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站自查报告(精选9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一
接到总部转发的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山东能源财字[20xx]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
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
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
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二
哈密市水利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6月2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由各水利工程项目部先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总公司。由主管安全的副总带队,以安全管理科科长、水利工程部主任为成员。对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查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对存在问题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在集体通报。
自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建设、供水安全与机关日常管理三部分,采取先自查后集体统一检查的方式进行。
1、水利工程建设,在建防洪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安全警示标语明显,施工工序操作规范。
2、供水安全,供水单位对调压池安全井盖进行了全面检查、检修、更换,切实加强水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种污染,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供水水质安全,防范到位,做到安全生产,供水安全。
3、机关日常管理,工程项目部对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维修,严禁出病车、危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出车要有派车单,安全行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在自查活动过程中,通过集体检查发现,工程项目部能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无论从安全意识,还是从安全生产操作和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比较完善。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研究决定的,群善群策,确保安全。但还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不强,个别职工对安全不够重视,思想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防范措施、防护设施、设备置之不用,对待安全敷衍了事。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都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但个别人安全责任不清,任务没有量化分解,落实到人。
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因素影响,但主要是工作责任不实,造成工作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排查情况,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岗位都固定专人值班,严守值班制度,加强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从上到下抓安全,人人身上有担子。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例。要理论联系实际,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办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通过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步提高各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自身的安全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工程建设和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我们将认真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育,总结规律,完善措施,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的搞好水利安全管理工作。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一局发展通字〔20xx〕242号通知,北京金蝶软件园项目经理部在12月16日上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项目部成员组成的安全自查小组,本着依法管理、严肃认真、客观务实的态度对在建的北京金蝶软件园项目进行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2)电、气焊设备使用情况;
(3)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情况;
(4)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5)生活区管理情况,包括取暖设施、食品卫生等;
(6)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二、存在问起:
(1)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警示标牌少或挂设位置不当,消防器材未能合理配备。
(2)脚手架:少数施工现场脚手架剪刀撑未到位,连接点偏少,脚手板未按规定满铺到位。
(3)“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少数工人未戴安全帽,部分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破损、脱落,人行通道口、楼梯、楼层临边防护部分不到位。
(4)施工用电;现场有个别三级配电箱破损、无锁,用电电线乱托乱挂。
(5)施工机具:少数机具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部分施工机具未设接零。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分包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要强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按照公司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请况。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监督分包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2016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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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站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x年11月至xx年1月,我局组织本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对全市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的206个水利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并及时进行纠正。
为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合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了市、县各级水利部门和局有关科室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主要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各县水利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订了实施方案,为作好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xx年11月4日我局召开了有各县水利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这一基础性工作,xx年12月24日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方式以及排查的主要环节,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同时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除对局直属夏埠圩堤工程建设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外,同时还督促指导县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我市制订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程序。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查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市水利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做到每月2次逐座现场检查在建工程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进行批复。同时加强工程项目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查人员到岗到位,制订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到位考勤和处罚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xx年1月初将省厅下发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等有关文件转发到工程建设项目部,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并计划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程序等知识进行培训。在xx年11月-xx年2月,市水利局以农建、质量监督等检查、巡查方式共对在建25个项目提出自纠整改意见60余条。
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一是加大了巡查力度。每月2次由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对前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条进行落实。对余江县黄庄水库灌溉隧洞进口衬砌不合格的48米进行拆除重衬,对贵溪东山垅水库大坝右段反滤层进行返工,对余江硝坊水库副坝灌溉涵管出口消力池进行拆除重建,要求永修天成水建公司、金溪县水建公司、萍乡市水建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中标承诺到岗到位,确保自身中标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进行通报批评。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引起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共编发通报文件三期。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消极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在本辖区水利工程投标资格。对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罚款5万元,对金溪水建公司罚款1万元,并取消其一年内在贵溪市境内水利的投资资格。
