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心得体会(汇总11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一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去年以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个别法院及少数法院干警看不清当前的形势,低估了中央的决心,认为改进作风的工作只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因而对中央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规定置若罔闻,致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法院系统内仍然时有发生,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教育和警示广大法院干警,彰显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现将各地纪委和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查处的七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望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切实引以为戒。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公款旅游案。20xx年1月18日至24日,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新萍组织该院在海南省海口市参加培训的39名干警赴三亚市旅游,并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88884元。案发后,邓新萍被免去执行局局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责令其他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退缴了全部旅游费用。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公款送礼案。20xx年8月底,该院院长林涛以院领导中秋节走访送礼为由,安排办公室主任王某先后三次在沂水县某超市购买了23000元购物卡,并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回院报销。案发后,林涛被免去党组书记、院长职务,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院领导还分别退缴了各自走访送礼的费用。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规报销足浴发票案。20xx年9月至20xx年11月期间,该院刑一庭庭长李文和刑二庭庭长揭祥先后在该院财务违规报销了足浴消费发票6张,共计2508元。案发后,李文和揭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审核批准报销上述费用的该院常务副院长商文成被诫勉谈话、审委会专职委员严贤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违规配备办公设备案。20xx年9月15日,宁武县法院给6名院领导、13名中层干部、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和2名法庭工作人员违规配备了总价值为20余万元的办公设备,造成了严重浪费。案发后,该院院长荣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该院副院长陈建生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被分别诫勉谈话;违规购置的办公设备予以追缴。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公车私用案。20xx年9月22日,薛红炜带领本院干警王某、杨某某到陕北等地执行案件,25日下午返回途中,薛红炜等人应王某亲属之邀,乘坐警车去白云山景区游玩,并将警车停放在景点附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案发后,薛红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姜英龙大操大办婚宴案。20xx年9月9日,姜英龙先后两次为女儿举办婚宴,共设宴15桌,接受礼金27400元。案发后,姜英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礼金予以追缴。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室主任兼速裁庭负责人王珏违反工作纪律案。20xx年5月某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王珏在办公室脚穿拖鞋接待某当事人,且其工作计算机正在运行“连连看”游戏。案发后,王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七起案件的发生,充分体现了作风问题所具有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同时也反映出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消极心态和“无视规定”的侥幸心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尽快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推动法院队伍的作风建设。
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主动查处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法院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实。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各类案件的通报工作也更加及时和全面。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案件通报,加强对案件的理解和解读。最近我阅读了一则关于一起恶性抢劫案的通报,从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案件通报的重要性,并对案件通报有了更深的认识。
首先,案件通报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社会的公平正义。通报中详细描述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过程,以及公安机关的侦破过程和结果。通过案件通报,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安机关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同时也能够看到案件处理的公平和正义。在该起恶性抢劫案中,警方迅速行动,耐心调查,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让受害者和社会得到了公平的对待。这让我更加相信公安机关的能力和社会的正义。
其次,案件通报可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案件通报,我们可以了解到各类犯罪活动的手法和心理,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安全意识。例如,在这起抢劫案的通报中,警方提醒了市民在晚上出行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避免单独在人少的地方行走,还介绍了抢劫的手法和特点,让我们对抢劫犯的行为有了更好的了解。而且通过案件通报,我们还能够了解到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理结果,从而增加我们对法律的认知和尊重。
另外,案件通报可以提高我们的社会责任感。通报中往往会提到案件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警方对于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了解这些信息,我们能够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性,进而增强我们对社会的责任感。我们应该主动关注案件通报,支持警方的工作,积极配合侦破工作,为社会的安宁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案件通报还可以帮助我们改变对于犯罪的刻板印象。社会上对于犯罪分子往往有一种刻板印象,认为他们是社会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然而通过案件通报,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和心理困境。在这起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一名丧失父母的孤儿,缺乏家庭和社会的关爱。虽然这并不能完全为他犯罪行为开脱,但是这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果社会能够提供更加全面的帮助和关爱,或许某些犯罪行为可以得到有效预防。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三
