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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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一
一、签订协议的各方当事人或单位应用“甲方、乙方、丙方……”来表示。
二、协议签订注明日期、期限、联系方式、邮编、身份证等详细信息。
三、正文中写明各方商议并同意书写协议事项,特别要详细写明资金利益盈亏内容。
四、注明其他权利及义务的内容。
五、违约责任。
六、落款包含各方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等。
七、注意协议各方各持一份。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二
男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女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该等事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分手,恋爱关系终结。此后互不干涉对方工作和生活。
第二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xxxxx元(xxxxx元整)分手费。该分手费作为甲方对乙方就恋爱期间该等事项的全部补偿,包括乙方在此期间的所受精神创伤、人工流产所受身体上的痛苦、身体康复的必要营养费用及其他与此有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付清分手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一致同意放弃因该等事项向对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四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己将分手费一次性付清,乙方已全额收悉。
第五条:甲乙双方己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第六条:如果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xxxx(xxxx元整)元给甲方。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诉求撤销、变更、无效之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男女签订分手协议归还恋爱中的花费是否有效
【案情简述】
叶某在金融证券上班,任职经理,收入颇丰,每月收入上万,属于金领一族,女友蔡某,同属一家公司,就职行政部门,年轻漂亮,但是月收入大概在5000元。两人交往两月后,蔡某要求叶某为自己购买小轿车用于代步,出于两人交往时间较短,也因为不变拒绝女友的要求,变同意购买,但是为避免出现人财两空,将购车款15万打入蔡某账户。蔡某购买车辆一部,并且要求叶某同时支付购车税。
两人和和美美相处4个月之后,蔡某又提出购买名牌手袋的要求,于是叶某委托朋友帮忙代购名牌手袋以及名牌手表。但是蔡某依然不满足,提出更换新车,叶某以开车没有多久不用更换新的为由,拒绝蔡某的要求,两人起争执,并且蔡某拒绝再与叶某交往。叶某见两人已经无和好的肯能,多次电话与上门要求偿还归还恋爱期间用于自己身上的花费。蔡某这个时候已经交往他人,为避免前男友破坏期间的恋情,答应偿还费用,于是两人自愿签订一份《自愿还款协议》。
协议写明双方因女方原因分手,女方自愿将恋爱期间的部分花费归还男方,共计20万人民币,并且在协议中注明开支的具体费用和项目,约定半年内偿还完毕。但是直到协议到期后,蔡某依然拒绝偿还,称自己与现任男友已经分手,无力偿还。叶某基于《自愿还款协议》,认定蔡某应当偿还,告知如果不偿还,就诉诸法律。
【律师解析】
《自愿还款协议》是否有效?
对于这份协议是否有效,争议很大,这份协议与分手补偿协议或者是青春补偿费用的协议是有不同之处,在法律中,分手补偿协议与青春补偿协议是没有任何相关规定支持的,无法可循也无法可依,签订这样的协议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签订协议后,义务方不愿意履行,无法要求其强制履行,及时是诉讼到法院,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中的《自愿还款协议》,虽然男方之前的花费是属于对于女方的赠与,但是在两人分手后,由于女方是自愿同意偿还恋爱期间部分花费,双方之间又构成新的约定,这笔债务不是凭空而来的补偿,故而是可以认定该协议是有效的`。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三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四
男方:某某,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xx20xx年xx月xx日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xx年2月3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五
很多时候,我们会有这样的经历:自己和同事辛辛苦苦组织一次招聘,从策划、信息发布、简历筛选、通知面试。好不容易面试完毕,当公司通知面试合格的新员工上班时,却发现他们不来了或来几天就无声无息消失了。这样的经历在所有hr们的职业生涯中都或多或少会碰到。特别是在公司急需新人补充,时间紧急,没有时间安排复试,更没有安排岗前面谈程序的时候以及那些规模有限、管理尚待规范、待遇不高的中小型企业,hr主管可能会频频遭受这样的‘打击’。首先我们应该自我剖析我们的工作和招聘的流程,分析合格应聘者不来的真正原因,再来寻求相应的对策。
因此,在招聘时我们也应该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招人,不应该不切实际的制造所谓的亮点和轰动效应,最终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双向选择,而不是“诓人”。
第二、人力资源部门,包括我们hr自身应该切实提高招聘一线人员的职业化水平(态度、技能、行为习惯等),加强对招聘过程的组织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让应聘者在沟通中就能直接感受到公司职员的职业化素养、公司规范化管理和公司良好的文化氛围。笔者曾经就职的一家大型纸业公司就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在面试当天,所有与应聘者接触的工作人员,包括前台、甚至是总经理,一律穿正装。同时,人力资源部门会以书面、邮件的形式将面试注意事项等要求通知到当期参与面试的所有部门、主管和员工。事实证明这样的规定取得的效果非常不错,普遍增加了应聘者对公司的印象分。
