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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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岗位奖惩实施细则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元/次。
取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
11、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奖励。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十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元/次。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
处罚()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
5、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元/次。
7、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元/次。
8、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十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九、保洁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二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元/次。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一、信息专员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元/次。
2、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元/次。
3、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元/次。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二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特别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月度改善提案奖: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可在年终给予年终嘉奖: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加薪或晋级并给予其它物质奖励: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六条公司处罚分为以下几类: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第七条因违纪违章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参照本手册第十条做出处理外,还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含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记大过处分: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降级降薪: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解聘或除名,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体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留宿异性者;
11、其它从事违法活动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备注:违反公司宿舍规定者参照《宿舍管理规定》条款执行奖惩。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均由各部门以《员工奖惩呈报表》的形式申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审批
后实施。奖惩批准权限为:
第十三条执行流程
1、所有发现有奖励行为或违规行为人员的部门有权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逐级上报,然后由用人部门、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
2、奖惩细则申报执行流程图:
第十四条申诉建议
1、员工对所受奖惩存异议者,应于奖惩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请复议,并陈述理由,管理部在六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后之核定由总经理签发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2.针对比较有争议性问题,如有必要,经总经理许可,可以成立由当事人所属部门和管理部人员联合成立临时赏罚会议,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处理原则
1、公司员工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当奖者奖、当罚者罚。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三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和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并根据月度及年终考核结果结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员工奖励管理规定
一、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通报表扬、记功
10—19分:奖励20元;
20—29分:奖励50元;
30—49分:奖励100元;
50分以上:视贡献大小给予奖金或晋级奖励。
二、奖励条件
(一)有以下表现者,奖励5分
1、工作积极、认真、热情,受到客户以及同事的普遍赞誉;
2、热心帮助同事,帮同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3、及时制止同事的违纪行为或可能出现的争斗;
4、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有以下表现者,奖励10分并给予记功奖励
1、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2、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
发者。
(三)有以下表现者,奖励20分并给予记功或通报奖励
2、钻研技术、业务,工作质量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取得显著成绩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四)有以下表现者,视表现奖励30—50分,并给予通报奖励
3、见义勇为,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和客户、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者。
(五)其他对公司有显著贡献者视表现及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奖励审批程序和权限
1、通报表彰、记功,由部门上报书面材料送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签批。
2、通报表彰、记功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3、年终中层管理人员评选优秀管理奖2名;员工评选优秀员工奖4名、优秀销售奖2名,经总经理审批,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办理审批手续,签批后的《员工奖励审批表》装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奖励通知书》送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第二章 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一、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警告
10—19分:罚款20元;
20—29分:罚款50元;
30—49分:罚款100元;
50分以上:视情节严重予以降级或开除处分。
二、处罚条件
(一)有以下行为者,扣2分,并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佩带胸牌者;
3、由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他人打卡者;
4、未及时打扫分担区卫生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者;
6、无故不出早操或未及时出早操者。
(二)有以下行为者,扣5分,并予以警告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不服从上级的正确命令或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当众顶撞上级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部门负责人发现本部门员工有违纪行为,放任不予管理者;
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上网玩游戏,聊qq者。
6、未经许可在公司兜售或寄售私人物品,或当班时间炒股票、有价证券者;
(三)有以下行为者,扣1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或会议批评
1、在公司酗酒、赌博、吵架者;
2、搬弄是非,发布虚假信息,选谣惑众,诽谤他人,影响团结,选成恶劣影响者;
3、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或私自动用公司设施者(如因而损坏需负赔偿责任);
4、出现违纪行为,收到警告,却不立即改正或与检查人有言语冲突者;
5、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主动交费者(自付电话费用外,并予以扣分处分)。
(四)有以下行为者,扣20分,并予以降级处分及通报批评
1、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暴-力威胁、恐吓或殴打同事,妨害团体秩序者;
4、因个人过失导致公司重要文件损毁或丢失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的影响者;
5、未经公司许可在外兼职、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6、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五)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及辞退处分
1、侵吞、侵占公司财产者;
2、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挑拨员工滋事或罢工者;
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用于不正当行为者;
5、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产生极坏社会影响者。
(六)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处罚、处分以及取消处分的程序和权限
2、降职、辞退处分,由部门呈报书面材料,经行政部复审查、考核,并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单》(降职)或《员工减少审批单》(辞退)报请总经理审批。签批后将“审批单”存入个人档案,并将员工《内部调动通知书》或《员工减少通知单》送交公司财务部。
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规矩的重要性
如果是有章而不执行,那就是再好的规矩,也画不出一个方圆来。因此,“杜绝违章、从我做起”,贵在执行。对于每一起事故,我们都不堪回首,不论是领导层、管理层,还是生产层,反违章工作的核心是执行。六起事故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谁违章谁就要出事故,谁不按规矩办事谁就要付出生命代价。总之,一切按规矩办和持之以恒地与习惯性违章作坚决斗争,是安全工作的一把“双刃剑”,是殊途同归,我们要以此为导向,团结奋斗,共创地电系统安全工作新局面。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四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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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六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 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 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三章 奖励
第十一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 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 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三) 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二) 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 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 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五) 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六)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七)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八)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
(一) 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五) 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六) 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七) 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八)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九)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一) 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二) 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三) 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五) 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六)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七)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十五条 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在5-10人。
第十六条 “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十七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第十八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企管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企管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理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第二十条 公司对第十四条(七)款中合理化建议提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即按合理化建议应用后实现利润或节支费用的一定比例提成奖金。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 惩戒
