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模板12篇)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二次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打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
(一)集中开展好民族团结融情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个一、五个好”融情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不同民族的干部职工互学语言、互学歌曲、互学舞蹈、互学技艺、互助工作等竞赛活动,人人争当“五个好”(好搭档、好同事、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人人参与“五个一”(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度一个节庆日、互写一封书信、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共种一棵团结树),确保机关干部参与率达100%,同时要形成活动的资料储备库,做到文字、图片、声像三统一。二是集中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干部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结交不同民族的朋友,至少要结交1名农牧民朋友,要做到与农牧民“对子”写一封信、走一次亲、交换一次礼物、聚一次餐、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照一张合影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文体活动。依托各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的文艺演出、文体联谊活动、民风民俗展、民族体育项目大竞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程。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性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干部、好职工、好科室、好班组、好员工等评比和“五学五比五争”活动,机关工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加深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个认同”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观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影片、开展一系列双语学习、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探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一轮结对帮扶行动、举办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开展一次“看发展、爱家乡”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身边民族团结模范典型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大宣教活动。
1、办好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为内容的3类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形成人人有民族团结思想意识,处处有民族团结故事,行行有民族团结模范,全社会学典型、树典型、当典型的良好风气。
2、抓好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以“每月一讲”干部学习讲堂和“三会一课”教育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单位学习计划,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xxxx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中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培训中播放民族团结影视片,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优秀民族团结影片、组织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做好结对帮扶等活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
4、做好日常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党建网,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栏,将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等进行文字和图片的专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了民族团结教育,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本着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进行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评先工作中,也将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推动不力的,不予表彰。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需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邮箱。()附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xx】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 陆炜渊
成 员:张立民 王颖东 周建军 任志刚 常少战
桂海霞 刘 超 李雪华 宋发银 纪 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
创新
,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xx年5月17日下午。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乡变的越来越漂亮,
以爱家乡为主题,通过绘画的活动形式激
发学生的爱家乡及团结协作的情感!
绘画纸,铅笔,尺子,水彩笔等
1、给每位同学发一张绘画纸
2、同学们讨论一家我们的家乡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特色,
例如,住的房子有楼房,毡房,穿的衣服有什么特色,戴的帽子有什么特色,周围山的特色…..同学们把自己眼中的家乡的样子画下来。
3、让孩子们提前和老师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交流一下,让他们讲述一下,或看看xx年前阿合奇的照片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家乡的情况比较一下,让孩子们明白。建设家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为家乡的每天变的更好而努力的信念。
一起评出优秀的作品。
5、奖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交
作品的同学都有)
二等奖3名奖状3张转笔刀3个
三等奖5名奖状5张水彩笔5个
鼓励奖若干名铅笔10包
活动结束后总结,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了解了家乡的风土人情,增强爱家乡的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工作需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于3月21日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会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进行了同安排、同部署;3月28日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研究解决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先后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计划》和《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一是3月30日召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宣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能力,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部门以及各镇和企业地灾工作负责人员,共80余人参加,通过此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系统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抓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板、led滚动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单位内部各民族职工之间倡导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和谐共融的良好民族团结风尚。三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理念新思路开展创建工作,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五地一中心’建设新篇章”活动主题,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9月23日联同多部门以“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为主题开展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崇尚科学,远离毒品,防灾减灾,节约用水等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与防灾减灾的意识,提升大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为全民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9月下旬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推动“两联一进”走访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干部前往联系村宗渠村受灾群众顺明亮家里走访入户,调查地质灾害情况,深入推进两联一进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滑坡点进行了细致勘查,在确保暂时安全后,对农户受损房屋及其他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告知农户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告诉受灾农户近段时间灾情情况,要求在政府帮助的同时农户也要积极采取自救措施,还耐心向农户宣讲防汛防灾常识。通过此次走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两联一进走访活动,宣讲防汛防灾知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主要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民族团结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提高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开展帮扶慰问,促进民族团结。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多次前往“两联一进”联系户当中,深入查看地质灾害带来的的影响,希望大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了解联系户家庭、子女教育、收入情况等基本情况,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防汛防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二是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局党支部代表到老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向老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党员家里、送到党员心中。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政治生日”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又是一场震撼的精神洗礼,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为加快“五地一中心”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四)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地灾防治建设。一是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理念和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二是在排查整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督导检查全县11个镇汛前、汛中、汛后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一对一”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采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对辖区11个镇进行了再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对账整改销号,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及时告知群众。三是在监测防范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及时会商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风险预报,日均发送地灾预警讯息1050余条;配备群测群防专员979名,针对威胁群众1040处隐患点已实现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群众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及地灾防治宣传培训10余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增强群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延伸不到位。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上下联动不够,创建工作进展延伸不到位,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离较远,导致与各股室之间配合协调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适时运用全局职工大会的契机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创新意识不够。虽然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面做许多的工作,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动的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树立和培养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少数民族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模范典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合力。
