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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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我局紧密结合撤乡并镇后国有资产重组工作的现实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2月开始,历经8个月的时间,对全旗各苏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清理情景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景: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构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进取性不够。
二、旗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景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0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构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三、经过此次检查各系统固定资产情景
1、教育系统:由于我旗执行集中办学,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时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苏木学校并入阿镇镇区进行集中办学,原苏木学校房屋待处理,具体情景如下: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四、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二
为了加强巴青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1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藏教厅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县13所学校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县成立了巴青县中小学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下:
组长:魏长征巴青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次仁德措巴青县教体局副局长
蒋云科巴青县财政局局长
魏木次仁监察局局长
成员:王玉芳巴青县教体局会计
汪小梅巴青县教体局会计
中学、各小学会计出纳
1、各校均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工作职责上墙。由专人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和固定财产登记制度,县教体局、财政局经常下各校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确保各校制度落到实处。
各校均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设有会计和出纳。我局并定期组织各校财会人员,参加财务培训。
(一)、我县教育系统收费情况
书、作业本。
2、全面实施农牧区学生义务教学阶段"两免""三包"政策,并得到彻底落实。
3、在义务教学阶段,全县13所学校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及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
4、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总之,在我县教育系统收费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二)、"三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各学校严格按照"三包"经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彻执行。
2、严格专款专用原则,不能挪作他用。
3、"三包"经费的落实情况必须有本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每月进行校务公开,每学期必须进行政务公开。
4、要求和中、小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5、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把"三包"经费用在实处让学生吃好、穿好。
6、各学校使用"三包"经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防止经费流失。
全县中小学,做到了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严格落到了实处。
(三)、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1、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晰。
2、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3、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4、各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
1、目前我县各校财务人员均为兼职,希望上级单位,能给我县各校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2、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三
根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安排,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四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20xx年2月25日至4月1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五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关于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财务实行报账制,隶属于金寨县人民政府。末行政在职26人事业在职12人,退休15人,享受遗属补助10人,各项财务工作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清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及县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此次资产清查为乡政府2016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交通运输类固定资产,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乡政府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抽调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同时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清查的时间、范围、方法、步骤、工作纪律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2、认真开展资产清查。首先单位开展自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乡政府对本单位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首先清查账卡是否相符,然后对所有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核对数量、保管人、使用人、存放地点,有无损毁、报废、遗失、出租、出借等情况,同时及时记录资产变更信息,认真填写国有资产清理登记表等相关清查资料。其次对本单位资产清查进行“回头看”。自查完成后,乡政府将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抽查工作结束后,乡政府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6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
3、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为使此次清查结果更加规范和完善,根据县财政局(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财政分局聘请了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这次资产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乡政府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状况,全面摸清了财政分局固定资产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资产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资产清查,完善了本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了乡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此次资产清查共清理固定资产469件,原值总计4475821.50元。无形资产53400元,其中办公用房9处,4560平方米,原值2150700元,占有用地9890平方米,原值53400元,一般设备453件,原值2325121.5元。其他应收款21笔,金额5110372.27元;其他应付款25笔,金额7387474.32元。
2、通过资产清查,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盘盈324件,原值1406995元。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盘亏件,原值元。
四、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改进措施
通过资产清查主要存在一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与国有资产卡片管理衔接的不是十分规范,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和卡片管理不及时。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六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本单位1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我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我单位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30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资产盘盈共3000.00元,其中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通过对我单位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5,186.40元,清查数为4,112,186.40元;负债总额账面数为3,000.00元,清查数为0.00元;净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2,186.40元,清查数为4,112,186.40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确认资产损失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3000.00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确认资产盘盈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3000.00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原因分析
收成本,作损失申报处理。
2、资产盘盈原因:资产盘盈主要为其他应付款盘盈1笔,金额共计3000.00元,盘盈原因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已逾期3年以上,经查阅账簿等资料,该笔账形成于3年以上,因是多年来累计扣取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故无法确定具体年份,现该笔账已不需要支付,也无法退还给职工个人(无法确认到具体职工明细),形成实际坏账,作盘盈申报处理。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证明材料
1、资产损失证明材料:记账凭证及原始附件,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2、资产盘盈证明材料:其他应付款-公积金”科目明细账,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我单位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单位的资产损失、资产盘盈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其审核后的情况如下:
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审核后的资产损失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3000.00元。
