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浅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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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篇一
关键词:小学课堂;道德与法治;生活化
引言
心理学家科尔伯格认为小学阶段的儿童正处于“前习俗水平”到“习俗水平”转化的重要阶段,学生会在中低年级阶段逐渐形成道德观念,积极支持并维护集体制度,遵从道德要求,成为一个“好孩子”。在中高年级阶段逐渐形成法制观念,尊重权威与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倾向于成为一个“好公民”。因此,小学阶段是学生道德与法制观念形成的重要时期。然而,目前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面临着教学方法刻板、课堂枯燥、教师与学生普遍不重视等教学现状。因此,本文提出应用生活化教学策略解决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问题,具体如下。
道德与法治课程在教学中虽然有比较明确的目标,而且具有科学性和趣味性的特点,但是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需求,因为不同阶段的学生认知和个性都大不相同。在教学目标的设计方面也要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实现教学目标的生活化。
例如:在学习《可爱的校园》的知识时,教师所制定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通过对校园的观察,寻找校园的可爱之处,让学生注重校园文明的建设和秩序的维护,真正做到保护校园和爱护校园。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组织进行校园观察活动,通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搜集,将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和总结,在课堂上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演练,积极鼓励学生畅所欲言,让学生各抒己见,将自己对校园文明的想法和感受都表达出来,教师再给予适当的补充和纠正。通过生活化的教学目标,深度接轨学生生活认知基础,让学生在校园文明秩序的观察和讨论中获得活动参与度和热情逐步提升,这样学生的认知也会得到提高,有助于实现道德与法治课程最佳的教学效果。
生活化案例属于教材内容的细化与延伸,对教学效果的提高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内容不仅要与教材内容相对应,还要能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活化教学的效果,避免出现舍本逐末、本末倒置的情况。除此之外,教师还必须要对生活化内容进行优化设计、优化处理,如利用实际案例来设计情境、设计问题、引导思考等,从而提高学生思考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丰富其学习体验,以保证教学的整体效果。
例如,在学习《主动学做家务活》这个章节内容时,教师可在课堂上播放一段视频,视频主要内容为:一个小男孩在生活中习惯好吃懒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爸爸妈妈要他做一点家务活,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来推脱;另一个小女孩则是勤劳肯干,总是会帮助爸爸妈妈洗衣服、拖地、洗菜、洗碗等,获得了家人的赞赏与表扬。视频播放结束以后,教师询问学生:“请问你在生活中最像视频中的哪一个小朋友?”此时,学生便开始议论纷纷,并对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进行反思。教师此时可再提出一个问题:“所以你们今后打算怎样做呢?”有的学生则会说:“我打算以后自己穿衣服、洗衣服,帮家人做一些自己可以做得到的家务活,减轻爸爸妈妈的负担。”而有的学生则会说:“爸爸妈妈很辛苦,我以后还要帮他们洗脚、按摩、捶背。”通过学生的回答,我们可以发现学生已经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不良习惯,并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反思。又如学习到《老师,您好》这个单元的内容时,教师可要求学生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老师的热爱与赞美之情,有些学生会通过朗诵诗歌来表达自己对老师的敬爱之情,有些学生会一展歌喉唱出自己的心声,有些学生则制作精美的卡片送给老师,表达自己崇高的敬意……丰富教学形式不仅能让课堂学习氛围活跃起来,还能增进师生之间的情谊,从而使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洗礼。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创设生活情景,将法治观念渗透到生活化场景中,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参与到生活化的情景课堂中,促进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从而提高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学习效率,使课堂学到的不仅是法治知识,更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与遵守规则的精神。
例如,教学《班级生活有规则》这一课时,首先,通过“过马路要走人行道、红灯停绿灯行、车辆上路靠右行”等交通规则的例子导入规则意识,然后引导学生思考“如果行人和车辆都不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车辆行人随便逆行,马路上会变成什么样?”结合小视频使学生直观体会规则的重要性,然后教师通过图片展示班级生活中“课间打闹、上课吃东西、随手丢垃圾”等行为,请同学们判断并讨论该如何对待;再由教师引导学生共同约定遵守小学生守则,做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孩子。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创设生活情景的方法,促使学生联系班级与校园生活,直观体会规则的重要性,将遵守规则、依照规则办事的观念与精神渗透到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当中。
道德与法治教育还需我们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抓住德育教育契机,矫正学生不良习惯,强化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结合实际生活范例,及时渗透教育,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同时,教师需以身作则,给学生做好榜样,从而促进学生将所学道德与法律知识应用到学习与生活当中,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知行合一,将道德意识与法治精神真正在生活中践行应用。
例如,在教学《干点家务活》这一课时,首先进行调查,请同学们介绍一下自己在家里都会做哪些家务活,以及为什么要做家务活。教师在学生分享的过程中适当引导学生“做家务不仅是基本的生活技能,也是爱父母爱长辈的表现”。然后请同学们说说自己准备如何在家替爸爸妈妈分担家务,并汇总同学们的承诺公示在家长群或校讯通,与家长共同引导学生学会遵守承诺。在此过程中,不仅对学生进行了德育教育,而且使学生做到知行合一,将课堂所学真正应用到生活当中。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论述的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关于生活化教学的思考,通过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教学目标的生活化以及教学训练的生活化这三个方面,让学生在学习道德与法治知识的过程中,帮助和启发更多的学生提高自身的道德和修养,实现更加全面和健康的成长。
参考文献:
[1]趙彩玉.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生活化教学模式的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7,(20):49.
