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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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一
龙江乳胶厂是一家80年代初建造的乡镇集体所有制橡胶企业,也是当时龙江镇政府唯一的一家企业,是龙江镇政府的税收大户,而且支持社会各种捐助。为了确保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又不破坏生态及污染环境,由海南省环境保护公司设计及施工建造了一套日处理50立方制胶废水的环保设施,xxxx年经海南沁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技改方案,整个环保设施治理均能达到国家标准排放。
二、规划
xxxx年年底,由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并购了龙江乳胶厂,经过多次的技改及修复,xxxx年至xxxx年环保设施治理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排放。
xxxx年至xxxx年期间,曾发生了两次经济危机(全球经济危机和xxxx年的欧债危机),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不可避免受到了市场的冲击,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亏损,但仍然在原来的环保设施基础上投入了约300万元的资金所为新建及技改环保设施。
由于龙江乳胶厂环保设施老化,且厂区周边围绕着学校、居民区、万泉河边。虽然作为微小企业的我们受到经济危机的冲击,资金有极大的困难,但为了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下定决心作出搬迁举措,规划在xxxx年年内将龙江乳胶厂搬迁至立新胶厂,xxxx年将投资约750万元在立新胶厂原有的环保设施基础上再改扩建一套日处理1200立方制胶废水的环保设施,由海南锐博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及安装调试,这样在xxxx年年底就可以将龙江乳胶厂搬迁至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立新胶厂。
三、搬迁时间
1、xxxx年2月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立新胶厂日处理1200立方制胶废水的环保设施工程启动。
2、xxxx年10月立新胶厂改扩建的环保设施基本竣工。
3、xxxx年年底将龙江乳胶厂乳胶生产线搬迁到立新胶厂。
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二
我局根据黔粮计财[20xx]110号文《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于5月底安排全市粮食企业对各项目资金收支使用进行自查,并由局纪委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灾后重建项目的企业采取抽查、开会、电话查询和上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三
福建侨报社:
你社《关于申请部分资产报废的请示》(闽侨报函〔〕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政管综〔〕11号)规定,同意你社86件(台)账面原值349,651.00元的固定资产予以报废。请按规定做好残值处置,及时进行资产核减和账务调整。
此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2月15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四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六
截止2020年9月25日,财政未拨付专项债券资金831.56万元。原因:一是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城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由于该项目向农发行贷款,一直以贷款支付项目资金,所以暂不支付,预计2020年项目完工支付;二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286.56万元,由于工程才开工,其中:基础设施47.76万元于2020年6月完成支付,兑付个人补助238.8万元于2020年底兑付完成;三是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经费140万元(市水利局),根据工程进度,暂时无法支付;四是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经费105万元(市工业和商务局),由于可研未完成,预计2020年2月份完成支付。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七
依照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治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治理等咨询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咨询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差不多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治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治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治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治理方法执行,实现专户治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治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3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咨询题,如资金治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治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治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治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预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治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咨询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治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专门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治理。对归档资料与治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治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中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治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治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八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现代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装饰工程系、经贸物流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数控、模具、机电、焊接等示范专业为主的骨干专业群和以室内装饰设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和3d打印为特色的新型专业群。近年来,学院注重将高就业优势发展为优质就业优势,与中国中车、中航工业、中联重科、格力电器、远大集团、北京汽车、广汽菲克等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合格毕业生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50万元。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达到2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截止20xx年1-3月开支15.14万元,总开支达到404.25万元,余95.75万元。
3、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8.2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4、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9.05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余0.95万元。
5、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本款为20xx年拨款。建设期在20xx年,截止20xx年1—3月,已开支33.98万元,余66.02万元。
6、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达43.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7、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76.8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余9.43万元,数控铣工专业还在建设期内。
9、20xx—20xx年度就业培训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71.74万元、111.40万元和32.03万元。该项支出分别用于20xx—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综上所述,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共计6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共计645.1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80.00万元。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1404.53万元。余140.64万元,20xx年还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精品专业建设期。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学院领导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为我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作出了积极贡献。
1、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3、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可加大。
1、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九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十
(一)建立好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和管理,建立项目库,寻找新的投资增长点,结合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区域优势,加大项目组织力度,包装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资数额大、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
(二)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一是要求各部门紧盯重点项目工程、重点工作,全力配合协调服务,实现重点项目按要求推进;二是要求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抓好重大项目环保督查检查,既要保证项目进度,更要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三是要求各施工单位按规定抓好工程质量,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三)财政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财政收到项目资金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拨付资金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工程进度情况等,做到项目单位用款有计划,财政部门拨款有依据,并将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中间环节,及时拨付。
(四)加强项目资金跟踪管理。不定期到项目建设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确保项目资金转账核算、专款专用,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五)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预算执行部门必须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机制,将项目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对实施效果差的项目取消或减少预算分配额度。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十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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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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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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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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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