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集合(通用11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一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一、总结宣传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研究,突出在精准扶贫上形成理论和实践成果。二是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全面系统总结全县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标志性、趋势性成效,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溢出效益,形成的宝贵基本经验。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效经验、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四是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涉贫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解误读。五是筹备做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积极筹备县级层面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做好先进对象的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二、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在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现有帮扶政策继续执行。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县财政投入保持稳定,并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在省里未作统一安排前,继续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完善提升工作。二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对搬迁脱贫人口的产业支持、就业帮扶,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强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四是加强扶志扶智。深入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恩”主题活动,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教育,激励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
三、规范提升好脱贫攻坚创新性工作。重点是把攻坚期内带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规范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监督。脱贫攻坚投入形成了大量的资产,既要持续发挥长期效益,又要防止腐败、保护干部。抓好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持续加强扶持和管理产业扶贫项目,对已经失败的项目,及时妥善解决涉及脱贫人口新的增收渠道问题;对正在实施的项目,扶持其加快融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大格局。二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加强防范逾期贷款风险,区分情况稳妥分类处置。三是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对现有2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正常运维,并对发电收益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四是加强扶贫公益岗位管理。继续推动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帮助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就业。保持公益岗位总体稳定,规范因事设岗,防止泛化福利化。五是加强扶贫车间管理。规范管理现有扶贫车间,确保扶贫车间持续发挥作用。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有效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今年是有效衔接的第一年,要谋划实施好,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衔接工作。一是搞好政策衔接。根据中央《实施意见》,在抓好配套文件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对本地区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并创设一批新的支持政策。二是搞好规划衔接。组织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深化细化具体举措。三是搞好产业帮扶衔接。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致富带头人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强化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以此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带动群众兴产业和乡村治理的能力,更好地巩固脱贫成果。四是搞好就业帮扶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和省内务工工作。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就业。五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改善乡村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六是搞好公共服务提升衔接。继续加大对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投入,持续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医疗卫生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七是搞好重点乡镇、村衔接。选择部分脱贫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乡镇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乡镇,配套调整县级帮扶资金向重点帮扶乡镇、村倾斜。八是搞好考核衔接。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镇村干部要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x月xx日前将名单上报至镇扶贫站。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经镇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各村要加强与镇扶贫站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各村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镇扶贫站。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生底数,在x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镇规划业务负责人员要对全镇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21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镇水利业务负责人员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村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村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各村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镇扶贫站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9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经实地查看后,将摸底上报情况上报至县扶贫办。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
(2)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各村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村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各村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xx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由镇扶贫站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各村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镇劳保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村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镇扶贫站、镇劳保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村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各村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20年发电收益金额, 制定村级光伏电站 2021 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21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21年光伏发电收益。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村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xxx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镇领导挂村帮扶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镇党委、镇扶贫站申请报备。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xx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镇党委、政府、镇纪委监委、镇扶贫站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有关村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
(七)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省市县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镇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xx镇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全镇上下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镇村两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村、镇直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镇直(办)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镇直(办)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村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要亲手抓、亲自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镇扶贫站要联合镇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三
