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合同协议(模板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燃气合同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1.2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2.1合同设备的价格为:,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3.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乙方同时提供甲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3.2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后_____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
3.3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_____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
4.1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周,,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机场。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4.2乙方应于交货日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5.1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日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6.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3保修期,乙方在收到甲方运于至指定地点的有缺陷设备后,应尽快将更换设备自费运至甲方。
6.4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5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6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8.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8.3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8.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9.1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实行严格保密。
9.2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承认并同意,对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一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一方除经按本合同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整,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与其他支出。
9.5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燃气合同协议篇二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合同协议篇三
合同编号:
供气人: 用 气 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安装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地点:
抢修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用性特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管道燃气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供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专用条款
第一条 用气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种类为:管道天然气
(二)用气性质为: 居民用气
(三)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按表计量。
2、用气调峰的约定: 视门站压力提前12小时预报通知 。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 管道输送 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气源保障方式
1、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南宁-大化-马山-巴马支线)
2、cng(压缩天然气)
3、lng(液化天然气)
(三)供气质量
2、双方约定以供气人上游气质标准执行:民用气总硫或硫化氢技术指标达二类标准。
3、供气人保证 用气人灶具 前气压等于或大于 1.8 千帕(0.0018兆帕或1800帕)。
第三条 用气报装及实施细则
(一)、用气原则:用气人按照“自愿报装、缴费开户”原则
合法用气。
(二)、报装程序
1、用气人持有效身份证、银行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社区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到供气人处填写“用气申请表”。
2、用气人选择报装方式,交纳报装费并进行ic卡充值,签
订《管道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和《用气承诺书》。
3、供气人进行勘察设计、燃气设施(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
设施、燃气计量表、灶具)安装并通气点火。
4、 注解:
(1).户:指同一产权房,同一楼层内燃气设施标准配备范围为:“一户一表、一厨一卫”区域(即2个用气点)。
(2).以外墙立管分户“入户管”起计,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5米管道的免费安装量,超量部分管材(管件)费用则由用气人按供气人定价标准按实收方计价承担。
(3)热水器安装:热水器电源、冷、热水管由用气人自行安装,如需供气人协助安装,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工时和材料费,安装完工后一次性收取。
(三)小区工程安装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__]38号)并结合供气人成本实际,供用气双方同意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标准为人民币 叁仟伍佰元整(小写: 3000元/户)。
(四)、报装缴费方式
1.一次性清缴。
2.半年分期免息:按月交纳500元。
3.一年分期计息:按月交纳本息265.78元。
注解:用气人按年度当期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利率(计 6.31% )向供气人交纳利息(16.78元/月)。
本协议中,用气人自愿选择第 种交纳方式,实行银行代扣。
第四条 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民用气价
1、价格:3.77元/立方米。
2、原则按河池市(巴马县)物价局审定价格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门站价格调增调减时,原则同步遵照执行调整。
(二)燃气计量
1、计量器具: ic卡膜式燃气计量表。
2、检定单位: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
3、计量表型号:j2.5智能型 。
(三)、结算方式
1、结算原则:先款后气,充值用气。
2、结算公式:气费=用气量×气价
3、充值最迟时点:当用气人发现智能气表报警“气量不足”时,应主动前往供气人营业大厅交费充值。
第六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楼栋竖管分户三通。
(二)维护管理
1、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产权归供气人,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2、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权归用气人,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属供用气双方真实意思的客观表述,未存任何歧义发生,双方就条款的认知、理解和执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在供气人特许经营期限内均有效。
第八条 合同备案、份数及生效
1、合同备案:本合同备案号:
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签约栏 :
供气人: 用气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委托代理人:
第二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约后,用气人享受入户安装燃气设施的权利;
2、享受供气人配置使用区域供气管网、楼栋调压设施、入户燃
气管道、燃气设备和ic卡智能燃气计量表(含ic卡)的权利;
3、享有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选购天然气燃烧器具的权利;
4、享有就燃气使用费、燃气专业服务事项向供气人进行监督、咨询的权利;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有申请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的权利;
6、有权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燃气质量向用气人提供优质燃气的权利;
7、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地点和使用性质依约使用燃气和享受燃气供气人专业服务的权利。
8、用气人因未按国家、省、市和县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
或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用气人有依约依法全额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义务。
