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治理方案村级(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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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一
为了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结合x村建设实际,按照示范统筹布局,科学规划,经济合理,效益明显的原则,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全村紧紧围绕“三园一寨”(生态富硒茶叶园,药材观光示范园,柑桔体验采摘园,乡土文化香浓寨)总体规划,以三园产业发展为主体,“乡土文化香浓寨”品牌市场为核心,打造香浓寨观景平台,带动特色民居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观大山风景、游田园风光、住特色民居,购生态产品的农旅有机结合。
xx年实施香浓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观景平台打造,巴鹤省道路边经济带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特色民居改造试点。
x县x镇x村美丽乡村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香浓寨观景平台至易迁安置点连接道路加宽800米。
(2)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至药材观光园游步道6000米。
2、产业配套建设:香浓寨易迁安置点路边经济门面房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3、提升人居环境: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及公厕1处。
x村有得天独厚地理区位优势,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具备稳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村民思想开放、民风淳朴,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可以辐射周边农旅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巩固了扶贫成果,又推进了乡村振兴。
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打造该村农旅结合的产业发展试点,同步引进市场主体,建设观景平台及特色民宿酒店,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及劳动就业,带动易迁民宿产业发展。
2、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建设可以推动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民居家环境质量,改变农民依靠传统农耕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农旅结合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3、产业配套建设可以引进市场主体形成路边经济集结带,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带动易迁配套产业、就业,便捷乡村旅游消费,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1、建设内容、标准、概算:道路改造长度800米,宽度6米。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公厕建设40平方米。游步道6000米,宽1米,路边门面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建设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3、投资概算:400万元(道路改造40万元,观景平台100万元,停车场及公厕20万元,游步道60万元,门面房250万元)。
4、后期管理:项目实施后明确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督促村委会制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主体及受益居民进行日常使用管理,管理经费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统筹安排。
省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县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投入义务工5000个),市场主体投入运营配套资金。
1、组织领导:成立x县x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项目办、村镇办、财政所负责人及x村村支两委干部。
2、建设程序:根据该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设计,分项预算,采取挂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选派业主代表,聘用专业监理进行质量监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竣工决算审计拨付。
该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x村旅游产业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旅产业经济,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具有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发展及农民增收双重效益。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二
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因地制宜拓展提高“五清一改”标准,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社区)成立行动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行动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层层宣传发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高潮。
(二)持续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各村(社区)要继续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帮助。农业农村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服务工作。镇妇联、镇团委、教管委要通过开展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
(三)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要聚集人力、物力、财力,结合各自具体整治任务量,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及要求,拟定详实方案,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不断推动整治行动纵深前行,充分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返乡人员较多的主要节点,集中资源、项目、力量做好村容村貌的整体巩固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整治任务完成后,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联合镇环保办、镇财政所、镇宣传办、镇创建办等部门对村、社区开展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验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持续整治阶段(常态化)
建立健全村庄清洁行动机制,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确保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清洁村庄”评比考核工作,总结并提炼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清洁工作方法和运行管护机制。
(一)清理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较差水体。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严禁生活污水外露外溢,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严禁村庄内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生产用具、粪堆肥、粪桶粪缸,做到各类柴草杂物有序整齐堆放。对乱堆乱放的砂石、砖块、钢筋、木料等全面清理或做到有序整齐堆放,全面清理和拆除各类违章搭建的板房、木棚、柴火棚、广告牌匾、遮阳棚;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全面清理乡村道路沿线及村庄内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护栏上黏贴的各类牛皮癣,清理悬挂于墙上的、树间的横幅广告,拆除、更换破旧和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店招广告。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整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破旧篱笆、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违建拆除余物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分类指导、因村施策
对一般整治村庄,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规范畜禽养殖、柴草堆放、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等,清理村内沟塘,清理乱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控,着力由“清脏”向“治乱”转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对与邻县交界的重点村庄,相关村要在完成“五清”任务的基础上,有序统筹推进村庄改水(污水治理)、改厕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着力由“清脏”向“美化”转变,与发达地区全面对接,展现姚村美好形象。
(二)统筹协调、全局推进
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实现村庄有效治理。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建设水平。推动美丽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将清理出的'场地建成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等,既美化环境、又促进增收。
(三)以改破局、化风成俗
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围绕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农民群众普遍重视卫生健康的契机,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组织动员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及亲属,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等纳入村规民约,结合“生态美超市”、“三美银行”创建等工作,潜移默化转变农民生活习惯,培育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有关单位、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镇农业农村办、镇环保办、镇财政所、镇城管执法大队、镇宣传办、镇创建办、镇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两香家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要强化与创建办协作,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中充分考虑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村(社区)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动员农民参与,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推介,发放张贴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村庄清洁行动宣传画、对联、标语等,营造村庄清洁行动氛围,调动农民群众自主清洁家园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各村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三)持续资金投入,强化有关保障。各村(社区)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对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提供要素保障。继续统筹安排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的项目资金,集中推进农村清洁行动。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以每个自然村4000元的标准补助到各村(除省级中心村),各村成立理事会开展工作,资金用于人工、机械费用。镇农业农村办将按季度考核,每一次考核分值占年度总分的25%,年末将按照年度总分发放补助资金:年度考核均分在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均分在80-90分的发放全额的90%;年度考核均分在80分以下的发放全额的80%。