案件通报是一种机制,用来向公众传达警察机构在处理案件方面的进展和结果。它不仅可以传递信息,而且可以帮助提高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本文将探讨发表案件通报的重要性,并分享我对案件通报的体会。
案件通报是作为一个制度的,是公安机关与公众沟通的一个渠道。它可以及时向公众传递关于案件的最新情况,为公众提供合适的信息,减轻公众对案件的关注,也增强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案件通报可以让公众清楚地了解到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增强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和认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案件通报的出现不仅仅是一种情报的推送,更是一种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它可以让公众关注到那些已经解决和尚未解决的案件,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此种方式,公众可以了解警察机构的工作,并对其工作作出评价。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案件通报还能够促使其它的保安力量协助公安机关解决案件,从而增强了社会大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热情。
然而,案件通报也存在一些困境和挑战,比如说,有些官员因为担心会出错或者是增加自己的麻烦而不敢发表案件通报。此外,公安机关传递信息的迟缓也会影响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引起公众对警察机构挫折感和失望,甚至对警察机构产生不信任情绪,因此,提升案件通报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总结。
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案件通报是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一个桥梁。通过案件通报的途径,我们可以增强公众对警察机关的了解和认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境,这些问题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总之,案件通报的发展始终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四
通报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案件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全省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东陵区桃仙街道莫子山村党支部,20xx年7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浑南新城全运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为他人违规办理户口迁入、违规签订补偿协议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0余万元;贪污国家补偿款59万元;行贿8.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0xx年。
市xx村党总支、,20xx年至20xx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私营企业主串通,虚构事实,共同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9000余万元;挪用集体资金790余万元,同时犯有故意伤害等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0xx年。
市xx区xx街道党工委,20xx年至20xx年,伙同该街道,私自截留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单位支出,造成国家损失114余万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锦州北镇市广宁街道xx村党支部,20xx年至20xx年,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国家补贴款256014元,其中215894元用于村务支出,40120元已上缴国库;擅自决定将自来水工程用工款54000元不入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扣留村民种子补贴款30030元用于村务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辽阳市辽阳县财政局原,20xx年至20xx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承揽工程、套取国家惠农资金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7万元,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400余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0xx年8个月。
市xx县平顶堡镇下屯村报账员,20xx年至20xx年,以该村已去世村民名义冒领五保金、养老金,合计25,617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x县平顶堡镇民政办主任因没有及时核查领取五保金、养老金人员身份,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朝阳市朝阳县胜利乡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4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养殖户,伙同他人共同套取国家救灾饲草补贴款33,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8.葫芦岛兴城市红崖子乡古城子村党支部、,20xx年5月,借他人名义虚报冒领高速公路占地款33,040元;20xx年7月,虚开收款收据报销40,000元,供其个人使用;20xx年11月,将该村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转到其个人账户,并将其中70,000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
党的以来,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比以往有明显好转,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以上通报的8起案件十分典型,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失职渎职等问题;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巨贪等违纪违法问题。这些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x年x月x日。
今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根据总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当地实际与群众反映强烈重点行业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处房地产、汽车驾校等强势地位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有效遏制了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蔓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执法实践中涌现出等地查处房地产,长汀查处驾校,清流查处客运,罗源查处手机,厦门查处美容、速递等行业“格式条款侵权”的典型案例。为及时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促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现将有关单位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案例: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一、违法行为基本情况。
