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建设心得 学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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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心得篇一
法治建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我深刻意识到学法治建设对于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近几年的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对于如何加强法治意识、积累法治知识、参与法治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加强法治意识。俗话说:“守法不能只靠老百姓守法,更应该靠法律来守法。”在法治建设方面,我认为加强个人法治意识至关重要。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起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这需要我们主动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和修订,学习国家的法制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我曾经通过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学习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规则。通过这些学习,我加深了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使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
其次,积累法治知识。要构建法治社会,除了加强个人法治意识外,还需要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大学校园是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我认为在校园中宣传法律知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加强学校和法律部门的合作。在我就读的大学中,每学期都会组织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机会了解法律、了解社会。我也参与了一些模拟法庭的活动,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了解法律规则的运作,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此外,我还积极参与了一些法律研究小组,通过阅读法学文献、参与辩论,不断扩展自己的法治知识面。总之,积累法治知识是学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了解了法律,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第三,参与法治实践。知行合一才是学法治建设最重要的追求。在学习了法律知识后,我们要将其转化为行动,参与到法治实践中。对于大学生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加入法律社团、参与公益活动等方式,亲身体验法律的魅力。例如我曾经参与一个法律援助团队,帮助一些弱势群体解决法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实践经验,还感受到了帮助他人、维护正义的快乐。通过这样的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也使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决心投身法律事业。
第四,充分利用法律资源。要学法治建设,我们还需要深入了解和利用各种法律资源。法律资源是学习法治建设的重要工具,包括法律文献、法律数据库、法律专业人才等。我们可以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等渠道,获得各类法律资料和司法案例,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与法律专业人士保持联系,参加法学研讨会、法律培训班等活动,借鉴他们的经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例如,我曾经通过参加一些法律相关的论坛和讲座,结识了一些法学专家和法律从业者,他们的指导和建议对我个人的学习和成长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法治建设是全球的共同挑战,需要全球的共同努力。我们应该主动参与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学法治建设的国际化进程。例如,我曾经参加了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与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学者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分享了各自的学习经验和研究成果。这次交流使我更加开阔了视野,加深了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理解,也为我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很多借鉴和启示。
学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从个人层面来看,每个人都应该加强法治意识,积累法治知识,参与法治实践。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才能够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治建设心得篇二
学院管理学院
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2010
姓名文江
学号20100402032
任课老师王树梅
建立法治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
摘 要:和谐社会”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状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谐理念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法治型政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然而,面对今天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面对转型期行政权力过大、权力失衡、监督乏力等问题,怎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呢?怎样才能实现和谐的法制社会呢?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话题。
关键词:政府;依法治国;政府体制改革;权力制约。
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华民族跨入21 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如果没有法制、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就没有保障,实现社会和谐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目前政府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我国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工作中权限不清,责任不明;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中官本位意识仍然存在,政府工作人员素质较低;政府执法中,深层次的保护人权、发扬民主的要求没有满足;政府工作中立法、执法、监督的体系还不完备,法治工作效能发挥有限;政府工作中廉政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等等现状。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千千万万个“奉法者”的不懈努力,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制社会,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国家是我们必须做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当前的大事,也是我们走向法制社会的必经之路。为做到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型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合法性、程序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树立法制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会形同虚设”。维护法律权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潘恩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 树立权力制约观念。只有使权利得到制约,才能推进依法行政。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勋爵也指出:“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正如学者哈托格所说:“大多数形式的法制概念被说成是导致一种受限制的政府形象。一个政府只有在它认识到有些事情是它不能做的时候才是合法的政府。”所以,方政府放下架子、增进共识、服务于民的姿态,这意味着“责任政府”的宏伟目标已经深入行政系统末端。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政府立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一种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是以完备的行政立法为前提条件,有了法,行政机关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立法的良性化;
2、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必须坚持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是各级行政机关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3、要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权力行使的有力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只有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
1、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要加强政府专门监督;
4、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机制问题
什么是机制? 机制是关于事物发生、发展的机理,是其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和方式,是促进其发生、发展的原动力。三十年前,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并从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长效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核心机制。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长效机制。我们经常说,依法行政取得成绩的原因在于领导重视,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领导。这说明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机制是“首长”推动型。调查中普遍反映,现在依法行政的氛围不如《纲要》出台那个阶段。一方面我们十分重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另一方面,我们很多方面的工作没有形成合力,没有成为一以贯之的主线,抵消了已经取得的一些成果,甚至又影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一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又让这些问题长期存在,成为“问题”的“问题”。依法行政要破除首长推动型的机制,矫正行政首长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方式,需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转化机制。必须建立机制推动型为主的建设法治政府新体制,弱化以个人的“看法和注意力”起决定作用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确保其可持续健康发展,使这种动力具有原生性和内生性,形成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本的、有效的和长久的机制。通过强化机 制的作用使政府法治建设回归到“法治”的应有之义上。
