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辅警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辅警(通用10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辅警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引起读者对辅警工作的兴趣)
作为一名辅警,我从警察身上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验。在长期的工作生涯中,我不仅深入了解到警察的辛勤劳动和赤诚奉献,也学到了许多执法知识和技能。在此,我想分享一下作为一名辅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辅警工作的整体认识与感受
辅警工作广泛而多样化,包括治安巡逻、交通疏导、社会稳定维护等。通过执行这些任务,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辅警在其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而这些工作也无疑使我更加热爱和珍惜我的国家,因为安定社会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基础。
第三段:辅警工作的技能与职责
在工作中,辅警必须熟练掌握执法的技能和常识,全方位地了解和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例如,我学会了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何保持镇静并妥善处理纠纷。而在社会维护方面,我们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因治安问题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紧急情况。作为一名辅警,我的职责是维护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
第四段:辅警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
尽管辅警工作充满挑战,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个职业的热爱和执着。辅警工作的一大难点是警察身份与普通市民之间的界限。我们时刻都要保持公正和冷静,避免政治立场或偏见的介入,不偏袒任何一方。此外,在处理一些困难和复杂的案件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环境警觉性,应用我们学到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以保护和服务社区居民。
第五段:对辅警职业的价值与意义的思考
作为一名辅警,我深知自己是为社会服务的一员。辅警的存在不仅为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重要的力量,也对警察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辅警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更是在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制止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社会和谐。作为辅警,我感到非常自豪和骄傲,我将一直坚守初心,尽职尽责地履行我的职责。
总结:
通过我的心得与体会,辅警工作是一份艰辛而充实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与提升的过程。辅警的职责不仅是执行公务,还需要体现出对社会的热情与担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辅警的价值和意义不仅是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在保护社区和谐和公共安全时能够发挥出来。因此,作为一名辅警,我将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心得体会篇二
辅警是近年来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任务。作为一名辅警,我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通过与群众的接触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经历,我深刻认识到了辅警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己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品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作为一名辅警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辅警,要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曾经参与处理过许多矛盾纠纷的案件,经过与双方的沟通和调解,成功缓解了紧张局势,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沟通能力的重要性。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帮助我们准确理解群众的诉求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同时,我们也需要学会与上级、同事的沟通,不断学习和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提升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作为辅警,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面对着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困难,有时候还会受到他人的误解和指责。但是,我们不能被这些困难和挫折击倒,而是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坚持做好自己的工作。正是因为有辅警们无私的奉献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才能够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安全和有序。
再次,作为辅警,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察的形象和风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法。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护。
最后,作为辅警,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修养。我们要注重学习和思考,时刻保持对新知识和技能的渴望和追求。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具备高尚的品质和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总之,作为一名辅警,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身需要不断提升的方向和方式。通过与群众的接触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经历,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我将时刻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修养。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辅警,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心得体会篇三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辅警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演变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需求增加,辅警在社会治安维护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执勤一线的辅警,我深深地体验到了这份责任的沉甸甸,也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法律是社会的红线,也是我们上岗执勤的底线。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以正确处置各类案件。同时,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时刻保持职业道德,遵守纪律规定,维护形象和利益,严禁超越权限和滥用职权,要求自己始终是法律的执行者和人民的保护者。我记得有一次,在执勤岗位上,路过一对正在争吵的夫妻,我主动上前调解,结果双方完全不予理会。急躁的情绪下,我犯下了非职务犯罪的行为。我意识到自己在那一刻偏离了自己作为一名辅警的初心,感到非常愧疚和惭愧。因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公正执法。
其次,守护社会治安需要我们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的联系。在岗位上,我们经常与人民群众有各种各样的接触,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每一个人民群众的权益,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我记得有一次,接到举报电话,前往一家酒吧核实。当我与酒吧的保安交涉时,我上前主动与保安交流,在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们也是为了维护酒吧的秩序,工作环境复杂,才使得他们的工作难度增加。经过一番沟通,我将问题解决得得了,两方都满意离开。通过这个案例,我深切体会到,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真实情况,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再次,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在社会治安维护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艰难险阻和突发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冷静、自信,在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置。同时,我们还要具备执勤能力,包括技术操作和各种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保障我们的工作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开展各种训练,提高执勤能力和反恐警戒能力。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树立崇高的职业操守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只有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辅警是社会治安维护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巡逻执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等多项任务。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并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守护社会的安全稳定。让我们为了更加美好与安全的社会共同努力!
