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监督工作总结(汇总10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上半年,全县执法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共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受理投诉件及领导交办件9份,办结率100%。
上半年,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监察局统一布置,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6月对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5个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保证了专项督查工作落实。二是把握督查重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9次,采取现场察看、审查资料、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组织讲评等方法全面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了中央扩大内需监督领导小组对我县的检查,对县中医院项目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从年初监督检查以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落实,统一规范了资料目录,资料建设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年初,按照高委发[20xx]14号文件关于《20xx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建设、卫生、工商、市容、创卫办、爱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对县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创建薄弱环节重点跟踪。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采取跟踪检查,责任到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上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工商、供电、公安、农林局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深入船户调查摸底,紧扣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固城湖水域内所有船只进行了登记分类和清查,对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进行友情提醒和宣传教育。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拆除经营招牌4块,就餐指示牌1块,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合同》,实行了双合制。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上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对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了宣传学习。会同县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若干规定》,增强他们依法招标、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利用标语、橱窗、黑板报对《若干规定》进行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县发改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
上半年,按照高政发[20xx]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动了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一是加大组强领导力度。召开了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提高县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业务培训,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
上半年,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对每镇10-15户的经费领取对象,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检查质量。检查中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上半年,按照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0xx年至20xx年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项目执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各拆迁项目指挥部等为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议,布置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由县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提出了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对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县拆迁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检查,确保专项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先后听取汇报6次,查阅了20xx年至20xx年房屋拆迁项目的资料台帐,走访拆迁户10户,电话抽查了解拆迁户10户,发放民意调查问答30份,收回3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屋拆迁项目11个。其中县城房屋拆迁项目8个,拆迁面积43603平方米;征地房屋拆迁项目3个,拆迁面积64800平方米。重点选择了20xx年湖滨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和20xx年县木材厂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对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及遗留问题等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入整改完善阶段。
上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监察项目监督检查不够深。特别是在工作面广、量大时,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执法监察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手段单一。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暑的工作任务;
(二)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三)开展对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
(四)继续开展对扩大内需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科学发展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有关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七)开展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
(八)继续规范和推进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1.
城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
培训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3.
田径社团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4.
田径裁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5.
年度训练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6.
个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7.
市场拓展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8.
it工作总结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二
本文目录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总结
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共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受理投诉件及领导交办件9份,办结率100%。
(一)开展了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监察局统一布置,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6月对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5个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保证了专项督查工作落实。二是把握督查重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9次,采取现场察看、审查资料、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组织讲评等方法全面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了中央扩大内需监督领导小组对我县的检查,对县中医院项目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从年初监督检查以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落实,统一规范了资料目录,资料建设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二)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年初,按照高委发[20xx]14号文件关于《20xx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建设、卫生、工商、市容、创卫办、爱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对县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创建薄弱环节重点跟踪。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采取跟踪检查,责任到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三)开展了对固城湖水域及沿岸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
上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工商、供电、公安、农林局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深入船户调查摸底,紧扣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固城湖水域内所有船只进行了登记分类和清查,对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进行友情提醒和宣传教育。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拆除经营招牌4块,就餐指示牌1块,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四)开展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督检查。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
合同
》,实行了双合制。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五)开展了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对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了宣传学习。会同县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若干规定》,增强他们依法招标、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利用标语、橱窗、
黑板报
对《若干规定》进行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县发改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六)开展了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高政发[20xx]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动了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一是加大组强领导力度。召开了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提高县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业务培训,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