要的监督,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还是粗放式的,不论在一个部门还是在一个地区都显现出与落实《纲要》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性和发展的明显不平衡性。因而总是把依法行政当作软指标,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把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干部考评、升迁等管理的内容,与个人利益建立相关的联系机制。如何整合力量,加强监督,需要很好地研究。
三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当前,改革与发展又进入到了一个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期。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 们决不能再走就经济抓经济的老路,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作用,发挥法治的力量,用法治来保障改革发展的成果不会得而复失,用法治的来创造和实现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推动作用,是先进、成熟的社会管理理念。法治先行,必然步步先行;法治天下,必然昌盛久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法治工作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新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做好常规性和面上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着力抓好法治政府标准的实施。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社会管理创新规划。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目前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草案和评价方案。一旦审定后下发实施,各级政府将认真承担起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做好宣传、指导和评价等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标准的贯彻实施。
着力抓好立法方式的改进。更加注重主导协调,把立项论证、草案起草审核等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更加注重立法实效,着眼于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上位法 的具体实施性问题,有几条规定几条,防止和克服“大而全”、“小而全”以及大量搬抄上位法规定的现象。更加注重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改进立法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选择一些项目,探索网上与登报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着力抓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推进。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面上推开。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说理式行政执 法、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积极予以推进。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试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快政府法制监督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行为;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审查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省本级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有关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职责。同时结合“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工作,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面、科学、有效管理。
着力抓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推进。切实担负起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行政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做好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调解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定办案人数不落实、复议职责不履行、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规程,完善行政复议格式文书,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推行行政复议听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专项监督检查。试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
着力抓好政府法制的信息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互动合作,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依法行政以及政府法制等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加强政府法制门户网站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工作交流平台、信息公开载体、公众参与渠道、法治宣传窗口。
法治建设心得篇三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困难和挑战。在实践中,我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分享给大家。
首先,法治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法律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的,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记住,人民是法治的根本,人民的利益和福祉应当始终放在首位。因此,我们应当关注人民疾苦,积极化解矛盾,为人民提供公正的司法服务,让法律不仅仅成为一纸空文,而是真正为人民谋福祉。
其次,法治建设需要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普及。法治建设不仅仅是依法行政的问题,更是涉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问题。要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必须通过广告宣传、教育培训、媒体报道等方式,全面普及法治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只有在社会各个层面形成了法治文化氛围,才能够在根本上确保法治建设的推进。
第三,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一些个别案例的法治功效就像巧克力一样,只有外表甜美,但内里苦涩。法治建设要真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就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只有在全体人民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才能建设起一个公正、平等、有序、稳定的社会。
第四,法治建设需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健全的司法体制,而司法体制改革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需要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推进审判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责任制和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此外,还需要改进法官选拔和任用制度,加强对法官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确保司法能够真正实现公正、公开、公平,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最后,法治建设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法治建设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事业,各国可以相互借鉴,共同推进。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学习,可以发现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还可以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总而言之,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始终保持警醒和耐心。我们应当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普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
法治建设心得篇四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建设心得篇五
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就业法治建设迫在眉睫。我作为一名从事着这一领域的从业者,在实践中深感就业法治建设对于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加深了对于就业法律体系的认识,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建设健全的就业法律体系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在我国,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基石。我国的现行劳动法已经对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支付、劳动时间、休假休息、社会保险等方面。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建设健全的就业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加强就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多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就业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国也加强了对于用人单位的法律教育,使他们更加重视遵守劳动法律。然而,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名劳动者都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就业法治建设的核心之一是解决劳动争议。我国在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机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解决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同时,建立了劳动法律援助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帮助。然而,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仲裁效率低、调解机构服务意识不强等。因此,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提高效率和公正性,是十分必要的。
再次,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肃违法违规行为。在就业法治建设中,监管执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加大了对于劳动法实施情况的监管力度,通过检查、调查等手段,严肃查处了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也对违法用人单位进行了严厉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这种执法力度的加强,有效地起到了震慑效果。然而,还需要加强与执法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实现规范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
