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大全12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之间的影响、合作、互动日益加强,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培养一批高素质、既通晓外语又精通专业知识、能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是各国追求的目标。因此,对纯语言类的外语人才需求逐渐下降,“外语+专业”复合型人才的优势日渐凸显,“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语专业提出的要求,也是新时代的需求”.另外,对于非外语专业人才的外语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注重培养专业外语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和科学素养,国际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此,如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专业英语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是我们亟需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高度重视双语教学,有些发达国家在双语教学方面已经走在前列,而双语教学业已逐渐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点。
二、化学类课程开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化学双语教育体系。我国早在和,教育部即先后出台推进双语教学的相关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与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本科教育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双语教学的必要性早已得到认可,我校在建设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型大学的过程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着力推进教育国际化。化学类课程的双语教学旨在提高化学类专业学生、研究生和教师阅读化学类英语原着的能力。化学类专业英语具有丰富的专业词汇、术语和句法结构,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它以其特有的深度和广度,忠实地反映了波澜壮阔的化学世界及其突飞猛进的前进步伐。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世界化学工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全球范围内,有关化学学科的书籍与杂志层出不穷、浩如烟海,而绝大多数是英语版的。因此,化学英语既是传播信息的媒介,又是反映化学世界的镜子。可见,原汁原味的英文表述有利于帮助学生学习和理解化学类课程的精髓。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当今,随着我省化学类企业的转型升级,企业与国际间的联系交流日趋紧密,培养的学生在专业英语知识及实际应用能力方面的薄弱开始突显。近年来,随着学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我院教师科研水平和层次得到了较大提升,学生在挑战杯、各级各类竞赛、科研项目及毕业论文准备期间需要查阅大量的英文文献,而科研成果最终往往以英文论文的形式呈现,这对学生的专业英语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而目前学生在专业英语方面的薄弱直接影响到他们在进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时的文献阅读能力和资料查询能力,有时通过较长的时间读懂文献,有时未能正确地理解文献内容,从而造成了工作效率降低,实验准确性降低等不利的后果,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人力物力。随着我校教育科研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学校或学院常常会邀请国外的一些专家学者前来讲学和交流,这是与国际接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的极好机会,但是我们的学生在专业英语听、说能力方面的薄弱往往大大削弱了这些交流的实际效果,从而使这样的交流流于形式。目前我校有些化学类课程理论教学中逐步采用双语教学,但仍处于初级的试验阶段,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梳理、教学方法运用、教学效果巩固等方面需要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目前,我们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认知水平差异。由于很多化学类课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双语教材,因此,各高校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在化学类课程体系的整合组织,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的梳理,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在实践运用等方面存在差异,尤其是双语教学过程中的所实施的教学方式并不统一,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层次不齐,特别是教学过程缺少针对课程教学内容、学生认知特征差异及恰当的教学方法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教学活动中“教”与“学”的并重。
2.化学类课程双语教材建设一直薄弱。针对化学类课程而言,国外原版教材文字规范,内容先进,篇幅较大,但一般与我国现行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有出入,同时受教学时数所限,影响到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的完成;其次,国外教材更侧重于对问题、方法和结论的归纳、理解和比较,在这种教材组织理念下,其教学方法更加注重研讨式、启发式和辩论式等创造性教学方式的运用,不利于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双语教学,学生缺少适应期,因此,完全遵循“拿来主义”,不注重化学类课程教学内容的本土化,忽略学生个体认知能力的差异,可能并不利于双语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
3.化学类课程双语网络资源建设薄弱,阻碍了双语教学时间和空间的延伸。双语教学目的不仅在于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尤其重要的在于引导学生学会用外语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更多的是强调外语在化学专业知识上的应用能力。因此,为巩固双语教学效果,应积极搭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双语网络课堂的学习的平台,尤其注重教学反馈、外文讲义、双语习题、双语测试、文献资料库、英汉词汇表、英语交流等方面的建设与使用,增强双语“教”与“学”的互动效果。拓展学习视野,还可以再网上与课程组教师交流,网上资源对提高有机化学教学质量起了重要作用。
三、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现状。
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将母语和英文的化学类专业知识体系的教与学相结合,是我国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是加快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竞争的基本需要。但时至今日,双语教学在本科教育中并未得到全面推广,绝大多数化学类专业课长期以来的双语教学也仅仅只是通常所指的以英语授课为主,采用外文原版教材的单一课堂教学模式,而没有形成一套目标、理念、模式和方法都有所创新的教学体系。化学类专业必修课在学科中处于枢纽地位。我国对化学类专业学生进行双语教学的尝试,化学类课程原版教材具有词汇量大,专业术语多,教材编排方式与国内不一致,课程的内容多等特点,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对于这一模式的目的、性质、任务等方面还有待通过进一步的实践来达到共识,从而更加有效地调整培养目标、完善教学模式、改革教学体系。因此,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理论,并付诸于实践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从而使双语学习的'学生,不仅能听懂外文授课的专业课程,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外语思维来理解并运用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四、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探索。
以教育部最新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为指导原则,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考核和考试双语改革等方面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生态学双语教学理论,并付诸于实践中,具体如下。教学内容方面,探索并制订科学的“教”与“学”并重的教学理念与课程目标,结合国内外化学发展趋势,在透彻分析国内优质教材的基础上,选用国外原版优质的流行教材,全面系统梳理国内外教材的编写理念、教学内容体系、知识点深度、涵盖范围、专业知识的时效性、课程学时数、教学进度等,对国内教材和外文教材进行适当的、合理的编译,整合编着一套双语讲义,并让学生在双语教学课程的学习中进行教材阅读,信息搜索,专题探究,案例研读等自主学习任务。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为了引入前沿知识,丰富教学内容及方法,促进知识理解和与国际接轨,在教学体系全面、系统梳理和教学内容优化、整合的基础上,制作一套含90%以上英文内容的多媒体课件;并根据教学时数和学生特点,侧重地改革课堂理论教学活动,探索出适合提高课堂理论教学效果的英文授课时间,在课堂教学强调化学类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大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时效性案例的讲解分析力度;完善双语教学中“教”与“学”的互动模式,融外语与学科知识教学于一体,总结一套行之有效并具特色的双语教学模式。
教学资源:为巩固双语教学效果,完善课程网站,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双语网络课堂的学习环境,其中注重教学反馈、外文讲义、双语习题、课后测验、文献资料库、英汉词汇表、英语交流等核心栏目的建设与使用,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考核和考试双语改革:在已有双语术语和名词解释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双语案例分析和论述题等主观考核的比重。
五、结论。
双语教学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必然产物,也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我国教育改革仍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相信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在未来将会受到更多的重视。突破化学类课程双语教学瓶颈,使双语教学在课程教学中有“质”的提升。在不久的将来,势必会有更多的化学双语教育研究者和更好的化学双语教学理论及方法,建立更加完善的化学双语教育体系。我也相信,我国的化学双语教学水平会取得长足进步,将会培育出大量“英语+化学”高素质、多元化、复合型实用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业开办时间。依托“某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税务申报、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公积金办理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设开办企业综合受理窗口,全部开办企业业务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在行政大厅设立网上办理自助报件区,安排专人指导。今年来,开办企业网办率达到99.94%,实现企业开办时间1个工作日、最快0.5天办结目标。四是全面落实便利化登记政策。依托“某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上无纸化办理,开通邮寄服务送达营业执照、印章和税务uk,实现开办企业“零材料”“零跑路”目标。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税务uk和印章一套,为企业节省开业成本1580元。全面清理申请材料和各类前置门槛,对无法规文件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申报承诺制、集群注册、简易注销等登记政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信用修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要求,定期督促各办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对符合不予公示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局党组研究通过。2021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51件,不予公示案件276件,严格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信用约谈,组织企业学习企业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2021年至今完成企业信用修复26件。近期,结合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局助企纾困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经请示市局,对辖区“某市银隆中安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是细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将投诉举报、信访、日常监管等渠道发现的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四种情形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根据企业申请,按规定将失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以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96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8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2691户,恢复正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471户。