为切实把驻村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驻村工作要求,县科技局驻村工作组结合村村实际,深入了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村全村,共辖7个村民小组,228户590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一是种植核桃,二是传统农业种植及外出务工。
按照按照《中共县为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帮助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民增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和谐。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是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基础。驻村工作队按照活动精神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研走访,全面把握村情*,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理清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规划,为今后的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健康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做好核桃种植的技术指导。一是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将低产的农作物用地转化为核桃种植用地;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核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是加强对农民的核桃种植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方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核桃丰产技术培训工作。在核桃栽植、春防、嫁接、冬管等关键时段,邀请农林技术员和农村技术能人对帮扶户进行培训。确保每户有一人懂核丰产技术。使其具备一技之长,增加收入来源。
(三)助推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帮助加强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党员队伍现状采取针对性的培训管理等措施,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二是帮助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驻村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认真走访、建立民情台帐,掌握实情,解决实际问题。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四
xx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二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1605户399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116082人脱贫、227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1605户3999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216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8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7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50人以上。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7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在2016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2019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5500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8万人以上。一是实施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97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0.47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2178万元;全面落实86.28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44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1.1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2016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500人的4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五
,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时限”四项清单。
3、逐户对账销号。各乡镇街道作为各类排查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调度和盘点销号相关工作。对镇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对接相关区直部门协助解决问题整改,确保沟通反馈及时,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做好“四项清单”的更新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盘点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二)困难群体排查帮扶行动。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要督促和指导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开展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监测对象出现新风险的要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严格履行程序后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积极推进“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坚决避免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
1、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及网格员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然变更是否及时。
2、规范识别程序。重点核查2021年以来新识别监测对象监测识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保存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村民小组评议及村级评议材料、村级公示材料、镇级审核材料,并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核查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自主申报审核”落实情况,对“驳回”申请的是否按照区级制发的《颍东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回访登记表》做好信息登记,并入户告知,获得群众认可。
3、分类开展帮扶。是否针对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是否存在过度帮扶情况;对风险复杂多样的,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不力情况;对有劳动能力的,是否积极引导发展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是否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是否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
4、限期消除风险。根据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相关工作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消除风险评估,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要及时标注解除风险。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半年以上且针对返贫致贫风险落实至少一项帮扶措施的,可以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各乡镇街道要对2021年以来新识别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及时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
(三)产业就业提升行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分别牵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两强一增”行动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加快农民尤其是脱贫群众增收步伐。
1、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实施“1232+n”乡村产业振兴工程。加强“三园”同创项目谋划及工作推进,核查“三园”同创相关单位及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制定鲜食番茄、淮水鲜薯两大特色单品发展计划、“三品”及研发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排查镇村是否有当家产业,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是否有一技之长,是否建立台账。
2、鼓励发展到户产业。排查特色种养现金奖补是否存在应奖未奖、错奖,是否建立特色种养奖补台账,奖补流程是否规范,奖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有劳动能力、有种养意愿的脱贫户是否落实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台账,核查2021年发放情况及2022年信贷需求。
3、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管理。核查已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管理是否规范,车间动态调整、监督管理、带动就业长效机制是否完善。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就业帮扶车间,是否通过政府采购产品、订单调剂、帮销代销、介绍就业、提供岗位信息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渡过难关。是否存在脱贫攻坚期建设的未达到认定标准的车间。针对改为双创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其他模式运营的,是否跟踪运营情况,加强管理及帮扶。是否针对闲置的就业帮扶车间加强出租及政策宣传,谋划车间使用及产业发展。