综上所述,就业法治建设是推动就业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健全的就业法律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就业法治建设的发展。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才能创造一个法治化、规范化的就业环境,为劳动者提供更加稳定、公正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法治建设心得篇六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事故原因之一就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此,调查报告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势在必行。
培育法治理念,破除思想根基不牢。培育法治理念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基础,领导干部是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培育法治理念就是培育领导干部崇尚法律、尊崇法律的理念,学会运用法律理论来分析利益关系,依靠法律逻辑来解决矛盾纠纷。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做到权由法定,权责一致;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监督,划出权利的分水岭,指明责任的边界线,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提升法治素养,破除思维方式滞后。提升法治素养是养成法治思维的途径,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行的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提升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运用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既要学习法律的具体条文,又要学习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法治素养,就是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法规为遵循指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尺度评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决策做事,不另搞一套、不另辟蹊径、不另立标准。
规范法治实践,破除依法行政不严。法治实践与法治思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运用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开展实践活动的行为方式。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按制度、程序和规则办事,无论是执政、行政、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做到守制度、守规则、讲程序,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对于违背法治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惩戒,坚持有责必问。
法治思维,是增强领导干部政治领导本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提升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才不会“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
法治建设心得篇七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
两天的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丰富的学习内容却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既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依法法国、治省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而大力建设法治交通,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实际工作,我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一是要把“按法规程序办事”、“合不合法”当成自己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主动运用正当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要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就是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使行业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加强,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教育、执法责任量化到个人、执法岗位交流、交叉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要着力减少制度执行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保障裁决合法、合理、公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和重大责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保障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行业重大矛盾的决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区别决策。严格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事后评估等手段,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违法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
提升服务水平,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工具。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出发,法治建设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要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的过程。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要进一步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二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交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交线路开辟调整、运力投放、运输票价制定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三是拓宽外部执法监督渠道。增加来自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的执法监督员,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法治建设心得篇八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法治建设成为国家和人民的重要任务。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身处社会的角角落落,深感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参与了一些涉及法律问题的争议,这让我对于强化法治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第二段:依法解决纠纷(大约300字)
在近期的一个案例中,我作为其中一方的当事人,亲身体会到了法治的力量。面对纠纷,我坚信依法解决是最公平合理的方式。通过与对方当事人的对话和交涉,我们选择了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我遵守了法律程序,积极配合律师和法院的工作,最终获得了公正的判决。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依靠法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守法的自我要求(大约300字)
强化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作为公民,我们也有着守法的自我要求。为此,我开始尝试自我要求,以法律为准绳,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公民形象。我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责任,将法律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我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在日常生活中,我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做到公平、正义、守法。
第四段:参与法治建设(大约200字)
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的还有公民的积极参与。作为一名公民,我积极参与相关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我关注并参与社区议事会、法制宣传活动,为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此外,我还利用个人资源和能力,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支持,让更多人受益于法治的保护。
第五段:结语(大约200字)
强化法治建设是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通过参与法律争议、守法自我要求以及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我深刻体会到法治对于社会的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未来,我将继续学习和宣传法律知识,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在这篇连贯的文章中,我分享了我对于强化法治建设的心得和体会。通过亲身经历和参与,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准绳在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也希望更多的公民能够认识到法治的价值,共同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为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法治建设心得篇九
两天的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丰富的学习内容却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既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依法法国、治省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而大力建设法治交通,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实际工作,我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一是要把“按法规程序办事”、“合不合法”当成自己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主动运用正当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要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就是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使行业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加强,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教育、执法责任量化到个人、执法岗位交流、交叉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要着力减少制度执行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保障裁决合法、合理、公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和重大责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保障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行业重大矛盾的决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区别决策。严格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事后评估等手段,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违法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提升服务水平,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