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并公布执法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向社会公示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部案件纸质文书留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重要案件由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决定,全局所有行政案件法制审核率达100%。对案源集中统一管理,目前,无一例案源案件“体外循环”。
理解和重视程度。
(五)
企收费规范治理,今年查获违规收费案件5起,为企业清退违规收费款130万余元。
(六)持之以恒狠抓纪律作风。一是开展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监督抽查。对2021年度行政许可服务对象开展随机抽查46户,开展执法案件处罚对象随机抽查40户,促进监管人员文明廉洁许可执法。二是用好信访投诉主渠道。认真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调解纠纷投诉举报28个、行政许可投诉举报8个、监管执法投诉举报2个,出具监督意见书2件,开展批评提醒5次,为干部澄清问题33个。三是紧盯“窗口”作风,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优化窗口服务杜绝‘窗口腐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在优化服务方面,拟定申请书填写便民样本8套,重新修订企业制度模板9套;完成个体登记、食品药品等许可审查标准清理5类;删减药品经营资料目录2个;1项食品生产许可改告知承诺管理,1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为备案管理,连锁公司申请经营预包装食品可在服务大厅和19个街镇监管所任一窗口办理所有门店备案事项。在19个基层监管所服务窗口统一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流程、时限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增添远程监督,在19个监管所窗口安装高清音频视频摄像头,每周通过摄像头查看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状态,确保窗口服务和便民措施全程受监督。
二、创新举措(一)简易注销改革试点。2018年12月,经我局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在某区以及全国其他26个地区实施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率先开始试点,通过拓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等措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办事减少1个环节、少跑2次路、少提交3份资料,平均为每户企业退出市场节省30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2021年以来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769户,占企业注销总数52.88...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职业技能大赛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也是职业院校进行教学改革的助力器。工业分析检验大赛对于提升高职学生工业分析检验操作技能,促进高职院校化工专业师生与行业企业专家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加快化工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各高职院校职业改革的深入,对职业技能的培养越来越重视,各高职院校寻求教学改革的出路,职业技能大赛是技能创新的有效途径。工业分析检验(高职组)技能赛项依据《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化工行业分析工题库》确定,具有行业代表性。而《药用基础化学》是药品类专业必修课,是研究化学物质的基本结构、性质及应用的科学。如何借助技能大赛,将其经验和成果转入到日常的课堂教学中来,推动《药用基础化学》课程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通过技能大赛推动课程改革,进行科学合理教学
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时将技能大赛的比赛项目纳入教学进度中,以技能竞赛促进教学体制改革,实施项目化教学,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更注重学生操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技能大赛的目的是“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竞”,技能大赛对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质量提高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技能竞赛的目的在于把职业技能融入平时的教学中,把比赛的内容融入职业理论与实训教学之中,实施教、学、做、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构建“一主线、二育人、三提高、四模块”的课程体系,其必将成为职业学校课程改革的导向目标。
二、通过技能大赛提高教学质量,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
专业教师为技能大赛指导工作,不仅需要具备与系统有关的石油化工方向的理论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还要熟悉相关职业岗位技能。竞赛是检验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参赛,加强学习交流,总结参赛经验,提高专业能力,积累实践经验。我校为加强双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方案:一是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职业培训和进行职业资格鉴定。二是利用寒暑假期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了解企业完整的工作流程、生产情景,将停留在书本上的专业知识紧贴实际生产。三是从企业引进教师,聘请有丰富企业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现场授课。四是学院承办技能大赛,聘请企业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指导,进而全面提升教学团队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三、通过技能大赛加强实验实训设施建设
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已经成为职业院校工作的重点。技能大赛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对实训硬件设备要求较高,我院以技能大赛为契机,重点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条件,为我院实训项目的开展打下坚定基础。深化校企合作,实现实训基地合作化、共享化、开放化。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将企业的真实生产环境融入实训教学环节中,教学的内容紧跟新技术、新法规。
四、通过技能大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以技能大赛为载体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工业分析检验大赛不仅比学生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比拼快速准确的技能操作。技能大赛为参赛者营造了一个共同学习的平台,不仅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也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五、通过技能大赛开通就业直通车
通过层层选拔、逐级提高的方式,不仅展现了职业院校学生积极的风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也是直接检验职业院校教学成果的平台,为学生就业提供保障。通过技能大赛的检验使职业院校更深入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的人才需求,努力训练职业技能,不断被企业和社会认同,也是宣传职业院校的有力方式,职业院校就业率的高低决定职业教育的最终出路。
职业技能大赛对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院校有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已经成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职业学校结合技能大赛,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训技能操作,改善实训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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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为加快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度,推动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根据院党组工作计划和部署,近期市中院研究室组织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既全面
总结
成绩,也全面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法院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法院工作安排,清远两级法院参加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紧跟省法院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及时出台改革方案和开展改革动员,积极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一)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一是出台《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审判团队组建办法、审判权运行机制、院庭长监督管理权限和法官办案责任等作具体规定,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二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按照“3+3+3”或“1+1+1”模式组建合议制或独任制审判团队***个。其中,中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基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并投入运作。三是建立完善其它配套工作制度。出台《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规定》和《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实行边试边改边完善。