4、推动农村群众就业创业。重点核查是否举办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推介活动、线上发布会等,引导群众就业创业等。是否开展就业援助月、“四进一促”稳就业及“2+n”等招聘活动。是否指导园区、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专门对接、送岗上门等活动,促进返乡人员在家门口就业。是否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为务工人员提供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等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及时发放薪酬待遇、补助资金,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针对“132”工程相关要求,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名单,发掘并指导农户就业增收等。
(四)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美丽办分别牵头,加快实施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项目早建成、资金早见效;管好扶贫资产,实现扶贫项目安全可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村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1、推进衔接项目提速资金提效。加快推进工程类项目土地核查进度,颍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对接,加快土地核查进度,及时出具书面核查材料;未挂网招标的工程类项目要及时挂网招标,3月底完成招标工作,已完成招标的要及时签订合同、进场施工,确保工程类项目3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快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区财政局以及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加强协作,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区直相关单位及镇村要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完善项目库和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建立项目公告公示情况举报问题台账、项目实施台账、项目清单等。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区直相关单位及镇村要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工程类项目要提前对接勘测核查土地类型,切实做好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质量,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区直有关单位和镇村要针对经营性扶贫资产审计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
整改措施
,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好问题整改。2、扎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颍东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颍东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要求,建立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有效落实扶贫资产运行管护责任。区直项目主管单位、镇村要建立完善2013年至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和扶贫项目资产处置4本台账,完善确权公告、移交等资料。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为每个扶贫项目资产明确1名管护人,专门负责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管护人要定期查看扶贫资产现场,做好资产管护台账登记。充分利用扶贫项目资产特别是光伏等经营性资产收益,将收益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工作中,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等,促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增收,积极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扶贫资产发挥帮扶作用。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处置的,严格履行程序,规范开展资产处置,并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
3、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战役”。认真落实“2217”工程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争创1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乡镇,推动实施2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提升延伸行动,加快建设5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全面完成1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环境整治。按照路肩清晰、空间分隔、巷道通透、地土平整的乡村微整形要求和铲一铲、修一修、补一补、清一清、理一理的办法,发动群众,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交通道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农户的庭院和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城生活和建筑垃圾,引导群众整齐有序堆放。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践行文明新风,对文明新风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深化,通过评选“美丽庭院”“清洁农家”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清洁卫生文明意识。
4、深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快完成2021年度5个省级中心村重点建设项目挂网招标,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尽快组织实施。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重点建设整治项目落地见效。抓住当前绿化时机大力开展绿化提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做好“五小园”建设,使村庄内空地应绿尽绿;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沟塘整治清淤工作,提升中心村整体环境。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制度上墙。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常态化开展“颍东好人”“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创建评选,切实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五)满意度获得感提升行动。区乡村振兴局、区信访局、区文明办分别牵头,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防范化解涉贫信访隐患,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切实把党的声音传到基层群众中去,把党的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发展动能。
1、切实落实定期走访要求。区直“双包”帮扶责任人、镇村帮扶干部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每两月至少走访联系一次要求;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熟悉本村工作,对全村所有农户进行全面走访;村组网格员要落实日常监测预警责任,围绕农户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做好排查走访等。
2、防范化解涉贫信访隐患。做好建立信访信息登记,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好记录,建立完善信访台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给予解决。做好信息线索核查处置,对农户上门咨询、省市区反馈的涉贫信访件、12317平台信访件等,及时组织实地核查,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并建立案卷。做好信访问题预警方案,对家庭存在困难户、事实无人抚养(赡养)户、有信访诉求户等加强沟通交流,帮助协调解决户内实际困难。
3、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挖掘传统道德教育资源,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完善乡村文明阵地建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使用好、维护好农家书屋等公共基础设施;整合民间艺术资源,组建舞蹈、快板、小戏等常年活跃在民间的文艺队伍,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庭院等活动,带动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开展好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将“春季行动”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落实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
(二)提升工作实效。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春季行动”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期对账销号,要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春季行动”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区委督查考核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共同组建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认真做好总结。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春季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2022年4月10日前报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坚持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塞罕坝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科学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出一条具有我县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新县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脱贫群众增收、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捋清问题底数,查找问题短板,逐项细化、实化、具体化年度目标任务及推进举措,实行清单化推进,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不返贫、无新贫。全县无收入负增长户,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户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明显提升;无劳动力户实现户用光伏、产业分红、兜底保障等政策帮扶全覆盖。”3+1”保障全面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有序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有序推进。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经济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在全县全面推开。