辅警心得体会篇五
训练心得体会
9月12日,我有幸被抽调至华亭县公安局应急处突训练班内,十五天的训练已经过去了七天,这七天内,我们系统学习了队列队形训练、伸缩警棍的使用方法、警棍盾牌的使用以及应急棍的使用。在战训的七天里,深切的感受到了这种培训模式的优处,既能锻炼人,又能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自身素养。在训练中断总结经验,我们增强了警务技能训练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有效地提高里了民警处置突发警情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训练开始的时候,我感觉到压力特别大,短短的十五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却有很多,可是自己却时刻用领导的话语来勉励自己。这次训练,不仅仅训练的是我们的体魄,埂训练了我们的责任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只有在艰苦的训练环境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才能打造出一支团结奋战的战训队伍,在训练中,我们全体队员没有人叫苦喊累,大家相互鼓励,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前七天的各项训练。在这样的一支士气旺盛、精诚团结的队伍里面,我深刻领悟到何谓团结精神,何谓工作责任感,也明白如何是一个真正的整体。身为战训队员,我也深刻体会人民警察的真正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公安辅警我深刻体会到,练好基本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对于做好本职工作是何等的重要。
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最大收获。
廉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全党的大事。作为专门从事党的建设工作的组工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坚持执政为民
一要坚定信念。组工干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就看是在为谁服务。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的组工干部,就会自觉地走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就会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二要牢记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宗旨,就是要顺应民意,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一切为群众着想,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就是要从本职工作做起,心里装着群众、服务人民群众。三要深入群众。组工干部必须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为党的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必须敢于去发现问题,触及矛盾,切实解决基层党的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解放思想,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说到底,组工干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就是要不折不扣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自己做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求真务实
组工干部是党的建设的中坚力量,组工干部走什么样的路,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前进方向,还会影响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前进方向。作为组工干部,一言一行都要坚持真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方向。如何才能坚定这个理想信念不动摇呢?一是工作目标明确。当前,组工干部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开展工作,必须紧密联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二是工作态度严谨。
面对愈是繁重的工作任务,愈要倍感责任重大,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任劳任怨的品德,热心、耐心、细心、精心,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工作务实高效。组织工作要有作为,组工干部就要进一步强化中心和大局意识,主动寻找服务经济的“结合点”,创造性地把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方针真正贯彻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中去。多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知道“惠在何处,惠从何来”。
三、坚持廉洁自律
组工干部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一辈子的常修课。首先廉洁自律是一种思想境界。不断提高觉悟,升华境界,对于组工干部来说,应该是自觉的行动,要带头做好。必须甘当人梯,把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作为我们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其次廉洁自律是一种责任要求。组工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廉洁自律对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性,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第三廉洁自律是一种价值追求。组工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学习十八大心得体会——唯深唯透 惟真惟实