(二)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一是科学分配法官员额。推动员额分配向案件多的法院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如清城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占中央政法编制**.*%;而连山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仅占中央政法编制**.*%。二是严格开展法官入额遴选。遴选***名法官进入员额,占政法编制数的**%。入额法官平均年龄 44 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历占**.*%),担任法律职务10 年以上的占**%。三是规定院庭长办案任务。如中院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处级审判员)、副庭长全年参与审理案件数分别为普通法官办案数的 5%、**%、**%、**%。四是对未入额法官进行初步安置。部分继续办案或协助办案,部分转至立案、执行、审判管理、行政后勤岗位或提前退休。五是加快招录审判辅助人员。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助理***名,书记员***名,书记员已基本满足各法院配备需要。
(三)在省级财物统管方面。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财务人员配备,以满足省级预算编制工作需要。二是邀请省法院行装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相关业务培训。三是按期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核定上报等工作。四是及时将各项非税收入按要求全额上缴省级国库。五是完成与省法院、省财厅及当地财政部门对接及经费保障。目前各类经费项目主要由省财政厅保障,部分经费项目仍由地方保障。六是完成各项预算编制工作。
(四)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完成法官等级套改,实现法官按期晋升。二是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改革,按期完成干警调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雇员待遇保障。目前,中院行政辅助类雇员本科月薪 4**元,专科月薪 3**元,后勤服务类月薪 3**元,比改革前人均月薪 2**元有大幅提升。四是加强干警年底绩效考核。对部门及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嘉奖立功依据,并与年底绩效奖金挂钩。
(五)在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方面。一是完善“一网双微”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拓展以案释法工作平台。二是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以案说法”类新闻稿件 400 多篇,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到公园、广场、工厂、学校等开展法律咨询。四是邀请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五是配合拍摄法治微电影《春风化雨》,创新法律宣传。六是出台司法公开、法制宣传考核方案,重申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六)在其他改革方面。一是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7 月 1 日起将全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由清新区法院管辖。改革实施以来,清新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67件,其中152件为异地案件。二是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粤北(清远、韶关、云浮)地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佛冈法院则集中审理前述地区范围内属基层法院管辖的跨地级市区域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一审案件。目前已成功调解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诉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三是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佛冈法院被选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法院及省编办审核审批。
二、当前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审判团队作用、成效发挥还不明显。二是审判辅助人员不足,基层经费保障标准过低,特别是法官助理有较大空缺。三是省级统管机制不畅,改革前在建项目及历史债务化解难。如清城区法院新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及连州法院、阳山法院的历史基建债务没得到化解。四是地方保障部分落实不畅。一些当地公务员可享受的地方性津补贴,一些法院尚未发放到位。
三、
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一是司法责任制方面,着力抓好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和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重点建立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二是人员分类管理方面,重点解决审判辅助人员、尤其是法官助理配备管理及未入额法官分流安置。三是省级财物统管方面,重点解决历史债务化解、改革前在建项目经费保障及新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缓慢等问题。四是职业保障方面,重点落实“托低保高”及政府聘员经费论,努力解决个别基层法院聘用制人员收入过低、队伍不稳定问题。五是以案释法制度方面,重点抓好司法公开、法制宣传常态化与规范化。六是其它改革方面,重点加强智慧法院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化 3.0 版工程,加快建设全市法院信息数据中心。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力争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标准要求的诉讼服务中心。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 月 25 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 2015 年 9 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 9 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 年 8 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 92 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 53 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 3***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 45 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具有 10 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今年 1 至 8 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 120.4 件,同比上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31 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 年 1 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 637041 件,占结案总数的**.*%。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 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 1***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 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 4***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 1***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 年 9 月起在 9 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 1***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 7 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 件,排除非法证据 64 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 年 9 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 12004 件 13***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其中判处缓刑的占**.*%。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 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 年 9 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 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 7 家高院和***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 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 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 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个,今年 1 至 8 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 27 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个特邀调解组织、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 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 5 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 1 至 8 月,全省 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62722 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 7 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人 248 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 年 7 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 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 7 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 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万件,执行到位金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和**.*%。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 ”“标准化 ”“数字化 ”,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 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 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 300 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 40 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根据海北州人大常委会 2017 年工作安排,3 月 7—16 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全州“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的独立、公开、公正。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11月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这一改革重点,立足本地实际,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有效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全州“两院”按照州委和省院要求,从强化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入手,坚持将顶层设计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及时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司改方案及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员额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员额检察官遴选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并及时落实运行,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稳定有效推进。同时,及时召开司改动员大会,向全体干警讲明白改革的意义,引导干警澄清模糊认识、打消担忧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成为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司改办牵头、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准备到位、工作方案制定到位、规章制度建设到位,为稳妥推进司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夯实了思想根基。