(七)开展了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对每镇10-15户的经费领取对象,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检查质量。检查中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八)开展了对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
上半年,按照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0xx年至20xx年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项目执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各拆迁项目指挥部等为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议,布置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由县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提出了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对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县拆迁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检查,确保专项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先后听取汇报6次,查阅了20xx年至20xx年房屋拆迁项目的资料台帐,走访拆迁户10户,电话抽查了解拆迁户10户,发放民意调查问答30份,收回3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屋拆迁项目11个。其中县城房屋拆迁项目8个,拆迁面积43603平方米;征地房屋拆迁项目3个,拆迁面积64800平方米。重点选择了20xx年湖滨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和20xx年县木材厂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对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及遗留问题等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入整改完善阶段。
上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监察项目监督检查不够深。特别是在工作面广、量大时,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执法监察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手段单一。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暑的工作任务;
(八)继续规范和推进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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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计划,抓住重点
为了保障我队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即制定了全年
工作计划
, 分管稽查工作的大队长在职工会上对本年度的稽查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要求稽查股在本年度中依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有目标、有重点的开展稽查监督工作。二、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为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高效实施,稽查股对办理的卫生许可档案从许可的法定依据、许可程序、许可条件等方面,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法进行稽查专业随机 。共抽查各类许可文书25份(其中医疗机构10份,公共场所13份,生活饮用水2份,),从抽查的情况看,许可档案保存及时,资料完善规范,符合卫生许可程序。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同时到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抽查15家。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许可项目、语言表述规范,加盖的印章和有效期限准确。基本情况(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等情况)与资料相符。对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通过深入被许可单位,许可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稽查过程中,对稽查情况及时报告大队领导后反馈至责任股室和相关责任人,并出具稽查意见书。由于我们严格按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办事,我队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情形发生。
(二)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中队在医疗机构、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等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共查单位19个,抽查卫生监督员日常监督检查的卫生监督意见书80 份。其中:随机抽查学校10所,现场检查发现10所学校均有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内容全面,语言表达规范,检查项目齐全,书写规范,迹工整。改变了过去学校卫生监督文书重点放在食品卫生的现象。今年在春、秋期开学时,对全县城乡10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监督覆盖率100%;随机抽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个,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率100%,有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随机抽查6家医疗机构,均有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执业许可证,持证率100%;询问被监督单位并核查股室存留的相关卫生监督文书,股室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覆盖率100%。现场抽查了10名执业人员,有8名具备执业资格(以提交的执业资格证为准)执业率80%。
(三)对着装风纪、廉洁自律和服务质量的稽查工作力度到位。着装风纪、廉洁自律和服务质量是一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石,其好坏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成败。基于对这一点的清醒认识,大队领导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求稽查股不定期通过现场检查卫生监督员着装情况和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共检查卫生监督员着装情况98人次,向被监督单位发放并收回《卫生监督执法满意度调查表》10份。对于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而使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自始至终都保持着高度的纯洁性和旺盛的战斗力。
(五)开展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查办。我队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双向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根据大队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受理举报的股室对投诉举报的来人、来电、来信进行登记,再由分管领导指定进行分类处置,如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则由稽查人员按稽查程序查办,如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则由相应股室,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由于措施得当,对今年受理的5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我队卫生监督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事程序合法、政务公开透明,无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等违反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故今年无卫生监督员违规违纪的举报事例发生。
对于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稽查股以《稽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今年出《稽查通报》2期。
三、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由于执法职能变化,大队执法人员发生变动。基于此情况,按照大队制定的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和到股室个案讲解的办法,认真开展了对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全年共培训4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专业执法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卫生监督工作的部分职能发生变化,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不规范。
(二)对大队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稽查力度不够。
(三)稽查工作的交流、学习、研讨机会较少,稽查人员相应的法律知识结构还需提高。
xx年即将结束,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职责,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xx年11月30日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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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执法监督科)
三、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三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赤峰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赤国税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15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15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琳瑗)
一、 反映企业有偷漏税现象
整改措施:根据我县企业纳税人当前偷逃税犯罪的特点和诱因,预防和遏制偷逃税国税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手段给予鼓励和支持;对少数屡查屡犯、偷逃税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以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责任感。
(二)严格执法,震慑犯罪。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状况,极大削弱了税法惩治税收犯罪的力度。因此,作为税务机关要结合贯彻新的《税收征管法》,不断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尽快恢复和树立税法的威严。当前,特别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执行征管法的有关处罚规定,该罚款的罚款,该重罚的重罚,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情况,以起到震慑犯罪的目的,起到预防和遏制作用。
(三)强化征管,堵塞漏洞。预防和遏制偷逃税行为,首先要从税务机关内部入手,不断完善征管制度,严密征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堵塞征管漏洞,要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要进一步明确征管工作职责,理顺征管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充实稽查力量,要严格执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工作机制,以确保稽查工作质量,突出稽查重点。在大案、要案查处上有所突破。
都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同时,更要坚持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在执行税收政策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一视同仁,不搞亲轻疏重。要强化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净化部门和行业风气,坚决纠正以税谋私和私自变通税收政策等违法行为。
