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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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一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要求,省路网中心开展了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细化监护人职责,呵护“留守儿童”;加强监管,防止沉迷网络;向欺凌说“不”等方面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有很多亮点。为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省路网中心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领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二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19日,利民社区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册,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多角度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帮助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加深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让家长和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掌握法律、遵守法律,普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在全辖区内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三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任圩街道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现将20xx年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办事处党委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强化此项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2、社区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辖区青少年踊跃参与,强化了青少年计算机操作技能,增长了知识,丰富了课外活动内容。
在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等社会救助方面,我办全面摸底社区困难家庭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活动。同时还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他贫困家庭解决子女就学问题。20xx年,我办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贫困学生助学机制,每年对辖区内贫困学生和失学人员进行帮困助学活动;形成了问题青少年帮教机制,掌握了解辖区内问题青少年的基本情况,积极实施学校、社区、派出所和家长共同帮教的“四帮一”制度,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开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远程教育服务点创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室,定时为青少年免费开放,未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的场所。
2、联系辖区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学习活动场地
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资源,为青少年办理了进学校的“社区学习卡”,让青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学习和锻炼。
3、利用暑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
(1)社区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展各类适应青少年的有益活动,如请大学院校的学生为社区青少年补课,举办学习讲座,书画活动竞赛、趣味活动等,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
(2)在市民学校,请大学生讲学习与知识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和家长对“如何对青少年加强教育”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
4、组织社区青年、儿童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1)寒暑假期间组织青少年清除绿化地杂木、杂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为民服务的意识。
(2)为了使社区青少年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爱护绿树的良好习惯,并配合学校开展校外环境教育实践,社区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做好绿地护养及周边环境保洁工作。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四
为做好区教体局关于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工作精神,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保护意识,筑牢安全屏障,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
开展“三爱”班队会主题教育。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少先队相继组织开展了“月月学雷锋青春不打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溺水”、“拒绝烟草珍爱生命”等安全教育活动,筑牢守护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各中队召开形式多样的班队会活动,动员广大队员向雷锋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队员明白校园欺凌的表现,敢于向暴力说不;让他们熟悉预防溺水的自救自护要点,懂得躲避溺水危害,正确开展落水施救;向队员宣讲烟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学校还积极组织队员们参与校内外的劳动实践活动,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开展“校园净化美化”活动。2022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各中队提前召开班队会,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展示,简介“世界环境日”相关知识,引导学生了解“世界环境日”,让他们明白地球环境面临的危机,增强共建美好地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全校性的大扫除和环境清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捡起一处垃圾,打扫一方土地,为保护环境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做环境保护的小主人。
开展“最美校园红领巾”活动。6月,学校少工委组织召开了“最美校园红领巾”评选活动,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开展以及其他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涌现出一批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的少先队员们。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队员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能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少先队员。
举办特色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佛子岭路小学一直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多方创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各项关爱未成年人的活动。假期时间,学校领导对困难家庭进行了“大走访”,为他们送温暖、送关爱。学校二年级一位同学不幸患上疾病,张琼校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情况,本着自愿原则,全校师生纷纷慷慨解囊,用心捐助。同时也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参与进来,献出爱心,帮助孩子早日战胜病魔,重返校园。5月底,学校在团区委的号召下去到罗集乡储渡小学与他们共同庆祝“六一”儿童节并开展关怀慰问和“城乡手拉手安全齐步走”平安自护教育活动。学校张厚勇老师给孩子们带去了一堂“防校园欺凌”平安自护课。
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将继续创新工作形式,整合现有资源,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助力少年儿童的能力提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平安快乐。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五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市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在淇滨区九州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
一大早,九州路宣传一条街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外出务工,可以把未成年人委托给他人照顾吗?”“孩子在学校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活动现场,咨询声此起彼伏。
面对询问,巾帼志愿者通过发放未保法政策解读宣传页、未保法知识问答、防溺水宣传手册、家庭常见灾害预防等宣传品,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现场群众一致感谢巾帼志愿者的耐心回答,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咨询台,摆放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未保法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用坚强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民族发展和国家命运,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以“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行好职责,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进”、困境儿童关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构筑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六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普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理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平区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业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和平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局长,区内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载体,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维护儿童权益的各项活动,提出“有活动、有场所、有作用”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寒暑假为未成年人设计专项活动项目,社区图书阅览、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街道社区要用好辖区资源,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
下一步,和平区将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筹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公安、教育、司法等重点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相关教育关爱政策,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开设未成年专项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形式的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活动。三是提升专项工作队伍能力。与省市知名高校协作,每年在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培训内容,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未保工作水平。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七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6月16日,庐阳区四里河街道桃花园社区妇联、关工委、少工委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共吸引辖区10余名家长参与进来。
活动一开始,志愿者向参加活动的家长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为在座的家长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活动的最后,愿者们组织家长共同观看了宣传片,生动的讲解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意义,更详细地了解了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同时也营造了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桃花园社区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九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法治建设,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4月20日,凤凰县关工委联合该县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部门,深入凤凰一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为该校3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
当天,该县司法局普法宣讲员在给学生普法、释法的同时,还运用鲜活案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为大家宣讲我国自20xx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做出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共六大保护措施的法律规定,希望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通过此次法制宣讲活动,让学生们增长法治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十一
各学校严格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把课堂作为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切实推进“法治教育课堂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艺活动,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建设氛围,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学校还按要求聘请了公检法系统同志为法治副校长,围绕教育法律法规、网络安全、青少年预防犯罪、禁毒教育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学生法治教育。
全县各中小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每个学期都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网络安全手抄报、警示教育、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让师生清楚网络的危害性,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从而自觉抵制网络危害,自觉遵守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远离网络违法犯罪陷阱,形成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绿色上网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一是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印发了《陆川县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方案》,20xx年5-6月到各学校开展“防范毒品滥用、预防校园欺凌、预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触电、禁毒等”法治宣传、安全教育活动。二是印发了《陆川县教育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xx年7月各校通过召开学生会议、宣传板报、开展主题班会课、led屏宣传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学生到马坡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自我保护意识。通过以上活动,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加强未成年人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十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联合“益童聚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和“益童聚力”项目组发挥街道社工站、未保站的职能,联合公安、学校、社区等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联合市高新区孝天派出所、居民志愿者开展《未保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联合新城幼儿园,通过开展文娱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市高新区村(居)儿童主任学习解读儿童相关帮扶政策、《未保法》、儿童自我保护知识,并现场答疑解惑,提高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
下一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将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益童聚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支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工站、未保站作用,切实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十三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十四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船山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于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我们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初步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所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帮助青少年依法维权:
1、对于触犯了刑法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指定和当事人亲属委托计余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后,认真代理,据理辩护,尽力维护了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办好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
一年来,全区受理涉及婚姻、继承纠纷中子女抚养的民事案件件。我局在培训和研究业务讨论案件时高度关注,并提醒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出发,依法维护好离婚,继承等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不给社会丢“包袱”,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局以少管中心十五中为青少年教育基地,以涉案少年干预机制为依托,做好“问题少年”的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组织联系会议,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
虽然我局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与反思篇十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