(二)人员分类管理,全员定岗定责。根据《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均采取比例制的方式,按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确定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经过前后 2 次遴选,全州两级法院共选任出员额法官***名,员额检察官***名,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并按新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办理案件。同时,优化内设机构,全州两级法院共设置 5~8 个相对固定、专业化的合议庭,在合议庭员额配置上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中院 3:1:1、四县基层法院 1:1:1的模式,各合议庭法官之间各有侧重、统筹协调、均衡办案。同时采取法官轮流驻庭与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全州两级检察院以1:2:1 模式设置办案组,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案件数量整合内设机构,州院将原有业务处室整合为“一局七部一组一室”(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政治部;纪检组;驻门源监狱检察室),各县院按***人以上设“一局五部”(门源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行政事务部),***人以下设“一局三部”(祁连、刚察、海晏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行政事务部),力量得到整合,运行更加顺畅。
(三)明晰权力清单,强化办案责任。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始终坚持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导向,坚决贯彻“权力落实、责任到位”的权责一致原则,积极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了彻底放权、严格监督、科学追责三位一体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一是落实审判、检察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二是划清权力界限,细化了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权限。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减少审委会、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将审判和检察权充分下放给法官、检察官。如 2016 年 1 月以来,门源县法院共召开审委会 3 次,同比下降**%。海晏县检察院共召开检委会 14次,同比下降**.*%。四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法官、检察官考评办法,考核不达标的,退出法官、检察官员额。五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四大公开”、网上立案等信息化平台,全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加强对办案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案件办理及监督全程留痕,主动把案件的相关信息晾晒在人民群众面前,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职务序列改革,落实职业保障。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省院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有关要求,按照省下达的员额比例和数量,推行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2016 年 3 月起,按照“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制度安排,先后给予不同标准的增资预发,新的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即将实行。
(五)及时清产核资,完成财物省级统管。实行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资产管理机制,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了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债务核实、资产划转、专网安装测试、财务人员培训、编报预算等工作,人员工资、办案经费、差旅费报销均通过省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发放,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实践,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也为全省牧区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累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全州“两院”把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作为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石,通过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考核,先后完成了三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定位工作,促进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初步构建起了以法官、检察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检察工作为重心的司法人员配置模式,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一方面大胆放权、各尽其能,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初步建立起权力、责任、监督制约“三位一体”的新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了责权一致。一线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消除了部分法官、检察官的依赖、推诿心理,办案责任心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了法官、检察官对审判权、检察权的滥用,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和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法官、检察官肩上的责任更重,工作的热情更高,职业尊荣感更强。三是法官、检察官自我充电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员额动态管理、随机分案等制度的落实,使广大法官、检察官都感受到不学习就会落伍,不钻研就会办错案,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办好案、办铁案成为大家的共识。四是领导回归一线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全面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法院确定正副院长按法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检察院确定正副检察长按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也有利于发挥院领导业务知识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同时也实现了审判资源和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
(一)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工作仅停留和局限在法检内部,社会知晓面不广、知晓度不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宣传、解读不到位,致使不少人误以为改革就是给司法人员涨工资、提待遇,从而对改革的认识产生偏差。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实行后,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入额法官、检察官数量有所减少,但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立案数每年大幅度增长,员额法官、检察官面临的办案压力增大,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既影响案件办理效率,也不利于法官、检察官身心健康。
(三)辅助人员配置不尽合理。按照法官、检察官、助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3:1:1和1:2:1的比例,司法辅助人员配置较少,且在实践中由于人员缺少,甚至连规定的比例都未达到(基层检察院基本是 1:1:1),难以充分发挥协助和保障作用,法官、检察官仍然置身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无法专心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同时,目前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职业预期模糊,晋升途径不明,如果与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差距过大,极有可能出现法官助理留不住、干不久的问题。此外,由于配套制度建设滞后,检察院内设机构尚未批复,有的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不尽切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四)司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现有员额法官、检察官业务素质和信息化能力与其承担的职责有一定差距。部分法官、检察官法律水平有限,办案实际经验不足,不能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和随机分案的要求,独立承担办案的信心不足,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感到压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进度甚至办案质量。二是人员进入渠道不畅通,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日益凸显。有的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年龄偏大,加之法官、检察官职业准入门槛较高,致使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基层院“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少。随着“两院”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审判、检察工作及政务工作都要通过信息化应用系统进行,而基层院网络管理人员缺少(四县都只有 1 名),影响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司法行政人员配备过少(专项编制的**%),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只有 1~2 名,不能满足正常的政工、纪检、党务、行政事务、维稳、扶贫等众多工作的需要,导致后勤保障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五)基建资金及各项经费保障不畅。人财物省级统管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机制滞后,后续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如州检察院、门源县法院建设项目迟迟不能下达批复,现有业务用房面积过小,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的各类信息化设备“休眠”于仓库,发挥不了作用。而刚察县法院审判大楼已竣工两年,但因后续建设资金不到位,部分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办公桌椅等无法落实,至今不能搬迁,办公大楼闲置。全州“两院”办公楼取暖费用拨付标准低,无法保障正常的取暖需要,尤其是各项经费及司法救助基金申请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不能及时到位,难以保障正常办案的需求。同时,地方享有的各种奖励性待遇难以落实。
