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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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一
为深入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杨xx (校长)
副组长:郑xx (安全副校长) 王xx (业务副校长)
组 员:王xx (安全主任)
赵xx (总务主任)
张xx (教导主任)
李xx (工会主席)
张xx (政教主任)
杜xx (团支书)
王xx (教务处副主任)
主要职责:
a、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 长:王xx(业务校长)
组 员:张xx 杜xx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c、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d、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e、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 长:郑xx(安全校长)
组 员:王xx 张xx 赵xx 王xx 各科任教师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李xx (工会主席)
组 员:张xx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 长:杨xx (校长)
组 员:郑xx 王xx 王xx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赵xx(总务主任)
组 员:赵xx 崔xx
主要职责:
a、尽力做好医疗救治和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b、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接待工作并为其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7、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8、如发生了意外或体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安全办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安全教育。
10、各村屯负责人要掌握所在村屯的学生情况及家长的联系方式,学生所走线路防汛情况并作好应急措施(各村负责人:xx)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二
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部署,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完善防汛保安体系,做到有备无患,以确保本公司系统汛期安全,特制定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
1、接到台风暴雨紧急警报后,应迅速向公司领导汇报。
2、暴雨、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公司防汛指挥部常设机构在杨高南路475号安全办。
2、按应急指挥体系和防台防汛网络通知各抗灾救灾抢险队。
1、台风暴雨期间,各企业应坚持与公司安全办联系,三小时报告一次,有险情立即报告,并采取进取防范措施。
2、警报解除后,做好汛情、灾情以及抗灾救灾情景资料汇总,并报公司。
3、各企业按公司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领导
组员:行政事务部、投资管理部、工会、置业公司、医务室、安全办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置程序:
上海气象台:32分钟内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决策-发布命令或决定-增派联络员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各单位防汛防台值班人员进入岗位。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三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应急预案。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全面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综合协调队、人员转移队、抢险突击队。
1、防汛防台工作组
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安全员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岗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长、副组长)
(2)、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组长)
(3)、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副组长)
(4)、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组长、教务处)
(5)、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总务处徐作良、会计)
(6)、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少先队)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员:
2、综合协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水雨情、灾情和各类防汛防台动态消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
3、人员转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人员、物资转移等任务;协助综合协调队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各班班主任
4、抢险突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突发险情抢险任务;协助人员转移队进行人员撤离、物资转移等工作,配合综合协调队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队长:
队员: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工作组副组长到岗到位,启动防汛防台机制。
2、综合协调队通知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对易积水地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3、综合协调队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4、必要时人员转移队根据预案做好在校师生各项转移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以班级为单位,由人员转移队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
5、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抢险突击队请求支援。
6、善后(汛情台风预警解除阶段)
当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指挥室。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四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部署、争主动”,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小平
副组长:申镜玉
成 员:雷满成、高开太、马宝琛、雷鸣、高玉明、雷丽杰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防汛抗洪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与部署,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2、指导健全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分层级建立防汛抗洪管理体系;督促并监督预案贯彻执行。
3、负责汛前检查,组织学校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学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况,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5、积极筹集防汛抗洪物资,强化管理,始终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6、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汛救灾行动。
7、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
8、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以及灾后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等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准备期间
1、修订完善本校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足物资,密切注意汛情通告。并广泛开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随时准备部署、执行防汛抗洪任务。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财会、电教室、仪器设备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抗洪的顺利进行。
5、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汛期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6、要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
(二)预警期间
1、当降雨量较大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预警后,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须临阵待命,及时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必要时,集结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灾情,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低洼易涝、紧靠山体学校更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4、预警期间,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灾期间
1、发生洪涝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2、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检查,疏通排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线路(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3、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要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4、灾后,根据校内的特点,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灾情发生时,教职员工必须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擅离职守、不听指挥影响抢险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学校防汛抗灾情况与能力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灾的意见或建议。
(三)在汛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觉天气突变或接到上级通知,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险情发生,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清水县贾川乡吊坪小学
20xx年4月24日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五
为了确保学校在暴雨和洪水季节进行有效防范,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根据《xx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预案》的精神,特制定以下安全预案,以便在紧急时刻作出相应的救护工作。
组长:xsx—负责应急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xfx—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协调工作
成员:xxj—负责教职工救护工作;ern—负责学生救护工作;vxx—负责学校在防汛期间的卫生教育工作及信息报送工作;rx—负责学校食堂相关安全工作;xpx—提供救护器材,负责学校财产安全保护。
队长:ddd(艺体组组长)副队长:jkl(工会主席)
队员:20人(学校年轻男教师及学校保安人员)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检查学校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解决。
2、接到汛情报告,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
3、所有涉汛工作的人员,要求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遇险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及时处理。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汛期间擅自脱岗、工作不力等进行问责和追究责任。
**县**学校
20xx年4月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六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温州海事局局长任副指挥,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队、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务集团、华电集团拖轮公司、温州海运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4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市防台防洪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负责处理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温州海洋预报台:负责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温州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广电总台、《温州日报》社: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温州电业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电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铁通温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
温州海事局:承担海事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温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保护各企业和码头的安全,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园林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市政园林系统城市防台、防风、防涝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抗洪救灾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水利、防汛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
财保温州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农行温州市分行:负责组织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按信贷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贷款。
