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教育法心得体会(优秀10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
教育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日常的教育实践中,教育法则被广泛运用着,指引着教育者的行为和教育者的发展。通过对教育法则的学习和反思,我从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教育要以德育为核心。德育是教育的灵魂,只有通过德育的培养,才能培养出道德感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在教育实践中,我始终坚持以身作则,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言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我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思想,给予他们自由和平等的教育环境,让他们自主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个人潜能。
其次,教育要因材施教。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点,作为教育者,我们应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策略。在实践中,我注重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兴趣爱好,通过个性化的教学方式,使每个学生都能在适合自己的环境中获得最大的成长。通过因材施教的方法,我发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都有了明显提高。
第三,教育要注重培养创新和实践能力。创新和实践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当代教育的重要任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我多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竞赛,鼓励他们发散思维,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同时,我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从理论中走向实践,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
第四,教育要注重培养学习兴趣和能力。学习兴趣是推动学生学习的重要因素,只有学生对学习感兴趣,才能提高学习效果和成绩。在教育实践中,我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生动有趣的教学方式和丰富多样的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同时,我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通过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能力。
最后,教育要注重实践和教育资源的整合。教育并非只限于课堂,还应该结合社会实践和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环境。在教育实践中,我注重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通过实践来巩固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我也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教育服务和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总体而言,教育法则是教育者的准则和指南,它可以在教育实践中引导我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果。通过对教育法则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教育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希望在今后的教育实践中,我能继续坚持教育法则,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二
新的义务教育法从20xx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了。这是一则全社会都在关心的实事,在学习它的过程中,从字里行间我明白了几个要求:
第一,九年义务教育要继续实施。这是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指出的事实。可见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这一关键问题上,国家是会一直走下去的。
第二,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从以上两条可以看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已经是当前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我是一名从农村来到市里的教师,对这方面的改革我尤其关心。农村学校经济困难,收入入不敷出,想要改善办学条件,那只能等上级政府大力支持,好教师留不住,学生留不住,这个恶性循环使农村教育一度进入危险时期。而重点校、班与非重点校、班的设置,使市里的学生、家长也几近疯狂。重点校、班升学率高,学习特别好的学生固然能上,而学习差一点的也想方设法的上。经常能听到某某学校重点班有多少人,都要挤爆的消息。这是一种不易轻易改变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在越来越以高学历获得高收入为标准的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要以政府为中心,以教育的均衡发展这目的,进行宏观调配教育资源,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每一所学校都有良好的软硬件设施,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再没有重点非重点之分,学生在哪一所学校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都能得到各方面的发展,成才之路不再遥远。到那时择校现象将成为过去,成为我国教育史上一段前车之鉴。
第三,学费、杂费要免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这是明确写进义务教育法的条款。“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自九月一日起,各地农村孩子上学已经开始免收学杂费,我所在的市区学校也开始对非农业户口家庭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两免一补的政策。让学生上学,让家长没有后顾之忧。可见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实施决心是多么坚决。
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感觉到的是国家对百姓的关怀,对教育的慷慨,对教育兴国的决心,对大同天下的渴望。作为一线教师,我一定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做到学法、知法、讲法、授法,为义务教育法的进一步落实尽自己的一份力。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不断推进改革,实施了新教育法。这是一部关于教育的重要法律,对于促进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意义重大。在实施新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并加深了对教育的认识。
首先,新教育法鼓励创新是其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是固定的,学生只需要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新教育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鼓励教师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我还清晰地记得在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讲授了一个有趣的数学问题,让我们按照自己的思路来解决。这种方式使我们能够自主思考,培养了我们的创新思维。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我对数学的兴趣大增,不再害怕这门学科。
其次,新教育法注重全面发展的理念非常值得称道。以前,教育狭隘地重视学生的学术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但是新教育法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智力、体力、情感、道德、艺术等各个方面。学校和教师要帮助学生发展多样化的技能和能力,并给予他们自由发展的空间。我感受到了学校对于学科选修课的重视。学校提供了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让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课程。这样,我们可以在全面发展中得到更多的机会,实现个性化发展。
此外,新教育法还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在课堂教学中,老师不仅传授知识,还传递价值观念。我们经常讨论一些社会问题,如环境保护、贫困地区教育等,以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我依稀记得一次班会上,班主任邀请了一位志愿者讲解一个贫困地区的教育问题,让我们了解到贫困地区教育的艰辛和困难。这样的活动让我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并鼓励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社会作出贡献。