[2]张小艳.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生活案例的
创新
应用[j].小学教学参考,2018(03):59.[3]唐维菊.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生活化的研究[j].科普童话,2018(1).
浅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篇二
【摘 要】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在全国范围内已经使用一年半了,在和一线教研员和教师交流过程中,发现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教材编写者和使用者进一步去思考:其一,如何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其二,德育课程中知识教学如何能通达价值;其三,如何通过教学有效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其四,如何提升中华传统文化教学的有效性;其五,如何在课堂中有效地开展对话式教学。
情感态度价值观类的目标是小学德育课程中最为核心的教学目标,那么如何才能用好教材来实现这类教学目标呢?其一,理解教材的设计,抓住学生的情感线索,并由此初步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比如,对于学校的归属感这一教学目标,在三年级上册第5课“说说我们的学校”中就是从“我最喜欢的校园一角”切入的,因为通过两年多的学校生活,学生已经对学校有了一些天然的情感认同,而这些情感认同往往又是聚焦于学校中的某件事情,或者聚焦于校园中的某个角落。因此,通过“我最喜欢的校园一角”为切入口,让学生回忆自己这些过往的生活经验,自然就抓住了学生的情感线索,很容易初步实现学生对于学校归属感这一教学目标。
其二,关注理性思考对于情感态度的影响,通过情理交融的教学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类教学目标。比如,在三年级上册第5课“说说我们的学校”中,通过学生对于学校天然的情感认同,初步实现了学生的情感切入之后,第二板块“我们的学校不简单”则是通过一个探究活动,引导学生从理性上进一步认识学校,激发归属感。这个探究活动要求学生去了解学校的建校时间、历史变迁,学校取得的荣誉,学校开展过的有意思的活动等,再通过分享交流活动,让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从而实现“知之深,爱之切”。
其三,重视体验活动的设计,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来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地教学目标。比如,四年级下册第7课“我们的衣食之源”的第一板块“白白的大米哪里来”的教学目标是要让学生在了解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体会农民劳动的辛苦。那么,如何能够让缺乏农村生活经验的城市学生体会到农民劳动的辛苦呢?曾经有一位老师就设计这样一个模拟农民插秧的体验活动:她给学生准备了一些塑料小碗、沙子和吸管,在课堂上先让学生模拟农民插秧两分钟,然后再让他们分享自己的体会,当学生体会到腰酸的时候,再追问他们:“你们知道农民伯伯要插多长时间的秧吗?”这样一下让学生直观地感受了农民劳动的辛苦,更好地实现了情感态度的教学目标。
在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之前,德育课程的教材更多是知识化取向的,这种取向的教材往往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教材内容往往由学习和巩固“关于道德知识”(杜威语)的两个部分组成,学习知识部分往往是由一个包含道德规范的故事构成,巩固知识部分往往是由一些练习题所组成。一般而言,故事往往会从正面给学生讲清楚某条道德规范的价值,或者从反面给学生讲清楚某条道德规范的后果,当然,有时也会以正反对比的方式来讲故事。练习题往往也是从正面、反面或者二者结合的角度再给学生呈现一些事例或者故事,进一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某条道德规范。其二,练习题中的问题设计大多以“是什么”和“为什么”的方式来题目。如果从学生品德发展的结构来看,“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更多是指向学生道德认知的发展[1]。道德认知是品德发展的重要维度之一,因此,这种教材设计对于学生品德发展也是一定的促进意义的。但是,品德发展显然不能仅仅限于道德认知发展的,更应关注知情意行的综合发展。
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之后,德育课程的教材更多关注学生的真实生活,试图通过教材和教学引导学生整体生活的转变[2],并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涵养他们德性。但是在品德培养回归生活的呼声中,人们似乎忘记了知识教学对于价值教学的作用。品德培养回归生活理念的提出就是要反对传统的品德教学仅仅关注知识的弊端,但是这里还有更多问题需要澄清,传统知识教学问题根源在于将知识作为一种外在于学生的东西,试图通过教学将这些外在学生的东西注入给学生,这必然会造成这种知识仅仅是知识的教学,而难以上升到价值教学。然而,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经就提出“知识即美德”的著名论断,当我们去深入理解苏格拉底所说的“知识”是什么时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知识会成为美德呢?原来苏格拉底所说的“知识”是一种包含着个人体验的真知灼见。由此看来,知识和价值认同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那么,如何才能让知识学习或者教学通达价值认同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其一,转变知识教学的方式,从灌输式的知识教学转向探究式的知识教学。