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心得体会(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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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篇一
作为一本经典的好书,《红楼梦》不仅被誉为中国古典文学的代表作,更是全球受到瞩目的文学经典之一。我所热爱的一本书便是《红楼梦》,这本书对于我来说不仅是文学艺术的享受,更是生活哲学的指引。下面,我将从个人视角分五段式来谈谈对我所喜爱的这本书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自我与书中人物的共鸣
在读完《红楼梦》的过程中,我时常有与书中人物深深共鸣之感。书中宝玉深思熟虑,自省反思之后选择离开尘世。借此之机我也会反思自己是否曾想过摆脱尘世的纷扰。而贾母又是耳提面命的掌权之人,这让我不禁反思我是否曾放弃过自己的目标,追求权力。在这些人物中,我看到了自己,这引起了我对自我的深度反思,以及单纯香闺生活缺乏价值的探究。
第二段:描写细腻,语言优美
《红楼梦》以故事情节为背景,让人们对人生、人情和利欲交加的社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此外,书中的语言优美,无论是描写细腻的场景还是人物的心理描写,都让读者感到稀奇古怪但又有着无限的美感。这使我想到,原来语言与艺术是如此精妙地相辅相成的。
第三段:文化底蕴与人文情怀的综合
《红楼梦》是一部充满文化底蕴的巨作,它不仅反映了旧时封建家庭的生活状况,还揭示了中国文化的深刻底蕴。通过读书,我深深意识到“大江东去,人物皆寂寂”的深情,深情地表达了任何文化中最为难以解释的东西,让我感受到一种至纯至美的人文情怀。
第四段:价值观的提升
《红楼梦》的精神内核以及对人生哲学的探讨,使我深深感觉到自己的心灵得到了提升。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意识到人生的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要以善良、执著和忠诚为核心的价值观才是值得追求的理念。
第五段:生活与人物的联系
读完《红楼梦》之后,我对生活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例如,书中一个女子新娘画庄,千万不可勾勒得太过精美。这给我敲响了生活与艺术之间的那道不能逾越的底线。明白了书中的教训之后,我也学会了怎样去面对生活中的问题,并且学会了如何在生活中保持内心的善良。
所以,我认为《红楼梦》是一本充满生命哲理与人性深度剖析的经典小说。有了《红楼梦》的陪伴,我明白了许多人性与生命的真谛。虽然这本书已经成为了一部光辉的经典,但它所包含的生命力、人性与深度品反,永远可以让我们从中获取灵感和智慧,让我们追寻人性的存续。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二
书,说起来只有一个字,写起来也只有几笔画。但是,书里的知识是谁也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
是《童年》——高尔基。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令人窒息的环境里,阿廖沙并没有被压垮和变坏,反而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他依然活得这么乐观,这一点很让我们欣赏。
在这本书中它讲述了作者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艰难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作者母亲去投奔外祖父起,让我去“人间”混饭吃,但作者并没有气馁,而是坦然面对,从来就没有埋怨过,但他的外祖父是一个那么绝情的人,居然这样对待别人:曾经有一次把阿廖沙打得没有知觉了。
后面一段日子里,阿廖沙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这一段日子中,描写出了外祖母的善良和阿廖沙的懂事能干。还有外祖母看到阿廖沙挣到钱感动的流泪的情节,这里说明了作者阿廖沙家里并不富裕,但是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和外祖母的生活。在我们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为自己的家人这样做过,阿廖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扬,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本书中,写出了作者的悲痛,但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作者一样,活得乐观坚强。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三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四
我着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在我所看到过的书里,我最爱看的,要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漂亮,淡绿色的封面,上面画着个可爱的小未偶,它正歪着头,做着可笑的鬼脸。画面上还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花白的胡须和头发,穿着破烂的衣裳,看了,觉得那老头儿怪可怜的。这本书我已经珍藏了3年之久,但是它还是那么新,就像刚刚买来的一样。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为何如此珍贵我说,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还得从我上三年级说起:那一天,我在走廊里跟小朋友玩追逐游戏时,不小心把三(2)班门前的花盆撞倒了。当时,我吓得连忙把打坏了的花盆弄弄好,用一根细绳把掉了的枝叶捆好,然后就逃走了。那几天,我老是心神不定的,总怕老师知道。事不出两天,班主任蒯老师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免子一样,一味地跳着,来到办公桌前。蒯老师亲切地问:“三(2)班的'花盆是你打碎的吗?”我想:糟了,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非挨批评不可。
于是,我支支吾吾地答道:“不,不是我弄坏的。”蒯老师见我这么说,没有发火,却更加和蔼了:“那好吧!我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你看看,兴许对你有帮助。”我接过了书,想:“咦,老师怎么给我书看,大概是被我哄过去了吧!”我拿着书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家里走去。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到下面越不是滋味。特别是看到狐狸和猫合谋想来骗木偶匹诺曹钱的情节:小木偶被捆在一裸大树上,险些丧命,幸亏来了份个美丽的仙女,把它救了下来。仙女询问小木偶的遭遇,可是因为小木偶逃了学,没有脸说实话,就编了套假话,而当它讲一句假话时,鼻子就长一尺,后来,鼻子变得很长,小木偶只得承认错误。这一情节最使我感动。看完了书,我想:“自己为了不挨骂,就说假话。对小木偶的惩窃是长鼻子,郑对我的‘惩窃,是什么呢?”我想着,突然明白了蒯老师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原因。我不正是那个小木偶吗?我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学校的办公室。
