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劳动合同十(优秀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劳动合同十篇一
目前我国针对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问题没有进行专门规定。对这部分群体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分析,首先就应当对这一群体有所认识。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般包括两类群体:一是根据《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选举法》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二是社区、村委会自行聘用的工作人员。对于第二类聘用的工作人员,从劳动关系认定来看应该没什么问题,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双方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键是对第一类经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产生渠道的特殊性而存在争议。不过这只是产生渠道不同而已,如同用人单位招用人可能会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也可能会通过网络招聘,甚至各种推荐渠道等,但这些渠道的不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即使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和社区、村委会之间形成了用工关系,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自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社区、村委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工作劳动合同十篇二
b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ab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若b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a方工作需要,b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b方的工作地点为a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a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b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b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b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a方调整b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b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b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a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b方须遵守a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b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a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a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b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b方应服从a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b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a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b方的工作岗位,确定b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b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a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a方支付给b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a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b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b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a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b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向b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b方如果对a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a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ab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b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a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b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a方为b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b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a方负责对b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b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如b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a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b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ab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ab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经ab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b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a方的规章制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ab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a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a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b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ab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b方应当保守a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a方雇员)b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a方造成经济损失的,a方有权向b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b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b方未提前30天向a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a方将在b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b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a方造成经济损失的,b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ab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b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a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a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a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第三十五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b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b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b方严重违反本合同,a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b方承担,a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b方还必须赔偿a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a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b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a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b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如果b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b方应即时书面通知a方,否则a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b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a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ab双方各执壹份。
工作劳动合同十篇三
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6、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以下情况延长工作时间不受规定的限制: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0、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中对员工的工作时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就有关工作时间进行协商认定,特别是在存在加班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加班工资进行明确规定,后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相关工资待遇可以申请仲裁处理。
工作劳动合同十篇四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工作劳动合同十篇五
劳 动 合 同 书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
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