最后,新教育法还加强了学校和家庭的合作与沟通。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新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家庭要建立密切的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关心孩子的发展。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教育工作和孩子的学习情况。同时,学校也积极开展家委会活动,给家长提供参与学校决策的机会。这种合作与沟通让家长更加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也更加了解自己孩子的情况,有助于家校之间的良好互动。
总之,新教育法的实施给学校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它鼓励创新、注重全面发展、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加强了学校和家庭的合作与沟通。在实施新教育法的过程中,学生受益匪浅,不仅学到更多的知识,更培养了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形成了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意识。我相信,在新教育法的引领下,我国的教育将不断发展,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四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增大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信任;不管什么样的家庭成员经济发展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能与人能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出色。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性,带来了私立学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改善弱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中小学,保障家庭中国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参与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加强对薄弱私立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第三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或非重点重点学校。这些前进方向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特征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行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教育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教育与国家、家庭和个人密不可分。教育法是指国家对教育事务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在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深入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实施中的关键问题。本文将以五段式的形式,总结和分享我对学习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教育法让我意识到教育的法制化是保障教育公平和质量的基础。教育是一项涉及亿万人口的重大事业,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确保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教育法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防止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象。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了解到了我国教育法规的完备性和科学性,不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专门规范各类教育的法律文件。这些法律对教育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入学到毕业、从招生到师德,再到教育质量和安全等,都有详细的制度和措施来加以保障。
其次,学习教育法让我认识到教育法的实施存在一些关键问题和挑战。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教育法面临着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例如教育公平问题、教育质量问题以及教育教学手段等。针对教育公平问题,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教育公平,但是在实际的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阻力,比如城乡教育差距依然较大,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此外,教育质量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围绕着学校的师资力量、教育评价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许多挑战。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学习教育法,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推动教育法的落地和实施。
再次,学习教育法让我认识到法制思维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教育法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法律的内容和条文,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制思维的能力。法制思维是指用法律的观念、规则和原则对教育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的能力。学习教育法可以让我们了解到法律对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能够帮助我们更加理性和科学地对待教育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教育工作中,我们不能仅凭经验和直觉来决策,而应该将问题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中,进行合法、公正、正当的决策。通过学习教育法,我进一步认识到了法制思维对于教育工作者的重要性,我会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更加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和运用。
此外,学习教育法也让我领悟到教育法制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教育法制建设不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社区、政府等各个方面都要积极参与到教育法制建设中。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教育法制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在学习过程中,我参加了一些与教育法相关的讨论和研讨会,意识到了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家长对于教育法的关注和参与。我们需要多方共同合作,形成社会共识,促进教育法的贯彻和实施。
综上所述,学习教育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让我们了解到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通过学习,我们可以深化对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法制思维和全社会参与等问题的认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教育法的运用和实施,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促进教育法的落地和实施,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科学的教育制度不断努力奋斗。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六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为了使学校和老师领会党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对照新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学生和自己的权益,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
1、教师应继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必须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更新自己的学识,必须传“为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才能具备广博的知识,紧跟时代的发展,满足学生的需求。
2、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坚决贯彻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做什么?就是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让孩子们全面发展,不是简单的应试教育、分数教育,而是以素质为导向,培养有思想、有道德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着眼于学生自身的潜能开发,使学生的知识、人格、智力、能力、个性等都能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总之,我们教师一定要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从教。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七
