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 乡土中国读后感(模板12篇)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一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执教,给学生上“乡村社会学”时写的讲义,共十四篇,归纳整理后结集出版的,虽然过去了许多年,中国的国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作者的许多观点永不过时,今天读来,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十四篇文章层层递进,逐步深入,详尽地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
作者开篇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性是“乡土性”,一个“土”土字,最是传神,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特性,乡下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手段,土地,在乡下人眼里的地位至高无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个“土”字,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土气”,也就是“愚”的意思,他们的“愚”表现在不识字,目不识丁,睁眼瞎,其实不识字,不能怪乡下人,他们不识字,是因为在乡下世世代代聚族而居,互相熟知对方,根本没有文字的应用环境,熟人之间,眉目传情指石为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就心领神会,根本用不着通过文字来表情达意,甚至连语言也是多余的,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才有用武之地,作者用自己当年在乡下居住过的亲身经历表明,农人的“愚”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智力不及人,而是他们从小没有生活在读书识字的环境里,就像教授家的孩子对庄稼、对植物以及一切农村的事物并不了解是一样的。
中国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所谓的差序,就是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它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外推出去,传统的社会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引起的波纹会欲推愈远,愈远愈薄,它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每个人都会包括在这个圈子里,这个圈子可大可小,可伸可缩,极富弹性,一切价值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之间才有意义;西洋社会则不同,他们中个人与团体的关系是一根稻草与一捆稻草的关系,每个人地位相等,界限分明,归属清晰,几根稻草可以扎成一把,几把扎起来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每一根稻草属于哪个团体,决不会混淆,与我们传统社会里模糊不清的群己界限大异其趣。
说到社会关系,还得从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说起,中国家庭与西洋家庭不同,西洋的家庭关系比较单纯,主要承担的是生育功能,家就是一对夫妻与他们未成年的孩子组成,成年的子女自动剥离出家庭,他们即使住在家里,也要向父母缴纳一定的生活费,夫妻关系是主线,其他关系次之,所以夫妻感情较深,他们的关系是横向的,我们的家庭关系则不同,大都是小家族式的,夫妻关系并不是主要的关系,以父子、婆媳等纵式结构为主,中国的家庭以血缘和婚姻为为纽带,因为传统社会是父亲方面的单系社会,整个家族沿着父亲这根线,以血缘为纽带可以向外无限推广,传统家庭里五世同堂也不鲜见,女婿和媳妇都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们都是外人,血缘关系才是王道。中国的小家族就是个小部落,除生育功能以外,还担负着经济、政治、宗教等诸多的社会责任,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家庭的基本职能,承担得更多的的是社会职能的角色,是一个讲究纪律的事业社群,它排斥男女私情,注重夫妻间的分工与合作。
传统的亲属关系就是在水里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构成的网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网,有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自己,每个人和别人的关系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谓的地缘关系,就是在一些传统的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它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个范围,这个范围可以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最典型的例子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在这个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里,随着家庭势力的大小而变化,繁盛时,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都是一家,一旦落难,树倒猢狲散,家又成了最小的单元。
在传统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需要由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孔子的精神为导向,以礼治国,但合乎礼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也不一定合礼,礼制社会也不仅仅局限于见面点头问个好,每个人也不都是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礼制也可以杀人,就像非洲某些国家,丈夫死了,妻子就会在丈夫的葬礼上被烧死作为陪葬,所谓的礼制并不像字面意思这么温文尔雅,孔子强调的仁义礼智信等,以教化为主,主要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社会的权力机构分为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统治与时势权力,横暴权利,是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来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同意权利是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需要互相合作,才能完成某项工作,每个人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是一种民主的合作关系;除了这两种权利以外还有一种长老统治,起一种教化作用,就像父亲教导儿子,长辈教导晚辈,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时势权力是社会更替变革的时候,个别人会成为变革的关键人物,是时势造就的英雄。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长老统治的社会,长老权力之下,传统形式不容反对,对那些既不实用又不能反对的教条,只能用注释加以歪曲,这样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又给长老们留足了面子,实则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在这种环境之下,发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就不奇怪了。
血缘与地缘,血缘是社会身份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亲密关系决定的,亲属是由婚姻和生育构成的,因为我们的家庭结构中是单系家庭组成,注重的是亲属关系,以生育为主,婚姻次之。血缘决定了你的社会地位,你的身份、财产与职业很难不受你的家庭与父母的影响,谁家的孩子就应该继承谁家父母的财富和地位,承认了这个规则,这个社会就稳定了。血缘关系决定了你出身,生在哪里,哪里有你的土地,你就是哪里的人,一个外人很难在某个村子里取得自己的土地,除非他入赘做上门女婿,此外他很难融入这个村子。
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加,人情往来愈加繁重,熟人之间是不能搞清算的,互相算清了,也就绝交了,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才能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帮助一边倒,时间长了谁也吃不消,这种关系就会断裂,为了防止断裂,唯一的方法就是减轻这种社会关系的负担,于是商业交易应运而生,有了商业交易,人们之间互不相欠,容易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因为商业交易需要理智的决定和冷静的思考,而非感情的冲动。
社会性质的变迁分为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乡土社会以是以欲望为指导,这个欲望正好合乎于人类生存的条件,它不是生物本能,而是文化事实,是人们从小养成的习惯,随着社会变动的加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们开始注意改进生存的条件,才发现欲望不是主要的动机,而是为了生存下去创造的动机,它有别于原始的欲望,是一种生存的需要,为了生存下去,就要学会制定计划,人们完成从欲望到需要,从经验到计划的转变也就等于迈进了现代社会的大门。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二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三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四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五