(二)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抓好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植根于干部职工心中。
(三)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帮扶活动。适时组织对联点帮扶村太安村、宗渠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
(四)深入开展好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宣传培训会、“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基本论述,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情、国策、国法、民族政策等知识,构建民族意识,强化民族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奠定坚实基础。《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主题、创建目标、主要措施、具体要求等方面。
一是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从学校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其真正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巨大力量。
二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托该校的人才、科技与教育资源,深入调查分析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列为各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常规性的学习内容,增进各族师生的沟通交流和相互了解,在全校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引导、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措施扎实开展,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学校党委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要制定长期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报道。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民族团结活动中的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营造学校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做好督促检查。要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为推动全市创建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率,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和《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篇章”为创建主题,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基层民族团结,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贡献力量。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和各级支持乡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
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各县(市、特区、区)重点打造2—4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乡镇(街道),高标准将六枝特区落别乡、盘州市淤泥乡、水城县米箩镇、钟山区月照街道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示范点。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乡镇(街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采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打造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资料、有成效,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建设。重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工作融入本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方方面面,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效。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
(三)积极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变”改革持续深化等重点任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贫困人口清零,实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基本完善并提升。支持乡镇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力争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特色农产品支柱产业。支持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用地、集体经营性资产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旅游产业,力争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
(四)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支持开展民族节庆、歌舞、传统手工艺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积极培养民族工艺领军人才,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兴办企业,促进少数民族手工艺传承发展。支持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的挖掘、保护和传承。
(五)积极构建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导各民族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意愿、呼声和利益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高各族群众满意度。建立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处理协调机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治安良好。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六)坚持党对基层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做好基层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乡镇(街道)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注重对乡镇(街道)领导、党组织负责人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培训,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注重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加入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族团结创建办负责牵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创建信息到各县区创建办,由县区创建办汇总后上报市创建办。
(三)注重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创建工作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根据红教党发[20xx]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全面宣传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1月)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xx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红寺堡区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xx年6月中旬)
(二)、阶段性总结(20xx年12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文艺室。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内教基〔2009〕406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281号)文件精神,内江一小学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28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科任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_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月19日,下午,旗民委主任敖敦格日乐主持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讨论会。旗统战部双林副部长、民委副主任那音太、旗妇联、旗团委、旗总工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了市民委、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及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民委发〔2021〕5号)文件。其次围绕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任务等问题开展研究讨论并通过了《新左旗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上强调,一要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形成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常态化。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线,增强“五个认同”,做到“五个维护”。三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案,联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四要各部门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在新形势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把建设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构建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单位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经营户开展。(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市和农村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此前已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民宗委,11月份省民宗委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凡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社区村经营户)”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同时,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在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工作专班,派驻到单位社区村和经营户帮助指导创建工作。市县乡三级要根据《省2012-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二)搞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定为创建点。要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切不可有临时思想短期行为。要重点做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帮扶工程”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乡村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