我哭着说:“老师,我错了,花盆是我弄坏的。”并且把书还给蒯老师。蒯老师高兴地说:“承认了错误就好,这本书你不用还给我了,就留给你作个纪念吧!”我拿着书,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把这本书放在我心爱的写字台上,每当我做作业时,总能看见它。封面上的小木偶仿佛在对我笑:让我们一起做个诚实的好孩子。这本书永远鼓舞鞭策着我向知识的高峰攀登,同时这本书也倾注了师生之情。这样的书我怎能不爱它呢?我真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五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意林》。
《意林》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引人入胜。那时候我还小,我总是缩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缠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打开《意林》,给我讲里面的每个故事。妈妈的话语似乎也总是那么的清晰,那么温馨,把幼小的我引入一个未知的世界里。我总是瞪大眼睛听着,有时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时听着听着就进入了那甜美的梦乡。虽然我对妈妈讲的每个故事都是半知半解的,但那本书的名字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地学会了自己看书。每当我做完作业,我便常常打开书本,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渐渐地,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那本《意林》却还是那样地吸引着我。那本书里面似乎蕴藏着千千万万个故事,我也像个勤劳的矿工总能在书的矿山中找到知识的矿物。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只要你喜欢看书,看好书,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知识的海洋里获取到很多知识。看得越多,获取得也就越多。我想通过《意林》来获取更多的知识。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把自己当作是一位了不起的探险者,在知识的世界里探索,找到珍贵的“宝藏”;也可以把自己幻想成一位无所畏惧的攀登者,一次次登上知识的顶峰,去探寻人生的真谛。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生命中的第一本书——《意林》,因为是它引导我走入知识的殿堂。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六
我所喜爱的一本书名字叫做《杨家将》,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大宋打退辽国的契丹人,在战场上杨家将士们奋力厮杀和勇猛护主的故事。
由于宋太宗五台山一游中了萧太后的'计,幸好有杨家将们的维护,太宗才得以保命,可杨家将们却伤亡惨重,最后五郎在五台山出家了,六郎成为了一名退辽先锋,但最终杨继业头撞李陵碑而死,七郎被潘仁美乱箭射死,共中了103箭,有几支箭上刻着“潘”字。杨门女将们都很英勇,尤其穆桂英最为厉害,大破天门阵,她真是女中豪杰啊!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到勇敢的精神,还了解了一些历史的由来,这本书实在太好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七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八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就像天空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每一本都包含着不一样的知识快餐。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爸爸在我六岁生日时送我的。现在看一看,还蛮有意思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喜欢,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封面五光十色,十分有意思。我就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封面吧:首先,“三国演义”这四个大字紧紧的贴在上面,周边有各种各样的花边。在下面是马超与曹操战斗的情景。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边读一边感受书中英雄的豪气。在每一回里,都讲述着蜀、魏、吴三国发生的惊天大事,如“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蜀国与其他两国发生的冲突。
这本书可重要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一次,我忘记带铅笔盒,边便让同桌借我一支笔。可同桌死皮赖脸的不借我,我就想到三国中的苦肉计,先好言相劝,再趁热打铁。哈哈,苦肉计真管用,我借到笔了。
我最喜爱《三国演义》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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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篇九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爱的书是《来自未来的小幽灵》。
要知道这本书可“来之不易”,原先看着有这本书的同学看得津津有味,我心中就像猫抓一般,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终于买回来了,我便与他形影不离。
我喜爱书中的故事。弟弟弟自己的未来孙子尤灵让弟弟弟、爸爸爸、妈妈妈、妹妹妹,不要吃人类现在吃的东西,而是吃未来的东西――味道好极的小药片,还把小偷吓得像一只小鸡遇到黄鼠狼一样,他还飞到了老虎的肚子里,控制老虎,甚至把所有人的脸变成明星脸。
我更喜爱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弟弟弟惊讶、欢乐、可爱的`模样,也看到小尤灵吓小偷时的嚣张,看到小尤灵把弟弟弟的脸变成猪八戒时候的开心。
我有一个习惯,一但拥有好书就想尽快地将它看完,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为了尽快看完他,我早早地起床看,下课也不出教室,吃饭手不离书。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它是由新疆出版社的东方俊叔叔编写的。
如果轻轻地翻开它,首先映入你眼帘的是一只巨大的恐龙,下一页就是目录了。这本书光目录就有11页之多。
翻过目录,看到里面的内容,你肯定会大吃一惊:那生动简洁的文字和妙趣横生的插图,一定会使你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目瞪口呆。不信?那我就考考你:“一根植物的根有多长?”你肯定会说:“最多五六米。”你错了,一棵植物的根很长。就拿黑麦来说吧,一棵黑麦有140多亿根根毛,把它的根连同根毛加在一起,相当于北京到巴黎的距离呢!
