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防疫工作计划 防疫工作计划怎么写
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医院防疫工作计划,防疫工作计划怎么写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一、总则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进一步指导医院相关科室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结合北京市**区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区医院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疫情防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下设医疗救治、专家会诊、消毒隔离及防护、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教育、纪检督察及安全保卫9个工作组,负责全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
(二)具体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1、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的总体管理,协助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院各相关科室及部门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院前及院内具体医疗救护任务及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
3、专家会诊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疑似患者的医疗救护工作,提供咨询、建议、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等,并负责医疗救治的技术指导。
4、消毒隔离及防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传染性疾病的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及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医疗及后勤物资、器械、药品、食品等供应和储备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及上报工作,保证院前及院内信息的有效衔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畅通、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医疗及后勤物资、器械、药品、食品等供应和储备工作。
8、宣传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纪检督察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0、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秩序维护及现场保卫等工作。
三、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诊。
1.建立疑似、确诊患者隔离、转出和救治的工作流程,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备有手消毒剂等,确保手卫生符合防控要求。
2.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遵循标准预防原则,接触所有患者时均戴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等措施。接触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
3.医务人员必须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陪伴者及病情允许的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
6、按要求设置留观病房,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同类型感染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7.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对疑似或确诊患者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必须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外科口罩,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应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使用后,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二)急诊。
1.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设置一定的隔离区域以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
4.诊疗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三)普通病区(房)。
1.备有应急隔离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对患者实施及时有效隔离和救治。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不探视;必要时要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专科医院。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四)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戴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
(3)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操作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
(4)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防止被刺伤。
(7)每个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五)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病区。
2.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指导患者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3.患者出院、转院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4.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因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进行火化的,应当经上述处理后,按照规定深埋。
四、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卫发明电〔2013〕5号)。
(二)发现与报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
五、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
具体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医院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予以密切配合,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二)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
临床医生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如病人死亡,应当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附件2)进行。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1、密切关注国内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2、加强对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相关疾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控制处理要点等的相关知识,提高医务人员的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预防、诊断、鉴别诊断、诊疗水平和病例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及个人防护能力。
七、医院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
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接受当地专业结防机构交付的对结核病人的督导化疗(看药下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区居委会(街道)有义务协助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并认真填写好病人的服药记录,以便备查。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湖区、开发区的结核病人“查、治、管”工作划归区管理。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财政划转给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区、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公司医疗机构、卫生院、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区的查、治、管”任务。区负责对公司、铁路系统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人应按要求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四、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和督查,强化责任,确保结核病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各地政府要具体落实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人员、设备和专项经费,确保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归口管理工作的督查协调。要按照《污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强专业防治机构自身业务能力的建设,不时提高对结核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管理水平,尤其要提高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全程督导管理等关键性技术,使之真正成为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中心。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各级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要求,结合我院《传染病异常事件应急预案》,经20xx年8月22日医院党委会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坚持联防联控、专防专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傲好疫情排査和处置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蔓延,确保一旦疫情发生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应对处置。
二、防控措施
(一)启动就诊人员体温监测。在门、急诊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实施24小时体温监测。
(二)按照患者就诊登记要求详细登记,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信息真实可追溯。门诊病历书写详细记录流行病学史,行血常规、C反应蛋白、呼吸道病毒7项、胸片等相关化验检查。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请专家组会诊,必要时启动传染病应急预案。
(三)疑似病例启用发热门诊留观室,出现大规模疫情时启动备用传染病房。
(四)协助疾控中心完成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疾控中心要求,进行血清及咽拭子采样。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根据最新的诊疗方案进行全员培训,熟练掌握诊疗技术及诊断标准。医务人员切实按照院感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科室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医务科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疾控中心。
(七)按照医院《传染病异常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职能部门、专家、应急小分队分别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郝兆丰、院长石
玉宝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防控措施,组织协调全院落实防控工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二)全力监控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坚持“内紧外松、只做不说”原则,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具体防控工作。各科室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确保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出现疫情按规定流程报告,确保处置及时有效。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防护服、消杀药品、救治药品器械等。
(三)压实压牢责任,强化问责追责。
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防控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对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立行立改。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x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加强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提高快速应急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24字”工作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可造成社会公众的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得应急处置工作
包括以下情况:
疑似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
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2例确诊病例,且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史。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快速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流行,作出突发性处置事件的重大决策统一指挥,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流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在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爆发流行期间的工作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使应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下设办公室(感染科)及四个小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一)医疗救治专家组
第一梯队专家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第二梯队专家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职责:做好承担各种临床诊断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的收治工作;及时、准确报告救治动态;组织医院各级各类医护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
(二)感染预防控制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督促指导落实我院各科室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三)后勤、物资、药剂、信息、联络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传染科病区的环境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置;做好传染病防控物资,救治药品、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各科室之间协调、信息网络维护工作。
五、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医务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确诊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发热门诊医师或住院医师接诊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病人时,立即上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干xx(联系方式:xx)和分管领导,核实后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计委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六、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综合措施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死亡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1、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每日要及时向市卫计委报告收治病人病情的治疗情况;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4、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一、卫生管理要求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此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在院感专家的指导下,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指定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1.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院区和人员管理,在医院入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在门诊大厅、电梯间、候诊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剂。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
3.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
4.加强住院患者的饮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5.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接诊不同患者时应当加强手卫生,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诊疗用品、物体表面和环境等均应当加强日常清洁消毒。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
8.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物业、保安、食堂人员),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责任,严格管理派遣服务人员,规范手卫生、环境保洁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有条件的要及时收治到隔离病区/病室,没有条件的要及时送至定点医院。
三、个人防护
1.隔离病区/病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等级。穿戴相应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医护人员需做好标准预防,严格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与患者近距离接触。
3.严格按照“两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卫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后再进行手消毒,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进行。
4.科学排班,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工作;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不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隔离和就医。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细化防控方案,加强就诊患者风险评估,调整常规诊疗服务,按照岗位风险和防护标准,严格细化医务人员分级防护和环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据现状,制定应急预案,对病房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通畅,及时对可疑病例进行有效研判、处置与转运。
4.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并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5.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门诊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通道分列。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或建议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预检分诊制度。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就诊患者进行手卫生和打喷嚏的健康宣教,就诊过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3.设立隔离诊室。疫情期间建议设立隔离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住院时间。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3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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