市供销社:负责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储备的监督工作。
2.2.5市防汛办职责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2)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河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瓯江、飞云江、鳌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工程管理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b、当沿海堤塘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省市水利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大型和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市防汛指挥部。
b、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大中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省、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园林、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气象、国土资源、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市、县(市、区)的洪水风险图、地质灾害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水库洪水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审批。
3.3.3抗旱预案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1汛情分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4)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4)沿海最大风力:9-10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4)沿海最大风力:11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2较大汛情:
(3)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4.3.2灾害救助:在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统一指挥和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4.3.4预测预报:
2、温州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
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4.3.5水利工程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4.3.7人员物资撤离:
1、各地、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4.3.8新闻采访: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3、电视台在台风登陆24小时内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县(市、区)指导抗台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4.5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4.5.1决策指挥组: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
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省政府、省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4.5.2专家调度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温州海洋预报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4.5.3纪检督查组: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责任人为市委分管纪检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5.4抗洪抢险组:由市府办、军分区、武警部队、海军91765部队、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交通局、电信温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5.5综合统计组:由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
4.5.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宣传部副部长。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4.5.7后勤保障组: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责任人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温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温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4、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
5.1旱情等级划分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预案启用标准: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本预案开始启用。
5.2.2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2.3调度权限: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2.4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珊溪水库建设总指挥部报市水利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2.5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
a、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c、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d、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f、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h、市气象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i、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j、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k、县(市、区)防汛部门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3)严重干旱
a、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d、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g、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i、市政府牵头组成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j、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l、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县(市、区)防汛部门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库容
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72400万方。
5.3.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4乐清钟前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3.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6文成百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中型水库参照以上要求执行,珊溪水库指挥部根据划定的抗旱库容,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调度运行方案,报我部批准后实施。
5.4工作内容
5.4.1组织指挥:市防汛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4.2信息发布: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5.4.3旱情测报:
a、市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
b、市水文站负责测报降水量、蒸发量和主要江河、水库水位;
c、县(市、区)防汛部门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测报(上报)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测报(上报)的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5.4.4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旱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或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电视台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抗旱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海塘、水闸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温州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防汛指挥部向军分区(人武部)提出申请,由军分区(人武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d.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e、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
温州电业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
市、县(市、区)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
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技术保障
6.3.1建设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报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市防汛指挥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中型水库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主要平原河网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省、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6.3.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指挥部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系统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网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市、县防汛指挥部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4.3演习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7.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7.1.2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1.3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4乡(镇、街道)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市、县(
市、区)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8.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七
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洪水和干旱给我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灾措施;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安全。
2.学校实行防汛期领导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学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据《水法》、《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当受洪水影响;或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黔江河水达到警戒水位时,启动本预案。
2.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汛期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暴雨和洪水过后,总务部门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组织指挥学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3.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4.保持与气象台联系,了解天气信息,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学校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抗旱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配备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要进行严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当接到重汛情预告时
1.当接到防御通知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部进入临战状态,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2.学校要按上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防汛抗旱小组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4.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浸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要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中心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早向学区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大扫除。对被俺的校园,及时请区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学工作。
3.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博客篇八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李丽 李贺元 周伟伟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孔松领
成员:吕海滨杨森 xx鲁 牛新亮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侯传景 李善林 孙建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全体教师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