(四)建立监督机制,加强督导调度。进一步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做到每季度一调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村为单位进行验收评比。要将整治工作纳入本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三
为扎实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真抓实干、全民动员、创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采取“先整后管、边整边管”的方法进行。
(一)、集中整治
1、整治范围
政府所在地沿线、村街、容貌及廊涿高速公路两侧村街。
2、整治重点
以政府所在地沿线、村街、容貌及廊涿高速公路两侧村街为重点。即东高线两侧村庄,即:大韩寨四个村街、高小营、大曹营。廊涿高速公路南侧村庄,即:礼合务、北市、东洋屯、西洋屯。
3、整治要求
河道:全面清除河道两旁违章搭建、杂草、杂物、种植等。
道路:彻底整治道路两旁“三坑”、“三堆”,全面清除道路两旁的废弃猪圈、露天粪坑、违章建筑、杂物垃圾等。
村庄: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五清五化”:一是清理农村垃圾。全面建立日常的清扫、保洁、清运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二是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整治乱扔、乱倒、乱摆、乱放等突出问题。三是清理秸秆。秸秆禁烧100%。四是清理农户“五乱”现象。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柴草乱放、禽畜乱跑、污水乱泼等问题。五是清理违章搭建,严格村庄布局规划。逐步建立“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体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乡政府所在地:政府所在地无废弃猪舍、露天厕所,无暴露性垃圾;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挂等“八乱”问题。
4、整治标准。
结合实际,因村、因河、因路而宜,由乡城建规划办室工作组现场界定。
(二)、长效管理
1、管护要求及标准:按照水清、路净、岸绿、田美、村庄整洁的要求,做好长效管护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河道管护标准:河面无漂浮物;河坡无垃圾;河岸无杂物、露天厕所;水体干净,无直接排进河道的工业有害物质及人畜禽粪便。
(2)、公路管护标准:公路两边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废弃猪舍、露天粪坑、无“马路市场”摆摊设点,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洁化、边沟畅通化、边坡稳定化。
(3)、村庄保洁标准: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四周无垃圾,杂物堆放整齐,无废弃猪舍、露天厕所。
(4)、政府所在地保洁标准:彻底整治“八乱”现象,街面整洁,管理有序。
2、创新管护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将河道管护、道路管护、绿化维护、村庄保洁、治安联防等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合理,长效的综合管护机制。
落实“六定”制度。即:定区域、定人员、定标准、定任务、定报酬、定奖惩。
(三)、考核办法
乡城建规划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照整治考核标准,对村街实行“奖励罚懒”制度。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成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各村成立相应整治工作组。
2、党政负责人带队,分片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召开村街干部动员大会。
2、各村召开相应会议,动员广大村民自觉参与。
3、各村上报本村整治方案。
4、制定东红寺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规民约。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阶段
1、集中整治。明确党政负责人牵头,相关所站和包村干部参与,各村具体组织实施整治。
2、组织现场推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突击整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乡城建规划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到各村检查,对动作迟缓的村坐阵督办。
第四阶段:长效管护阶段
1、明确专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2、认真总结,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乡政府专门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书记任指挥,乡长任副指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乡长任执行指挥,其他党政负责人及各所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并配备得力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协调、检查考核以及长效管护机制的研定等工作。乡城建规划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阶段的各项工作。各村也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班子。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五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城管环卫整治办主任胡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全民参与、集中整治、属地管理、村组为主”的原则,以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为重点,通过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整治干净,无污水,无可见垃圾,公共区域积存垃圾清运彻底,无卫生死角,水塘无漂浮垃圾。坐落单位及重点项目周边环境卫生由村与坐落单位或项目施工方协调。
乡村主要交通要道、集市、村民聚居区等公共部位要安排专人清扫保洁,确保看不到暴露垃圾。背街小巷、居民楼栋的垃圾必须定时定点收集及清运,消除污泥积水,督促沿街各单位及经营户、居民签订好“门前三包”承诺书,自觉维护好门前环境卫生。
经费由乡、村二级按既定方案共同承担,临时突击工作由城管环卫整治办向领导小组报告,一事一议。
由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每月对各村及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交叉综合考核。
见附件:和平乡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1、每月对各村城管环卫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考核评比,并对每季度评比受奖励的该村主任及城管环卫专干进行个人奖励,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当季度兑现。评比最后一名的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通报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三次通报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评分良好资格。
2、被市、区通报批评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不影响该季度评优评先资格,没有整改到位的,取消该单位本季度城管环卫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并严格落实奖惩。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xx〕46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xx〕4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庄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具有庄浪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开。
20xx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创建水洛镇和南湖镇2个乡村治理市级示范乡镇;建成水洛镇吊沟村、郭堡村,南湖镇陈庄社区、席河村,韩店镇石桥村、赵墩乡大庄村6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水洛镇中川村、何马村、陈洞村、柳咀村,南湖镇石峡村、石阳村、高房村、北关村,岳堡镇岔口村、郑河乡上寨村、朱店镇吴沟村及南坪镇寺门村12个县级试点示范村;其他乡镇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主要负责人视野宽、思维活、统筹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综合素质和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体制机制活的村,各创建1个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培树一批不同类型的乡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以点示范、抓点带面,基本形成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2年,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因需设置、按职履责、善治乡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动员集体成员、各类组织将“三资”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级合作社、乡镇联合社发展产业、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庄浪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规范完善提升,多方经营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持续放大“庄浪模式”效应。以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为抓手,落实基层党组织“四抓两整治”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党组织书记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扩大覆盖面;对确定的1281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实用人才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轮训,做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和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靠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包抓1个村、联系5个农户,村“两委”成员要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位。