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在开展工作前,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4、各景区要做好游客流量监控,设立景区人员人数达到最大承载量25%报警机制,实时进行流量调控。
(二)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
1、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门票分时段预约机制,各景区要对游客流量进行核查,并上报分时段预约建立实施情况。
2、指导景区建立分时段预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
3、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游客扎堆入园和聚集。对少量现场购票游客,逐步创新购票方式,推荐实行扫码购票、刷码入园,尽可能减少在购票口聚集、拥堵。
4、指导景区与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在线旅行企业(OTA)对接,网上售卖门票要实现门票分时段预约使用的要求,确保每日各渠道售票总数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有关限制条件在相关网站上明确告知消费者。
5、景区要设置、完善分时段门票预约系统和设施设备,多措并举,创新办法。
(三)增加人员配备,强化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
1、加强对高聚集风险景区的检查指导。
2、加强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旅游车船上下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特别是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切实避免拥堵,确保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3、假日期间景区全员上岗,在旅游景区关键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并进行再培训。
4、各景区要建立预备队、确保时刻准备,随时能投入一线。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1、各景区要分别制定“五一”假期应对预案。
2、全面梳理上报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名单,逐一做好应对预案。
3、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的旅游景区要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4、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水、防疫口罩,专用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杀,落实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巡查布防,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所属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5、景区要严防严控、调度协调、防范风险、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赴景区开展巡查,随时对旅游景区(设施)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未开展实名制登记、未实施入园必检,未落实入园佩戴口罩制度,未落实日常消毒,开放室内区域的景区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
景区要做好防疫、消防等安全警示的宣传,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旅游。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横幅、短信推送等多种渠道、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游客形成预约购票的自觉意识。
(三)及时发布景区游客接待量信息预警
要通过省市旅游网站、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景区实时接待数据及距离最大承载量30%的容量情况和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的相关信息。4月27日前向社会发布预约购票和最大承载量30%日接待限量的公示。要在景区出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最大承载量30%的入园限定。
(四)加强防控措施确保景区有序开放
要广泛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措施和要求,特别对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通知到位,明确预约、限量开放的相关要求。对进出景区、码头的游客,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一律凭健康通行码出行,发现违反规定的持黄码、红码出行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
(五)严格控制游客流量
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度控制旅游集团、客渡公司的售票情况,微山湖旅游集团负责做好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和南阳古镇景区售票数量的调度和控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各景区如超过最大承载量30%,当日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分流措施,引导游客向县内其他景区分流,同时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景区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游客变更旅游目的地。
(六)加强景区室内场所和旅游码头的防控管理
各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微山岛镇政府负责通知微子文化苑、大官村微山湖渔家民俗馆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山东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通知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微子林、微山湖湿地博物馆、胡记钱庄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各旅游景区、微山湖旅游集团轮渡公司和微山县客渡航运公司,要张贴健康山东服务号二维码,指导游客申领;要设置检测点、隔离室、湖北及入境来鲁游客登记服务处,并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全面做好来往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79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发电〔20xx〕71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要求,根据4月20日文旅部全国电话会议精神、4月27日文旅部20xx年劳动节全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暨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文旅发〔20xx〕16号),为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规范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特别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五一”假期可能出现的游客量高峰应对工作,摸清情况,找准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游客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全面执行“两个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二)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积极采取预约、实名购票等机制,多管齐下,切实做好客流量疏导工作,严防游客聚集。
(三)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预案,细化游客管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四)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多途径宣传流量管控相关内容,引导游客配合防控工作,文明旅游。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局要向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汇报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争取防控指挥部的支持,协调各部门细化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和旅游景区的主体责任。针对本地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全面落实“两个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二)坚持防控为先。在严格落实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广电局关于复产复工和有序开放的“工作指南”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控制游客数量。指导旅游景区在假期实施优惠政策前慎重做好评估,防止游客流量超限。指导旅游景区根据承载量和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控制每日接待人数,实行预约、实名购票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线)等容易瞬时聚集的区域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疏导和管控。
(三)防范安全风险。梳理本地旅游景区的核定最大承载量和往年“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科学预估今年“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做到有的放矢;梳理本地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的旅游景区名单,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对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地区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指导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引导游客做好景区内的自我防护。加强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和消防器材安全检查,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景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做好流量管理。一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与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协同做好“五一”假期旅游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风险防控等级,对旅游景区加强交通管理,做好科学分流、疏导游客,严防景区外车辆、人员聚集和景区内游客聚集。二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指导督导,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县区要会同属地党委宣传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分层级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市文旅广电局将组成多个督导组,在五一假期期间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区文旅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督导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在4月30日至5月5日期间实施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日报告”制度。三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建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联合网信办等部门建立本地舆情应对制度,分析舆情,要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文旅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游客流量信息、防疫要求等内容,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xx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领导小组
成立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下xx镇党委书记xx,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xx担任组长,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xx、xx、xx、xx、xx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景区的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交通管制组、市场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xx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重要工作的`督办,信息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2.宣传教育组:由xx负责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及景区经营户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景区从业人员防控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微信群及景区游客中心LED屏等载体,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3.交通管制组:由xx、xx负责督促落实景区各项防控措施,劝导游客不进入景区,及时关停公共停车场,禁止游客驾驶车辆驶入景区游玩。
4.市场监管组:由xx负责加强对景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景区内所有农家乐、民宿、游乐场所的营运(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督促景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任务
(一)应对准备阶段
1.印发防控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定并发放景区防控通知,制定景区防控工作方案,其他各组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报告制度。宣传教育组要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科普疫情相关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交通管制组和市场监管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和处置突发事件,实现疫情信息的动态、实时管理。
3.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管控。交通管制组要配合观音庵高速路出口、唐巴公路石桥村检测点做好疫情监测,及时劝返准备进入景区游玩的游客;市场监管组加强对景区餐饮行业的管理,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
(二)应急响应阶段
一旦景区内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加强以下工作:
1.综合协调组:建立每日例会制度,召集各工作组会商疫情,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负责向区、镇相关部门归口上报;收集、整理各组工作信息,每日上报有关领导,为做好防控工作提供工作支撑;督办重要工作落实。
2.宣传教育组:加大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要情信息和谣言炒作。
3.交通管制组:在景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启动景区内住户、经营人员疫情排查工作,督促景区交通工具定期消毒,指导景区交通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引导景区内住户、经营人员在家隔离14天以上,在隔离期间,如有村民出现发热、发烧等疑似症状,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
4.市场监管组:加强对景区市场的管理,监督落实景区民宿、农家乐等相关场所的定期消毒、监测和管理;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提前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围绕防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镇属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四)坚持值班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到岗值班,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处置。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xxxxx景区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确保游客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建立xxxxx。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臵"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处领导,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臵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疫情报告
疫情责任报告人,景区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区内居民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景区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四、疫情分级及响应
Ⅲ级:景区发生1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Ⅱ级:景区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Ⅰ级:景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五、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见附件)。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医务室应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景区管理处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加强对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1、传染病散发:指某病在某地区常年的发病情况,可能是由于人群对其病的免疫水平较高,隐性感染较高或不易传播所致。
2、传染病暴发:指在短时期内,突然出现很多同类疾病的人。
3、传染病流行:是指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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