到2035年,全县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健全常态排查核查机制。健全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包联,建立规模摸底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机制,对符合条件户及时纳入,对风险消除户及时退出,做到动态管理、精准进出、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防止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我县医保、卫健、教体、住建、民政、残联、交警等多部门、全方位预警监测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准确共享,每月动态开展入户核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作为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及时发布预警,确保快速发现,科学处置,动态清零。健全防贫帮扶救助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全面落实大病生活救助、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产业扶持、就业扶持、金融信贷、敬老孝亲等防贫举措,继续实施防贫保险,对因病、因学、因灾导致出现的风险户,及时落实防贫保险报销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刚性支出,全面阻断致贫返贫风险。(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县交警队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有问题随时发现、动态清零。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落实”七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实施任务清单制度和台账纪实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辍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实现应助尽助。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三重保障”政策,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继续加强专职村医定向培养和配备工作。推行门诊慢性病网上评审认定新模式,对于特殊人员实行上门认定服务,确保不落一人。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开展覆盖所有农户的住房安全大排查和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鉴定”再排查”,将因火灾、雹灾、雨雪灾害和房屋老化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及时动态清零。持续实施”暖心房”工程,确保所有农户实现住房安全。完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饮水安全全覆盖工作”回头看”,对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解决措施。对于设施未使用、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空心村”治理后续工作。持续推进19个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配建和提升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兜底等政策扶持,确保搬迁脱贫户中至少有一项产业覆盖,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脱贫户至少实现1人稳定就业,搬迁人口2700户6680人产业就业全覆盖。做好分散安置500户885人后续跟踪服务。持续巩固3个已通过易地搬迁方式解决的空心村治理。全面加强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县城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依法依规推进3557套安置住房产权登记办理工作,7月底前发放完成,10月底前完成所有搬迁安置区用地审批手续。加快宅基地复垦和节余指标流转,确保7月底前通过复垦验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才家园管委会)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快出台我县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规范开展确权登记,加强后续管理和监督。成立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及日常监督管理。做好2016年以来投资的5400个扶贫项目进行资产清查,分类摸清各类项目主体,明晰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关系,确保扶贫资本资产不流失,持续发挥效益。加快推进2013年至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待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后及时资产清查。建好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做好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拖欠收益金、分红款催缴工作,对于确实无法分红或提前收益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优化调整光伏和县级大型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合理,发放到位。加强对60个已建扶贫车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外联招商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二)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边缘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人社、医保、卫健、乡村振兴、教体、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主动发现机制。实施线上数据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的闭环管理模式。实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优化”单人户”政策,将低保边缘人群中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调整”渐退期”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在扩大特困认定残疾人范围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认定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加大重点人群排查力度,精简优化低保审批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高效开展康复服务、辅助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服务、无障碍改造、贫困助学等六项民心服务工程,提升残疾人救助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积极开展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完善医联体外部治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防控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医疗防控能力。探索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新方法,积极推进按人头打包支付。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完善参保缴费资助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按比例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优化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不设起付线,合规自负费用按比例给予报销,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发挥医疗救助基金作用,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现儿童主任村级全覆盖,儿童督导员乡级全覆盖,形成县、乡、村关爱保护网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基础数据库,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的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城乡统筹、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加大”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力度,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更好满足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建立全县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监测台账,通过入户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其中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可视情现给予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之后依规纳入低保,实现应兜尽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三)拓展提升脱贫地区发展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七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20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__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八