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审核后的资产盘盈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3000.00元。
(五)单位申报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处理预案
我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核销处理。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定期清理资产;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定期清理资产;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xx】15号)精神,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精神,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区直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2、区国资管理中心按区直主管部门清查数的10%进行抽查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复核,原则上不重复。
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区直各主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联系区国资管理中心抽取审计中介机构,并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联系人:杨扬、魏岑83985322)
2、区直各主管部门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查单位数30%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上传至金网际资产管理平台,并将纸质审计报告报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复核。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通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单位承担。
2、区直各主管部门按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直各主管部门承担。
3、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单位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4、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o一七年x月x日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八
近年来,省、市局和地方政府对局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投入。我分局现有固定资产元,其中土地原值元,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元,办公区、宿舍区绿化工程原值元,电子设备原值元,交通工具原值元,专用设备原值元,其它财产原值元。面对着上亿的财产,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将无法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也无法适应地税事业的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上,我分局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固定资产清理明晰了产权,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手续。做到了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详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地方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局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符合我们分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制度,以制度来规范管理。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基本要求,纠正思想认识偏差,重视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1.严格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部门建立分门别类金额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同时建立使用部门物品使用登记卡,标明财产编号,使用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本部门的物品领用情况。
2.对基建、工程改造项目中的全套固定资产要核算。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办公室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竣工决算中详列项目清单,标明数量和金额,按验收手续办理固定资产入库。
3.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固定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并在登记卡上签名,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4、严格对固定资产调拨的处理。固定资产发生调拨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双方分局领导签章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详见《三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办公室,计会科、监审室同时参与对分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各司其职,互相牵制。计会科在搞好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的基础上协助办公室搞好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如购入或工程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应办理入库,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对调出的固定资产应办理移交手续;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参加鉴定、清理;对保管、使用、维护不当所造成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处理。在清查固定资产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帐卡相符。监审室则负责对固定资产购入或工程改造的监督审计,并对固定资产责任人的离任交接进行监督。
安全性强、标准化强、技术先进等特点,但该系统运用于银行和医院的财产管理,税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在规定和使用上都与其有差异,一些分类不适合税务系统的财产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没有三级分类,象园林绿化工程等只能做总帐,分帐只能做附表,不能直接做卡片。
3、卡片中的折旧年限不正确,比如说汽车的使用年限是20xx年,而卡片最长都只有8年。
4、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有的不适合税务系统的管理需要,需要进行调整,如房屋及建筑物卡片帐改成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卡片帐、机械器具卡片帐改为专用设备卡片帐等。
5、固定资产卡片录入时科目不够,如办公楼土建部分含桩基工程,土石方爆破等十项,分类太细,系统只含一、二级分类,无三级分类,我们对这一类的固定资产采取整合成一张卡片,同时将第三级分类录入到该卡片的成套设备清单的方法予以解决。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九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说明篇十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计所 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社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我社编制为11人,现实有在职人员9人,离休2人,退休3人。2015年预算数为77000元,2016年预算数为70000元。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1.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日程安排(2016年5月11日)(1)本次清查工作设清查办公室。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资产清查哭啼负责人员,成立清查领导小组。
2.自查阶段(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21日)1.以资产清查系统为基准,完善数据。
2.资产清查小组,整理归档报表,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3.自查结束后将申报未件、资产卡片数据、固定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主管部门。
3.清查阶段(2016年5月22日-2016年7月31日
清查是否账实不符,资产未入账,入账资产达不到国家资产入账标准,确保账面、实物相符)
4.复核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5日)对本单位资产核查准确后,填写资产清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财政局审核。
将报废、损坏的资产进行核销,调整资产帐目,对盘盈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入账。
5.资产管理系统报表上报(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30日)
6.账务处理阶段(2016年9月)
(二)资产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3.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原因分析。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证明材料。
(四)经xx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五)单位申报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处理预案。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三)改进措施。
二、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具体包括资产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情况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xx地区/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参考格式)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我省(市、县、乡)/部门以 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本地区、本部门基本情况
二、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产清查范围。
(二)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制定以及清查工作布置、培训、审核汇总情况等。
三、工作成效
(一)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负债账面数、资产清查数、负债清查数。
2.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以及资金挂账等情况。
(二)资产使用状况。
主要包括与部门、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相关的主要资产的使用状况。对资产报告中反映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等进行分析。
(三)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益情况。包括收益的金额,是否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或上缴的情况等。
(四)其他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三)改进措施。
五、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二)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和规划。
(三)其他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