灌输式的知识教学是将成人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知识体系注入学生头脑中的教学,在这种教学中,知识本身的正确性和系统性是关键,因此,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只是发挥辅助的作用,甚至是可以抛弃的。这种教学很难实现从知识教学通达价值认同,除非这个知识教学的过程碰巧和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吻合了,才能实现价值认同。探究式的知识教学则是依据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出发的知识教学,它将价值认同隐含在知识探究的背后,通过对知识细节的探究,从而通达价值认同。比如,让学生深入地探究中医的神奇进而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在探究中医相关知识的过程中,由于“知之深,爱之切”的作用,在知识探究的过程中通达了价值。
其二,寻找知识学习或教学与价值认同的内在联系。比如,在六年级下册第7课“多元文化多样魅力”中第一板块讲了“各不相同的自然环境”。那么,为什么要在多元文化的课中引导学生了解各不相同的自然环境呢?这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不同的文化,进而尊重不同的文化,尊重不同的人。事实上,生活方式和文化上的差异和某个地方的自然环境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通过让学生了解不同的自然环境,有助于他们价值上的体认。
其三,重视个人生活经验与知识学习之间的互动,实现个人直接经验与人类间接经验的相互促进。直接经验是与学生的亲身经历相关的经验,这种经验往往会与个人的情感、价值认同与否有关,那些作为间接经验的人类文化知识的学习与教学要想通达价值,就必须建立这些知识与个人直接经验的有效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学生的个人直接经验才能得以丰富和提升,也才能对作为间接经验的人类文化产生情感和价值上的认同。正如高德胜所言,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个人经验与社会文化的对流交汇,经由教育,个人经验得到丰富生长,超越个人局限性,进入社会文化的层面;社会文化下探到个人经验之中,在个人经验里‘开花结果’,实现自身的生长”[3]。
法治精神的培养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重要目标,如何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呢?其一,明确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治教育的定位是作为公民素养的法治教育。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治教育是一种公民素养教育,而非法律专业教育,因此,法律观念与法律态度的培养就是第一位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是第二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也明确指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如何才能落实好作为公民素养的法治教育呢?低段要重视规则教育(前法律教育),低年段的法治教育更多体现为规则教育,为今后的法治教育打好基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就明确指出,“小学低年级(1-2年级):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
到了中年段就应该逐步开始在生活情境中渗透法律条文,在这些情境中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比如,三年级上册的第6课“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中是在一位学生失学的生活情境中,融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样融入方式就实现了法律条文与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学生不再是脱离具体的生活来学习抽象的法律,而是基于现实生活的真实需求而进行的法律教育,这种法律教育更容易唤起学生在生活中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并履行自己法律义务的动机,从而实现法治精神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有效培养的学生的法治精神,在教学中也要从学生真实的生活情境和需求出发,实现法治精神的培养。
其二,将宪法精神和公民意识的培养与过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准公共生活”结合起来。法治精神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就是宪法精神和公民意识。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呢?《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因此,在教学中要结合学生生活中的“准公共生活”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比如,二年级上册教材“班级生活有规则”一课中,就将公民意识渗透于班级生活中,对于学生而言,虽然他们还不是为成年,无法过严格意义的公共生活,但是学校生活场域中的这些“准公共生活”场域却可以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再比如,三年级教材中是将公民意识与学校生活和社区生活结合起来的。