我县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我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编制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实施方案的编制纳入到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中。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问题导向、细化项目措施、集中力量编好实施方案。确保对重点帮扶县的相关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二要紧扣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负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密切配合周密部署。聚焦各个工作环节,倒排工期,全力推进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要围绕目标任务,细化方案要素内容。在编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以项目为牵引、为支撑、为抓手,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围绕补短板促发展,确保总体目标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结合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规合理的选好项目,确保项目实实在在的落地见效。四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协调,把好质量关口,及时准确提供涉及的项目库情况、文字材料、信息数据,要及时对方案编制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对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反复论证,反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第三方进行反馈,确保有的放矢,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九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村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两精准一满意”和“两不愁三保障”,以提升产业发展和提升牧民素质转移劳动力为抓手,致力于产业致富和思想脱贫,通过努力,贫困群众生活主要指标大幅度增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狠抓党建,坚强组织,提升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党建促扶贫,大力加强村支部建设。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开展“党的十九大”学习教育,通过专题研讨会、讲党课、民主生活会、对党旗宣誓,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履职担当意识,自觉投身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按照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要求,经常与村干部和群众沟通、谈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扶贫精神,指导村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把脱贫功坚相关文件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三是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协助村上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解决群众困难问题,针对发现的不良思想动态或倾向问题,敢于开展批评教育,及时化解矛盾问题,促进村和谐稳定发展。
(二)精准施策和项目相结合。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保障已脱贫户持续增收,助力“边缘户”不返贫。年初详细了解了70户贫困户的困难,制定了相应的帮扶措施,并与村两委班子分解任务,逐一落实。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贫困户转移就业,从多渠道增加收入。今年在奎腾沟新建了草料库解决了冬草场草料不足的问题。4至5月新建牧民取水点4个,对公路沿线及返修桥商铺的房屋进行统一粉刷,清理了失修多年的土块房屋并对房屋的安全等级进行了评定,工作队积极申请资金对奎腾沟年久失修的村阵地进行了维修,对老一乡的办公室进行改建保障维稳值班工作。
(三)加大宣传引导。今年在山上山下多次开展大讲堂工作,集中开展了四次扶志、扶智感恩教育。以先进典型为例鼓励他们不依不靠自主脱贫。疫情期间加大对贫困户的宣传力度和慰问力度,宣传疫情防控办法,缓解群众的恐慌情绪。在入户宣传时集中力量对牧民的收入进行核算着重解决化解矛盾(邻里纠纷、家庭婚裂)共化解矛盾27次。在入户发现因疫情没法外出工作有4户生活较为困难经过会议给他们申请了生活补助资金。发理有6户贫困户从2017年至今没有领取扶贫羊,村委会经研究从集体经济中购买300只羊,其中150只均摊到6户贫困户,另150只作为壮大集体经济。
(四)围绕精准脱贫,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工作队、村干部每月一次对帮扶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切实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诉求。二是针对上级在各次督导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各类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三是以“三级书记入户走访”为切入点再次了解群众的困难诉求和贫困原因,指出解决办法,并对他们的收入进行再次核算确保因病、灾等返贫没有及时掌握。四是按上级要求对辖区内村民进行体温监测。工作队、村干部每人对自己网格人员每天不少于三次体温测量,对两圈人员送巴音布鲁克集中管理,并派一名村干部到集中管理点帮忙。五是多次开展卫生整治对辖区内庭院、公路进行了垃圾清理并对草场有害植物马先蒿进行了为其一周的拔除。
一是因业务知识有限,扶贫工作、乡村振兴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理会,达到融会贯通。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由于我村地处山区,可用土地资源较少,这也限制了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三是扶贫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扶贫工作队需要加强工作创新力度,积极带动村民发展经济,提高收入。四是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思想保守、因循守旧,不愿改变、创新生产、生活方式。五是部分贫困户因病、因残,劳动力缺乏,脱贫路径狭小。六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滞后,项目扶持、资金帮扶等有待加强。
思路: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全村非贫困户困难预纳入机制,对非贫困户中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导致困难的,及时掌握具体情况,提前介入,协调民政、卫计等部门落实救助政策,减轻家庭负担,避免滑向贫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提升,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针对已脱贫户的致贫原因,分类管理,精准制定长效帮扶措施,落实定期回访责任人,确保贫困户真脱贫,脱真贫。二是扩大生产,利用草场优势扩大牛、羊的养殖规模,并加大技能培训把多余劳动力转移到其他工作岗位多渠道增加收入。
计划:通过一年的精准帮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和上级的精准扶贫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也暴露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滞后,群众“等靠要”的思想没有消除;个别党员带头发展作用不明显,发展经济后劲不够等问题。工作组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大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凝聚全村党员群众力量,聚焦发展经济大局,创新发展思路,科学推进扶贫项目,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经济发展能人,培训生产技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扩大发展经济渠道,增强村集体和群众增收发展能力。
(三)加强项目资金衔接,稳步推进项目落实,确保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增收渠道,村集体经济突破,贫困群众稳定增长脱贫,村风文明、村貌改变”的精准脱贫目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十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扎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2021年度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紧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契机,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为基础,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抓手,以严格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0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思践悟***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大学习”中来。多层次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解读和讨论。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和支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有关学习和讨论记录报局乡村振兴办汇编。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篇十一
xxx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和市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提高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返贫为着眼点,持续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实现贫困户全面脱贫和脱贫成果有效巩固。现将鲁克沁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如下:
xxx镇总面积13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5万亩,其中:葡萄5.07万亩。下辖11个行政村、2个社区、6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6818人,其中:汉族2700人,占总人口7.34%;其他民族238人,占总人口0.64%。辖区有8所中小学、13所幼儿园、1个卫生院。共有党组织37个(党总支部10个,党支部27个),党员878名。2019年农牧民人均收入14852.5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0528元)。
全镇有自治区级贫困村两个:x尔克甫村和x个x村(2014年11月拆分为x个x村、xxxx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3户4268人。贫困人口分布于10个行政村:xxx村539户2021人.