十八大报告旗帜鲜明、立意高远、实事求是,在起承转合中深藏严明的逻辑,于一字之变化蕴含丰富的内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唯有学深学透、用真用实,才能利用好十八大精神这盏“启明灯”指导我们群力奋进。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做到入乎其内、出乎其外
将学习十八大精神与努力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相结合。
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实”字当头,切忌“吹、拉、弹、唱”
习近平同志曾说“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学习贯彻不能光喊喊口号就够了,重要的是要把十八大精神付诸实践,实现学以致用和用以促学的良性循环。要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安心本职,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好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业绩;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团结,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立足本地实际和本职工作,做到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先进性,以实际行动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
三、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要做到“三真”,即真学、真懂、真干
十八大心得体会:民生是执政的基石
党的十八大报告纲要对我国坚持30多年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取得的三大成果给予了浓墨重彩的重点阐述。十八大会议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让我们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更加清晰,对未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有自信。这是我们学习十八大纲要的思想理论和行动指南。十八大报告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特色也进行了论述,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这标志着党的十八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克服党建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避免党建过程中“为党建而党建”的错误做法,通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来促进民生改善、深化政体改革,使民生、政改相得益彰,成为党建腾飞的双翼。
党的建设从来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历史长河中无数次挫折与失败中成长,艰难与彷徨中坚强,为实践所证明了的。党建与民生休戚相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决定人心向背。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带领人民从一个胜利走向下一个胜利,就是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以民为基。把“民”放在首位,尊重民权,符合民意,改善民生,社会才能不停的进步,我们党才会永远处于时代的潮头。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也只有把“民”放在首位,我们党才能运用民力发展社会经济,凝聚民心加强思想统一,改善民生夯实执政之基。
也要跟随政治体制改革而适时加强、完善,在加强党的领导同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党的建设事业中来,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来促进思想在政治体制领域的解放,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来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稳健推进政体改革。
4警察学习十八大心得体会
11月8日,我们怀着激动喜悦的心情,收听收看党的十八大开幕盛况,认真学习讨论胡锦涛同志报告。大家感到,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对青年提出了殷切期望,饱含深情,语重心长,身为青年的我们备感振奋,深受鼓舞。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强烈的爱党爱国爱民热情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立足本职创先争优,让青春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中焕发出绚丽光彩。
11月26日,我们巡特警大队更是集中全体民警和辅警,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这次大学习大讨论以学习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牢牢把握队伍建设是人民警察各项工作的基础这一中心要义,坚持忠实履行警察职责、加强执法办案能力、确保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结合各地实际,着手开展相关工作,为我们民警及辅警开展新一年的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我是一名巡特警三大队的一名辅警,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的通知要求,努力去探求学习活动的精神实质要求,通过这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我获得很多心得,现将其总结如下。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是非常重要的。此次学习要点在于树立和增强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并指导开展工作,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起到把握方向的作用。正确的价值观是对正确工作方法和方向的引领和指导。一件事情的成功不仅在于你的起点,更在于你的方向。“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就是我们民警和辅警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用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切实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我们要把“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这十六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体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