比如,在三年级上册第6课“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中,就引导学生关注学校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力所能及地解决这些问题;在三年级下册第5课“我的家在这里”中,则是引导学生关注社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力所能及地解决这些问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重点关注一个主题教育内容,那么如何能提升中华传统文化教学的实效性呢?关键在于树立中华传统文化教学的儿童立场,在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中就是基于儿童来处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4]。比如,在教育目的上,教材就定位于提升儿童文化素养的教育,这意味着,教材不是把传统文化教学的重点放在学习并记忆多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知识,而是要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学生生活的真实影响。
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的呢?在教学策略上,应从儿童感兴趣的事件或经验出发。比如,三年级上册第12课“家庭的记忆”一课中渗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点是中国人重视家庭的观念。在课堂教学中,这一观念怎样才能有效的实施呢?教材为教学提供了两个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的点,即传统节日和语言文字,对于这两个点而言,它们是学生比较熟悉,因此就会有话可说。但是,仅仅抓住这两个点还不够,如何还能在这两个点中再寻找到学生的兴趣点呢?传统节日所涉及的具体活动很多,教材则选择了一个既蕴含重要传统价值,又是儿童感兴趣的点,即“年夜饭”。因为,年夜饭又称“团圆饭”,是农历除夕(农历年最后一天)的晚餐。这一天人们准备辞旧迎新,一家相聚,共进晚餐。一年一度的“年夜饭”表现出中华民族家庭成员的互敬互爱,这种互敬互爱使一家人之间的关系更为亲密。对于年夜饭这个场景,学生也是很感兴趣的,因为,此时会和亲戚家的小朋友聚集在一起共同迎接新年,此外,他们还会从长辈那里得来的压岁钱。对于语言文字而言,教材则选择猜字谜这个活动,因为,猜字谜也是学生非常感兴趣的活动。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关注了学生的生活,又抓住了学生的兴趣点,就能更容易实现教学的有效性[5]。
对话教学是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重要教学形式。事实上,对话式教学对于德育课程更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对话式教学本身就是一种间接的道德教育,在对话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学生和教材中的“儿童”,以及学生和自己内心进行对话,获得发展,这本身就是传递了民主、平等的价值观。对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教学要想引导儿童生活的建构,就必须关注对话教式教学,因为,对话的过程也是他个人的生活经验得以丰富和提升的过程。
对话教学离不开教师创设的良好氛围以及有效的引导,那么教师如何才能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对话教学呢?其一,教师角色意识的转变。教师是对话激发者和全身心参与者,而不能游离于教学过程之外,以“导演”的身份来控制教学。因此,教师要能读懂教材的设计,并用好它,比如,教师可以借助“主持人语”的引导、活动图标和留白的提示,引导学生展开生活经验的对话,当然,教师也可以作为一个主体参与其中。
其二,教学中儿童文化的营造。因为,儿童在属于自己的文化世界中才能敞开心胸、自由自在地发展,才能有效地接受教育。当然,在教学中营造儿童文化并不意味着教师对自己所属的成人文化的完全放弃,而是要求教师在进入儿童文化世界的同时引导、改造儿童文化,使这种改造过的儿童文化既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又具有教育意义。
其三,以“在场因素”作为教学的出发点。所谓“在场因素”是指儿童自身的经验、体验及与儿童生活直接相关的因素。而“不在场因素”则是与儿童自身生活经验、经验无关的知识体系或理论内容。从“在场因素”出发的教学中,由于师生处在平等的地位,师生都有话可说,都有说话的欲望,对话的展开就有了一个起点和基础。当然,从“在场因素”出发组织教学并不排斥对“不在场因素”的学习。一方面是因为,儿童的眼界需要开阔,生活经验需要拓展,他们需要从自身经验和体验走向更为广阔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因为,德育课程也不可能完全限于儿童的个体经验和体验,也有国家和社会的要求,更要反映人类几千年积累的文明成果[6]。
参考文献:
[1]章乐、范燕燕.小学德育教材中“问题”的比较研究——基于人教社两套小学三年级德育教材[j].上海教育科研,2009(11).
[2]章乐.引导儿童生活的建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对教学的引领[j].中国教育学刊,2018(1).
[3]高德胜.“接童气”与儿童经验的生长——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对儿童经验的处理[j].课程·教材·教法.2018(8).
[4]章乐.儿童立场与传统文化教育——兼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教材·教法,2018(8).
[5]章乐.没有儿童的立场就没有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性[j].中国德育,2017(6).
[6]高德胜.生活德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253-256.
作为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者。原文刊发于《江苏教育》2019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