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公信力低等问题。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制度机制的完善健全、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层次调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是空前的。为此,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坚定改革信心不动摇,持续做好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凝聚改革共识,勇于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破解司法体制改革中面临的诸多体制、机制难题,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创新相结合,认真做好总结可复制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反映我州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多争取上级机关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保障司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和新媒体,讲清楚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性质、目标,增强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积极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建议把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加大对司法改革的支持,形成改革合力。
(三)强化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着力在提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上取得突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通过交流挂职、实务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现有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理论、法律适用、办案技能、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拓宽人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和调解能手。广大法官、检察官要自我加压,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尽快适应随机分案要求,拓宽学习范围,提升素质能力,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要积极向省院反映,充分考虑农牧区办案半径大等因素,科学确定员额法官、检察官比例,适当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在空编内按规定及时补充专业人员,解决一线办案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和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的问题。要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配置与保障,尽快建立一支保障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地方党委要加强对“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关爱,将“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建议省院在法官、检察官的招录、遴选和退出机制以及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等顶层设计上要给予支持,确保边远牧区基层院引得进、留得住优秀法律人才。
(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举措,是司法工作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完善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审判(检察)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监督、有效制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立足实际综合测算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绩效,合理体现法官、检察官工作量与工作奖励的对应关系。要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法,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有效建起“防火墙”、划出“隔离带”,为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排除各种干扰提供制度保障,构建权责统一、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要正确处理好完善司法责任与保障审判权检察权独立的关系,既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法官、检察官违法办案责任,又要充分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既要明确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情形,又要明确司法豁免原则和免责事由,实现司法责任与司法豁免相统一。
(五)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机制。要加强汇报衔接,及时向上级院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逐步解决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结合信息化建设新要求,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办公用房,为履行审判检察职能提供良好的物质装备保障。要抓紧解决人财物省级统管后财务报账手续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经费保障。
(六)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公正高效司法的外部环境。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虽然实行了人财物省级统管,但维护地方稳定、惩治犯罪、化解纠纷、保障权益等方面的司法责任和服务功能没有变,尤其在案件办理、干部管理等方面与地方联系密切,各相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法检“两院”工作,关心司法队伍建设,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事务性任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 讲话稿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初中化学在近三年逐渐退出,取而代之是《科学》。xx市中学化学课程改革主要是高中课改。从20**年高中化学课程改革以来,xx市教研室化学科为促进课程改革作了大量工作。在化学课程改革的初期,化学科结合xx市课改的实际,主要工作集中在完成“两个”中心任务,建立“三个工作平台”。“两个”中心任务分别是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三个”工作平台分别是课改中心组平台、教科研工作平台和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在此基础上,我们的工作思路是:抓培训促课改,抓教研促课改,抓课堂引领课改;通过开展核心问题的研究,重点突破难点问题;推出课改系列成果,占领课改制高点;开展项目课题研究,培养课改骨干。
一、培养课改骨干
2月,我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中考改革培训班(7天),为xx市的科学和化学中考改革打下基础。之后,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化学科申请开办《初中化学课标解说》继续教育课程。利用周末上课,先后举办二期对xx市初中化学教师近150人进行了新课程培训。208月,应xx区教育局教研中心的邀请,他还对该区50名初中化学教师进行了为期半天的培训。年9月,我们应邀到xx区海湾中学,对该校所有新课程化学教师和科学教师15人进行了半天的培训和指导讲座。为今年下半年的新教材使用打下了基础。
2004年5月,吴运来同志带领xx市6位一线教师去北京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高中课程改革培训班(10天)。回来后,又对高中化学新教材必修1进行全面的备课研究,他们的教案全部提供给了我市化学教师使用。在8月份我市的高中化学教师培训会上,他们发挥了骨干作用,他们既是组织者、受训者又是专家,他们的章节说课使老师们深受启发,也得到了专家的好评。这次高中化学教师培训工作很成功,受训教师130人。他们在调查反馈表中表示:这次培训工作求真务实、及时有效、组织到位、环节紧凑。
7月,我们又对举办了第二轮高中化学课改培训,有100多名高中化学教师参加了会议。这次培训,我们请来课标组专家和教材主编作专题报告。同时,又从我市上一届的课改骨干教师中挑选了7名化学教师现身说法,解读教材,谈课改体会,让参加培训的教师很受启发。另外,在必修1的基础上,我们又增加了必修2的新教材培训。
二、推出系列课改成果
化学科就组织xx市老师编写了新课程教材初中《化学》的配套教材《学化学》(上、下册),由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目前已在广东省内使用,普遍反映良好。
2004年xx市化学科组织xx市10多位化学教师编写出版了课程改革读物《初中化学新课程教学法》(吴运来主编)。
由新州中学化学教师华淑琴老师主编出版了与《科学》教材配套的习题库《科学题典》于203月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4年下半年,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我们向全市各区、各校化学科组发放问卷,征集高中化学课程改革的主要问题。经过分类整理,我们共收集了100多个重点、难点问题。继而,我们和化学课标组有关专家一起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作答,高等教育出版社计划于年下半年正式出版这本《理解与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的100个问题》。其中深圳化学教师完成了其中的60多个问题,得到了专家的好评和肯定。
2005年5月吴运来主持的《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设计研究》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为xx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项目研究成果《高中化学新教材教学设计》(臧动、左香华主编)、《高中化学活动与探究》(严杰夫、毕淑贤主编)和《高中化学新课程分级评价试题》(刘为基、张玉彬主编)已由山东科技出版社于2005年5、6、7月正式出版了。
xx区教研室化学教研员伍小玲带领xx区高中化学教师利用假期为高中化学选修教材编写了配套练习《高中化学学材》和《高中化学学业评价》,也将于近期出版发行。
三、开展课改项目和课题研究
xx市化学科申请了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设计研究》已经正式批准立项。项目研究进展顺利,目前已有部分研究成果出版。xx区教研室化学科《微型化学实验活动与探究》也已经批准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也将出版。除了这些市级研究课题外,各区(校)还有不少课改课题也在研究之中。
xx市化学科近两年课程改革的整体思路是,通过推出系列课改成果占领课程改革的制高点,开展项目研究让一部分深圳老师成为研究型教师,成为深圳课程改革的.领头羊。
四、开展课改教研和评比活动。
为配合高中化学课程改革,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教研、观摩活动。
2004年11月,我们派出6位主讲老师参加了广东省化学教研会在xx市举办“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交流研讨会”,同时,还通知了将近70名高中化学参加了观摩、交流活动。
2005年4月,我们选派了16位高中化学课改积极分子,参加了全国化学教研会在济南举办的山东版高中化学教材教学研讨会,xx市派出的两位主讲教师展示的两堂新课受到与会代表的称赞。
2005年9月,我们又通知全市高二化学教师参加了广东省化学教研会在xx市举办的选修课程教学研讨会。xx区还派了课改积极分子与会发言。
整体来看,xx市近几年的化学课改、教科研评比活动有以下主要特点:
1.参加者积极踊跃,评比客观公正。在评比和研讨活动中,全市化学教师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们克服教学任务重、教研时间少等困难,加班加点积极准备课件、积件、整理教案和撰写论文参加活动。近四年来,共开展各种省、市级评比、研讨活动20场次,参与活动近人(次)。通过活动,教师们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学到了新思想、新方法,锻炼了一批新人,形成了人人爱教研、以教研促课改的新局面。