20xx年3月25日,安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发现当事人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向购房户强制收取水电开户费的行为涉嫌违法,遂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安溪县凤城镇龙津公园北侧开发楼盘,共有商品房1100多套,于20xx年开始对外销售商品房,并与每个购房者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
》及《合同补充协议》。在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中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该商品房的总价款不包括以下费用,以下费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办理分户产权证应缴纳的契税、工本费、查档费、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水、电、电视、电信、燃气等开户费,专项维修资金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从20xx年8月份开始,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规定,在办理交房手续时以通知的形式要求要求购房者和拆迁安置户必须交清水、电开户费才能拿到房屋钥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从20xx年8月份开始,当事人向已交房的390户购房者和拆迁安置户收取了水、电开户费,其中自来水开户费每户收取1000元,共收取390000元;电开户费每户收取300元,共收取117000元。至案发时,当事人已向购房者违规收取水、电开户费共计50.7万元。
二、查处依据与结果。
“水表立表费、供电入网费”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就应将供电、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但当事人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向购房者另行收取水、电开户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和负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应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安溪县工商局认定,以上证据,相互印证,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退还消费者水电开户费。根据《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76.05万元。
三、案例分析。
1.开发商是否构成格式条款侵权行为。
当事人与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的“该商品房的总价款不包括以下费用,以下费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办理分户产权证应缴纳的契税、工本费、查档费、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水、电、电视、电信、燃气等开户费,专项维修资金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这些条款,是由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购房户协商,购房户只能或是同意条款的内容与当事人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条款的内容而不与当事人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当事人协商修改条款的内容,因而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规定、《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或者其他方式对房屋消费者作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作减轻、免除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的这一行为属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十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下列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规定所指行为。
2.开发商能否收取水、电开户费。
首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承担的开发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应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其中规定商品房相关的部分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其次,关于在商品房销售中不得另行收取供水供电配套设施费用问题,国家及有关部门已有明确: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xx〕585号)已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用电入户、立户费、自来水表立户费、水表立表费、供电入网费”等各项费用。
3.开发商通过合同及补充协议能否免除其责任与义务。
综上所述,“水电开户费或者水电立户、入网、安装费”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就应将供电、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事实上,当事人并无证据证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公司委托其“代收水表开户费和电表开户费”,供水、供电公司也没有就“水表开户费和电表开户费”单独与每个购房者及拆迁户发生对应关系。但当事人利用单方面自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格式条款——补充协议与购房者约定,在交房时以不公平、不合理的通知的形式借“水表开户费、电表安装费”的名义向购房者另行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免除了当事人应当依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八条约定为购房者免费水电到户的义务,将本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商品房供水供电配套性质的费用转嫁给购房者承担。
四、启示。
1.敢于亮剑,层层深挖,揭露真面目。本案涉及备受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市场,是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该案是一起较为复杂的房地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因为该案事发牵扯的消费者众多,同时还牵扯到相关的水电部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很大,安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不畏困难,层层抽茧剥丝,透过现象看本质,终于认定了房地产商违法的事实,并用格式合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最终以76.05万元的处罚结案。