第二十一条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 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 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三) 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四) 处罚的决定在企管部开具的“惩戒通知单”中注明。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或工会申诉。
第二十三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
(2) 在办公场所、作业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3)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 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营业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5) 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6) 参会人员迟到者。
(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8)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9)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10)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11) 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7) 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5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以根据规定制定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规定,报企管部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管部可参照上述条文制定相应的违纪行为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 对上述所列行为(第二十四条(七)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填写“惩戒通知单”。(对具有第二十四条(七)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企管部直接开具“惩戒通知单”。)
经其他员工举报,企管部负责核实真-相,也可以开具“惩戒通知单”;其中当事人具不承认错误的,可以加倍处罚。
“惩戒通知单”一式两联,企管部留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通知当事人。
(1)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5) 工作时间饮酒者;
(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7) 违纪达5次(含)者。
(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2)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 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8)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1)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3) 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5)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7)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5) 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7) 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8)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12) 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4) 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16)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三十二条 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3) 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4) 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三条 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第三十四条 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企管部负责核查,并填制报告。对企管部的惩戒核查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 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企管部作出,(涉及企管部的由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 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由企管部出具罚单,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五章 员工年度奖惩
第三十七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二)嘉奖与警告抵消。
(三)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四)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第三十八条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2%:奖励10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5%:奖励 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5%:罚款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2%:进入末位淘汰系列(详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企管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八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九
员工宿舍巡查及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条 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卫生卫生评分标准》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 宿舍长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 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个人区域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市场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总部检查作为参考。
(二) 奖励标准:由总部人资和市场人事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优秀宿舍和个人卫生标兵各一个。
1.当月当选优秀宿舍给予100元奖励;
2.当月当选优秀个人卫生标兵的给予100元奖励;
3.连续三次当选优秀宿舍的除给予奖金奖励外,还可组织活动一次;
第五条 处罚标准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合格的,按
一分5元进行处罚,责任到人;
(四) 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舍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第六条 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南京市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条 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 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 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 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 处罚标准
(四) 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 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十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
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
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 奖:()
优秀员工:()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
处罚(一)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 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 5 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 15 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1)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 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食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一、 基本要求
(一) 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 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 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 具有团队精神
(六) 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 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 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 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5、 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 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 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10、 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 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 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 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 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 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 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 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 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 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 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 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 奖惩规范
(一) 奖励
奖励的方式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 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 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 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 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 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 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 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 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 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答案补充
13、擅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公司各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处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处理事情者,一次处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处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促销人员的管辖
促销人员的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的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的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的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买。
为严肃本部门纪律,鼓励先进、惩罚过失,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门将予以奖励或作为晋升的参考。
1.对商场的防损及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2.拾到顾客钱财上缴者;
3.如实举报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为保护商场声誉和财产,勇于同不法分子做斗争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门将予以警告或辞退。
1.当班时不注意仪容仪表,不佩带工牌,经指出无明显改进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和调遣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除公务需要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班睡觉、抽烟、吃零食、聊天、听收放机、看书报不听从劝告者;
6.当班时滥用职权,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吸烟者;
8.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9.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其中2.3.4.6.7并根据情况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请假,旷工三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顾客或员工打架者;
3.利用职权与顾客、员工进行非法交易者;
4.监守自盗以及主使或参加本商场员工盗窃商品或员工财物者;
5.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6.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本商场损失者;
7.不爱护防损设备、办公室设备,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