9、用气人有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的义务。
10、用气人有配合供气人实施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和计量采集的义务。
11、用气人对燃气泄漏有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的义务。
12、用气人对燃气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对破坏和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具有举报义务。
第二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供气人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用气安全。
2、监督引导用气人合法使用管道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擅自变更用气地址和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3、用气人因违规使用燃气设施或者燃烧器具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事故或导致区域燃气设施损害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4、供气人在告知用气人的前提下,享有入户实施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的权利。
5、供气人因供气设施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降压乃至中断供气时(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除外)时,应提前48小时给予以公告或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用气人予以通知。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导致市政设施受损、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主管网受损)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6、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7、用气人不得擅自变更用气地点、用气性质或私拉乱接,否则供气人有权停止供气并对其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气人有权要求用气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资料,并对用户资料承有保密义务。若因用气人向供气人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或用气场所不符合燃气设计、安装、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供气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中断供气。
10、供气人享有优先使用已建燃气管道的权利。
第三条 安全用气及管理
1、用气人的燃气设施首次使用前,应由供气人派人检查并实施通气点火,用气人不得自行点火。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自行负责。
2、用气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积极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并迅速通知供气人(抢修电话:),供气人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3、用气人需加强自身用气设施(含管道)的常态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未经查实致留安全隐患,导致燃具发生燃烧、爆炸、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或造成供气人燃气设施毁损,用气人理当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用气人需确保用气点的通风换气次数,严禁封闭用气区域。做好用气区域内水管、电线与开关的合理布局设置并确保必须设有通风窗口,杜绝安全隐患。
6、 供气人负责对用气人实施至少1次/年的入户安全检查,用气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供气人入室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用气人私拉乱接、违规使用“三无产品”,判废燃具、违法转供气、存在泄漏隐患等,供气人有权立即停止供气,用气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
7、用气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保证用气安全并承诺禁止发生下列行为,否则供气人将作停气整治处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气源。
(6)盗用燃气;
(7)改变燃气用途或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8)向城市燃气管道内充入非天然气介质;
(9)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如封闭气表);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用气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对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燃气设施无隐患。
9、供气人已向用气人提供《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用气人应详细阅读《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
10、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及应急抢险热线:0778- 6216119。
第四条 权益约束
1、供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由于供气人燃气供应气压超标,给用气人造成安全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室内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重大抢险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用气人因逾期充值燃气费而导致燃气计量表自动停气的,由用气人自行承担。
(2)、用气人未按相关规定安全用气,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致供气人燃气设施受损的,用气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气人因单方面原因违反合同,给供气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用气人承担。
第五条 贸易计量
1、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数显失效,导致用气人充值购气插卡后,ic卡表未能准确显示充值对应气量,正常用气时出现数显乱码状况。则供气人同意,根据ic计量表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用气人的充值气量按机械表读数进行补偿或修正,避免用气人因智能数显错误带来的气量损失。
3、天然气计量设施作为用气人房屋附属设施,用气人应关注并有向供气人即时反应燃气计量表故障的义务,用气人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补偿或清偿应缴纳的天然气使用费。供气人也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为用气人修正或补足气量。
4、ic计量表出现故障时,经供气人积极修复无效时,用气人有权要求供气人更换同规格的智能计量表;家庭用智能计量表应属用气人监护,计量表遭人为暴力破坏后用气人产生的气量损失不在此例。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巴马县燃气主管机构 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交巴马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合同效力
1、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属《管道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归广西巴马国立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合同协议篇四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配套工程范围、内容
1.配套施工地点:
2.完工时间: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施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竣工日期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后二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所负责施工的燃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
(2)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内户外管线、设备的安装;
(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
(4)挂表及燃气具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等安装(不包括灶具、软管)。
第二条燃气用户建设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乙方根据临沂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燃气建设配套费市场收费价格,向甲方收取号楼用户燃气配套建设费,暂定每户元,总计元,大写。
2、如蒙阴政府或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情况,本合同收费标准相应变动。
3、燃气用户建设配套费收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总款项的30%;