通过全市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排查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206个,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投资10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12个,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193个。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查处力度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规范,程序合法,未发现违规变更规划问题;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未发现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事件;施工监理到岗到位,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会计全部实行财政委派会计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建立了招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落实了举报电话;有关投诉和举报能得到及时受理,并及时答复,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能及时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我市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xx年12月初我市又开通了xx市水利局互联网站,通过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发布和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逐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xx年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pc-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pc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pc-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
从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工程总计投入资金280万元。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对工程项目分轻重缓急,投入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投入泥沟闸除险加固工程40万元,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养护经费中央补助资金白桥沟闸维修更新工程、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立仓橡胶坝输变线路改造工程、丁沟翻水站维修加固工程30万元。
2、20xx年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田桥电灌站维修加固工程3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太平翻水站维修更新工程38万元、渔场涵翻水站17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投入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应急修复工程30万元。
3、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立仓三圩堤防应急修复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何桥翻水站维修养护工程44万元、立仓三圩堤防维修6万元。
(二)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20xx年度、20xx年度工程项目分别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了实施,质量由县水务局质检办全程监控,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省、市级工程验收。完成中央财政及省财政投入资金总额的98%。20xx年度工程项目现由中标单位按照施工计划正在施工中,预计20xx年3月31前可以完工。
(三)主要成效
工程项目实施后改变了以前的脏、乱、差,残、毁、危的工作环境,不但促进了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保障了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的安全。
1、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实施后比未建站前缩短开机排涝时间3—5小时,城市受益人口2.7万人,大大提高了城市排涝的抗风险能力。
2、泥沟闸、白桥沟闸、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不但解决了3.3万亩农田旱能蓄、涝能排的问题,能使每年粮食增产330万斤左右,而且对当地地下水的补给、养殖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变有着重大意义。
3、丁沟翻水站、太平翻水站、田桥电灌站、渔场涵翻水站、何桥翻水站5座泵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但让国有电灌站焕发活力,还保证了漆园镇、小涧镇、庄周乡、马集镇、小辛集乡、乐坊镇等乡镇约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其中渔场涵翻水站还肩负着蒙城县县城冲污及城市美化供水任务,为改善县城10多万人的居住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4、45.3公里立仓三圩堤防维修工程是我县每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立仓堤防维修工程实施后,可以使12个行政村、144个自然庄、26600人口、46200亩耕地的抗洪涝灾害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成立工程建管领导小组,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由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葛凯担任组长,副所长孙国勇、王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进行协调、配合、指导、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
(二)质量监控
全部工程项
目都履行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质量监控实施由监理、工程建管领导小组、及各个工程闸站管理人员三结合对工程工期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全部由水利工程管理所先自检,后由水务局质检办验收,最后再迎接省、市级检查验收。
工程建成验收后及时和各个工程管理闸、站、段进行了交接,制定了防汛抗旱值班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工程日常巡视制度、工程规范操作制度并上墙。
部分工程已无维修价值,建议再有资金拨付时是否可以更新,并增加附属设施工程更有利于工程管理。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06-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06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06-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4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附】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1、2015年度16座实施除险加固的小(1)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2、2015年度22座实施除险加固的一般小
(二)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3、**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设计招标、初设批复工作。**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预算编制已完成,正报政府进行标前审核。
(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共分八个标段,目前已挂网定于2015年10月19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2015年上级批复建设我县农饮工程共3处。即黎圩镇美满自来水工程、润泉供水工程二期(管网延伸)、东腾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批复总投资1723.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4.20万元,省级投资344.73万元,市级投资344.73万元。建设主体均为**县润泉供水公司。目前,黎圩镇美满水厂厂区制供水分部工程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工,配水管网已安装近36千米,可试运行供水。
2、**县农村饮水安全润泉供水工程二期管网延伸工程已安装近38千米,预计在10月底可完工。东腾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安装近13千米,预计在10月底可完工。
(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工作
1、珀干乡华山水库引水工程、2、小璜镇洋湖港坝引水工程、3、黎圩镇谢家陂坝引水工程。项目批复资金883.61万元,其中:珀干乡华山水库引水工程319.5万元、小璜镇洋湖港坝引水工程298.53万元、黎圩镇谢家陂坝引水工程265.58万元。2015年4月20日经公开招投标,3个工程完成招投标697.29万元。其中:华山水库引水工程248.87万元、洋湖港坝引水工程238.84万元、谢家陂坝引水工程209.58万元。目前这3个工程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签订,落实了监理单位,由于三个项目还承担部分放水灌溉任务,所以工程还无法全面开工,只完成项目工程15%左右,待最后一次灌溉任务结束后即全面开工。
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3个引调提水工程(1、邓家乡顺桥港引水工程、2、圩上桥镇胡石陂坝引水工程、3、黎圩镇坑西杨源水库引水工程)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5年6月3目日通过省防办组织的专家组审查。2015年8月16日省水利厅对3个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资金为1007.64万元,其中:
1、邓家乡顺桥港引水工程632.03万元,2、圩上桥胡石陂坝引水工程252.95万元,3、黎圩镇坑西杨源水库引水工程122.66万元。目前三个项目已送县财政局标前审计,同时我们还落实了招标代理机构,待审计结束后即挂网公开招投标。
(五)县城防洪景观排涝工作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年4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至目前为止,项目部已完成了征地及前期工作。工程已开工,已完成了原始地面测量;已完成预制砼块制作24万块(合同量为24万块);完成表土清理9176m3;完成土方填筑5.1万m3;完成土方开挖70.0万m3,完成了砼齿脚及游步道砼浇筑砼量1200m3,完成预制块护坡16万块,共3座机耕桥,其中2座机耕桥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工程总完成投资3300万元,其中,用于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由县政府配套资金1800万元,用于工程实体建设由国家投资的工程投资1500万元。
(六)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年4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工程于**年2月19日完成了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程已全面开工。
至目前为止,项目部已完成了征地及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原始地面测量,完成了断面测量。基本完成了圩堤土方填筑,已完成了预制砼块制作,完成了预制砼块护砌及抛石固脚,圩堤建筑物完成了近一半。
已完成圩堤土方工程37.7万m3;完成圩石方工程0.52万m3;完成砼工程0.64万m3;完成钢材工程39.08t.工程完成投资1700万元,其中:用于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由县政府配套的资金500万元,完成由国家投资的用于工程实体的投资1200万元。
二、推进工作任务所采取的措施
1、严格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
2、落实项目法人制,所有工程项目分别落实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法人单位。
