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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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一
一、案情设想
1、发生强台风
2、发生暴雨水灾
3、发生强烈地震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切断电源,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灾。
2、迅速抢救伤员,维护好秩序,组织人员保护好财物不受他人趁机打劫。
3、迅速联系“120”、“110”、“119”等部门,请求救援。
三、人员分工
灾情就是命令,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单位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各单位的维护工作,同时要服从领导指挥,全力投入救灾抢险工作,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如发生自然灾害时,由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各股室、部门负责人要各自担负起各自的分工职责,如部门负责人不在时,由该部门党员或工龄、年龄长者分工职责,指挥本部门救援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单位每位干部职工,只要不是伤病人员,而又行动自如的,必须立即赶赴岗位,全力投入专用救灾抢险工作。
2、当灾情十分严重,如楼房建筑物随时可能倒塌等,施救十分危险,应依据现场情况,立即撤离现场,避免人员遭受伤害。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二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苏仲林副组长:韩学珍
成员:王双龙马么乃王玉祥马牙古白马奴海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韩学珍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韩学珍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
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三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彭埠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成员由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1、查灾核灾组。
由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同志任组长,党政办、民政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及各社区灾情信息员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粮食损失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道路、桥梁,水塘水库、河岸堤坝,学校,医院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民政局。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2、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主任同志任组长,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其他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指导各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医疗卫生组。
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同志任组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镇环卫站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4、抢险保卫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长同志和城东派出所所长同志任组长,彭埠派出所、城东派出所、镇人武部相关人员及应急小分队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5、接收捐赠组。
由镇民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镇民政办、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闻宣传组。
由党政办主任同志任组长,工会、妇联、共青团、经济发展办、民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7、监督检查组。
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审计站、经济发展办、民政办、财政统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社区、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镇政府牵头,社区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刻上报镇政府以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镇党政办、民政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镇政府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镇社会事务办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镇其它部门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2、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
4、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举行灾情发布会。
(一)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镇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镇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审计站、民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统一使用《区灾民救助证》,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民政部门,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镇民政办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两天内将核定灾情报告上级民政部门。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镇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两天内将灾情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因突发性危害严重的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雪灾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具体按照危害程度,分为三大类:
(一)一般自然灾害。重特大自然灾害情形以外,灾害造成损失轻微,影响面不广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二)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30%左右的;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35%左右的;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1.5%左右的;人员亡故(含失踪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在区内、市内、省内或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其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应确定为重大级自然灾害的。
(三)特大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40%左右的;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45%左右的;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区总人口比例超过2.5%左右的;人员亡故15人以上,在市内、省内、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的;其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应确定为特大级自然灾害的。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按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杭政办[xx]96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救灾工作。
(二)洪涝灾害发生后,按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抗洪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预案》(市委办发[xx]6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救灾工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文件开展救灾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发生本预案未明事项,由救灾指挥部临时予以明确。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四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地震、水灾)
(一)应急办公室通知各病区对住院病员进行动员告知,病情轻、不危及生命的,劝其出院回家治疗,待警报解除后再回医院治疗。
(二)各部门对工作人员视情况进行排班,减少在班人员,组建抗灾应急救护队和抢险队,整装待命,随时服从上级部门和属地的统一调配,承担社会抢险救护和院内自救职责。
抗灾应急救护队进行自然灾害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培训,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器官切开、气管插管、清创、缝合、伤员搬运等基本技能,定期组织模拟演练,达到实战要求。
(三)医疗救治办公室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做好一切后方救治准备工作,及时进行病房单元、床位、医、护、技人员调配及隔离病房的设置,对转送来的伤病员进行妥善安排,及早诊治。
(四)灾害发生时,安全保卫办公室迅速组织抢险队员,按照先救人,后抢救物资的原则展开抗灾自救。同时,组建护院队,对全院的物资、秩序进行管制。
(五)后勤保障办公室负责防灾物资及药品、医疗器械、医用物资储备,搭建防震棚或装填防水沙袋。将贵重物资转移到安全地点(水灾转至高出,地震转至平底),减少财产损失。
(六)生活保障办公室负责水、食品、生活用品等物资储备和配送,做好生活服务工作。
(七)感控消杀办公室对疫情进行监测和控制,督导医务人员正确防护,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
(八)各组选定联络员,若通信不通时,由联络员及时口头向指挥部汇报、请示工作。
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障师生的健康学习和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完善学校的安全防汛制度,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防汛领导小组
职能负责:办公室 电话:5361653 二、应急预警
(一)、防汛工作的方针、原则。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 1、做好汛期安全自护教育,全镇中小学在汛期到来前进行一次防汛自护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要走低洼路贪玩;不要到塘边、水沟边玩;不要到河边看水;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到河边、水沟里抓鱼、捉泥鳅。
2、防汛工作,责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长是全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全班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不能回家。学生以原有班为单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及时与上级联系,统一进行疏散。
4、针对夏季来临、暴雨、冰雹、飓风增多的现状,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一名固定观测员,随时观测校舍情况,如出现安全隐患,随时报告,并及时把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各校做到每天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如有缺席,必须弄清原因,作好处理和记录。
5、针对部分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责任感的问题,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再致家长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责任和安全知识告知家长,明确学校和家长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防汛安全工作。(二)、防汛工作的措施。重大暴雨、冰雹、飓风、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
1、立即向党委政府、教育办和市防汛指挥部汇报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指挥:校长;报告:分管安全副校长)。
2、尽快提出灾害发生地学生撤离的时间、范围、路线,并密切监视灾情的发展趋势,经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定时地发布灾情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各级部主任负责指挥,班主任组织学生撤离)。
3、尽快指挥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抗灾调度命令。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学生处、总务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4、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保卫干部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灾情蔓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并报告110、119、120进行营救。(副校长指挥)
5、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责任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要立即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预案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密切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6、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学生,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7、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都要抓紧组织恢复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本生活设施;要迅速安排好住校生的生活用品供应,保学生生活安定;要抓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学校恢复上课,恢复
教学
工作。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写好突发事故情况汇报,以备查用。
六、各学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地震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三、机构和职责