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强化党组织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行动和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发挥党员组织引领群众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培养“三个带头人”1500名,完善培养帮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引导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为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关爱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乡村治理的风险隐患,全面引导农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加大对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事项的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和检查评比事项目录,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村级分支机构和证明事项的清理整顿,对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要在村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对能够合并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村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出具的证明、存在的“奇葩”证明和对不需要村级签字盖章审批的事项,要全部取消,所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于20xx年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民政局负责制定《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县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切合各村实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和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驾照式”管理和农民群众“红黑榜”管理,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入股分红、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村民自治抓建资料清单、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流程图等内容。(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2.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及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协商议事向化解矛盾、移风易俗、资源盘活、维护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载体,搭建网上说事议事平台,提高议事协商效率。(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和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分类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充分发挥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监督水平。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扶贫办;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快建设法治乡村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监管、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和经营权流转、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5名以上。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法院、检察院、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靠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常态化和实体化建设,配齐综治网格员和管理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联防、联治、联动的基层综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机制,利用“互联网+警务”,推进智慧农村警务室、劝导站和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积极推行治安户长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深入开展“十大”行动和“六清”行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违规乱建、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乡村应急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乡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探索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村财乡管”三资审计和纪检监察定期巡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持续整治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加强农村权力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纪委监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巡察办、信访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设,整合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联户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成立乡村法律宣传团、法规咨询团和司法调解团等法律服务团队,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乡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村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高农民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责任单位:政法委、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好群众性自治组织、“五老”新乡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妥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法律服务基层模式,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和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司法服务基层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6.提升乡镇和行政村服务能力。按照《庄浪县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设立种类齐全的乡镇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所有行政村均达到“一站、两市、六室(院)、一广场”的标准,即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卫生(计生)室、警务(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务监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动广场。推进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全面落实。(牵头单位: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7.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乡村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和消防等易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疾病疫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乡村监管机构作用,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有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并挂牌上墙、持续弘扬、约定遵守。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活动阵地,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孝老敬老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明礼知耻、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委、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持续深化优秀家风、家教、家规对群众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风易俗,重点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事不办或小办、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针对各村共性问题,依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确保过程和内容合法合规,实现行政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予以规劝、约束,确保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当中,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利用荒山、荒坡或无法耕种的贫瘠地,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执行婚姻当事人、党员干部、婚介人员、红白事事主“四报备四承诺”措施。(牵头单位: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弘扬乡村道德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和谐五星”、最美邻里、身边好人、“十大孝子”,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退役军人等选树活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为载体,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和牵引力。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树立文明乡风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治为先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妇联负责完善《庄浪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乡村文化引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土文化、特色文化和农业文化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补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乡村舞台、民间文艺社团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作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日、农民丰收节等,组织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历史文脉,保护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发展马尾荷包、剪纸、麦秆画和木雕等民间手工技艺及南湖曲子戏、庄浪花儿等地方戏曲,开展好庄浪艺术节等民俗活动,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传统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持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强传统工艺品生产设计,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化阵地,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进培养一批“三区”人才,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试点周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开始,于20xx年12月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谋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对各自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县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县委农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在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18个村先行先试、按期完成任务;其他乡镇结合实际,同步跟进,确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村治理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后形成我县乡村治理模式。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制定出台的好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轮驱动”(“一核”: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动”:问题导向牵动、上下一体联动、守正创新驱动、宣传引导促动)的长效机制。