2.活动质量高,辐射面广。化学科近几年的教研评比活动多、时间集中但质量高,工作任务重但效率高。在这十次评比活动中共有近500名化学教师参加,有200多人获得各种奖励,还有近60项被推荐到省参加相关的评比活动,其中有多项在全国的评比中夺得大奖。从结果来看,基本上反映了我市近几年的课改成果和教研水平,也产生了一批中青年教科研积极分子,对促进我市化学课程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开设继续教育课程
教师培训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作为教研员,我在对初中化学教师开设《初中化学课标解说》继续教育课程之后,今年又开设了两门继续教育课程《高中化学课程改革的问题与对策》、《高中化学必修模块教学研究》。希望能通过继续教育课程把教师培训工作常规化,通过这种方式更直接的和教师研讨新课程、新教材中的具体问题。
六、加大课改宣传和教学研究的力度
近几年,根据工作需要,xx市教研室化学科多次组织化学教师或者教研员本人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教育报和深圳教学研究杂志发表专业研究报告或课改论文。为配合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教研室主办了《课改通讯》,化学科积极组织素材,撰写专题文章,对宣传xx市的化学课改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深圳教研网》开通以后,化学科在第一时间安排力量上传资料,把化学版面内容办得丰富多彩。我们在各区、重点校都设有通讯员、联络员,其中还有将某些电脑高手提升为“后台管理员”,他们和我一起收集、整理化学课程改革的信息资料、优秀教学案例、设计,供教师上网交流。
七、化学课改中存在的问题
1、穿新鞋走老路。不少教师仍然用老的思路、方法处理新教材中的教学问题。结果是,自己不会教了,学生也学不好。
2、眼高手低搞课改。有些老师自持自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不愿意或者以种种借口不参加课改培训,对新课标、新教材又不愿意认真研究,对新课程理念不屑一顾,对新教材视而不见,结果是知识教学不到位,教学目标把握不准确。
4、化学教辅资料不足。推出的教辅资料大多数是由原来的资料改变而来,不少内容过于陈旧、偏难。出现上课听不懂,课后不会做题的现象。
5、选修课的设置和选择盲目。
6、课时偏紧。
八、工作建议和打算
结合化学课程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在实验室建设上要配套成龙,也可以尝试微型化学实验班级化教学。建议主动开发一些符合自己实际的教辅资料,杜绝盲目采取外来资料,避免质量低劣的资料充斥课堂。多方面开辟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全方位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把教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统筹考虑。大力开展校本教研,鼓励教师互帮互学。
吴运来,男,理学(化学)学士,教育学硕士,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xx市教研室化学教研员,广东省化学教研会常务理事。近年来,在化学化工、教育科学、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四个领域共主持或参与承担课题8项,其中省部级项目4项。三项优秀教学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获得河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省级)一项,获得广东省普教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一项;发表相关论文20篇,出版著作或教材6部。连续十年xx市化学高考均分全省第一。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不折不扣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举措。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加强与各部门工作协调和数据共享,目前已实现“三十一证合一”目标,市、区共计16个部门31项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行政审批环节大幅减少,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二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17年12月以来,在自贸区某板块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100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5项,改为备案2项,改为告知承诺制23项,优化服务70项的方式开展试点。2018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涉及工业产品、特种设备、食品共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并逐步拓展许可项目。目前,我局“证照分离”改革涉及行政许可类项目共11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5项,优化审批服务102项,对全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采用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方便企业就近办事等方式进行优化,企业办事体验感不断提升。三是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自2018年8月份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以来,我局积极协调公安、税务、人社、银行等部门,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优化整合办事流程等方式,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依托 “某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税务申报、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公积金办理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设开办企业综合受理窗口,全部开办企业业务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在行政大厅设立网上办理自助报件区,安排专人指导。今年来,开办企业网办率达到99.94%,实现企业开办时间1个工作日、最快0.5天办结目标。四是全面落实便利化登记政策。依托“某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上无纸化办理,开通邮寄服务送达营业执照、印章和税务uk,实现开办企业“零材料”“零跑路”目标。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税务uk和印章一套,为企业节省开业成本1580元。全面清理申请材料和各类前置门槛,对无法规文件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申报承诺制、集群注册、简易注销等登记政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多措并举开展公正监管。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严格落实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建立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科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现区级成员单位参与全覆盖。严密组织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抽取对象数量,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和对象,并现场实地完成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某)进行公示。二是扎实推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召开某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定《某市某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动监管办法》和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边界,强化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查处。创新违建区、待拆迁区、散乱污整治区等重点区域经营主体监管模式,对暂时无法关停的经营主体,达到经营条件的,建立工作台账和经营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纳入重点监管。结合区创文、创卫专项活动,持续加大证照经营宣传力度,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亮照亮证经营。2021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579人次,执法车辆148台次,检查经营主体7890余户次,受理处理投诉举报101件,规范引导办理营业执照986户,向相关部门抄告无证经营市场主体25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6份,立案查处无证无照案件46件。三是规范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事项处置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某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指导意见,制定《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区局登记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科室和办案机构职责。2021年以来共依法办结身份证及地址被冒用的案件34件,对外公示、调查核实、撤销情况等均进行卷宗归档。四是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要求,定期督促各办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对符合不予公示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局党组研究通过。2021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51件,不予公示案件276件,严格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信用约谈,组织企业学习企业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2021年至今完成企业信用修复26件。近期,结合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局助企纾困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经请示市局,对辖区“某市银隆中安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是细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将投诉举报、信访、日常监管等渠道发现的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四种情形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根据企业申请,按规定将失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以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96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8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2691户,恢复正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471户。
(三)严格规范实施综合执法。一是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执法能力培训力度,通过上岗培训、定期轮训、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学习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开展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特种设备、计量工作、质量管理、执法稽查监管等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利用“3·15”、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广场、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把普法教育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二是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成立区局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柔性执法事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按照《某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对主观故意违法,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领域及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处理。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执法支队与市场监管所两级办案制度,实现案件查办监督审核与处罚审批相分离,全局业务机构、法制机构、执法办案机构和纪检组织依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梳理完善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全部上网公开,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并公布执法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向社会公示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部案件纸质文书留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重要案件由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决定,全局所有行政案件法制审核率达100%。对案源集中统一管理,目前,无一例案源案件“体外循环”。