3、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程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2015年度16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22座一般小
(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8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9月初送县财政局进行标前审核,目前还未出审核结果,导致工程不能进行招标,工程开工时间至少推迟了一个月。
2、**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下达较慢,目前两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没有到位,工程不能开展下度招标工作。
3、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由于财政部门标前审计时间较长,2015年项目标前审计都超过1个月以上时间,目前还未出审核结果。
4、组织集中学习抓的还不够。由于工作任务重,思想上的放松,在组织集中学习方面抓的还不够,没有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5、工程进度参差不一。去年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小农水工程项目法人改由项目所在乡镇担任,由于各地的重视程度不同,致使水利工程进度参差不齐,这一现象令人堪忧。
6、水利事业的技术力量不适应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目前,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加上乡镇水管站人员大多是半路出身,以现在繁重的水利建设任务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建议
(一)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加快完成标前审核,争取早点挂网,落实施工单位。
(二)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县乡两级加大力度,提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人员和施工机械,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抓进度,严格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哈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汛期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我工程随即召开会议,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6月2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由各水利工程项目部先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总公司。由主管安全的副总带队,以安全管理科科长、水利工程部主任为成员。对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查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对存在问题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在集体通报。
自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建设、供水安全与机关日常管理三部分,采取先自查后集体统一检查的方式进行。
1、水利工程建设,在建防洪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安全警示标语明显,施工工序操作规范。
2、供水安全,供水单位对调压池安全井盖进行了全面检查、检修、更换,切实加强水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种污染,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供水水质安全,防范到位,做到安全生产,供水安全。
3、机关日常管理,工程项目部对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维修,严禁出病车、危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出车要有派车单,安全行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在自查活动过程中,通过集体检查发现,工程项目部能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无论从安全意识,还是从安全生产操作和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比较完善。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研究决定的,群善群策,确保安全。但还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不强,个别职工对安全不够重视,思想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防范措施、防护设施、设备置之不用,对待安全敷衍了事。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都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但个别人安全责任不清,任务没有量化分解,落实到人。
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因素影响,但主要是工作责任不实,造成工作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排查情况,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岗位都固定专人值班,严守值班制度,加强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从上到下抓安全,人人身上有担子。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例。要理论联系实际,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办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通过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步提高各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自身的安全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工程建设和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我们将认真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育,总结规律,完善措施,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的搞好水利安全管理工作。
水利站自查报告篇九
20xx年3月开始,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通过整理查看内业资料和深入工程现场检查,对20xx年以来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梳理,重点检查政策和制度执行、工作流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逐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理规范档案资料。自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是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年度为20xx-20xx年。《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及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xx〕357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拔付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批复》(财农〔20xx〕1212号)文件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29.73万元。项目区位于吴家店镇,涉及古堂、松子关和吴家店三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32.5km2,1.37万人,耕地10080亩。项目建设计划整修塘坝111座,新建引水堰44座/611m,农渠8.3km/25条,排水沟8.2km/15条,斗农门4座,节制闸4座;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新建项目标志牌1处。《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xx〕218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农〔20xx〕2292号)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05万元。项目规划在白塔畈镇的楼冲、街道、光慈、刘冲4个行政村实施。规划治理面积1.3万亩,新建配套整治塘坝81座,拦水堰10座,配套改造斗渠14.0km、农渠17.1km,配套渠系建筑物215座,配套改造排水沟7km,新建泵站2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喷灌70亩,标志牌1处。概算项目总投资为2105万元。《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修订已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资金660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清淤整治220口,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23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699万元,共计922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156口、沟河堤防整治15处、堰渠15处。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124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482.4万元,共计20xx.4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340口、沟河清淤及堤防整治28处、堰渠维修57处、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处365千瓦、建设水利站1个、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创新改革试点3处。
(二)进展情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xx年项目已按计划完工,共修塘坝103座,新建引水堰47座/615m,农渠7.5km/23条,排水沟7.8km/14条;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完成投资2130.73万元。目前已通过县级自验,工程审计已完成,积极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20xx年项目于20xx年10月下旬开工,工程施工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计划4月底全面完工。20xx年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20xx年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xx年4月底前所有项目均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xx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组织县级验收,计划4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三)主要成效