4.提质扩容阶段(2022年1月-10月)。全县剩余的行政村结合试点成果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要落实抓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并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靠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开展督导和评估。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运转和乡村基层治理保障,落实乡村治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县委农办、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训村干部。要突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乡村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四)培育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为面上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样板,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广“三治融合”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经济强县、美丽武强,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
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九
为落实市委、政府“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总社“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引导农村分散的经营网点向公共服务区集合,以建设村级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便利店为主体,以发展就医、饮食、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废旧收购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为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略
(一)运作市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可以多元投入,农资店、日用品店以及其它经营服务项目,可以由供销社所属企业独资或联合开办,也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也可以由村民个人开办。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二)服务综合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要加强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农资连锁店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等活动。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围绕群众需要,联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形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三)管理规范化。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日常管理以村委为主,实现统一化管理。村民委员会要确定一名主任兼任综合服务社社长,将社区内的各经营服务组织吸收为综合服务社的成员单位。同时要体现合作制原则,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鼓励社员参与各类服务,并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返利措施。综合服务社实行“五有”管理,即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供销社为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照牌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推进综合服务社管理规范化。
(四)经营现代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积极采取现代经营手段,大力引进连锁经营,建立农资、日用品连锁店,实行商品统一配送制度,配送比例烟花爆竹要求配送达到100%,农资化肥、农药、种子要求达到80%以上,其它日用消费品配送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保证产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问题产品可召回。
(一)经营面积和经营品种:生活资料超市30平方米,经营品种200种以上;农资超市20平方米,经营品种(化肥、农药、药械、种子)30种以上。
架,经营商品陈列美观整洁;经营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服务证。
(三)服务内容:店内设有服务公约、需求登记簿和预约登记簿。农资门市和庄稼医院设置墙报或板报,按照所在地农技部门的要求,适时发布农业病虫害防治知识。
(四)管理措施:建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经营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无坑农害农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一)调查选址。20xx年6月底前,市供销社和兴达、兴宏、南虹三个公司,在第一批8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根据市规划和建设局村级规划建设,同当地乡镇、村委会协调,在人口聚居地择址8个合适网点,制订创建规划。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网点,实施店堂改造、商品配送并开业,同时对经营人员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系统联社和所属公司联合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和请示,加强与市农委、市规划和建设局、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制订好各村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公司作为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实施单位,各村委会为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的`主体,应共同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将村级流通网点创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涉及到农资、日用百货、医疗、餐饮、农村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农副(废旧)收购等网点建设,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相关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网点建设。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供销社要在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发挥农村农资现代流通主渠道作用。供销社将着力抓好村级农资连锁店建设,保证农资供应,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等农用物资。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十
为持续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围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实施美丽乡村提标扩面、重点自然村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四大计划”,全面提升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一)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实施以“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制定各自然村环境整治计划,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志愿者活动等每月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积存生活垃圾、污水坑臭水沟、农业废弃物、残垣断壁、废旧广告、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治理。xx月xx日前各村将各自然村整治计划报镇美好办,逐村验收,示范带动,整体推进,xx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自然村整治。
(二)开展重点自然村整治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各村要确定2个基础相对较好、群众参与度高的自然村作为重点自然村,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重点自然村内垃圾处理、农村改厕、河塘沟渠疏浚、村庄亮化、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提升,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同时,重点自然村要建立的“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制度。各村民委会与广大村民签订《农村人居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指导广大群众落实好“门前三包”。“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作为评选“最美庭院”、“十星清洁户”、“星级文明户”的重要依据,并给予一定的村生态美超市积分奖励;同时对落实“门前三包”成效明显的村组(自然村)优先申报县美丽乡村自然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三)推进农村改厕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镇改厕办、各村要立即组织对20xx年已改造厕所进行问题排查“回头看”,建立排查清单、整治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制订“一户一方案一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加快推进20xx年改厕工作。按照“求好不求快、质量优先、项目配套、管护结合、群众满意”的原则,有序推进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各村要全面开展摸排动员,根据群众意愿,拟定20xx年需改厕农户,于xx月xx日前报镇改厕办,待镇改厕办现场勘验确定改厕名单后尽快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首厕验收制,镇改厕办要加强督促调度,确保xx月底前全面完成15户的改厕任务;三是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制度。镇改厕办要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护机制。要建立健全管护台账,落实好管护措施。