2.精于突破,相互印证,形成铁案。本案是一起典型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该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务必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讲究工作方式,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不能将“怕麻烦”等个人情绪带到办案之中去,要学会看到案件的本质,要将案件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都考虑到,对于涉案金额巨大,召开县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监管责任风险的发生。
3.违法手段特殊、典型,具有较强隐蔽性,查处难度大。在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侵犯消费者权利这一现象较为普遍,通常这类案件仅仅只是房地产商单独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比较明显,但在这个案件中,房地产商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后,却将违法行为转嫁到水电部门,同时在处理上因为多收费用属于《价格法》所调整,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种种原因造成了取证困难并且难以突破,该案能够顺利办结实属不易,是工商系统历年来查办的房地产公司侵犯消费者权利案件中较典型的案件。
201x年x月x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土资源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统一制定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不再使用。
附件:1、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收件登记单。
2、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申请书。
3、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
委托书。
4、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
通知书。
5、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
建议书。
6、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
7、答辩通知书。
8、询问笔录。
9、协助调查通知书。
10、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
11、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决定书。
12、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送达回证。
13、延期调查处理通知书。
年五月二十四日。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一些地区连续发生犯罪分子抢劫银行、杀害银行职工的重大刑事案件。截止到4月底,全国共发生此类案件40起。为保护国家财产,金融系统的干部职工不顾个人安危,与犯罪分子进行了英勇斗争,共有16人牺牲,13人负伤,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今年发生的几起重大案情通报如下:
1月6日下午,浙江省东阳市巍山信用社三名职工到所属营业网点收取当日营业款。在返回该社准备卸款入库时,运钞车车门左侧出现一持枪蒙面歹徒,驾驶员奚海港迅即从车内取出防暴器械进行自卫,歹徒见状便向车内开枪,将车内职工杜巧英击伤。车内另一职工刘媛媛不顾个人安危,迅速跳下车厢高声呼救,并用电话报警。歹徒见抢劫不成遂与另一名同伙骑摩托车仓皇逃走。
1月19日下午,两名歹徒潜入中国银行江苏省锡山市支行前洲办事处,将值班人员葛寿林、吴玉祥杀害。该行会计沈燕君听到楼下有异常响声,遂下楼查看,被躲藏在暗处的歹徒打成重伤。歹徒抢走现金77万余元后逃离现场。身受重伤的沈燕君苏醒后不顾伤痛,爬到楼外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部署堵截,将犯罪分子全部抓获。
4月2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支行运钞车到车站办事处接款时,突然遭到四名手持冲锋枪和双管猎枪歹徒的袭击,运钞车司机史伟刚被杀害,办事处主任韩英伟、出纳员李娜被打伤。押运员李建亭举起手枪还击时,被歹徒开枪击断手指。歹徒抢走车内现金50余万元后逃走。
4月2日下午,一名持枪歹徒闯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巧报信用社海拉尔分社抢劫,该社职工周俊琴、云海珠面对凶恶的歹徒临危不惧,迅速拉响报警器、拨乱保险柜密码。歹徒残忍地将她们枪杀后逃离现场。由于周俊琴、云海珠的勇敢行为,使歹徒的抢劫活动未能得逞,信用社财产未受损失。
4月2日下午,两名持枪歹徒闯入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三峡分行东湖储蓄所抢劫。面对歹徒的枪口,营业员王健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触发了报警装置,营业员孙芳机智地将款箱甩入柜台下。歹徒见无法进入柜台内抢劫,连开两枪后逃离现场。储蓄所资金和人员均未受损失。
以上案件表明,当前抢劫银行案件十分突出,犯罪分子在抢劫过程中气焰嚣张、手段残暴,对金融工作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为了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金融系统的“三防一保”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大力宣传金融系统干部职工为保护银行资金安全,同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的英雄事迹,隆重表彰为保卫国家财产,面对凶残歹徒奋不顾身英勇牺牲和光荣负伤的银行工作人员,号召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卫国家和人民的资产安全。
二、各地政府要对当前抢劫银行的犯罪活动引起高度重视,动员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抢劫银行的各种犯罪活动。要结合这次通报的案情,对全社会特别是金融系统的广大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组织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门对各金融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各金融机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安全保卫、“三防一保”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违章操作的现象。要针对犯罪分子作案的特点,组织安全保卫等部门对运钞沿途和营业网点的周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防抢劫应急方案,并搞好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公安部门要将打击抢劫银行犯罪做为近期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斗争。金融单位的报警系统要与“110”报警台联网,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公安部门要将银行运钞车和营业网点列为安全防范重点,加强保卫力量,一旦发生案件,要快速出动,快速堵截,尽快破案;对尚未破获的案件,要组织精干人员进行跨地区协作,尽快将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对已发生的抢劫银行案件进行审理,力争做到快审理、快宣判,积极配合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抢劫银行犯罪的嚣张气焰,震慑犯罪。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六
全体员工: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黄xx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唐xxs发生争执,唐对黄骂出脏话,黄就动手打了唐xx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肖国xx小推车领料一事,与xxx发生争执,肖xx动手将xxx当场打晕,造成xxx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文明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肖xx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肖xx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xxx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肖xx承担;罚责任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七