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警察的执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人手中。我们一定要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引领方向、凝聚力量、激发热情、推动实践,自觉把“忠诚”作为前进道路上的价值标尺和行动指针,教育我们时刻铭记“忠诚”二字,努力实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5555555555555
参与新民警培训之体会 1
监狱统一筹划部署,职能科室精心组织,各单位积极配合,我也有幸参与了新民警的工作,在主动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记录学习的同时,我细细的领悟领导的讲课内容,思索礼仪教育片的意义,查找自身固有的不足,细致收集新民警的特点,了解他们的收获和困惑,思考,总结,回想,再反思,深有感触,受益匪浅,现与大家一起分享。为进一步了解新民警培训、工作后的收获和感受,了解他们现有的工作状态,我们将37名新民警分为三个小组,围绕工作感受、现有困惑和“三年后的我”等主题展开讨论交流,并邀请优秀青年民警传授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我有幸参加了其中一个小组的讨论,我了解到有近八成的新民警已接手或即将接手内勤工作,通过交流,我知道参加工作很短的他们不再是一张张白纸,他们对工作、对环境、对同事、对罪犯已有了自己的一些或理性或感性、或深刻或肤浅的认识。在讨论中,有客观的思考,有无奈的迷茫;有内心的牢骚,有内心的渴望;有理智的感触,有感性的体会;有长远具体的目标,有茫然无措的心绪,林林总总,形形色色,使我似乎回到了2008年7月1日。得知即将到溧阳参加工作后,我是携着无奈、裹着沉重来监狱政治处报到上班的,是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父母的挂念叮咛,让我看到了希望鼓足了干劲,明确了工作目标。新民警,作为兄长我衷心的劝慰:做人德为先,待人诚为先,做事勤为先;工作中多请教、多汇报、不动手(体罚罪犯),多学习、多思考、勤动手(实践操作),多自律、多谨慎、勿伸手(收受贿赂等);一味的沉湎于无谓的哀叹、无尽的抱怨、无故的忧愁中,你就没有令人喝彩、令你愉悦的明天。
但不可否认他们的勤奋、他们的思想,真的是难能可贵,这是我们监狱发展的希望,也是监狱事业进步的希望。
参加工作后,尤其是去年新招录的民警,大多刚满二十岁,且多是独生子女,而加入到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中,就意味着必须由被管理者转变为管理者,在家、在学校受着师长的管理、教诲,一直处于被动地位,而参加工作后,则成为教育改造罪犯的监狱民警,肩负神圣使命;由受宠者转变为受责者,工作之前他们中的许多人拥万般宠爱于一身,师长告诉他们说“犯错误是为了成长”,他们不会因自己的一时错误承担太多的责任,而参加工作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一旦犯错,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由依赖型转变为独立型,工作之前,新民警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物质上,都直接依赖师长,以父母为“靠山”,工作后则要独立承担工作责任任务、独立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因此,新民警一定要尽快找准定位,及时转变角色,方能有所为。
诚然,在新民警中确实有个别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高、态度不够端正、学习热情不够高、积极性不够强,但是他们的主流是好的,毕竟成熟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段时间、需要一个好师傅,任重道远。
如何当好一名辅警作文:
光荣与梦想
终于,在考官苛刻的眼光中过五关斩六将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辅警,我的警察梦想就在这一刻变为实现。当我领到一套警服,几分似曾相识的场景在脑海中不停回放,我知道那是梦里反复出现的曾经,但是今天终于变为现实。虽然佩戴的臂章上写着“辅警”两个字,但这一刻我认定自己已经是光荣的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员,是一名真正担负治安责任的战士。辅警,虽然执法权和裁量权与正式警察有区别,但是在实际执勤中,很多岗位制度和工作职责与正规警察没有明显的区别,而且会从事各种具体的细致的工作,所以作为协警脑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是第一要务,遇到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实际执勤中多观察,多留意,掌握不易掌握的治安细节和群众的情感变化特点,为警官提供决策的第一手讯息资料,力求辅助警官抓准现场的主要矛盾和敏感环节,不激化矛盾,不扩大事态,不刺激当事群众。遇到治安、协助执法的事件,多向带队警官请示,汇报,积极与带队警官沟通协调,得到正确指令,最大限度获得警官对协警工作的支持。在执勤中,冲在最前面,积极主动帮助协助的警官处理好各种局部的问题,做到眼到、手到、心到,遇到需要反复沟通协调的问题,积极主动出外勤,因为只有充分在实践中磨练,才会增长才干增长处理各种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协警是警察的助手和才参谋,虽然不能执法决策,但是可以帮助警察更有效更准确的妥善处理事件。协警是警察武器和拳头,警察在执勤中难以独立完成的执法任务,协警可以从容不迫的执行执法的决定,所以协警需要在实践中从严要求自己,练好各种执勤的技能。协警是警察实现执勤目标的替补和延伸,需要更多的勇气和坚韧,需要更强的执行力和对警察指令的忠诚。
辅警自我剖析材料
吴勇