(一)镇教育办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侯镇教育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成2、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钦辉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3、主要职责: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民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学校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启动和实施 (一)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同时,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2、下辖的各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办公室要安排好临震期间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校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领导小组成员要随时关注市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按上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信息立即接受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各科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五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一)应急机构:乡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德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乡灾情临时成立的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水管站: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广播公共预警体系。
武装部:在乡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农技站: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中小学: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一)乡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乡民政办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8时前汇总灾害信息,乡政府办公室和乡民政办公室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在线,专人值守。
(二)灾情发生24小时内,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慰问电。
(三)乡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每日9时前向区减灾委办公室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乡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对灾乡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四)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乡政府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村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灾乡需求,帮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建立乡、村、组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专门人员。
乡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强乡、村、组三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一)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政府进行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乡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乡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响应修改后报区政府。各村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民政办制定,报乡政府批准实施后,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六
1.1编制目的
本预案旨在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和暴雨、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全镇范围内或者局部地区,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的人员死亡、倒损房屋达到一定标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启动本预案。
3.1镇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2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3.3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害种类和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可临时设置综合协调、医疗救护、交通运输、转移安置、物资保障、社会治安、救灾捐赠、宣传报导等工作组,作为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
4.1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在积极争取市支持的同时,镇财政每年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和灾区恢复重建。
4.2物资准备
救灾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等,由社会事务办、经贸办、供销社等部门结合各自救灾职责进行储备和筹集。
4.3人力资源准备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紧急救援队伍,建立公安、武警、安全、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4.4社会动员准备
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和社会捐助机制。
4.5宣传、培训
开展减灾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镇每年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培训。不定期开展对政府相关部门、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5.1灾害信息共享
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
5.2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灾害发生后,各村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镇依次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响应等级据灾情相应启动,视灾情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等级。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应急需要,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6.1i级响应
(1)指挥长主持会商会议,决定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
(2)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办事机构联合办公,进入24小时应急状态。
(3)灾情发生1小时内,镇委、镇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6)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7)积极申请上级救灾支持,及时调拨救灾款物。
(8)社会事务办全部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9)镇政府组织开展全镇性救灾捐赠活动。
6.2ii级响应
灾害损失情况达到二级响应指标后,按程序启动二级响应。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组成相应的工作组进入救灾应急状态,并展开工作。
(2)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镇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社会事务办协调有关部门,派出由主任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协助灾区村转移安置灾民,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紧急调拨救灾款物,并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4)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5)镇政府组织开展全镇救灾捐赠活动。
6.3iii级响应
灾害损失情况达到三级响应指标后,按程序启动三级响应。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七
为有效提高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危害,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本计划所指的幼儿园为:中心幼儿园。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教育,提高幼儿园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
报告
网络,实现早预防、早报告
、早处置。3、建立快速响应和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不受自然灾害的危害。
1.预防为主,永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师生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尽快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治疗,依法追究违法行为责任。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和处理。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以块为主,五名班主任负责,教师以工会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快速反应,高效运行
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组长:周燕娟
副组长:王悦芳 蒋晓红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87563287。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八
为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暴雨、寒冷、干旱、洪涝、火灾、地震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
根据本镇的特点,为了防止应急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耽误灾害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事故现场总指挥、分管民政的领导为副总指挥、各相关办公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各村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党政办: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救灾期间的所需物资、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组织工作。
镇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消防、抢险救灾特勤的有关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灾情核定上报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工办:负责工矿企业的`灾情收集、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受灾企业的抢险工作及灾后的恢复生产工作。
镇农办:负责水、旱、风灾情收集、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
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广播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及线路维护,保障灾后通讯畅通和电报的及时传送。
(一)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有关村接到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属特大灾害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镇政府召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3、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4、工作组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地方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
5、视灾情需要,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二)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需动用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时,由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镇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交通、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抢修道路桥梁、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和通讯线路。
(三)转移安置行动
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镇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山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镇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雅溪办事处受灾灾民向救灾点雅溪办事处撤离,象溪办事处受灾灾民向救灾点象溪一村撤离,靖居办事处受灾灾民向救灾点靖居祠堂撤离。
(四)有关事务处理
1、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2、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序、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五)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必须在4小时以内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九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风等。
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和本单位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听从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安排。
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和总部应当迅速与有关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报告灾情,制订抢救方案。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首先清查人员伤亡情况,优先抢救人员。
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和本单位总部应该积极安置受灾人员,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他们不再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
自然灾害发生后,本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通过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亲属、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区通报灾情。
自然灾害发生后,本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该积极组织灾害重建工作,制订重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