在我们的生活中,案件通报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在新闻媒体中,我们经常看到报道的案件通报。同时,在我们的工作中也时常需要涉及到案件通报。所以,学会总结案件通报的心得体会非常重要,这个体会不仅能提高我们对案件通报的判别能力,同时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社会上的各种情况。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进行探讨,以便使您对案件通报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案件通报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媒介。
案件通报是社会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通报中所透露的信息常常能够改变社会的格局,影响着很多人的心态。有时,案件通报甚至能够推动政府、机构和组织改变政策,以便更好地应对社会上的各种问题。所以,我们学会分析、判断案件通报的真相与虚假,对于我们的职业、生活等方面都是极其重要的。
二、案件通报的真假不可简单因作者或发布机构而定。
许多人首先会根据通报者和发布机构的性质来判断案件通报的真假,但我们要知道,当我们判断案件通报的真假时,不能仅仅依据发布者和发布机构的性质,还需要通过自身对案件通报的个人理解与解读,以及通过其他渠道的获取信息,来避免受到通报的影响,从而更好地判断案件通报的真实性。
三、应当理性对待案件通报。
在判断案件通报的真实性的时候,我们应该更注重自己的思考,而不仅仅只是将其当作一个娱乐或谈资的工具。我们应该通过搜集和分析不同来源的信息,并通过结合自己的判断能力来摆脱过于倾向某理论或受限于某思想的束缚,以便对案件通报达到公正的判断。
很多案件通报都涉及到社会问题的解决,比如说消费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这些通报往往不仅仅意味着人们需要重视问题,而且也提示我们可能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在接收案件通报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这些问题并采取行动来解决这些问题。
五、案件通报的价值取决于我们的态度和行动。
最后,关于案件通报的重要性还取决于我们的态度和行动。在接收案件通报的时候,我们不能仅仅把案件通报看做一种谈资或讨论的资料,同时我们应该通过自身行动,来帮助改变问题的出现,或减小问题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秩序,减少这些问题的出现和扩散,并最终使社会建立起稳定、和谐和繁荣的环境。
总之,案件通报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将其视为寻找真理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工具,并意识到通过自己的行动和态度来响应它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在接收案件通报的时候,我们应该保持清醒和理性的头脑,以便更好地判断案件通报的真实性,从而避免受到虚假通报的影响。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八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通报了各地纪委和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查处的7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这7起案件分别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公款旅游案、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公款送礼案、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规报销足浴发票案、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违规配备办公设备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公车私用案、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姜英龙大操大办婚宴案、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室主任兼速裁庭负责人王珏违反工作纪律案。
通报指出,以上7起案件的发生,体现了作风问题所具有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同时也反映出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消极心态和“无视规定”的侥幸心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通报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主动查处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法院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实。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九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不少困扰。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理,各级公安机关都积极向社会通报一些典型案件,以示警示和教育作用。通过对这些案件通报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刻领悟到了许多道理,并从中悟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案件通报对引导社会观念的形成和价值追求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通报一些突出的、特别恶劣的案件,可以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和警醒。这些案件往往具有一定的社会教育意义,能够让人们深刻领会到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和危害公众利益的后果,从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了解案件的细节和背后的故事,人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道德和伦理方面的东西,对社会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
其次,典型案件通报能够借鉴经验教训,提升警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每一个典型案件背后都有不同的执法经验教训,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的成功和不足之处。通过总结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和失误,不仅可以帮助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及时改进,还可以提取通用的警示和规范,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执法规范和标准。只有不断地从案件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并进行反思和总结,才能提高警察的执行力和业务水平,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案件通报有助于倡导公平正义,增强社会的法治观念。通报案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告诉公众,任何人犯罪都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不会得到特殊对待。