二、存在人情税现象
整改措施:今年鄄城县国税局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实行流程化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少征、漏征、人情税等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核,与个人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发现国税人员违纪的,不护短、不遮丑,坚决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四
商州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案件自查工作的报告 市环保局:
一、自查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媒体披露、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案件20余起,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程序该整改的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该立案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这次自查工作,我们以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情况等为重点对2011年以来的环境执法案件开展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情况来看,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完整,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运用得当,与往年相比,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环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合法有效,没有出现处罚超越管辖范围和法定职权的现象。二是违法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三是处罚程序基本合法规范,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是文书制作比较规范,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基本做到记录有关情况,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或对拒签情况予以记载,确保证据合法有效。五是案卷归档比较规范。结案后,基本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使用卷皮规范,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完备,卷内材料能按目录顺序排列,装订比较整齐。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完整。调查询问、现场检查笔录起止时间填写不全,有的叙述方式不尽妥当,字迹潦草,偶有错别字出现,执法人员签名中有代签现象,签名与执法证件不符,偶而出现有名无姓现象,笔录中修改处无当事人的手印或签字;立案登记表当事人基本情况记录不全,违法事实表述不够规范;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表述不规范,未严格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表述等;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填写法律条款不规范(应大写);会议记录内容不全面;案卷卷内材料页号编码不全,装订顺序不够规范。
书违法事实表述不够具体清楚,证据列举不够全面,对违法事实的论证不够细致、缜密,未能做到事实很清楚,证据充分确凿。
(三)执法程序到位,但相关手续不够完备。处罚程序应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步骤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构成程序违法,属于处罚不成立或可撤销。有的立案和案件调查在同一天(之后未进行进一步调查,证据单一,说服力不够强)。
三、整改措施
(一)对这次自查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落实整改,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不合法行政行为。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加强执法培训和研讨。根据存在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执法人员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今年重点培训学习《陕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和规定》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四)建立健全执法规章制度。完善或修订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执法人员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先立案(7个工作日内),再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在证据充分的条件下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然后下发有关事先告知书(7天)、听证告知书(3天)、处罚决定书(15天)(从立案到下发处罚决定书总期限为3个月)的程序规范案件办理,提高执法效能。
二0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行政执法案件自查报告
抄 送:区环境监察大队
商州区环境保护局
发2011年9月19日印
共印8份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五
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了案卷评查机构和案卷评查人员,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和梳理,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综合评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评查,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一、规范。
通过自查,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行政许可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理时限还需进一步缩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怕繁琐,不怕麻烦;二是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城镇过境线、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的查处过程中,得不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工作十分被动,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三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太规范,有些项目漏填、微机制作的文书字体不一致,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制作文书,统一标准,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是检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依法治路,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执法作风和执法水平的需要。我局按省厅、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明确了考试对象和考试要求,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我局以各管理段路政大队为单位,集中组织路政人员(含治超人员)系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内容,管理局按照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各管理段认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我局又组织人员进行了阅卷和考试成绩的登记工作。
此次考试,全局路政人员应考人数231人,实际参考219 人,参加考试的路政人员成绩合格率为100%。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路政人员法律知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观念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我局依法治交、依法治路的工作进程。
为真正了解社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总体评价,更好地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7月上旬,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公路沿线走访群众50人和向管理相对人发放了26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管理相对人都认真如实地填写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从走访群众和收回的调查表看出,目前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路政执法人员们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公路水毁、抗凝冻、保畅通等公路抢险第一现场,总是看到路政人员们忙碌的身影。但也有群众反映到处都是“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很难区分哪些是路政部门的车辆;还有执法服装不统一,同一个地方,同样是路政部门,执法服装就是不一样;超限车辆日益增加,路况下降,影响群众出行;群众希望交通部门加以规范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的统一和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局路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路政执法的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从我局的路政执法情况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自查结果显示各管理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我局积极探索印发了与路政执法特点相适应的《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凯里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报送审查办法》,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的水平和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
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我局各管理段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坚持持证上岗、依法办案。这取决于在我局路政支队20xx年组织人员参考案卷制作标准的要求,编作印发了《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工作指南》,从执法案卷来看都比较规范,无明显的错、漏,显示了良好的路政执法水平。
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各管理段路政大队都按照案卷评查的要求,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免引起发生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各管理段路政执法水平不平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个别路政人员的惰性思想,影响了整个部门的执法水平提 高;路政执法文书的字体不规范、字迹潦草,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案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案卷归档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希望省局能对全省路政系统的路政执法车辆和路政执法服装进行统一,增加相应的执法标识,有别于其他“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区分;微机文书制作的法律文书参照公文制作的要求进行字体的规范;继续加强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水平;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共同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各单位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局路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六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供大家参考!