2020年3月17日,县委将原有的两个脱贫攻坚前方指挥部增加到5个前方指挥部,增加了各方力量,明显提升了4个扶贫村1个重点关注村的脱贫巩固提升能力。
两个贫困村已于2016年10月退出,1130户4257人已分别于2015年、2016年脱贫,3户11人2019年脱贫,贫困发生率为0。
1.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政府始终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从严从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吐鲁番市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鄯善县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要求上来。今年以来,组织3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脱贫攻坚专题学习,不间断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做到了认识再提升、底数再清楚、目标再明确、措施再落实、责任再压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在健全机构上,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双组长制”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各村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班子分工,安排一名副书记、一名副镇长专职分管扶贫工作,为镇级扶贫工作站补充1名干部,镇级扶贫工作站干部达到6名。
3.加强基层党建,发挥带头作用。坚持抓好班子,配强村级第一书记。按照“六个精准”要求,10个行政村选派10名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其中市派6名,县派4名。同时,镇党委、政府加大资金保障,为镇、村两级扶贫工作站配齐了专用车辆、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办公运行设备,有效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坚持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30户党员贫困户全部脱贫,成为政策宣讲员和致富带头人;2020年45名贫困户脱贫带头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3人,发展对象5人,5名转为预备党员。
4.强化扶贫队伍,充实工作力量。为4个贫困村(含拆分村)和1个重点关注村配备专职扶贫副书记。在选配村“两委”和“访惠聚”驻村干部作为专职扶贫干部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的支持,通过招录定向“三支一扶”扶贫专干、公益性岗位等,精选了22名干部充实到扶贫干部队伍,目前全镇扶贫专干达到75名,均落实工资待遇。镇扶贫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资金150174元,用于54名扶贫干部工资补贴。其中,月工资最高3291元,最低1488元,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待遇。贫困村和重点关注村扶贫专干均达到5人以上,其他非贫困村扶贫专干均达到3人。利用“冬季攻势”“日常培训”,采取“请上来、沉下去、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对村第一书记、书记、扶贫专干等干部进行了多轮次、全覆盖的业务培训,共开展培训326场次60507人次,有效提高了全镇各级扶贫干部整体工作水平。落实关爱激励制度,推荐提拔了脱贫攻坚工作出色干部1名,推荐16名镇村两级扶贫干部评为市、县级优秀干部。
5.优化工作机制,减轻基层负担。在进一步完善月例会、联席会议及整改调度等制度基础上,为解决脱贫攻坚数据不精准的难题,镇党委、政府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扶贫资源共享、数据反向推送”工作运行机制(即:每月20日前扶贫办负责推送系统数据至各科室、站所,每月25日前26个相关科室、站所结合行业工作提供35项相关动态统计数据和名单如社会综合兜底、就业创业培训、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和实名台账精准推送到村,村复核后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将全镇数据共享的模式),明确行业和属地扶贫任务,压实责任、相互监督、相互印证,有效突破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瓶颈,确保了各类统计精准无误。同时,大幅减少了村级填送报表负担,让村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开展入户走访摸排等工作。
1.全力配合做好市委包联督导。根据《吐鲁番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包联督导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配合市、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包联督导组开展脱贫攻坚调研,召开脱贫攻坚包联督导巩固提升动员会,对全镇“两不愁三保障”、转变思想观念、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提质增效、扶贫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档案资料整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完善一户一策,确保精准扶贫。今年,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和21233包联干部对全镇11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全面走访摸排,详细掌握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住房、就业和惠民政策享受、脱贫巩固困难、返贫风险等情况,要求根据摸排结果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和21233包联干部责任,逐户制定“一户一策”,动态掌握收入情况和问题风险,坚决做到摸排困难精准、查找风险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制定措施精准。
3.推进就业培训,助力稳定脱贫。
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133户,4268人中有劳动力2096人(16--60岁)。
二是全镇11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实现一户一人稳定就业937户1135人,灵活就业301人。
同时,组织社保、民政、扶贫、卫生院等站所联合编组反复入户评估调查,共有197户425人确定为不具备转移就业条件(体弱评残、需要照顾重病家人或哺乳期、已有高收入产业、已经稳定创业等)。
我们采取“动员自主创业解决一批、协调企业解决一批、动员大户商铺解决一批、开发岗位解决一批”的办法想方设法实现就业,其中企业就业194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191人,个体工商户就业261人,设施农业养殖业就业121人,建筑行业就业148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1人,自主创业105人,灵活就业287人。