通过公开公示典型案例的办案过程和结果,可以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幻想和侥幸心理,使其在犯罪路径上受到阻力。同时,及时通报案件也能够增加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信任,使他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达到更高的程度,为社会秩序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最后,通过案件通报,可以加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报案件的背后通常隐藏着一些安全隐患和防范措施,尤其是一些泛滥的诈骗案件。通过详细地介绍案件的经过和关键环节,社会大众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到犯罪分子的伎俩和手法,从而提高识别诈骗的能力,增强预防和抵御诈骗的自我能力。案件通报不仅要告诫人们要保护自己的安全,还要教育人们要培养正确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这对于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典型案件通报是公安机关向社会展示工作实绩的重要方式之一,更是加强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安全的有效手段之一。它通过引导社会观念的形成、借鉴经验教训、倡导公平正义和加强安全意识等方面的作用,对社会大众起到了重要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相信通过案件通报的有效运用和科学引导,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稳定、法治有序。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十
通报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机关知道时使用的一种公文。你有见过哪些案件的违规通报?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违规案件的通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今年7月省委巡视第三组进驻开展巡视回访以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组的精心指导和领导下,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现象和行为“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现将查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市诗墙管理处主任黄飞华违规更改年龄和利用职务之便、隐瞒事实为妻子谋取人事方面利益案。经查,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初,黄飞华采取买卖、使用伪造的单位印章等手段变更自己的户籍年龄和干部档案年龄,从1957年5月4日变更为1961年5月4日;20xx年8月,黄飞华又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夫妻事实,未按规定向组织部门报批,违规将妻子徐香华调入xx市诗墙博物馆。经市纪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黄飞华撤销xx市诗墙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职务、撤销xx市诗墙管理处主任职务处分,按副科级确定职级待遇。责成xx市园林局依法依规对其妻子徐香华予以解聘,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给予相关责任人河洑派出所户籍民警杨湘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河洑派出所所长谢南平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鼎城区公安局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长周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武陵区公安分局原城西派出所所长薛云、原人口大队户政专干尹卉、xx市公安局原人口支队支队长刘维忠诫勉谈话,并分别写出深刻检查;对市委组织部原干部监督科科长李厚元、原举报中心主任徐飞诫勉谈话,并分别写出深刻检查。对xx市财经学校副校长王承欣(时任校第四党支部书记)违规发展徐香华为中共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xx市诗墙管理处人事科科长郭跃华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检查。
2.xx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旺国、xx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镇才、xx职业技术学院附二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彭志高、xx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基建处处长杨亚群公款旅游案。经查,20xx年暑假,李旺国、黄镇才、杨亚群以洽谈合作办学事宜为由,公款前往新疆伊犁、吐鲁番、石河子等地旅游,人均花费7103元。20xx年暑假,李旺国、黄镇才、彭志高以赴西藏申报招生计划为由,公款前往西藏布达拉宫、林芝等地旅游,人均花费14675元。黄镇才、杨亚群、彭志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变相公款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市纪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李旺国作为xx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接受服务单位组织的公款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全额上交国库。
市澧县第一中学党委书记张建华(副处级)、xx市澧县人大会副主任鲁明金违规提拔干部案。经查,1999年1月,澧县道河乡财政所职工冯锋被澧县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研究提拔为澧县道河乡副乡级秘书时,其在该岗位工作时间不足三年,非中共党员,不符合副乡级秘书任职资格,属违规提拔。张建华、鲁明金作为时任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和干部组组长,在提拔冯锋为副乡级秘书时对考察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对违规提拔冯锋为副乡级秘书的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经市纪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建华、鲁明金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澧县县委对冯锋的任用予以纠正。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大数据”科技手段,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动真碰硬、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沙市区xx街办民政办公室原主任赵贪污城市低保资金案。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赵利用职务便利,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冒领辖区8名城市低保户低保资金282388.92元,其中182391元被据为己有,其他用于单位等开支。20xx年10月,沙市区纪委给予赵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荆州区八岭山镇福利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刘违规套取农村五保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五保老人供养人数,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43185元,用于福利院日常运转开支。20xx年8月,八岭山镇纪委给予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利县红城乡城建管理所副所长党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4200元。20xx年8月,红城乡纪委给予党党内警告处分。