____冶矿管执监____字〔____〕第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办):
经查,你局(办)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为(文号: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的规定,该行为违法(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请你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予以纠正(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并将改正情况上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改正的,将依照《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冶金矿产品行政主管部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
锦复决字„20xx‟第1号
申请人:成都鑫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保和乡团结村8组法定代表人:李兴秋委托代理人:吴利军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勇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1、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法定代表人:赵全地址:成都市一心桥街201号2、成都市锦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定代表人:杜朝伦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54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20xx年7月6日向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和规划违法行为
通知书
》,于20xx年7 月9 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现场)存在下列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察员:____________
被处理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七
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按照市局、县委政府xx县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按照“十项规定”的原则,认真落实“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基层党组织开展“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习活动,开展“三好一满意”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廉政建设活动,卫生监督人员作风实现了很大转变。通过一系列思想政治文化建设,使全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积极搞好安全及社会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确保安全和稳定,隐患整改率达100%,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无一起工作事故发生。
。窗口共接待和电话接听群众咨询2019 人次,完成预约和延时服务共27次。卫生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投诉。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16件,咨询群众 2019余人次,现场办结率达10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零投诉。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以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无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的行为。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截止目前,我县辖区内公共场所均已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有a级单位4户、b级单位28户、c级单位495户,“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达100%。02019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登记公示单位141家,总公示率达98%。全年保质保量完成了我县各类重大活动和主要节假日的卫生保障工作。
我县辖区内现有饮用水定点定位监测点56个,其中市政供水10个点位,自建水厂6个点位,乡镇集中式供水30个点位,农村学校和农村分散式供水10个点位,制配水工作人员158人,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率100%,监督覆盖率100%。重点检查有效卫生许可证、制配水工作人员健康证持证;24小时值班;出厂水监测检验;水质消毒机械运转;水源保护;卫生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涉水产品采购索证;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信息公示率100%。
全年对全县460家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公立卫生院、地名卫生院、民营医院、门诊部等63家,村卫生站336家,诊所57家,县级医院及公立卫生院,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重点开展了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监督、诊所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医疗执业规范、医废处理、医疗广告、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临床用血管理、精麻药物管理及关键性医疗制度整治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1012户次,出动监督员3029次,下达监督意见书 1012份,监督覆盖率100%。
我县现有放射诊疗机构39家(其中开展普通x射线影像诊断的38家,开展介入放射学的1家),对全县39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合格率100%,《放射工作人员》持证率 95.58%。
全年开展放射卫生建设项目预评单位3家,验收合格许可3家;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39家,其中对1家放射诊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和使用无相关资质人员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给予警告和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开展了宣传周活动。在为期一周的宣贯活动中,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协管员15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设置悬挂展板、横幅58幅(条),张贴宣传画23张;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受益群众3000余人,入户企业14家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和咨询。
全年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4次,重点开展春、秋季学前检查、“五一”、“国庆”节日期间检查和“两考”期间学校卫生保障等专项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针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学生健康体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校园教学、生活设施配备情况,制定了
工作方案
和检查内容,并组织落实。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5人次,检查学监督覆盖率100%。《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合格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持证率均100%。校173所次。检查覆盖率100%。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分别在上下半年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全县医疗机构医废处置、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了二级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疾控中心1家,其他医疗机构381家。共计检查出4家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不符合卫生要求,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合计处罚金额7100元;监督检查出4家医疗机构因消毒和院感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200元。
全县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家,有从业人员7人,持健康合格证 7人。按照“食品安全百日会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一次都做好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在本年度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中我单位共出动监督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
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年查处卫生违法案件21起,处罚金额共计53600元。其中一般程序12起,处罚金额46900元(医疗服务);简易程序9起,处罚金额6700元(含公共场所1起、处罚金额800元,医疗服务8起、处罚金额5900元)。
积极配合我县花水湾、安仁镇等旅游景区管委会开展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公共用品(具)消毒、卫生相关证照管理等进行集中培训,共培训相关人员150人次;举办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培训300余人次;举办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会,培训150余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培训190余人。5月,我大队组织全县饮用水厂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40余人在xx县疾控中心举办了饮用水厂卫生管理员卫生知识培训会。
全年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卫生法制宣传培训6期,培训人数3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3.15”、“职业病防治周”、“五进”打非活动、 “12.4”等法制宣传活动4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800余份。今年继续举办了医院座谈会,一方面搭建畅通的交流平台,规范医疗市场;一方面宣传卫生法律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按照《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9年xx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进行艾滋病防控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019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展板20块,制作张贴宣传海报40张,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协管员84人次,出动车辆20辆次。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为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及皮肤性病科监督检查率为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总抽查率为 92%(不足10人的单位抽查全部从业人员),经过广泛的宣传讲解及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县辖区内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摆放安全套单位覆盖率为100%,放置安全套房间率为95%,其他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为90%,住宿、沐浴、歌舞厅、车站及医疗机构安全套无偿提供总覆盖率为80%,抽查从业人员中持健康证比例97%,实施艾滋病防控干预措施比例为95%。
组织开展了法制“五进”(进医疗机构、社区、农村、工地、市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重点清理无证行医、坐堂行医、聘用非卫,超范围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在整个行动中查处无证行医窝点5户并取缔5户,对2家超范围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别给予罚款 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整个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效果。全年打非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07人次,查处无证行医窝点15户并取缔15户,没收违法所得478元,对1家无证行医的个人进行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超范围行医的村卫生站进行了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对2家超范围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别罚款1500元。
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违规处方及虚假医学文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检查两个阶段共出动226人次,车辆25辆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13家,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处方的书写,规范了执业行为,我大队日后将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力度,实行追踪回访制,对前期查出问题的医疗机构不落实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单位严厉查处。要将集中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的始末,确保督导无盲点,检查无死角,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质量,净化医疗市场,保障医疗安全。