“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公安分局着力在抓深化、求实效上下功夫,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实、严”,有力地推动了大讨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查漏补缺,突出一个“活”字
针对部分辅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辅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辅警达到四知(知目的意义,知目标任务,知阶段步骤,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认识提高,参学意识提高,实践积极性提高)。“集中补”,辅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辅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对照检查,突出一个“实”字
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互动查。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每名辅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二是开会查。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边查边改,突出一个“严”字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一是改进管理模式。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二是改进管理机制。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辅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辅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辅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辅警心得体会篇六
辅警个人
心得体会
三篇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三、
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形象。
辅警个人心得体会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同学玩警察抓坏人的游戏,我常扮的是地主坏蛋分子,而心里却惦记着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那顶军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一名穿着橄榄绿的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
气、奉献、智慧、力量这些词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男性的、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词。
学校毕业后在社会这所大学校里摸爬滚打了三年。两个月前加入维扬巡防大队,成为一名辅警队员。
辅警与民警是不一样的。辅警的制服没有臂章,编号是32 开头……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资格,许多活动必须要在民警的带领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只能跟在后面做,没有自己的主张。
难道梦想是丰腴的,现实是不,不对。
辅警与民警也是一样,我们也时常被老百姓称为警察同志。我们的身上也系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我们的身上同样要体现出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样的精神。
“控制案件高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是上级领导机关赋予我们巡防大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巡防大队的辅警队员,只有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熟练掌握盘查技巧、提高自身的训练素养,才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平安扬州建设进入新的时期,我们也会与民警一样,努力工作,确保巡区内平安稳定,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每一天的朝阳。
辅警个人心得体会 4 月 11 日委员会党组组织研究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风格,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即:“七禁止性规定”,党委书记,董主任由实际玉玲,正在开展的“七禁止性规定”发表了重要讲话。委员会党组成立了“七禁止性规定”的全面实施意见”,通过学习教育,深刻的感情,谈论他们的肤浅理解。
这一禁令是铁的纪律。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辅警心得体会核心问题是铁的纪律,“七禁止性规定”是最有效的方法预防和克服不健康的趋势从源。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已经禁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力用于人民,爱人民,人民的计划,尽可能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七禁止性规定”首次写入文件,禁止打麻将,这表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禁令”,要做到这一点,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作为一个普通-生产-党员,和委员会党组成员辅警心得体会,必须是一个不错的,依照本法规定的条款,坚持下去。权限奖励政策规定,20xx 年年终目标考核后,翼个人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要求市场奖励政策,在没有领导的指示的情况下,擅自奖励政策。学习“七禁止性规定”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的第一个无权,纪律,必须警钟,坚决纠正。
厚的大气层,领导是关键。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纪律,规范廉洁地,用榜样的力量去影响和帮助每一个员工。好心情,并带来。只有树立一个良好的风气,推动和促进机关作风好,以确保适当的“七禁止性规定”执行。