同时,我们应该就招聘中的面试测评方式(如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性格测评、职业倾向测评等)进行科学、合理、专业的界定,特别是结合企业目前的业务规律、管理状态、文化氛围做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测评方案,杜绝面试中间随意、胡乱提问,甚至是粗暴涉及应聘者个人隐私的提问等情况的发生。面试中应用的测评技术也是所有hr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因此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第三、在正式录用合格的应聘者之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注重同候选人之间做好进一步的沟通,比如采取复试、电话沟通、入职面谈、最近离职单位调查、搜集候选人的背景资料等,通过这些方式增加对候选人的了解,同时让候选人对将来的工作内容、待遇、职位、可能的调动、出差、驻外等做通盘的考虑,决定是否来公司任职。这样一来,一是可以将临时性就业人员、过分在乎自己而忽视公司要求的人员排除在外,让他们自己权衡后退出,避免出现潜在不稳定性因素;二是真正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很明确了解未来的工作情况,加入公司后就会全力投入工作,避免出现刚入职时新员工心理不踏实,在工作中有意无意打探“薪情”而影响工作等现象发生;三是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籍此机会给合格候选人员排队,确定优先录用的顺序,便于公司统筹安排录用。
第四、作为公司的招聘人员,应该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时准确甄别出无真实就业意愿和“脚踩两只船”、瞻前顾后的应聘者,比如加强应聘者背景资料的调查、最近离职单位调查、面试中强化对职业道德、意识的考察等,让那些可能占用公司录用机会而不来的合格应聘者尽早出局。
商场如战场,人才市场亦如战场。面对纷繁复杂的才市,hr们应该树立策略至上,过程严格,审慎严密,快速反应,主动出击的工作机制,尽一切可能录用到公司想要的“千里马”。
第一、招聘广告与应聘者来公司后看到的景象差距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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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六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号楼20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七
甲方(顾客):
乙方(承办方):
为了提高员工和顾客外出旅游参加在广州举办的会销人公司周年庆典活动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和顾客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参加公司庆典活动、参与旅游的员工和顾客、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旅游意外事故等责任事故时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整个活动旅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活动,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个人疾病、安全、经济等不可预测因素,由甲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不得擅自离开旅游团队自行活动,给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擅自离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在旅游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甲方使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应切实注意自身的人身、饮食和财产安全,不得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因甲方自身原因保管不善造成财物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甲方自身原因或饮食不卫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甲方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甲方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有严重疾病者不得参与本次旅游活动,避免发生意外。隐瞒自身疾病参与旅游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都有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游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积极配合和协助领队和导游的工作,以便能更好的完成旅行计划;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俗习惯和风土人情;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并愿意独立自行承担发生一切损害,旅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责任与事故均自行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立即生效。活动结束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加按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延伸阅读
旅游安全告知书
一、参团注意事项
1、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线路及项目
2、特殊人群参团,特别注意事项
二、出团前准备事项
1、特殊气候地理条件,防护措施非常必要
2、提前检查身体,自行备足药品
3、了解护照及签证事宜,保证顺利出行
三、行程中注意事项
1、出发当天,准时集合
2、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3、在交通工具上注意事项
4、酒店注意事项
5、景区注意事项
6、邮轮旅游注意事项
7、饮食卫生注意事项
8、购物注意事项
9、风俗习惯、宗教礼仪注意事项
四、特别安全提示
1、切忌单独外出,谨慎参加高风险活动
2、参与高风险活动项目,应当另行购买保险
3、发生危急情况,及时通知随团领队与导游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维护国家形象,文明出行,妥善言行
2、听从安排,意外事件发生时不要慌张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八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有效协议书具备条件篇九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