江陵县普济镇熊沟村党支部副书记熊套取粮食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熊在担任熊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用自己及妻子的名义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6346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xx年4月,普济镇纪委给予熊党内警告处分。
公安县章庄铺镇荣农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
20xx年,王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户的名义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计划,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20xx年9月,章庄铺镇纪委给予王党内警告处分。
xx年,伊犁州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县处级干部违纪问题。现将其中1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李素梅严重违纪问题。李素梅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投资和配偶、女儿从业情况等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私分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对有些项目进行招投标,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各类费用、提取大额现金。李素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伊河南岸新区党工委原委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产业配套园区党委原委员、伊宁市巴彦岱镇党委原书记李元虎严重违纪问题。李元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以其亲属名义入股私营公司参与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友无偿占用农村宅基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挪用设施农业贷款,致使贷款无法偿还;擅自决定将资金拨付给企业和个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擅自决定将应属达达木图乡所有大棚征迁补偿款支付给大棚承租户,给达达木图乡造成重大损失;擅自决定出让集体土地。李元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奎屯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元虎有期徒刑20xx年。
三、州南岸干渠灌区管理处原处长赵湘清严重违纪问题。赵湘清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财物、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餐费、违规发放午餐补助、违规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违规超支接待费。赵湘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努尔江·阿不都许库尔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努尔江·阿不都许库尔在担任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和新源镇镇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承包牧民草场,无偿占用农村集体草场、耕地、林地、宅基地,以他人名义冒领灾后重建房专项补助。努尔江·阿不都许库尔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责令退赔草场耕地占用费、退出违规占用集体林地和宅基地。
五、州粮食局购销处处长陈新宁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xx年8月,陈新宁违反廉洁纪律,在装修个人住宅时接受伊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姚某安排该储备库工程的承建方帮忙装修并垫付装修款。陈新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件通报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典型案件通报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手段,用来宣传和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本文将从典型案件通报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入手,结合个人的心得体会,深入探讨这一主题。
第二段:背景和目的。
典型案件通报是指警方或相关部门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通报一些具有象征性或典型意义的案件,以此提醒社会,引起公众的注意和警惕。这些案件通报主要是为了加强法律意识、推广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安定,同时也能够激发更多公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通过典型案件通报,社会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以曝光,可以有效预防类似犯罪的再次发生。
第三段:意义和价值。
典型案件通报的意义和价值不仅在于警戒公众,防止犯罪再次发生,更在于引起公众对社会的思考与反思。通报的案件中,经常涉及到各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如家庭教育、社会道德、职业道德等。通过学习典型案件,可以让大家更加清楚违法犯罪的危害,进而加强对法治精神的认同与支持,形成共同抵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个人认为,典型案件通报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在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责任的追究、正义的伸张,人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这些都是我们作为普通公民需要时刻保持的观念和行为准则。同时,在通报中也可以看到警方和相关部门的努力和进取心,他们通过案件通报的方式让事实真相和结果及时呈现。这既是对做出贡献的人们的认可,也是对公众的交待和问责。
第五段:展望未来。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典型案件通报的力度和广度,使其成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同时,我们也应该注重挖掘与宣传更多的典型案件,让更多有价值的案例为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贡献力量。只有通过不断的通报与宣传,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公众的法律素养才能得到提高,从而使整个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和谐。
总结:
典型案件通报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可以加强法律意识、推广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安定,进而构建一个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社会。个人在了解和参与典型案件通报中,深刻体会到了执法部门的努力和公众的参与意识,同时也看到了案件背后的人们的良好品德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典型案件通报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形成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