系统的有效保证。全面实施“七禁止性规定”,辅警心得体会必须要有规章制度,以确保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加强机关管理的途径。之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必须不断提高。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修改权限和业务单位的金融体系,从“账户管理、政府采购支出,审批机关规定,公众监督”五个方面做出强硬的规定,而且提高学习系统、会议系统、车辆管理系统。通过检查督促,确保现有系统真正实现。
辅警个人自查报告
辅警个人工作总结
辅警集训心得体会
辅警军训心得体会
特警辅警心得体会
辅警心得体会篇七
“辅警心得体会”—这是一个探索辅警工作体验的主题。作为一名辅警,我深知自己需要不断反思自身经验并分享给他人。在我这五年的服务中,我发现我的经验总结既能够服务于他人,也能为我自己提供一个反思的机会。
第二段:与民沟通
作为一名辅警,好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我发现与民交流意思非常清晰地表达出来是件不容易的事。在一次拦截违法车辆时,我遇到了一位爷爷非常固执,他不相信我所说的安全规定。在这里,即使我再强烈地表明规定,但到最后,爷爷还是又转向前面,他的行为让我开始感到沮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发现把自己放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倾听他的意见并且适当地解释即可避免日后矛盾。
第三段:应对压力
辅警的工作一直都有非常大的压力,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事实。在我加入这个行业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这一点。但是,我从单位中很快学会了在这些紧张时刻中应对压力的方式。我学会了给自己定下目标,从而更好地管理时间,也学会了处理紧张情况的技巧,例如深度呼吸和松弛肌肉。这些技巧帮助我加强了自身控制力,从而使我在工作中更加专注,并且减轻了心理压力。
第四段:对待矛盾
在处理民众矛盾时,辅警的角色很重要,他们在平息矛盾的时候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在我的服务期内,我学会了通过测试对待矛盾的方法。首先,我会尽可能地理解各方的情况、情绪以及利益诉求,然后注重调解。当矛盾出现时,我会通过引导双方沟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在面对复杂的局面时,我会研究有关法规,以便更好地为各方提供建议。这些措施有利于化解矛盾,也为我增添了工作经验。
第五段:要有热情
当你成为一名辅警,你需要预备自己要面对的工作的压力和挑战。如果你不够热情和勇气,你可能会失去对整个行业的热爱。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比较困难的情况,但是我从没有失去过对工作的热情。相反,我的热情在这些时候被激发。我发现热情和勇气让我保持积极的态度,并继续推动事情的进展。
结尾:
在这五年的服务期间,我得到了丰富的经验和迎来了很多挑战。通过沟通、应对压力、处理矛盾、加强热情,我逐渐成为一名更出色的辅警。作为一名辅警,我相信在我将来的服务中,我会继续尝试更多的技巧和方法来提升自己。同时,我也愿意继续与同行分享我的经验,为这个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个交辅警,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亲身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这是一个繁忙而又充实的岗位,虽然辛苦,但我从中收获了很多。通过与司机、行人及其他交警人员的交往,我体会到了交辅警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挑战和乐趣。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在这个岗位上的心得体会,希望能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
首先,我发现了交辅警的工作责任重大。作为一个交辅警,我们负责在路口维持交通秩序和安全,为行人和司机提供便利。我们需要了解交通规则和法律,并且时刻保持警觉,以防止交通意外的发生。我们需要忍受高温、寒冷和下雨,时刻待命,确保交通通畅。这个工作并不轻松,但我意识到,只有尽职尽责,才能确保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其次,交辅警工作中经常面临各种挑战。在繁忙的交通路口,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司机会不遵守交通规则,拒绝接受我们的指挥。有时,行人会不看红绿灯而擅自穿越马路,给自己和其他人带来了危险。我们需要巧妙地处理这些矛盾和争执,以确保安全和秩序。这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耐心和沟通能力。通过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人相处,注重倾听和理解对方的观点。
此外,交辅警的工作给了我许多快乐和满足感。当我看到道路畅通,司机和行人都很遵守交通规则时,我会感到一种成就感。我充满了自豪感,因为我为道路的安全和秩序做出了贡献。此外,我与其他交警和交辅警的团队合作也给了我很多乐趣。我们互相支持,相互合作,共同面对各种挑战。通过团队合作,我们变得更强大,可以更好地完成我们的任务。
最后,我发现交辅警这个岗位也充满了学习的机会。通过与驾驶员和行人交谈,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交通规则和法律的知识。通过观察和亲身经历,我也提高了自己的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处理各种问题和挑战时,我也学到了如何保持冷静和应对压力。这些经验和知识将对我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交辅警这个岗位既是一项重要而又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我们承担着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责任,在工作中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然而,这个岗位也给了我们许多快乐和满足感,以及许多学习的机会。交辅警的工作不仅仅是维持交通秩序,更是培养了我们的责任感、团队精神和应对能力。我会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在维护交通安全的道路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心得体会篇九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时刻不会忘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进入这里虽然不久,经过一段时间培训现在感觉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站在高高的岗亭台,飒爽英姿,犹如一颗高大的白杨树屹立不动,工作很平凡、枯燥,但是我感到很充实,犹如水中游鱼,充满了朝气与活力。