2、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十日内付总款项的20%;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4、供气前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第三条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合同范本《燃气安装合同范本》。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局部冲突现场调整,不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设计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及质量验收。
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工程完工后5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3份。
6、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4)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立面图纸,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管道平面图。
3、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电费乙方承担。
4、确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完工。
5、为保证调压箱(柜)的安全运行,甲方应为调压箱(柜)冬季采暖用电提供电源。电费乙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国家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3—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供气。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无偿维修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用户建设费,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燃气合同协议篇五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合同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合作精神,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泊头镇燃气利用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无棣县小泊头镇
3、工程内容:1)、cng加气站安装;2)、中压管网3km铺设;
3)、多层楼房1000户安装及庭院管网。
4、工程时间:工程于20xx年10月24日开工,于20xx年10月1日完工。
二、工程造价
1、cng加气站安装费10万元。
2、中压管网3km铺设费10万元。
3、多层楼房1000户安装及庭院管网安装费每户650元,合计65万元。
4、乙方承建工程造价合计85万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业务
1)、甲方负责工程的立项、设计等工作。
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设计施工图,并按照设计施
3)、甲方按照设计要求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管材、配件、流量计等材料。
4)、甲方在乙方施工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法规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5)、乙方在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2、乙方的权利和业务
1)、乙方负责泊头镇燃气利用工程的施工、报检、验收等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的规定和要求施工安装,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尊重监理的意见和要求。
3)、乙方必须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开工申请、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并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管材、配件、流量计等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时供给造成怠工并延误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顺延工期。
5)、乙方在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有权停工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合同金额的20%,计17万元;完成工程量的50%时再付合同金额的30%,计25.5万元;工程完工后付合同金额的30%,计25.5万元;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余款。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合同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
1、入户报装程序:
(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
(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乙方购买的燃气器具必须有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甲方检查认定后方可安装。其安装费收费标准:见《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器具安装价格表》。
3)若乙方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天然气燃气器具,且由其它单位安装时,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在通气前,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乙方所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安装人员资质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甲方将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若安装不符合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建设安装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是__________元/户。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所涵盖范围: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
(2)从表尾阀后用户所需安装的金属软管费、天然气专用铝塑复合管费、燃气灶具费、热水器费、单嘴阀、双嘴阀、三通、取暖器费(含壁挂炉等)及墙壁打孔费、各燃气器具的安装费等,均属于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其它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在乙方室内安装天然气燃气器具时,将表尾阀后气管引至乙方灶具、热水器接气处,必须确保安装质量。连接灶具与接气处的金属软管根据不同长度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2)安装中超出软管部分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小区集中套房,表尾阀后室内按15元/米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单家独院或零散户型,室外自调压箱5米外收取超长费30元/米,室内超长费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装完毕后,若乙方要求改变线路走向及气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气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实际消耗的整改材料费以及人工工资。
二、 安全供气与使用:
1、计量及计价: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气表〉作为计量器具,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以物价局批准的气价为计费依据,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费点预交费存入用户ic卡中,其具体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进行:
(1)乙方第一次使用天然气时,先在甲方客服中心办理使用天然气充值ic卡,预缴300元的燃气费可免收卡成本费。(特别提示)具体操作方法为:将充值后的ic卡芯片按箭头方向插入,一次插到底,等待气表显示用气量、购气次数、总购气量后才能取出ic卡。这样,所购气量才能一次读入气表,否则,所购气数不能读入气表。操作完毕后请将气卡从表内取出,无需一直将卡插在气表内,取出后乙方自行将气卡保存,以方便下次充值使用。若乙方不会操作,可申请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指导ic卡的操作安装。
(2)乙方需及时关注燃气表上的使用数量,及时到甲方指定的缴费点充值,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2、计量异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遵守计量管理部门制定的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如对燃气计量器具准确度有异议时,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检定。
(2)天然气计量表如不能正确计量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两个月内按该用户月平均用气量计算补缴气费,超过两个月按当年最高一个月的用气量计算补缴气费,直至更换正常计量气表为止。
