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实用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一
实施方案
安排。
一、成立学校食堂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李忠祥
副组长:陈邦祥
二、学校食堂建设的目标及任务
讨论同意就在原已实施“三小工程”建成的小火房的基础上进行维修
喝。
2、学校食堂建立食堂管理制度,卫生制度,保障学生有卫生的热菜热饭吃,有热汤喝,并确保每周一至二次的营养餐。
3、学校食堂是一项关系重大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教师的绩
效工资考核,实现奖惩。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合理膳食行动及《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成立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及市餐饮旅店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1.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结合健康杭州考核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xx〕58号)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营养科,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均聘任营养指导员。以此为依托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区、县(市)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的建设活动,并逐年推进工作覆盖面。相关建设标准分别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和《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评审标准》(附件2)。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要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中小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各区、县(市)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xx年7月15日前,各辖区卫生健康、教育、商务、民政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附件3)按行业类别报上级行政部门及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卫生健康、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食餐〔〕14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为抓手,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重点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和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区域明厨亮灶建设,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设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餐饮质量示范街(区)内建设率达到80%;餐饮质量示范店建设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承担重大任务保障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明厨亮灶。构建监管部门、餐饮单位、消费者三位一体餐饮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有效提升全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示范建设。坚持示范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进程,根据标准指导餐饮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矮墙隔断、视频展示、参观通道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或其他形式实施明厨亮灶,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加工制作过程关键环节“透明化”。在学校食堂、餐饮示范店、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首批试点建设单位中树典型、建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提档升级。与学校食堂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多领域工作相结合,争取地方政府以及教育、旅游、文明办等部门支持,形成推广建设工作合力;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相结合,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优化食品加工场所布局,完善设施设备,规范人员管理和操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具备条件的单位调整量化分级等级,发展一批“笑脸”企业。
(三)宣传倡导。在商场、餐饮商户、单位食堂醒目位置设置明厨亮灶标识、门口告知牌、宣传海报,利用公示牌、新闻媒体、app、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扩大明厨亮灶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建设一批、影响一批、发展一批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明厨亮灶工作建设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成效。市局将对明厨亮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四
小小餐桌、大大幸福。新教育倡导要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西关初中认为舌尖上的幸福是师生不可或缺的一种教育生活。他们主要从五方面入手狠抓学校食堂管理,使师生能够享受舌尖上的幸福。
一、规范管理,保障舌尖上的幸福。
学校食堂从菜谱的制定、原料的采购、原材料的出入、灶费的收支、卫生的清洁以及学生就餐时的陪餐,都有严格的制度,同时在具体的管理中严格把好食材采购、储存、清洗、加工、卫生、就餐、人员、安全、教育等“九关”,确保食堂就餐秩序有序,卫生环境整洁干净,饭菜质量安全可口。
二、营养搭配,享受舌尖上的幸福。
一直以来,学校在师生饭菜方面始终秉承“早饭吃好,保证营养丰富;午饭吃饱,保证能量充足;晚饭吃精,保证睡眠安稳”的原则,每天饭谱都按照国家的要求和中学生所需营养需求,做到科学配餐。为了保证学生每天所需营养摄入,鸡蛋和肉是师生每天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美味,包括包子、米饭、面条,每周菜谱不重样,每天吃足十种以上菜类,五种以上谷类。特别是考虑到学生周日到校比较早,学校每周在周日下午给学生加餐一顿,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流动式的就餐机制,周日下午需要就餐的学生可以随时到食堂就餐,这样既保证学生营养的摄入,又能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晚上的学习中。
三、文明服务,助力舌尖上的幸福。
在学校“和美共生、守正出新”文化理念的引领下,该校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服务,要以“为家人做饭的态度,以关怀子女的情怀”对待工作、善待学生,并组织心理教师对炊工进行心理辅导,使炊工的工作态度得到明显改变,赢得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同时,学校坚持每周给全体炊工开一次例会,总结本周的工作得失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就餐服务。
四、多方监督,关注舌尖上的幸福。
学校对于食堂的监管,除司务长负责外,还成立了食堂监督小组,监管食堂的各项工作;每月组织学生填写调查问卷,征求学生对食堂伙食的建议和意见,并针对性的进行改进;每月组织开展的家长开放日活动,都安排家长和学生一起就餐,并且学生在校一日三餐都通过班级微信群向家长公示,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今年重阳节,学校特意邀请退休教师返校并就餐,并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学校食堂办成“阳光食堂”、“大众食堂”。
五、节日庆典,丰富舌尖上的幸福。
学校每逢节日活动,都会有餐桌上的庆典,校领导在食堂亲自为教师发放饭菜,使师生在食堂就能感受到节日的欢乐和家一般的温暖。在中秋节,学校会按照乡土习俗给学生做大肉散菜,发放月饼;在国庆节,学校专门给学生加餐,让学生在学校食堂也能感受到普天国庆的喜悦。
1.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按照《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漳食药监餐服〔20xx〕212号)的要求和20xx年全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与现场推进会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总体部署,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以“依法管理、分类管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为原则,通过深入推进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阳光操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调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各市场监管所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为辖区餐饮单位总数的10%,20xx-每年递增5%,到20各市场监管所至少3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全县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220家以上。
三、具体分类
各所根据餐饮企业的规模、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专间(专区)布局等,对不同的业态和企业采取不同的“明厨亮灶”模式:
“开放式”厨房:在面积小、品种单一、风险较小的小型餐饮单位,以及在大型公共场所的美食城等小餐饮档口,通过矮墙隔断和透明玻璃方式,使食品加工与就餐在同一场所、同一空间、同一视野中,形成一个开放式的烹饪就餐空间,营造出温馨的就餐环境。
“透明式”厨房:在有专间但专间数量又较少的中型餐饮单位,用透明玻璃与就餐大厅隔开,就餐者可通过玻璃清楚地看到专间(或后厨)加工过程,形成公开透明的餐饮服务环境。在保持操作间独立性的同时,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制作过程。
