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个人货物买卖合同(大全8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一
卖方: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卖方: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二
行纪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
第二条行纪人对自己所占的委托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若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若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增加报酬数额的确定方法是。
第五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六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____担。
第九条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纪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委托方(章):____行纪方(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三
买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车主名称:_____车辆号码:_____
厂牌型号: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过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汉有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附件
一:_____车辆状况说明书
附件
二:_____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_____卖方开户银行:_____账号:_____户名:_____
买方:_____买方开户银行:_____账号:_____户名:_____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四
委托方:
行纪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
第二条行纪人对自己所占的委托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若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若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增加报酬数额的确定方法是。
第五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六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担。
第九条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纪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委托方(章):
行纪方(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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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时间:
3.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3买受人应以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承兑须得到出卖人认可)
3.4买受人延迟付款或付款不足,则出卖人的交货日期也相应后延。在买受人未付清出卖人全部款项前,合同中所列货物产权属出卖人所有。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4.1出卖人交货不迟于年月日。随机备品按出卖人装箱单,产品按出卖人规定的包装标准送货。
4.2运输方式:;运费由方承担。
4.3交货地点:
4.4收货人:收货人为买受人。如买受人指定其他第三人收货,应向出卖人出具买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交货。
4.5产品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五条货物的验收和对产品的异议处理
5.1验收时间:买受人应在收货后日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和包装物情况进行检验。
5.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5.3买受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在日内向出卖人提出异议;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所交产品检验合格。
5.4买受人因使用、保管、储存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5.5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异议后,将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经合同双方确认或由第三方技术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6.1出卖人负责产品的调试,产品保修期为一年。
6.2买受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产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使用并封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将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经合同双方确认或由第三方技术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负责修理。
6.3保修期内,产品因买受人使用、保管、储存不当或其他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出卖人负责修理的,买受人应支付材料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买受人如拒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或延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8.2出卖人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属出卖人责任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使用的,由出卖人负责退换。
8.3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产品总额5%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诉至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签字加盖公章,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9.4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____市有关开放二级市场的相关规定,通过购买方式已取得座落于的39;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己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期限转让给乙方。
第一条:房屋成交价
1、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并达成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总价为______(小写),________元整(大写)。
2、房屋售价中包含公共维修基金。
3、房屋交易时所产生的:营业费、个人所得费的由承担。
第二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购房定金计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大写)。定金在交首付款时转为首付款。
2、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整(大写)(含定金)。
3、房产交税过户后,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余款_____(小写)_______元整(大写),并与银行放款日支付给甲方。
4、首付款余款房屋成交价
第三条: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后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房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物业费由甲方承担,交房后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同意甲方物业管理单位对该物业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其合法拥有转让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在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担保权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赁合同》和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对转让房屋和物业管理费不存在任何欠缴的款项。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不采取任何对其拥有的该房屋的权利和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即时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房款。
2、承担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后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风险。
3、按照法律的要求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即时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第八条:房屋产权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乙方应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机构处共同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或有关部门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甲乙双方保证积极配合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提供全部所需的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有违反,应按以下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视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满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总房款20%违约金,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因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____市房产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续所需文件后____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按未返还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违约方将支付给对方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有关争议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七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
出卖人(全称):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制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签章)出卖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账号:_______账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邮编:_______
____年_月_日订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篇八
卖方: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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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卖方: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