(3)乙方若将房屋出租或转借他人居住,有义务告知租房人正确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相关注意事项,并在出租或回收房屋时与租房人核对确认燃气表用气量,避免由此产生纠纷,如果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气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下情形甲方可拒绝安装或者供气:
(1)乙方强行预埋管线,并经检测漏气的;
(2)乙方拒交超长费用的;
(3)乙方提出任何不符合规范安装要求的;
(4)乙方私拉乱接的;
(5)请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安装的;
2、依照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3、监督乙方在开户申请表约定的用气数量、性质使用燃气。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使用燃气。
4、若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甲方有权临时关闭气源进行抢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户。
5、有权要求乙方擅自对室内燃气设施移动后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告或者危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路线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等,确保安装顺利进行。
2、乙方不得在室内私自预埋管线(严格禁止将管线埋入客厅及卧室内),装修前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因不按安全规范使用预埋管线而造成的安全、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监督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用气数量和质量为乙方提供燃气。
5、乙方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管道设施以及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若乙方在市场购买劣质燃气器具和不按规定使用天然气造成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给甲方供气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按用户安全使用规则使用天然气,不私搭乱接燃气管道,不封闭气表及管道,不随意损坏管道及设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事,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必要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私自扩大用气范围和改变供气类别、转供其他用户及私自接管或一户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长期不使用天然气,请到甲方客服中心处办理报停手续,若需再使用可申请办理开通手续,经甲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维修。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维修抢险电话: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限期落实。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燃气合同协议篇八
客 户: (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 话:
维保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 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 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 小时。
6.服务项目
6.1 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 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 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 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 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 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 系统运行诊断
(7) 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 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 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 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 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 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 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 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 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1.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 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人民币 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 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 其 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燃气合同协议篇九
供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燃气合同协议篇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天然气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从燃气主管道至甲方厂区设备第一个燃气阀门。
2、工程内容:从燃气主管道至燃气表箱的安装工程。(含材料设备及油漆防腐工程)。
3、工程地点: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进场安装时间由甲方根据建设施工和准备工作的情况通知
乙方,初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安装,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安装完毕,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后通知乙方。因甲方配合、协调原因使工程进展缓慢,工期则顺延。
三、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工程计费办法:本工程根据现场工程量,按照现行计价费用规定,经甲乙双方核定,本次入户初装费共计____元。
2、工程费用给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付乙方总工程
款的百分之____即:____元(大写:),余欠百分之____,在通气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开据建筑安装业发票。愈期未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甲方负责协调小区内管道障碍物。
3、工程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而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安装后,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流量计三个月之内包换,管道等燃气设施一年内保修。人为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一年后调压柜内设施,产权归甲方,需维修、变迁、改动等,乙方按现行安装工程定额计收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由甲方承担,调压柜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归属甲方。
五、安全施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认真按照乙方告知的施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办事;
(3)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清理水、电、路故障;
(4)无偿提供工程必须用的水、电及临时设施;
(5)无偿提供施工材料、机具的放置场地或房屋;
(6)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范事故工作;
(8)甲方应使用国家质检合格的燃器具,特别是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的设计位置和安装,必须请有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甲方不得擅自变更管线,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向甲方交待清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3)对本单位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责;
(4)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事故工作;
(5)按规范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一方违背上述条款,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在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