按照《xx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卫法监〔2019〕48号)要求,我大队制定了《2019年xx县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于2019年12月—2019年3月汇同xx县教育局、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百日会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一次都做好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在本年度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中我单位共出动监督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通过本年度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了餐饮具安全保障水平。我单位要在明年的卫生监督中,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并对工作中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追踪调查,积极指导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合法经营行为,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自觉性,保证广大消费者使用卫生、安全的消毒餐饮用具。
,2019年4.20庐山地震、洪涝灾害期间,大队迅速启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医疗卫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单位目前存在人员数量、工作经费、人员结构的问题。一是大队人员编制数量23人,现空缺7人;二是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队伍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及人员身份差异(工勤人员比例达31%),按规定工勤人员无法获得执法证,直接影响到单位执法能力的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使单位管理更加规范,增强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健全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内部运行机制。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协管员的管理,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履责能力。
1、做好卫生许可前资料和工作场地的审查工作,换发证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发证条件,对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进行场地卫生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
2、掌握辖区内职业、放射卫生用人单位基本资料,并建立数据库档案。 2、按时上报职业、放射卫生报表,完善档案,甄定各种资料。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3、做好医疗市场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卫生监督。
4、对全队各类案件初审并提出审理意见,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报大队长长组织合议或审理,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进行督查督办。
1、在完成“四类”场所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实施量化管理,拓宽量化分级管理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全覆盖。
2、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植入性器械等医疗技术规范运用的监管,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
3、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卫生监督。
对大规模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整体出击,形成执法合力,造成执法声势。提高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次,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加强处罚力度。
进一步加强媒体的合作,让群众更及时、清晰的了解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同时提升百姓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卫生监督中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八
行政执法监督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要使行政执法严肃公正、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公正、高效,以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下文是广西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下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
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执法监督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四条 行政执法监督实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本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和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
第五条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保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资格是否合法;
(三)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存在不作为;
(四)行政执法方式是否合法、文明。
第七条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时,应当持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督察证》。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实施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参加。
第八条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当场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不文明的,向行政执法人员出示督察证后有权制止或者责令改正,并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报告情况。
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由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依法审查、提出确认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依法审查、提出确认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证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统一制发。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应当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续职培训,经考试合格的,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行政执法证件制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的案卷。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归档保存。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报告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等。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督察证。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二)查阅和复制行政执法案卷、账目、票据和凭证;
(三)以拍照、录音、录像、抽样等方式收集证据;
(四)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五)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
被调查或者检查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积极协助调查、检查,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限期履行。
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经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确认违法的,当事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要求国家赔偿。
(一)建议将负有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三)建议有关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拒绝、阻挠行政执法监督,经责令改正仍不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或者拒不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的,建议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前,应当听取被处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监督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申请复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人民政府1995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制监督规定》同时废止。
(1)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在监督之列。
(2)它是通过对行政执法内容、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效果的检验和评价,来判断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到贯彻实施的一种措施。
(3)它是依据法律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前者是指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机关,要有法律的授权。由于各级人民政府对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执法情况、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执法情况有监督的权力,因此,在我国,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是各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政府的某一部门。后者是指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而不是对别的什么文件和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就不存在行政执法监督。
(4)它是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行的。
(5)它在法制监督体系中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范畴,是行政机关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从而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篇九
一、为了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保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和监督各监督科室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监督执法科室。
三、稽查科对其各监督执法科室,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四、卫生执法监督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五、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 各监督科室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二) 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性;
(三)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 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性;
(五) 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七) 其他应监督的事项。
六、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采取日常、年终检查,抽查和现场检查的形式对监督科室进行检查。
(二)、实行报告制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1周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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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报告,每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全年执法检查综合情况报告。
八、监督检查的办法按《辽宁省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九、稽查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应及时向所领导提出处理建议,所领导批准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后,按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十、对在稽查过程中,隐瞒、包庇、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记过,报所领导调离科室。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