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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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一
甲方:(总承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劳务分包。
二、安全生产管理: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4)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
(5)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8)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3)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5)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6)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100%。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9)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
(10)分包单位的电大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协调开展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4)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15)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然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包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均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补充条款:
五、协议说明: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截止时自然终止。
2、本协议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
时间:时间:
盖章:盖章: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受电变压器:250kva变压器一台、四合一低压配电柜一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万元设备押金,其余费用按租金收取,每月肆仟叁佰元(430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设备自出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收缴由乙方负责。
六、对于乙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违纪人身安全,经提出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电。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使用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三
甲方: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1、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五原县供电机构,有完善的电网系统。乙方为五原县招商引资的牲猪屠宰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
2、乙方受电容量:三相变流500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
3、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8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督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验。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总包单位(全称):(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对各自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临时用电安全,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其范围内临时用电进行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杜绝临时用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围:
4.分包方式: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及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配置达到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1.供电方式:甲方提供从总配箱到二级配电箱的供电电源,供乙方生产及临时生活用电的电源。(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3.负责现场从总配电箱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督检查。
4.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1.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自行提供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权禁止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电设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在进场前一周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报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根据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或批准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周内负责将本单位专业电工人员名单和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专业电工人员人员必须持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7.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电源,以防止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10.乙方使用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必须主动报与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凡未经甲方验收上述电气和用电材料,私自使用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11.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12.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13.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或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1.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做好记录存档。
2.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3.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4.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6.乙方电工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以下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2.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4.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5.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9.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4).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5).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6).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7).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8).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劣质电热毯取暖,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
1.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企业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素材本站。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四
总包单位(全称):(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对各自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临时用电安全,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其范围内临时用电进行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杜绝临时用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围:
4.分包方式: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及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配置达到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1.供电方式:甲方提供从总配箱到二级配电箱的供电电源,供乙方生产及临时生活用电的电源。(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3.负责现场从总配电箱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督检查。
4.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1.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自行提供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权禁止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电设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在进场前一周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报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根据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或批准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周内负责将本单位专业电工人员名单和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专业电工人员人员必须持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7.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电源,以防止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10.乙方使用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必须主动报与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凡未经甲方验收上述电气和用电材料,私自使用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11.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12.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13.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或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1.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做好记录存档。
2.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3.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4.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6.乙方电工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以下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2.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4.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5.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9.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4).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5).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6).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7).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8).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劣质电热毯取暖,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
1.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企业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五
甲方:(总承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和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劳务分包。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4)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
(5)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8)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3)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5)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6)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100%。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9)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
(10)分包单位的电大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协调开展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4)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15)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然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包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均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截止时自然终止。
2、本协议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
时间:时间:
盖章:盖章: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六
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
我公司是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下属的印刷公司,主要负责各大出版社教科类图书的印刷,其中包括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等8家出版社。
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正好是教科书印刷高峰期,若为了缓解供电压力而停止生产,我们将不能按时完成我们的教材印刷任务,同时学生也会因没有课本(许多课本发往外地)而不能进行日常教学。
为了能够让莘莘学子们在9月份开学按时领取到课本,特此申请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用电。
请贵公司早日批复为盼!
申请人:
日期: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七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元交与甲方。
1、水费单价为元/吨,用电单价为元/度(包含铜损);
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
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八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有偿借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因生产用电借用甲方电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电房接电。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甲方因生产规模扩大或实际用电增加需要,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变电设施设备,不得更改线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电期间,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装独立电表,另行独立接连电缆电线,电缆电线电表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每月号甲方抄记乙方电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用电量按元/度标准及相关电量损耗向甲方交纳电费,缴费日期为。逾期每日按欠缴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在借电期间国家电价标准调整,甲乙双方相应调整借用电费用标准。
五、如乙方超负荷运行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变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甲方如因维修、更换变电设备等需要停电,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观故意停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提交借电保证金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收款凭证,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或欠费时抵扣,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给乙方。
八、借用电期间,综合治理责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所接电线要注意安全,应派专人定期巡查临时用电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电或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甲乙双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变压器的用电用途;
(3)欠交电费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累计达五日;
(4)损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九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臵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xx年x月x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十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将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配电设施及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有关临时用电规范及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岗位证书(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考取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岗位证书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配电设施问题的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内域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b级配电箱不得直接控制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经过配置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控制其用电设备,并确保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完好无损,严禁超负荷运行。
4、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5、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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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协议书免费篇十一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有偿借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因生产用电借用甲方电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配电室接电。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己的年龄段,至年龄段如果甲方因生产规模扩大或实际用电增加而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合同可随时解除。
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变电设施设备,不得更改线路,不得借用他人使用。在借用电力期间,乙方需要在甲方单独安装独立电表,并单独连接电缆电线。电缆电表等相关设备设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每月甲方复印乙方电表,并告知乙方根据用电量按元/度标准和相关功耗向甲方支付电费。逾期每天按借款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借款期间调整国家电价标准,甲乙双方调整借款电费标准。
如乙方超负荷运行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变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如因维修、更换变电设备等需要停电,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因不可抗是甲方主观故意停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提交借电保证金元整。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证明书,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或借款时的扣除,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保证金的剩馀部分无息地退还给乙方。
八、借用电力期间,乙方应当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接线时要注意安全。应派专人定期检查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注意用电安全。如有事故,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停电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变压器的用电用途;
(3)拖欠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累计费用5天;
(4)损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