(四)持续深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印发《某区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原则和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施自我清理和审查,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形成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调整我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首次由分管区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效提升我区公平竞争工作整体效能。二是开展文件政策措施清理。2021年以来,全区各部门、镇街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对外涉企文件、合同等146项,其中增量文件147项、存量文件60项,除存量文件中废止2件、修订2件外,未发现新增妨碍公平竞争内容。三是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双反促公平”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并发布了《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威慑力和影响力。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聚焦重点领域,会同执法办案机构继续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至今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6起,罚没金额128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行业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持续打造商业秘密示范单位,2021年以来上报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3家,拟打造商业秘密示范单位3家。四是开展涉企收费监管执法。督促涉企收费主体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召开中小企业座谈会,对重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提醒告诫,目前,已对企业发布提醒告诫书27份,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持续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交通物流等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2021年以来督导指导查办涉企收费案件9起,罚没金额105万元。五是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不断强化区级部门和街镇公平竞争审查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全区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自纠能力。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市场监管局子网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政策精神,宣传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帮助各单位自学提高,增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
(五)扎实稳妥开展助企纾困。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解困工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个体工商户、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降费稳价、安全稳定5个专项工作组,制定43条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举措,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定期通报”机制,分析调度工作进展2次,上报工作小结1次,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宣传推广。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推广纾困政策,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常态化走访,深入市场主体宣传助企纾困政策举措,宣传推广惠企政策举措,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政策应享尽享,截至目前,走访市场主体249家,收集问题困难126个,帮助解决108个。三是推动政策落实。主要领导带队调研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积极指导解决食品经营、药械经营、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10个,支持在园区开展集群注册。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争取区政府支持,协调应急、住建等相关部门,本着尊重历史、保障民生、维护安全稳定的角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井口街道未登记建筑内450余户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问题。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基本物资价格监测检查,检查大型商超1752户次、集贸市场1400户次、药店4214户次,全区防疫物资和生活基本物资价格平稳;
持续开展中介、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规范治理,今年查获违规收费案件5起,为企业清退违规收费款130万余元。
(六)持之以恒狠抓纪律作风。一是开展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监督抽查。对2021年度行政许可服务对象开展随机抽查46户,开展执法案件处罚对象随机抽查40户,促进监管人员文明廉洁许可执法。二是用好信访投诉主渠道。认真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调解纠纷投诉举报28个、行政许可投诉举报8个、监管执法投诉举报2个,出具监督意见书2件,开展批评提醒5次,为干部澄清问题33个。三是紧盯“窗口”作风,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优化窗口服务杜绝‘窗口腐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在优化服务方面,拟定申请书填写便民样本8套,重新修订企业制度模板9套;
完成个体登记、食品药品等许可审查标准清理5类;
删减药品经营资料目录2个;
1项食品生产许可改告知承诺管理,1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为备案管理,连锁公司申请经营预包装食品可在服务大厅和19个街镇监管所任一窗口办理所有门店备案事项。在19个基层监管所服务窗口统一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流程、时限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增添远程监督,在19个监管所窗口安装高清音频视频摄像头,每周通过摄像头查看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状态,确保窗口服务和便民措施全程受监督。
二、创新举措
(一)简易注销改革试点。2018年12月,经我局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在某区以及全国其他26个地区实施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率先开始试点,通过拓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等措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办事减少1个环节、少跑2次路、少提交3份资料,平均为每户企业退出市场节省30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2021年以来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769户,占企业注销总数52.88%。
(二)创新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模式。创新违建区、待拆迁区、散乱污整治区等重点区域经营主体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模式,对违建场地经营、达不到经营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协同镇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对暂时无法关停的经营主体,达到经营条件的,建立工作台账和经营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纳入重点监管,参照有证照主体监管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扎实推动市场主体安全监管。
三、面临困难
(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难度大。一是安全隐患大。违建区、待拆迁区、散乱污整治区等重点区域普遍存在消防条件不过关,设备、水、电、气管路老化,结构布局陈旧等特点,安全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大。二是关停取缔难。此区域内经营主体成分复杂,很多都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关停取缔易引起群众抵触情绪,易引发群众聚集上访等问题。三是部门职责不清。经营主体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难,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查处工作推进难。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各部门未严格按照《“先照后证”制度信息抄告和后续监管工作规程》要求反馈信息,多数反馈的为无效信息,比如“某市场主体无法联系”或“经联系,市场主体暂不从事该事项经营”等。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其他许可部门反馈信息后,告知对应市场主体进行变更或注销缺乏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书,目前做法仅以电话告知为主。
(三)食品网络经营监管难。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兴的业态经营方式,其交易的完成依赖于互联网技术手段。由于监管部门缺乏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技术管控权限,无法对平台商家准入审核进行监管,在平台履行许可资质审查等法律义务落实不严格甚至无证经营商家在网销售时,不能直接进行干预,日常监管手段也还停留在对线下实体店采取“看”“闻”“问”“查”等原始方式进行,对于入网商家发生在互联网线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制止和取证。网络平台的审核责任和入网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未得到压实,网络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四、未来发展建议
(一)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对于取缔关停难的问题,根源在于当前以罚款为主的处罚方式缺乏力度,建议从修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层面,制定更加有力的处罚方式予以解决;