“网络视频直播”厨房: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寄餐服务的学校寄托机构食堂(或小饭桌厨房)、开展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等,在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备餐间关键部位安装云摄像头并连接互联网,通过视频传输和二维码分享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各类手机、平板电脑终端,方便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直播式”厨房:对大型餐饮单位及具备条件的学校(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在厨房加工操作关键岗位,安装摄像头,全程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在就餐大厅、包厢或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消费者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信息化”厨房:对大型餐饮单位(大型宾馆、集体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等)及具备条件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在建立“直播式”厨房的基础上,对接当地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实施远程监管。
四、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积极向“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靠拢,实现“准入+引导、一步到位”的创建效果。
二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三是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落实有关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形成共识,全面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将推进“明厨亮灶”工作作为今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上的有益探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自行制定本所的实施计划,并将创建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明厨亮灶”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选择切合实际的“明厨亮灶”创建方式,在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监督效力的同时尽量不给企业增加经营负担。充分考虑学校食堂的公益性质,优先将学校食堂作为“直播厨房”的创建对象,优先将把托幼机构、网络订餐餐饮单位作为“网络视频直播”的创建对象。鼓励更多的学校(托幼机构)参与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三)强化督查、组织考评。一是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督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提炼,推广,县局也要加强工作的推进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化考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
各所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和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1月10日前和每年11月底报送县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六
为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切实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实惠的伙食保障,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机关伙食团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加强指导,健全监督机制。党政办负责对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督促;社事办负责食品安全,采取不定期的对原料、菜品等进行抽检;财政所负责对食堂财务支出进行审查核实。
三、就餐人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殊人群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四、就餐实行分餐制。
早餐:8:00-8:50(8:55之前,伙食团必须关门,保证9:00准时上班)
五、监督考核
伙食团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制,并采取集中抽检和季度考评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对饭菜质量、饭菜卫生等进行检查。对于集中抽检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每个季度机关全体就餐人员对伙食团的菜品、服务、卫生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连续2次季度考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按就餐总费用的90%支付;对于连续3次季度考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按就餐总费用的80%支付,并劝其退出伙食团。
六、严格问责:全体就餐人员按照就餐时间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吃多少打多少”的原则厉行节约;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就餐时间,对超过就餐时间仍然就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xx镇督查和问责制度》问责。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七
食堂管理是指以专业、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和大规模的统一采购、源头采购形成品种、价格、数量、质量上的突出优势。下面是有20xx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伙食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2、教师伙食按每天核算价格照实付款(含米饭),伙食标准不低于每天一荤两素一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实行一次性就餐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盈余情况研究决定。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职责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
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
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办法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示范性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及时供给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灶台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并运转正常。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6)更衣间
设洗手池,配备衣帽架或大空间挂衣柜及鞋架,有毛巾挂钩及简易梳洗用具。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体现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诚信服务、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二、管理体制: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郎守宏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梁伦泉宗元生
主要职责:(1)根据缴费情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
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情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一定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计划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的确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打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三、原材料的采购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必须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给予付款、会计做账。
四、原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合理、提倡节约,坚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的原则,由炊事班长根据需要到保管室领取原材料、保管员必须过称、登记、领取人签字,同时保管员及伙食团长要加强原材料使用过程监督,当天未使用完的肉、油等重要原材料,在当天下午3:30之前由领取人交回保管室,避免造成原材料浪费或流失。
五、学生用餐管理
(1)幼儿园、1—2年级:
由各班负责教师按缴费情况核定取饭人数,到指定窗口取饭,在餐厅划分的区域用餐。管理员负责维持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
(2)3—6年级由该班管理员带领学生到伙食团将饭菜安全地取回教室,按核定的人数分发,同时负责学生的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及时把盛饭菜桶送还到伙食团。教育学生爱惜粮食、爱护餐具等,培养学生良好的用餐习惯。
(3)师生均要到伙食团洗碗处洗碗。对不讲究卫生者严格按《食堂管理细则》处理。
六、收费
本着“合理解释、用餐自愿”原则:
(1)每月末由班主任提前一周向学生收取生活费,于每月最后一天(遇星期天前移至上周星期五)将生活费缴给出纳,严禁收费人员截留学生生活费。
(2)每月正常教学时间内第一周为交款期限。中途原则上不再接纳就餐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中途就餐者,按当月收费标准收取就餐费。
(3)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在收费前一周公布。