以《乡土本色》开篇。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来作为往来交际的载体就不是那么奇怪了,否则是不是也是一种理念上的舍近求远呢?这种说法看似是一种诡辩,但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语言还是文字都是我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工具而已,而且文字本身也是一种间接的说话和不太完善的工具。
随手而记,随心所欲,随笔墨的流动写下一些不成熟的文字,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情趣。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六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七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八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巍巍古国,五千年的屹立;乡土中国,亿万人的传承。乡土中国,于开阖博大处海纳百川,于细谨微小处亦有讲究无数,是中华文明于五千载春秋代序中坚定的后盾,亦是五千载日新月异中无言的坚守,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娓娓道来,地理环境、文化生态等造就的乡土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形态培养造就的独特国民性格和文化习惯,感受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感受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浸润的文化传统,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当下社会,深入理解乡土社会,感受乡土中国。
土,泥土。这是乡下人的根脉,赖以绵延的奥秘。君不见远行的游子常备上一包家乡的土,嗅其味便可治愈水土不服;君不见生命垂危的老人硬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拜托家人将自己的尸骨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以求落叶归根;君不见那扑鼻而来的土气,正是人们心中家乡的味道,足以使归乡人热泪盈眶。
土,土地。这是乡下人的饭碗,赖以生存的宝藏。上古后稷于小包山上教授农民“适时播种,适时收割。”农业便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木石锄的创造何不是中原人民的智慧结晶,男耕女织的精细生活,水稻大麦的丰收图景,中国人在土地上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农业文明的滋养,亦是土地的滋养,王安忆曾说:“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我们都是黄土的孩子。”黄土之上,土地之上,我们无比地深爱着这片生养我们的土地,正如艾青曾言“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生于斯长于斯,亦是造就了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爱土地重土地,亦是培养了中国人朴实勤劳的人格特点,这也正是中国人的乡土本色!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及其重视“家”的概念,家的构建、家的传承、家的兴盛……也因此衍生出很多有关家的词汇,家族、家庭、家教、家风、家和万事兴等等,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家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家族的兴旺与否亦是考验着家族中每一代传承人的智慧,对家的管理,一直都被人们高度重视,费孝通先生亦是给出了相似的理解,认为在乡土社会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事业组织,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生育在这里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要求纪律,排斥私情,追求稳定,排除一切未知因素,造就了男女有别的历史性局面,解释了中国传统的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
亚普罗式的乡土社会和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造就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社会,亦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家族传统。
礼,礼仪,礼貌。中国人讲究礼,不难记起幼时父母便教育我们要讲礼貌,长大些我们亦是懂得礼仪、规矩。
“礼之用,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国人形容政治混乱为“礼崩乐坏”,自古以来,礼在中国的安邦定国大计中都是意义非常,最初的礼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礼,中华典籍《礼记》便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用度、行为以及规格,在当时社会中,为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模板,中国人自古便是很有礼貌的,这种礼貌甚至可以上升为民族自豪感,礼治亦是乡土中国的重要特点。
管子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有分有寸,是中华儿女的气度,亦是中华文化的风度。一餐饭,长者为尊,幼者承欢膝前;一餐饭,除却山珍海味,还有捧饭安著的晚辈,严谨的礼节,中华之礼,是长幼有序,温文有礼。
礼的现代意义与现实内涵在今天实则已划为内化为德,道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升人的内在修养,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让礼法秩序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品读《乡土中国》,感受至深,回味无穷,对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这种乡土味,这抹中国风,这份家国情,萦绕心间,久久难忘。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九
我初次听到费孝通这个名字是在大一的《文化学概论》课堂上,记得老师说费孝通写的作品有几本是相当出名的,比如《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是我们社工专业学生都应该好好看读一下的课外书。于是,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费孝通先生在书本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平时,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之间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呵呵,大家在此扯平了,平等一致。
在“文字下乡”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说到这,我认为从中有个礼貌的问题得讲。当乡下人不知道如何躲闪背后连续响喇叭的汽车时,“司机探出半个脑袋大骂‘笨蛋’”,而当城里人来乡下的人中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时,费孝通先生的乡下朋友却没有唾他/她一口“笨蛋”,而是微微一笑。从中可以看出,乡下人在礼貌方面比城里人好多了,至少他们懂得在嘲笑或责备城里人时能用含蓄的语言表达出来,不像城里人那样锋芒毕露,容易直接伤人。接下来,费孝通先生就文字的功能和文字下乡的重要性作了详细说明。在此,我还得说上一句,我很赞同费孝通先生“识字不识字并非愚的标准”这种观点。“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指城里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 费孝通先生这是机会和环境的问题,城里孩子大多数课余时间都是用来学习,一般不能随便穿鞋袜下足;而乡下的孩子则不同,他们放学后可以在田野里随便跑来跑去抓蚱蜢。所以在抓蚱蜢时,城里孩子远远比不上乡下孩子,这也不足为奇了。文字的功能是传情达意,费孝通先生却指出“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要在适合的环境下文字才能充分行使它传情达意的功能,所以“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心得体会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文字下乡相当重要。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面,我初看到这一题目时,感到很迷惑不解,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呢?得仔细在下文找找才行。但是,我往下看来好久,都找不到“差序格局”的详细解释。“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呵呵,在这可有话说了,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了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了,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了。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家族”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男女有别”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男女有别产生于各自不同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感情定向” 一词是费孝通先生用来指一个人发展感情的方向。“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理解。”他还认为“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规定了男女的结合。”因此,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也是稳定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一定就文明、慈善、也可能很残酷。比如在印度丈夫死后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在缅甸有些地方完成成年礼要杀几个人回来等等。乡土社会安于重迁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经验是相当有用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很大的特点。