其实,刚工作时,我也经历了最初的茫然和机械,偶尔听闻发达地区的待遇,或是同学聚会上相互晒晒收入时,也会有阵阵失落感,但想到领导的信任、同事的.鼓励、群众的期待,心里就会欢乐高呼,暗自窃笑,对物质也不再那么敏感。于是,心中的失落感便会一扫而空,重整思绪,我继续心无旁骛地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
协助的警察工作的辛苦只有入了这一行才深刻体会到,挺立于炎炎烈日之下,行走于风霜雨雪之中,奔波于滚滚人流车海里,站驻于喧嚣繁杂的街道口,夜深人静时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伤者,追缉逃逸车辆......工作起来,没有上下班之分;忙碌起来,没有工作日与休息日之别。无论严寒酷暑,还是风吹雨淋,我们一直坚守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线。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哪里有堵塞,哪里就有我们的足迹。
寒冬腊月,在路上盘查嫌疑车辆,让我第一次对“寒风刺骨”有了深刻的体验;六月时节,在街道上疏导交通,让我第一次对“骄阳似火”有了切身感受;调解纠纷被人误解时,让我第一次对“委屈憋闷”有了难忘印象。然而,当我听见受害人发自肺腑的感谢,看见司机朋友投来的微笑目光时,我不再抱怨自己职业的艰辛,不再后悔一年前的选择。当我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正视我的职业时,原来自己早已被这份职业的神圣与崇高所感染,早已在熠熠生辉的警(jing)徽下实现了普通人向自己职业的转变,早已在工作的酸甜苦辣中体会到服务群众的幸福。
当上交通协助的警察员后,极少有休息时间。回家,成了忙碌工作后幸福、温馨的犒赏。每次回家,吃着母亲做的饭菜,总觉得那么可口。茶余饭后,一家人围坐下来,听我讲讲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见闻,以及我偶尔的“英雄事迹”,这一刻,我发现他们很是为有我这么一个儿子而感到骄傲、自豪。我突然感觉这一切是多么美好,一种幸福感涌上心头。
辅警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言(100字)
交辅警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维护道路安全的重要任务。对于一位交辅警来说,不仅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担任交辅警的工作,我深深感受到了自身的成长与变化,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责任与使命(200字)
作为一名交辅警,我时刻紧绷着责任和使命的弦。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我都要坚守在交通岗位上,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有序。通过这份工作,我深刻理解到交辅警的责任不仅仅是指导交通和维护秩序,更是保护每一位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因此,我时刻保持警惕,时刻准备着,时刻保持“事故不能发生”的信念,尽最大努力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段:沟通与协调(300字)
作为交辅警,与市民的沟通和协调能力非常重要。在工作中,我时常需要向过往行人和车辆解释交通规则,疏导拥堵路段的车流量,以及进行相关的道路引导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懂得了如何用简练的语言和亲和的态度去交流,倾听对方的需求,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而对于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沟通困难的情况,我也尽力寻找解决的办法,通过合理的解释和劝导,使双方都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第四段:自我训练与提升(300字)
担任交辅警的工作让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为此,我经常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和学习交通法规,通过学习不断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常进行反思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的自我训练和提升,我在交通管理岗位上的表现得到了不断的提升,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市民的一致认可。
第五段:收获与感悟(200字)
通过担任交辅警的工作,我不仅得到了交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获得了很多宝贵的人生经验。我深刻感受到了“责任”这个词的重量,学会了关心和帮助他人,并用心对待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我也明白了只有辛勤付出和不断努力,才能取得成果。同时,我还结识了很多朋友,与他们相互学习、相互沟通,从中获得了友谊和成长。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懈,为城市的交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100字)
担任交辅警的工作,让我深刻体验到责任与使命的重要性,提高了自己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也通过学习和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这段经历对我的人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将继续用心对待这份工作,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为道路交通的安全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