注:教职工按六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教师子女及临时工子女按同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
(4)为便于管理、不解决学生临时用餐。
七、健康证
集体办证:1、食堂所有员工均须经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办证费用先由学校垫付,再从工资中扣出,做满一年者学校全额返还办证费用。
3、伙食团长、保管员体检办证费用由学校负责。
八、每名相关工作人员,由学校制定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九、功能室设置
素菜加工间一间、荤菜加工间一间、储藏间2个、主食(大米)蔬菜存放间、更衣室一间。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八
的通知
》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及时供给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灶台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并运转正常。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6)更衣间
设洗手池,配备衣帽架或大空间挂衣柜及鞋架,有毛巾挂钩及简易梳洗用具。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九
学校食堂事关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日前,把关学校食堂的《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出台并对外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
细则明确学生食堂管理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学生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原则上寄宿生需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
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人员或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带量食谱、营养均衡、食品安全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学校负责人与教师代表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膳食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师生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得低于80%),满意度测评采样率不得低于学生食堂就餐人数的30%,并公示测评结果。托管企业每学年的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无条件终止合同,企业损失自行负责。
细则要求学校食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每月公示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及餐价,当月公示上月食堂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公示相关责任人电话、职责,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规模在500名学生以下的可兼职。推行营养带量食谱制度,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制定并公示每周营养带量食谱和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指南。
学校应规范采购制度,实行行政集体决策,学生食堂原材料的采购采取定点集中采购的方式,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禁止学校采购、制售、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产品,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控制在鲜肉总量的10%以下)、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细则明确学校自营食堂不得盈利,托管食堂供餐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
学生食堂应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价质相符。学生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学生食堂供餐价格,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后公示执行。
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从业人员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调离”制度,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责任。
学生食堂的托管和餐饮配送服务单次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十
为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日常用餐,切实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实惠的伙食保障,特制定机关食堂打卡管理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厉行节约”的原则。
乡纪委:负责对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厉行节约情况进行督促。
全体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殊人群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早餐:7:30-8:30(8:25之前,食堂必须关门,保证8:30准时上班)
就餐按照早餐5元/人,中餐12元/人,晚餐8元/人的标准执行。
3.非乡政府机关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到食堂就餐者,需向相关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发放就餐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
4.打卡设备故障时,食堂要第一时间报党政办,党政办及时维修,并做好用餐记录工作,保障食堂记录的连续。
5.党政办下个月初10日之前根据打卡记录核算上个月的.餐费。
4.食堂每个星期制定本周工作餐菜单,并予以公布;
5.客餐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标准不可超过上级指定标准;
6.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参加会议人员凭办公室临时印制的会议餐票就餐;
9.餐厅及就餐房间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无鼠蝇侵害。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一
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
规定
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
意见
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营养健康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体现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https:///“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诚信服务、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郎守宏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梁伦泉宗元生
主要职责:(1)根据缴费情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
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情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一定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计划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的确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打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必须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给予付款、会计做账。
使用合理、提倡节约,坚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的原则,由炊事班长根据需要到保管室领取原材料、保管员必须过称、登记、领取人签字,同时保管员及伙食团长要加强原材料使用过程监督,当天未使用完的肉、油等重要原材料,在当天下午3:30之前由领取人交回保管室,避免造成原材料浪费或流失。
(1)幼儿园、1—2年级:
由各班负责教师按缴费情况核定取饭人数,到指定窗口取饭,在餐厅划分的区域用餐。管理员负责维持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
(2)3—6年级由该班管理员带领学生到伙食团将饭菜安全地取回教室,按核定的人数分发,同时负责学生的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及时把盛饭菜桶送还到伙食团。教育学生爱惜粮食、爱护餐具等,培养学生良好的用餐习惯。
(3)师生均要到伙食团洗碗处洗碗。对不讲究卫生者严格按《食堂管理细则》处理。
本着“合理解释、用餐自愿”原则:
(1)每月末由班主任提前一周向学生收取生活费,于每月最后一天(遇星期天前移至上周星期五)将生活费缴给出纳,严禁收费人员截留学生生活费。
(2)每月正常教学时间内第一周为交款期限。中途原则上不再接纳就餐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中途就餐者,按当月收费标准收取就餐费。
(3)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在收费前一周公布。
注:教职工按六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教师子女及临时工子女按同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
(4)为便于管理、不解决学生临时用餐。
集体办证:1、食堂所有员工均须经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办证费用先由学校垫付,再从工资中扣出,做满一年者学校全额返还办证费用。
3、伙食团长、保管员体检办证费用由学校负责。
素菜加工间一间、荤菜加工间一间、储藏间2个、主食(大米)蔬菜存放间、更衣室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