5.实施综合保障兜底脱贫。2020年以来,1133户426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员全民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为100%,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医疗保障制度做到全覆盖。全镇432名大慢病家庭全部办理大慢病卡(144名大慢病卡手续正在办理),262人次领取医疗救助23.9万元,120户残疾贫困户享受残疾人补贴,5户遭遇重大变故的贫困户得到临时救助;11户边缘户纳入低保,社会兜底脱贫政策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依然不能排除其他家庭因病返贫的风险。因此,我们坚持“动态调整、应纳尽纳”的原则,一旦发现有贫困户、边缘户、一般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及时研判分析,对确需综合兜底保障的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争取落实社会综合保障。
6.改善住房条件保障脱贫。目前,全镇11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建设了安居富民房,均实现了住房有保障。但3月份经过摸排,发现有153户因住房观念或未装修等原因至今未搬入安居房。为此,按照上次调度会要求,逐户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班,大力推进已有124户搬入安居富民房,剩余23户争取在5月5日前全部搬入安居房。一般户未入住还有123户,
计划
5月25日前入住完毕。另外,针对2020年1559套富民安居房新建任务,经过积极联系施工单位、协调砖厂复工、协调建筑材料,坚持每日召开调度会议解决问题,组建或联系建房建施工队伍72支862人,确保了今年安居房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截止4月24日,全镇开工1423套,其中放线568套,已经竣工47套。同时,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双联户长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卫生管理包干到户责任制,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定期清洁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着力实现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整洁卫生,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目标。7.坚持结对帮扶助力脱贫。市县17个后盾单位,县级39个帮扶单位、12个帮扶企业结对帮扶鲁克沁镇扶贫工作,市、县、镇三级1572名干部包联全镇11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包联督导工作以来,包镇厅级领导、包村县级领导高度重视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多次召集各后盾单位、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帮扶干部召开会议,各单位和帮扶干部认真履行结对帮扶责任,发挥各自行业优势,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帮扶的村理清思路,参与制定贫困户一户一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帮扶的工作机制,助力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
8.推进项目建设深化脱贫。紧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和产业发展、脱贫巩固提升的需求,紧盯产业薄弱环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需要走”原则科学谋划,筛选储备项目103个,已实施完成42个,已获批入库扶贫项目37个,月初县扶贫办评审通过新增入库项目20个。
2020年第一批实施扶贫项目7个,涉及资金944万元,其中机电井更新15眼(已完成10眼,预计5月20日完成),防渗渠建设16.6公里(12.7公里已开挖完毕,预制板安装5.2公里)、葡萄架式改造1776.7亩(71072根水泥立柱和35536根椽子已经发放完毕),目前资金拨付达30%。
9.加大问题整改提升脱贫。坚持问题导向,对今年以来中央第六巡视组“回头看”、自治区督导组、市委巡察组等各级反馈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统筹起来,认真梳理整改内容,加强系统分析,同类事项合并整改,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一是对认领的中央第六巡视组“回头看”等51个问题确定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目前整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二是针对2020年吐鲁番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组督导反馈的41个问题,逐条核实问题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跟踪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40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逐一核实整改(安居房入住)。
1.个别贫困户对于就业的认识还不到位,内生动力不足,思想观念上的“贫困”还没有根除,扶志扶智工作还需加大力度。
2.扶贫产业发展以葡萄种植为主,产业单一,且人多地少,农民的种植管理水平不高。
3.各类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
1.进一步深入调研,多方征求市、县、镇、村各级和贫困户意见,边推动工作边解决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累经验,完善细化各类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精准有效。
2.指导xxx镇进一步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动态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和脱贫困难、返贫风险,定期对“一户一策”中的帮扶措施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实际的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完善,确保帮扶到位。
3.指导鲁克沁镇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多方争取协调就业岗位,树立就业致富先进典型,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贫困户就业致富主动性和积极性。
4.指导xxx镇发挥好现有扶贫项目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产业扶贫项目,提升扶贫项目质效,增加扶贫户收益。
5.指导xxx镇积极对接建设单位,动员本地劳动力组建施本地工队充实到安居富民建设工程中,积极协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6.指导xxx镇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强化扶贫知识学习,安排扶贫干部交叉学习、外出学习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水平,打造出样板村、示范村起到带动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扶贫工作成效。
当前,距离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仅剩250天,但还有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我们将在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保质量,确保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