在“无讼”的这一篇章里,我很迷惑,费孝通先生为什么要以这个题目为名。我读完全篇,倒是老看到费孝通先生在说乡间不同时期的诉讼形式,由乡里诉讼到打官司,无疑是在讲以前的诉讼形式和现在打官司有何不同嘛,怎么可以说“无讼”呢?我真是不解了。以前乡里的诉讼用道德即可解决问题,审判结果都符合乡里规矩,但现在有些人凭借着对法律的了解却在官司法庭上玩起了把戏,确实可悲啊。我希望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在“无为政治“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了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是静止的,“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动得慢而已。”然后他说到正是社会的变动,或快或慢,在不同的社会变动中,如果社会的变动速度变得快,长老权力也随着缩小。不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相互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就要采用不同的工具、方式和手段。在环境变动的过程中,“文化英雄”随之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国家更好的进步,而这些领导们使用的就是“时势权力”。这些能使用“时势权力”的“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的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否则,该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但是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注释式的变动方式就可以引起实名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该篇章所要讲的实名的分离了。
在“从欲望到需要”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 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十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一类书籍不在我的阅读舒适区,读前不免忐忑,但这一本确实很好看,深入浅出,足见费老功力。我想重点谈谈《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的问题。而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在中国有个比较属地化的词儿,规矩。《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更趋近于契约社会的城市里,这种半夜直接闯进别人家,以及喊个小孩子为姑姑真是很难见到的光景。但当地全村都是这么做地,反倒是我的惊讶显得格格不入。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
所以费老得出结论: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二、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当互相融合时,可能一滴不干净的水就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那么一旦有冲突发生,乡土社会的横暴权力就要发挥其作用了。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要使用横暴权力去干涉,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自主发挥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模式大家最不陌生,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等都是同意权力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大家都同意去买媳妇,所以通过买卖获得的媳妇在本地人看来就是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构建。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提到长老这两个字,感觉莫名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际上随着乡土社会的发展,长老是一直存在并有其非常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形式和名头上稍微整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摆的明明白白,长老的作用呼之欲出了: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就是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请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镇,遇到不懂的礼节要去请问老人应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些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话说的十分之漂亮,一套一套的半文半白,甚至有些还会唱着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项,令人叹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时势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十一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视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人是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名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篇十二
在近期的语文学习中,我进行了《乡土中国》整本书的阅读。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不仅懂得了如何构造思维导图,更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整理修订而成,它代表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写照。
《乡土中国》是田野调查研究的产物,是一个实地研究者借文字来描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文稿。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文字,都流露着作者最真挚的情感,也抒发了对理想中国乡土社会的热切盼望。换言之,中国社会学有今天之繁盛,是费孝通教授及其同事们艰苦创业、辛勤耕耘的成果。
在这本书中,作者根据自己对乡村社会学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对乡土社会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地剖析与解答,深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内在联系,将一个淳朴的中国社会展现于人们眼前。我们细细品味,不难读出费孝通老先生勇于为科学献身、不断付诸实践的高贵品质,这是他毕生的学术追求,将永远激励我们参与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
“经验是实践的源泉”。费孝通先生虽然不是文学家,但是从他富于变化的语言中同样可以体会到中国社会变与不变的辩证,切实感受到乡土社会真正的存在价值,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当今时代,社会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在不断得到书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这又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另一价值所在。
“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这不仅是费孝通老先生所固守的原则,更是每个乡土中国人的心声!
忆乡土,忆中国,忆文明之魂!让我们共同展望乡土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