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实用11篇)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一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二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研究》。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碰到了好朋友华生,他们决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非常善于观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认真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一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内容生动有趣,文中还有许多大量描写,将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使人忍不住再多看几页。这本书的名字就叫《福尔摩斯探案》。
这是一本世界名著,兴许大家都会知道一星半许。而我最欣赏的则是开篇的《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这一章记叙了华生初见福尔摩斯的情景。使我们认识到了福尔摩斯知识能力与观察能力有多么强大:仅仅观察一个送信的邮递员,便可以猜测到他以前的职业。使我们惊叹不已。接着记叙了在案发现场各种情景,从进场到破案,再到捉拿凶手。柯南道尔对这处处的细节描写,不得不使我们敬佩。那些场景如同真实的出现在我们眼前一般。
福尔摩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也许大家多多少少都会认识一些、钦佩一些。也许会有人羡慕他的聪明,也许会有人羡慕他的机敏,要我说他身上最值得我钦佩的地方莫过于他的知识能力与观察能力了。不论何时,何地,怎样的人与环境福尔摩斯总能靠他敏锐的观察力与丰富的知识能力,发现一些别人并不了解的线索,并推理找到凶手。
有人觉得他很了不起,拥有如此的“天赋”,其实这不能叫天赋,而《血字的研究》开篇遍,写到了福尔摩斯见华生之前埋头专心致志研究场景。由此可见,他这样惊人的观察能力与知识储备并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通过日积月累,一点点累积下来的。
而我的有个表弟在听说了,福尔摩斯的故事后。也崇拜起这位英国的大侦探来。还想着也要成为那样的大侦探。却在各种可以大显身手的“案件”中闹出了各种笑话:明明凭借敏锐的观察力查到了线索,却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破案。还将丢失的鱼怪罪给小猫……这都是因为表弟自己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虽然凭借敏锐的观察力找到了线索。却急得满头大汗,手足无措。这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虽不需要像福尔摩斯班奔波于各像福尔摩斯般奔波于各种案发现场破案。但也总要拥有一定的知识能力与观察能力应对生活的意外。对于观察力,我们可以在平时多多观察各种事物处处留心。而知识储备也很重要,因此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去汲取各种知识。要努力的完善自己不擅长的方面,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因此要在日常生活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将来将面临的困难而更加努力!
我敬佩福尔摩斯,他虽然拥有古怪的性格,但身上也总有需要我们学习的发光点。像他丰富的知识储备,敏锐的观察力,遇事冷静,随机应变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努力再努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也许不用成为富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但用于成就最完美的自己,足够了。
我们一起学习,福尔摩斯。更加努力地积极向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们班有漂流过来一本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偶然,他认识了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很强,能很快辨认出你是什么职业;他破过很多案例;他拥有正义感……一百多年来,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销蚀,反而被冲洗的更加光亮!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打动了中外读者的心。
读完《福尔摩斯》,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正义的精神,也感受到了一点——正义永远能打败邪恶!
藕丝说起福尔摩斯,我又想起了一件我与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事,有一次晚上,慧慧叫我去楼下玩儿捉迷藏,我下去之后,又叫了好多伙伴玩。不一会儿,伙伴儿们到齐了,我们的游戏开始了!刚开始,我和慧慧找,我学着福尔摩斯办案时的方法。我想到小琳在玩之前不小心踩了一脚泥,她走过的地方一定会留下脚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她,她还说我真是个“小福尔摩斯”哩!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正义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是写福尔摩斯用他超凡的智慧和才干,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敌人做斗争。还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福尔摩斯在想办法的时候都沉着冷静,然而,我们在学习中思考问题时也要这样。还有要做好一件事情时一定要大胆地细心地做。需要细心的调查和重复的检查。我很欣赏福尔摩斯有:“一句话叫月光总比迷雾更亮些”。迷雾是代表问题疑点,月光代表智慧,是的,只要我们认真和细心的思考就一定会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法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也更加完善。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大家学习和尊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六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七
这个假期,我在家里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侦破奇怪、奇特的案件。
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神探,可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神探,每一次别的侦探破不了的案,他都能侦破,其实福尔摩斯就比别的侦探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有一个案件,别的侦探破不来的一个奇案,福尔摩斯发现了其他侦探都没发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经过五天五夜的侦察和研究终于把这桩绝世奇案给侦破了。假如别的侦探都下功夫的话,个个都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是神探。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为什么有些题有些同学能做出来,有些同学却做不出来,不是做出来的同学聪明,也不是做不出来的同学笨,而是做出来的同学比做不出来的同学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只要我们细心读题、下功夫,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福尔摩斯的细心和他下的功夫令我很是敬佩。我一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八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九
在国庆节期间,我阅读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以作者在医院认识福尔摩斯为开头。他们变成了室友。在当室友期间一件离奇杀人案出现在福尔摩斯眼前,这也加强了作者的好奇心,决定和福尔摩斯共同侦破这件案子。福尔摩斯观察着蛛丝马迹,每个角落都不放过。凭着福尔摩斯的天赋这桩杀人案的真相就要浮出水面时有一桩案子使整件案子更加匪夷所思。但凭着福尔摩斯坚定的信念真相大白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做事要认真注意每个细节。
篇四:《福尔摩斯侦探集》读书笔记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书。里面讲的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所办过的大部分案件。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例如:有一次,一个军曹路过福尔摩斯的家门口,福尔摩斯见了,说他可以判断出那个军曹从那里回来,经过了哪里。
他的助手华生不信,就和他打赌,没想到福尔摩斯竟然真的说对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十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十一
岛上发生了大窃案!福尔摩斯立刻坐着时光机,前开办案。
被偷的是卓兰镇价值百万的极品兰花。小偷不但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植物大盗,还留下了一封信。信上面写了两个字:“腊月?”福尔摩斯想:一月到十二月,哪来的腊月?福尔摩斯想了一下,突然,福尔摩斯兴奋地大叫:“哈哈,这个案子太简单了,我知道了!植物大盗是外星人。”这的警察 卓布道说:“不不,腊月指的是十二月,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替月份取名字。比如说用植物来命名;二月是杏月,三月是桃月……”
于是,福尔摩斯开始用猜谜法、密码法、加减乘除法、比较文学法……突然,福尔摩斯激动的大叫:“啊,我知道了!他要偷的是世界上第一朵复制的莲花呀!”
案子破了福尔摩斯真是一个会动脑筋的大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