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工具。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出发,法治建设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要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的过程。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要进一步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二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交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交线路开辟调整、运力投放、运输票价制定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三是拓宽外部执法监督渠道。增加来自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的执法监督员,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法治建设心得篇十
近年来,我国推行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幸参与其中,亲身体会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积极影响。下面,我将从法治建设的优势、法治建设的应用、法治建设的机制、法治建设的难点以及法治建设的前景五个方面,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的优势首先体现在它可以有效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职能机构,任何人在社会中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不会因为个人力量的不足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同时,法治建设还能够加强国家的管理和治理能力,为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只有依法治国,国家的决策和行为才会得到法律的制约与规范,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法治建设的应用是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时刻都需要接触到法律,需要根据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而推行法治建设,就是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民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只有在大家共同遵守法律的前提下,社会才能够形成良好的秩序。
法治建设机制的建立是推行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与监督,还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同时,要加强法律职能机构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法律的具体落实。只有建立起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运行机制,才能够实现法治建设的目标。
法治建设的难点在于解决法律执行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法律的施行需要各级政府和法律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还需要民众的监督与支持。但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复杂,地区差异大,执行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法律执行的成本较高、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一些法律执行者的利益冲突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优化法律环境和法律体系,才能够更好地推行法治建设。
然而,尽管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我对法治建设的前景充满信心。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社会将会进一步稳定,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完善。同时,我也坚信,推行法治建设不仅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能够从自身做起,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够真正实现法治的目标。
综上所述,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切体会到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的保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坚持依法办事,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为推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共同努力,深入推行法治建设,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法治的社会。
法治建设心得篇十一
“权力制约”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常谈常新的话题,权力必须有理性和刚性的手段——法律——加以制约。当前,权力理论可分为两大主要流派。一个是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韦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某种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所拥有的不顾反对而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不管这种可能性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我所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然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另一个是帕森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一种系统资源,“是一种保证集体组织系统中各单位履行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普遍化能力。”加尔布雷斯则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行为之上的能力”。
近代的法治是从古代法治理论中发展而来的,早在古希腊就有人治和法治之争。柏拉图早期是典型的人治论者,其在《理想国》中主张贤人治国或“知识专政”,他认为“哲学王统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理想国家是靠贤人的智慧和知识而不是靠法律来掌管的。理由是“尚法不如尚智,尚律不如尚学”。不过晚年的柏拉图却认识到法治的合理性,将法律当作人们追随的“上帝”。“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氏的这句名言在人治法治之争中显得尤为耀眼。他从一开始就反对先师的“哲学王统治”,而主张“法治”。他认为:“凡是不凭感情治事的统治者总是比感情用事的人们优良,法律恰正是没有感情的”“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平衡”,继而,亚氏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指出了今日我们早已熟知的关于“法治”的经典定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到了近代,法治的光芒穿透了人治的黑暗。英国成为法治实践的策源地,英国哲学家哈林顿对人治与法治也有精彩论述,他认为“有完备的法,则有善良的人”,而不是“有善良的人,则有完备的法”。现代法治理论关注的核心是国家权力,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尤其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诚如洛克所论证的:法治的真实含义就是对一切政体下的权力都有所限制。
由此可见,法治从精神到形式都对政府权力的行使提出了要求。法治精神的实质是关于法在与国家和权力交互作用时人们对这一关系所选择的价值标准和持有的稳定心态,既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问题,它回答的是法律是否具有最高权威问题。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而是什么所谓的“人格魅力”、“权力道德”,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不是法治社会,即便不是“赤裸裸的人治社会”也只能是“法治面纱下的人治幽灵”。在凡有权力高于法的地方,法都是随执掌权力人的意志而被随意塑造的。这种社会里的法是呈“人格化”的,没有理性而且多变,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这样只能专而投向“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结果就是“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不好的现象横行于世。当法律的权威远不及一人之言时,其结果便是人人自危、无法无天、国将不国。
在权力制约理论方面,西方先哲先行一步。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政治家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作为构成的基础,即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亚里士多德的分权论可以看作是一种萌芽形态的国家权力制约论。继亚氏之后古希腊政治家波利比阿认为在罗马的制度中存在着一种各个权力互相制约、防止对方无限扩张的关系,并认为这是罗马兴盛的重要原因。他断言,如果国家由各种权力互相帮助,互相牵制,那么无论在什么危急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很坚固的团体,除了这种政制之外,再也不能找出更好的政制。近代资产阶级权力制约学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了立法权、执行权和联盟权分立的主张。他认为,政府权力如果成为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就会成为专制的,而必然会危害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并且明确地提出“用强力对付强力”的原则。孟德斯鸠在国家权力制约与分权理论方面比洛克又前进了一步。他认为,自由只存在于权力不被滥用的国家,但是有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却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保障自由的条件就是防止权力的滥用。他主张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建立一种能够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体制,以确保人们的自由。
从上述西方学者对国家权力制约的论述和历史实践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一切法治国家都需要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否则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这是一条被人类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2.国家权力制约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社会公正的国家,人民是没有自由可言的。3.只有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显然,国家权力制约与依法治国是密不可分的。权力制约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内涵。法治意味着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必然存在权力制约;凡是法治成熟的国家,人民的权利定会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制约,就不会实现法治国家的状态。
