求孙和平双倍赔偿定金。《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交付的10000元是购房定金,并约定了定金的惩罚性质,即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没收定金。需要说明的是:若合同已经写明“定金”,即使没有注明定金的性质,也具有担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没有写明“定金”,而写明的是“保证金”、“押金”等其他名称,但同时规定了定金的性质,那么也具有担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应超过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案情简介:原告李耀鹏与被告严树英双方于20年5月18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约定严树英将房屋一套以49500元的价格卖给李耀鹏,李耀鹏在签订合同时给付定金4000元。合同签订后,李耀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20年5月29日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当时严树英所带证件不齐备,故产权过户手续未能办成。之后,严树英通知李耀鹏再等几天,后又告诉李耀鹏说,她的房子不能卖了。后双方重新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书上约定:“由于严树英违约,严树英于20年6月6日将购房定金4000元还给李耀鹏,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终止。”被告于20年6月6日将全部房款及定金4000元全部退还给李耀鹏。但是李耀鹏认为严树英违反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支付4000元违约金。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耀鹏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严树英支付违约金4000元,并负担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于20年5月18日所签的合同书及以后所补充的协议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原告在该合同书中的明确表示在被告退还定金后同意该协议终止,并未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应视为双方当事人新的约定。双方应按此约定履行,而且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原告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耀鹏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即定金实际交付时定金合同生效。为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关系,一切以是否实际支付定金为准。《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严树英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李耀鹏依法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当李耀鹏收回全部定金,不管双方是否补充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的定金合同关系都一律随即终止,李耀鹏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则无法律依据,因此其诉求也不会被法院所支持。
案情简介:甲在20年3月13日购买一套商品房,6月1日入住,11月30日开发商做产权作登记,甲12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同年11月20日,甲与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将建筑面积129.70平方米的房屋,以158万元价格转让给宋某。在约定了付款期限后,双方又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了两项内容:一是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待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是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对此买卖行为均不得反悔,否则由违约的一方以总房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在双方约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来后,宋某就一直没有再履行过合同。20年3月9日,甲起诉到法院,要求宋某以总房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15.8万元。在庭审中宋某辩称,是甲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就与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宋某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办理过户手续,还明确了不交易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宋某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决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甲10%的违约金15.8万元。一审判决后宋某提出上诉,认为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宋某与甲的买卖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属于无效。但最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律师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以及相关的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目前对于未取得产权证出售房屋的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请读者注意诉讼当中的风险。
案情简介:甲20年买的房子,20年8月1日取得房产证,但甲是通过贷款买的房屋,银行贷款还未还清,房屋做了抵押。20年12月21日,甲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该房屋。房子卖完不久,房价就涨了将近20%。于是,甲起诉到法院,以房子在转让时已抵押给银行为由,要求法院确认这起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以达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的请求不符合公平原则,为维护交易安全及市场交易的流转,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因甲对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购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所购房屋在所有权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虽然涉诉房屋已在银行抵押,现合同已实际履行,王某给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让甲将所欠银行贷款还清,解除抵押,以利于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甲应及时还清银行贷款。况且甲已将房屋交付给王某,王某也实际入住该房屋,因此从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甲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真实目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情简介:20年4月15日,何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贷款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一套房子。何某20年2月28日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未实际入住。20年3月2日,在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下,刘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居间合同》,合同约定,刘某购买何某的房子,价款40万元。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20万元,其中含定金2万元,中介公司将其中1万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费,其余19万给付了何某。刘某在等待开发商给何某办理房产证,以便于尽快过户,但是该项目的开发商已被撤销了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房地产公司已是人去楼空,该项目无法办理初始产权登记,所购项目的所有购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于是刘某状告中介公司,要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居间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购房款。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开发商已不存在,买方最终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卖方返还房款。
律师点评:目前法院对于没有产权证即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买卖案件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按此处理,但是对于签订合同时没有房产证,卖方最终也不可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产证,买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一般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将买方或中介公司将已收的房款返还给买方。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八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伊金霍洛旗西苑小区k座2单元901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存在共有权、抵押权。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二手房买卖合同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伊金霍洛旗西苑小区k座2单元901室。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478000元大写: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当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的银行贷款23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_,剩余款项:248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等乙方办完过户手续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如有一方违约并承担总房款50%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伊旗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各执一份,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十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区][县](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币)计*元。(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月*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十一
出卖人(甲方):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乙方):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坐落市路号。该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
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某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某备(设施某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其中:
非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所确认的面积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尾款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权利保证。
1、为确保乙方所购房屋权益的顺利实现,确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乙方所支付购房款资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对此向乙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状况,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a、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可以在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但解除租赁关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某费、律师费以及承租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b、解除与抵押权人的抵押关系,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3、出卖人保证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如果甲方不能解决,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某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应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自乙方接受房屋钥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合法之处分。
六、双方应于某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某备完好。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某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某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订于某区。
中介二手房交易合同篇十二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县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第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乙方承接甲方银行按揭贷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剩余房款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因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若甲方中途违约,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给乙方。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购房者一份。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