(四)开展农村文明创建行动。镇文明办、妇联要按照清洁户“十星”、最美庭院“五美”创建标准要求,深入持久开展十星级“清洁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等活动,各村三项创建达标率不少于20%。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各类卫生知识,引导农户自觉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转变不良生活习惯,逐步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运营效果进行考核,督促金绩环卫有限公司加强保洁员队伍及设施建设,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建立了全域保洁长效体系。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时,一经发现环卫作业质量问题,及时拍照向镇美好办反馈。
(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镇环保办要督促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已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要加强与县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75%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镇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联村领导和村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各村的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调度。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行动,要带头干带领群众干,切实发挥示范作用。镇直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镇、村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公众号、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成效、经典经验和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对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全镇,通报结果将作为镇村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镇人大、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二)推动自治实践,提高自治水平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四)注重德治引领,弘扬时代新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负责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等问题惩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等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乡贤摸底等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建设等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牵头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十二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环境友好型示范区”的试验区创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实施方案。
以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统揽,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实施农村治污保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村级“六有六无”为载体,以示范村五项工程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绿化与基础设施共建的原则,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打造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一)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进步,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帮助和引导农民发挥本地资源优势,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营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科学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绿化与基础设施共建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另一方面要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要将环境绿化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1、高标准建设培山村文化广场,新征地2800平方米,计划总投入60万元。广场建设以景观与实用兼具的理念,按要求配备健身器材和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全面达标,综合发挥广场服务和精神文明的主阵地功能。
2、建设培山村公共垃圾处置场。实行户户配备垃圾桶,统一清运垃圾,集中填埋,培山村配备一辆垃圾清运车,确定两位清洁工,负责全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与填埋。
3、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培山农民新村。规划新征地97亩,概算建设投资500万元,计划安置容量为110户。
4、全村13个村民组之间全部修通3.5米水泥路,高标准修建李小湾至张大湾全长3公里的培山农民新村水泥大道。
5、严格稳妥的实施培山村建设规划。切实杜绝村民建房无序散乱状态。全面按照建设规划的引导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规划要求,统一合理布局。村集体统一流转和调整土地,坚决杜绝个人非法占用和买卖。xxxx年开始,培山村新建住宅全部进农民新村规划区。
6、以桂花博览园和牡丹园建设为依托,全面实现无绿化空场地创建目标。倾力配合桂花博览园500亩的二期扩建工程。按期完成500亩的土地流转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新建区整地和花木栽植任务;积极促成牡丹园招商引资上规模。计划在两园内新植桂花等各类花、树20xx0棵,由培山村丹桂飘香园艺合作社具体负责栽植和养护工作。
7、广播电视入户率100%,程控电话入户率100%,行政村通宽带。
8、实行集中供水和井泉供水相结合,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
9、村民集中居住区无“一池三化四清五改”遗漏户。切实推进沼气池建设,户建沼气池达到60%以上,使用率达到100%。
10、污水入池,无污水横流现象。家禽家畜一律圈养。保持农户庭院干净整洁。
11、全面加快实施培山村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已经建成的畜牧兽医站要争取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2、突出特色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按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布局,立足“红绿”资源特色,依托“桂花博览园”、“牡丹园”品牌,放大红色旅游路沿线核心的优势竞争力,突出旅游服务精品产业开发,围绕食、住、行、游、购、乐,健全服务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产业管理,全面提升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的质量档次,使旅游服务业在三年内成为培山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一)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认真落实创建任务。成立镇村两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xxxx年全力以赴,完善生态文明示范村基本条件,全面达到建设标准。首先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创建方案,制定好村庄创建规划,建立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规划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体现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明确远景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制定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农民广泛参与。要向农民广泛宣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做好群众的组织宣传工作;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修建村庄道路、绿化村庄、改水改厕、治理环境等,都要组织农民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农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三)政策扶持,社会帮建,积极提供创建条件。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资金筹措采取“四个一点”的方式:即争取上级支持一点、地方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确保村级投入不少于5万元。
乡村治理方案村级篇十三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三)行动目标。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建设,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强农村道路桥梁、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六)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要销区,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整合优化存量冷链物流资源。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的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十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
(十三)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精准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十六)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十七)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八)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九)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十一)加强投入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二十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二十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七)实行清单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旗)。各县(市、区、旗)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各地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二十八)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