亲爱的朋友,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一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二
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是《小故事的伟大灵感》,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伟大的`真理。我永远不会厌倦读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母亲的春天》的故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莉莉的家庭贫穷但温暖,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母亲。我妈妈把她所有的爱都倾注在莉莉身上,所以莉莉感到非常开心。
莉莉的学习非常好。每次我妈妈去学校接丽丽,她的脸上都充满了自豪的微笑。冬天来了,当我妈妈从学校接莉莉时,她的脸被风吹得通红。莉莉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所以莉莉决定给她妈妈一条暖和的围巾。从那时起,莉莉就不愿意再花钱了。她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放在储蓄罐里了。圣诞节快到了,莉莉终于攒够了钱。当她拿着为母亲买的红领巾时,她感到难以形容的快乐。
当莉莉把围巾给她妈妈时,她妈妈打开盒子,看到了围巾。她的妈妈对莉莉哭着笑着说,“谢谢你。当你把围巾给她妈妈时,天气很暖和。你是她的春天。”
事实上,我们的母亲像莉莉的母亲一样,用一切可能的方式照顾我们,但是我们没有向像莉莉这样的母亲表达我们最真诚的祝愿。将来我会像丽丽一样,成为一个明智、体贴、有爱心的孩子。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写的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这本书是我之前班主任六一儿童节叫家委买的两本书之一,这本很有纪念价值,也是我自己选的。从标题《狼王梦》,体现出了狼那威武的气质。从封面那站在石头上的狼,体现出了狼那强壮的体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她伟大、无私。但是她却一有些偏心,导到发生了许多见“红”(幼狼被一些动物、武器……所弄出的血)事件。我喜欢这本书,它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幼崽,在雨中狂奔。为了自己的幼崽,曾伤心过数十次。可是她还是得从伤心中走出去,因为她还得为她这个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一本可以让你感到震撼的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四
有一次,我在上语文课,老师讲完了课文《冬阳童年骆驼队》,之后,老师说要买《城南旧事》那本书。放学了,我回到家,对妈妈说老师在上课时说要买书,我妈妈同意了。妈妈连忙在网上帮我买书,妈妈要我自己选,我先了三本书:《城南旧事》、《(骆驼祥子》、《朝花夕拾》。妈妈说要等几天才会到。我耐心地等啊等啊,书终于到了。
第一次拿到书,就像拿到宝贝似的,左看看,右瞧瞧,我发现《城南旧事》的作者是林海音,《骆驼祥子》的作者是老舍,《朝花夕拾》的作者是鲁迅。他们的书我都是第一次看,我拿起老舍写的《骆驼祥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一段是有一群士兵围在作者的`四围,把他当成奴隶,我伤心的哭了,因为我感到作者很可怜。
妈妈的爱我感受到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五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
一个孩子在梦中,来到一座宫殿,一个女孩出来迎接他,介绍自己叫王小零,要带他参观她的领王国。这儿的公民都是光头,你可以放心的与他们握手,但不能和他们拥抱;握手就像加号,你还是你自己,拥抱则像相乘,你就变成零王国的公民了。
要想知道下面的内容可以到书店购买本书。
我想说:“我从来没有读到过这样生动有趣的数学童话,这次算是读到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篇十六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