法治建设心得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法治建设,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对法治建设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悟。在参与和观察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深深认识到,法治建设是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也是公民安居乐业的保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身经验,从法治教育、法律意识、法律执行等方面,谈谈我对推行法治建设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治教育是立足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人民群众依法行动的重要途径。通过法治教育,人们可以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素养,提高自觉遵守法律的能力。我国已经在各个教育层面加强法治教育的普及,但仍然需要更多的投入和努力。在学校教育中,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的理论性,将法治思维渗透到各个学科中;在社会教育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大众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通过广泛普及法治教育,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多守法自律的公民,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我认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法律是社会公认的规范行为的准则,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法行事、尊重法律。而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需要对法律进行宣传和解读。通过法律宣传,人们可以了解法律对他们生活的影响,知晓法律的适用范围和行为的法律后果。其次,我们也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只有公民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后,我们要通过实践与经验,不断培养和完善法律意识。只有在实际中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和作用,才能更好地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加强法律执行也是推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法律的实施与否,取决于其执行的力度和效果。为了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我们首先要完善法律执行机制。加大对法律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行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此外,还要加强对法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只有让每个违法的人都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最后,我认为加强社会自律是推行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法治建设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也需要广大公民的自觉遵守。只有公民自觉守法、遵守道德规范,才能真正形成法治社会的氛围。而社会自律的核心在于加强道德建设。我们要从小培养起重视道德规范的意识和习惯,弘扬社会正气,抵制社会负面影响。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不同群体的道德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社会凝聚力。只有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才能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推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执行和加强社会自律,我们可以共同促进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牢记法律的约束和庇护,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的提升。
法治建设心得篇十三
文化法治建设是指在文化领域中推进法治进程,以法律为引导,以文化为支撑,促进社会各方面良好秩序的形成和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重视文化法治建设,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实践,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文化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律,知晓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活动,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要注重法律知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人们能够真正应用法律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其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基础。法律的权威性建立在法律体系的健全上。只有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种行为的界限和规范,才能推动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同时,要注重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和补充现行法律法规,让法律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再次,加强法律监督执法是文化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监督执法是法律的生命线,只有加强对法律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公正、严厉的制裁,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威慑力。同时,要注重执法的公正和透明,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者依法行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外,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最后,培育良好社会文化氛围是文化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法律本身只是一种形式,要想真正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必须培育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强化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培养,让法治意识深植人心。同时,要注重公民道德的培养和践行,倡导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和文化的繁荣。
总之,文化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感受到了文化法治建设带来的好处和变化,也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和挑战。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应坚信文化法治建设是正确的方向,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我们才能实现一个法制健全、文化繁荣的社会。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同推动文化法治建设,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治建设心得篇十四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法治建设心得篇十五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法治建设成为了一个国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文化法治建设涉及到了社会道德的培养、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程度等多个方面。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和社区的文化法治建设,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文化法治建设的思考,并总结出一些有效的做法。
首先,文化法治建设需要从小开始,着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在学校里,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教育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展等。这些活动使我们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知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人身安全、知识产权等。通过这些活动,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明白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遵守法律。同时,这些活动也让我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以及我作为一名公民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因此,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次,文化法治建设需要注重社区的参与。社区是一个具体的社会组织,是人们的生活实践场所。社区的居民对文化法治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社区,每个月都会组织一次公民文明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这些活动涵盖了多个领域,如环境保护、道路秩序、文明礼仪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在实践中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也学会了如何尊重他人、爱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社区的法制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也增强了居民的公民素质和责任感。
第三,文化法治建设需要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在社会化大生活的今天,社会舆论对于文化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力。舆论的积极引导能够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有关法治的书籍、电影、电视剧、新闻报道等,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度。同时,必须加强对虚假信息、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维护社会舆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通过舆论的引导,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文化法治建设。
第四,文化法治建设需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法律的实施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法律的监督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监察机制和举报渠道,以及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纪律约束来实现。同时,对法律实施的评估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机构,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馈给相关部门。通过监督和评估,我们能够提高法律实施的效果,推动文化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最后,文化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每个公民都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广泛参与到文化法治建设当中,才能真正建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秩序井然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加强法律、道德和人文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法治能力。
总之,文化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通过学校和社区的法制教育活动,社会舆论的引导,法律实施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不断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和有序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为文化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