教育法是一门应用法学原理于教育领域的学科,它关注的是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和法规。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学习和掌握教育法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我们的职业行为和义务。在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有许多的体会和感悟。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经历,分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教育法让我意识到了教育工作者的法律责任。在过去,我并没有意识到教育工作与法律息息相关。然而,在学习教育法的课程中,我了解到了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教育工作者要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此外,我还了解到教育工作者应对于学生的人身安全、精神伤害等问题负有法律责任。这一认识让我对自身的工作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强的责任感。
其次,学习教育法让我明确了教育工作者的权益。在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活动中享有一定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教育工作者有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力申请教育工作需要的资源和条件,有权力参与决策和管理等。这让我对自身的职业前景和职业发展有了更好的规划和期待。
第三,学习教育法让我了解了教育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会面临诸多法律问题,比如教育合同纠纷、学生权益保护问题等。学习教育法让我对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知道了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这些问题。以前我对这些问题一无所知,现在我觉得自己对于教育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了初步的掌握。
第四,学习教育法让我了解了教育法律环境。学习教育法帮助我了解了我所处的教育环境的法律规定,包括教育法律体系、政策法规等。这对于我在实际教育工作中的操作非常有帮助,可以避免违法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学习教育法让我充实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相关的知识,包括教育法律原理、法律条文解读等。这让我增加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这对我的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可以提高我的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我的竞争力。
总之,学习教育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对于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学习教育法,我意识到了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了解了教育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环境,充实了自己的法律知识。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可以更好地将教育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新教育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好处和改变。下面将从增加学生参与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家校合作、推动教育改革五个方面来展开介绍。
首先,新教育法的实施增加了学生的参与度。传统教育中,学生大多是被动接受知识传授,在课堂上只是被动地听讲、背诵、做题。但是新教育法的实施改变了这种现状。在新教育法的指导下,教师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思考力和判断力,课堂上学生积极参与,提问和回答都变得更加积极。同时,学生们也通过活动和调查研究来学习,既锻炼了动手实践的能力,也培养了他们的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
其次,新教育法的实施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在现代社会,创新能力是非常宝贵的。但是传统教育中,学生往往只注重知识的掌握,缺乏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能力。而新教育法的实施使学生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去解决问题和开展创新研究。教师通过设计项目、课外活动和实践实习等方式,让学生们有机会动手实践,从而锻炼他们的创新思维能力。这不仅有助于学生们的个人发展,也有助于社会进步。
第三,新教育法的实施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在传统教育中,教师往往只是注重知识的传授和单一的教学方式。但是在新教育法的实施下,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教师们不仅要掌握更多的教学方法和技巧,还要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同时,教师们还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学理念,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新教育法的实施对教师们的要求更高,也让教师们有了更多深化学习和提升能力的机会。
第四,新教育法的实施加强了家校合作。在传统教育中,家长往往只在家庭里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对教育质量的评价和意见反馈很少。但是新教育法鼓励学校与家长共同参与孩子的教育,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学校会定期组织家长会或家校互动活动,让家长能够更多地了解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成长,同时也能够向学校提供反馈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进和提升。
最后,新教育法的实施推动了教育改革的进展。教育是国家的未来,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石。通过新教育法的实施,我们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挑战。同时,新教育法的出台也为教育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方向,让我们能够不断地完善教育体系和教育方法,促进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总结起来,新教育法的实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和创新能力,也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家校合作。更重要的是,新教育法的实施推动了教育改革的进步,为我们的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希望未来能够越来越多的学校和教育机构采用新教育法,让我们的教育事业更加蓬勃发展。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我们在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更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新《义务教育法》还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由于现在的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我们常会因学生的家庭背景、特别是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很难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将学习与反思相结合,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学校教育需要的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旨在面对上述的此类学生更要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保持自己的心理品质的健康。同时,我们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学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等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学习《教育法》后,都有些什么
心得体会
呢?本文是《教育法》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 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 文来源于文 秘 家 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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