对于主管部门认定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层面制定行业主管部门清单,从根本上厘清主管部门责任边界,杜绝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提高查处工作的效率。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议上级进一步规范“先照后证”度信息抄告和后续监管工作规程,明确操作层面的具体细节问题,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告知信息后如何跟进监管、如何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信息、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告知企业变更或注销的法律文书格式等,进一步完善“双告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加强食品网络经营新兴业态监管。建议强化技术手段干预,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监管,对入网商家发生在互联网线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取证,提升对入驻平台的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管能力。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20**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工作要求,我工作小组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动员县**局、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包村联户工作,努力为***镇***村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包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与***将包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成立了****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局包村联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办公室,负责处理小组工作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调度,做好包村工作。
建立健全包村联户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定期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深入基层,做好联户工作。
坚持把包村联户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本着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结合我工作小组工作特点,主动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驻村蹲点,做好帮扶工作。
为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我小组共安排两名技术骨干到****村驻村蹲点,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帮实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贴心人。按照精准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工作小组的实际情况,从***局、**共抽调*名帮扶人员,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户1次,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通过扶贫工作队进行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并找准帮扶突破口,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四)真抓实干,为包扶村做实事。
20**年以来,我工作组严格按照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村*户*人和建档立卡工作。
今年以来****局已向****村发放村委会维修改造费用**元;添臵价值*元办公桌椅*套;过节期间,前往****村慰问贫困户并发放慰问品。现已将****村*组、****村*组、****村*、****村*组纳入规划当中,日后将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实施。
机关工委今年已向****村发放干杂果建设费用**元;村容村貌政治费用**元;为****村发放科技读物、报刊**余份;慰问该村困难户并发放慰问品;在村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次。
20**年,我局将立足本职,加大投入,真抓实干地开展好包村联户包扶扶贫工作,让所包扶村和所联系贫困户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技术服务。
我局将坚持促农增收、富民优先,进一步加大包村联户的投入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扶持,跟踪帮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以实际行动做好包村联户工作,深入推进包村联户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注重实际成效,建立督查机制。
强化效能督查,落实考评制度,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20xx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工作要求,我工作小组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动员县**局、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包村联户工作,努力为***镇***村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包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与***将包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成立了****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局包村联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办公室,负责处理小组工作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调度,做好包村工作。
建立健全包村联户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定期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深入基层,做好联户工作。
坚持把包村联户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本着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结合我工作小组工作特点,主动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驻村蹲点,做好帮扶工作。
为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我小组共安排两名技术骨干到****村驻村蹲点,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帮实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贴心人。按照精准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工作小组的实际情况,从***局、**共抽调*名帮扶人员,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户1次,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通过扶贫工作队进行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并找准帮扶突破口,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四)真抓实干,为包扶村做实事。
20xx年以来,我工作组严格按照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村*户*人和建档立卡工作。
今年以来****局已向****村发放村委会维修改造费用**元;添臵价值*元办公桌椅*套;过节期间,前往****村慰问贫困户并发放慰问品。现已将****村*组、****村*组、****村*、****村*组纳入规划当中,日后将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实施。
机关工委今年已向****村发放干杂果建设费用**元;村容村貌政治费用**元;为****村发放科技读物、报刊**余份;慰问该村困难户并发放慰问品;在村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次。
20xx年,我局将立足本职,加大投入,真抓实干地开展好包村联户包扶扶贫工作,让所包扶村和所联系贫困户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技术服务。
我局将坚持促农增收、富民优先,进一步加大包村联户的投入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扶持,跟踪帮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以实际行动做好包村联户工作,深入推进包村联户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注重实际成效,建立督查机制。
强化效能督查,落实考评制度,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近几年来,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十分重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围绕提高执法能力、保障公平正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这一目标,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促进法院发展的源动力,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法官队伍连续5年没有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先后受到隆阳区委、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案件收案数连年攀升,案件结案率连续5年达98%以上。
一是设置立案庭,构建以“大立案”为基础的“立审分离”工作模式。
二是在充分做好考察、调研、宣传、动员、协调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xx年1月在全区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主审法官和助理法官机制。目前,该机制运行良好。
三是于今年8月,在全区率先启动了主办执行员选任工作,目前,选任工作正按预定程序进行。下一步将对参选人员进行有关执行工作的理论考试和民主测评,年内将完成主办执行员的选任工作,建立我院主办执行员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我院坚持以《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工作,把预防放在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目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即将对各部门x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我院规定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长在接待室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当即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有关协调才能解决的,在释明相关内容后,指定承办责任人,认真进行处理。同时,我院还于今年4月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工作问责制等规章制度,对漠视群众利益、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步骤,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年1-10月,院长接待群众达40余天近百人次。院长接待日实施以来,没有出现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深化殡葬改革: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厚养薄葬”的观念,大力倡导文明殡葬,对新建坟墓加强选址管理,积极引导、劝导村民规范殡葬,做到及时掌握、迅速介入,做到人人知晓,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引导村民逐步移风易俗,改掉修坟建墓的陈规陋习。各村要积极谋划并选址村公益性公墓位置,通过向上争取和整合部分资金进行建设。遗体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倡导不立碑或采用卧式碑,采用立式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过1.2米。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二
1.古代官名、星官名2.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3.司法(justice),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