1、经济效益。20xx年以来,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全县农田排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累计改善灌溉面积9.6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2万亩,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灌溉节水技术和措施,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手段,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用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体现党和国家重视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现了水利、财政部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更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塘堰坝渠及喷灌、滴灌节水灌溉工程,采用了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节约了水资源,降低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少水体面源污染和土壤有毒物质的积聚,减少地土壤养分流失,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改善,从而达到稳产、高产和优质。同时,在项目实施中,注重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农村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力求达到水清、岸绿、河(沟)畅、景美,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立了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和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指挥部和规划委组成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整合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和手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设模式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机制。组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规划、审报、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业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鉴定合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合同的方式将建设管理目标与责任关系分解并延伸到施工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形成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对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对国家负责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我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对集中连片、相对集中的项目,由乡镇或村实行打捆招标。
(三)质量监控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针对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县水利局编制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和群众监督质量管理体制执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在组织实施中,派代表常驻工地。监理单位成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部,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对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并对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管理。施工单位成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部,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队伍五大员,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派代表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施工设计。县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质量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对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过程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同时,每村选派3-5名村民代表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跟踪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使用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每年均能足额及时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每年年初列入财政预算配套到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农民投劳筹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到位。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至20xx年我县农田水利财政奖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程验收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我县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工作细则》和《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验收程序,严把验收关。单元、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由业主组织验收,县级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组织;三年总验收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组织。目前,我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通过县级初验,正在准备竣工验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严把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到位进行整改落实,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近年来,我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推行建前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签订工程管护协议,并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管监督,起到了良好效果。积极稳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20xx年全县成立水利灌溉服务合作社3家,今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
从自查情况看,近年来所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部分都落实了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工程能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工程效益,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从自查情况看,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项目监管服务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点多面广线长,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质量监管、技术指导服务上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现象。
2、项目建设群众自筹资金难以筹措到位。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相当一部分资金需要受益群众自筹。但由于我县经济欠发达,群众收入整体不高,项目建设自筹资金难以全额自筹到位,部分工程未能按照设计实施到位,影响到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
3、项目档案资料需进一步完善。从自查情况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项目存在资料不全现象,特别是要求的工程建前、建中、建后照片不够齐全,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1、充实技术力量,切实加强项目监管。针对我县水利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的现实情况,从20xx年起,先后两批招录11名水利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水利站,同时局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原先从基层水利站借调到局机关的9名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今年初全部返回水利站上班,基层水利技术力量得到极大加强。在农田水利项目监管服务上,对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跟踪监管服务。从20xx年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看,质量监管、技术服务明显加强,工程进度、质量明显好于往年。
2、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杠杆作用。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全部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了群众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20xx年以来,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往年有较大提升。
3、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在项目实施中,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规划关。年初,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各地水利工程现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组织乡镇和水利站深入现场规划,编制花名册,由乡镇报县水利局汇总,编制全县年度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年度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经市水利局评审,报省水利厅备案。二是严把实施关。省、市、县奖补资金计划下达后,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群众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四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通过严把“四关”,促使全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更加健全完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更加透明,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从而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1、中央、省级农水奖补资金要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著名的革命老区,县域经济欠发达,农田水利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革命老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革命老区水利改革发展。
2、减少贫困地区农田水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比例。建议对贫困地区提高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的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减少县级配套资金比例,或者取消县级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