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动车租赁的合同 电动车租赁合同(优秀11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一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辆,又名电驱车。那么电动车
租赁合同
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电动车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租赁时间:起租 月 日 还 月 日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 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中山市东区兴龙街37号4卡惠展电动车电瓶出租店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电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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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供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5、承租人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供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职责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供给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景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供给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电话: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退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______的电瓶每天______元,一年______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______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______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六、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租赁时间: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车辆有效证件。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维护预约时间达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车辆情况下,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租赁车辆收回﹙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的时间以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按合同交纳的全额租金收取10﹪的违约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____日至____日将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定期维护,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不合理使用、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____日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及费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____日内押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三、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六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_____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学号: 联系电话:
租赁时间:起租 月 日 时 还 月 日 时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
5、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时间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归还,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 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1日当面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租凭期使用的租金,并返回多余押金。
三、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日期: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八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
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电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就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乙方驾车发生将甲方致伤一事,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脚部之损伤,甲方经在________人民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元人民币。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缺失、身体伤害严重、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等等理由,向乙方继续索要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取赔偿。乙方不得以上述赔偿项目多、赔偿金额多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费用。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甲方鉴于乙方家属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了本调解协议。故对乙方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谅解,请求人民法院对乙方应付的刑事责任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对可能判处的缓刑处罚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局、*、法院各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动车宣传标语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订立如下电动车代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方便部门员工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甲方为乙方代购电动车一辆,(小写)2500.00元。双方就甲方提供乙方相关电瓶车事宜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该电动车同时配备铅酸电池2套,乙方领用电动车后,负责电动车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入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由配送部资产管理员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领取电动车。领取后,乙方自行办理电动车牌照,甲方负责提供办理牌照所需的各项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牌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丢失处理: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丢失的,由乙方对该车辆的剩余价值进行赔偿后,公司另行发给新的车辆以便蛋糕配送工作的正常运行。剩余价值指该车辆总价值减去乙方领取车辆后甲方已经逐月扣除的款项和之后的价值。
第五条
电动车相关费用处理:车款由甲方先行全额垫付,乙方领用电动车后,每月向甲方偿还购买电动车费用500元,乙方偿还的电动车费用累计达到2500元后,该电动车归乙方所有。乙方偿还的电动车费用未达到2500元之前,乙方领用的电动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未偿还完该电动车购买费用之前离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月300元的电动车使用费,之后,甲方退还乙方前期已偿还的各项费用,该电动车归甲方所有,或者,乙方将该电动车的各项未偿还差额交纳完毕,且甲方不再收取电动车使用费,该电动车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乙方在因使用电动自行车给他人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他的法律责任;如乙方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乙方需严格遵守上海地区交通规则,不得骑车带人,不得违规逆行。乙方使用电动车发生的交通违法的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所有权归甲方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车辆用于工作以外的私人用途。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开始实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电动车租赁的合同篇十一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工具台,每天租赁费为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使用完毕交回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租赁前试机正常,方可使用。
三、工具送回时,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本协议终止。
四、使用期间,如有损坏,乙方自己负责修理,如需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收取成本费。
五、在运输期间或使用期间,如出现不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六、乙方在使用前,应交纳本工具押金元,并附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关证明身份的证件一份备案。乙方工具使用完毕,交回甲方并将租赁费用结清时,甲方将工具押金及有关证件予以归还给乙方。
七、以上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双倍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