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精辟(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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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一,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意识。
同时,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我不断加强学习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提高自身的工作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地区林业面积大,火情监测难。
2。群众农事活动中烧田埂草习惯还存在,尤其是抛荒农地,林间空地采用烧田草,使得防火工作量大增。
3。近年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谋先,留守人员多为年老体弱者,用火随意性很大,造成隐患。也增加了野外用火管理难度。
4。防火设施简单,无专业防火设施,扑火队员缺少专业人员培训,扑火能力较弱。
三、工作打算
1。继续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护林防火体系,并发挥良好作用。
2。加大护林防火的宣传力度,真正把森林防火、乱砍盗伐以及禁止放牧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入山、野外用火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及重点管理对象的防范,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4。继续坚持巡护瞭望制度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做到重大火情的上通下达和及时扑救。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二
分乡镇森林管护面积247010亩,其中禁伐面积145033亩,限伐面积101977亩。中队现有专职护林员12名。(含长岭岗增补的1名)兼职护林员16名。
按交通地利优势将我镇划分为宜保线、普天线,分别设棠垭哨卡,由陈俊、秦发卫负责,棠垭、界岭、插旗、南垭、金竹、联合、南岔湾村的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设天坑哨卡,由丁宏林、李国勇负责天坑、天鹅池、中洲山、面里荒、高场村的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林业站设管护中队,由谭金华负责大中坝、高家堰、普溪河、分乡场村的森林管护工作及中队的日常事务。
分乡镇16个行政村,各村设兼职护林员1名,负责各村的森林管护以及上下工作协调。
(一)、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在各交通要道路口,主干道,及沿公路农户房子上,刷写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达300多条,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春节期间,发放祭祖灯1000余个,对大小型商店发出紧急通知,对购买、使用烟花、爆竹、冥纸的进行宣传,并要求登记,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在平时的巡护中,护林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农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飞播区内农户的宣传,因飞播区内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现有成果来之不易,通过宣传,提高广大播区农民的认识,共同保护播区的一草一木。
(二)、开好一个会,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中队每月定期召开一个会,一是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衷肠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
对哨卡的.管理方面,制定了哨卡值班制度,过失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更进一步明确哨卡护林员职责。护林员白天在责任区内巡护山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林政进行查处,晚上协助林政对违章运输的进行堵查,在各村、组设眼线,为我们提供准确情况,严厉打击那些滥伐盗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严把采伐办证关,实行监督采伐
11月份以前共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407份,其中线立方米,分管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政人员在办理手续时严把办证关,严格要求表格填写到位,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到位,护林员核实到位,林政核实准确后方可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四)、对加工厂、煤矿的管理
我镇现有木材加工厂10余家,其中带锯加工厂有6家办理了加工许可证,我镇于8月16日集中召开加工业主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要求他们建立台账,作为其明年证件年审的依据。分管责任区内的加工厂由负责护林员随时进行检查,一是看来料加工木料是否合法;二是看加工台账是否建立登记,登记是否属实,总体来看,加工厂秩序比以前大有好转。
我镇现有煤矿5家,对煤矿用材问题实行专人负责管理,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五)、护林日志填写与审核
中队按月对护林员日志进行审核,并逐一签字,到目前为止,护林员日志填写还是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事项较多,二是日期填写简化,三是月管护小结未写,针对这一问题,中队将严格桉照大队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三
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森林保护处管护大队严格按照**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宗旨,以打击和遏制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为重点,结合实际,严格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各项职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管理水平、尽心尽职做好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上半年全局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9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28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起、共计罚款16,323.00元,行政处罚29人,案件查处率达100%。
管护大队在20xx年4月1日前积极查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监督各林场、森林旅游管理处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查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4月1日起,省林业厅不再委托我局林政处罚权,管护大队和各管护中队的工作重心由林政执法向全面管护转变,管护大队积极做好与森林公安分局的林政执法交接工作。
在完成交接工作后,管护大队建立健全了各项报案制度,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报案登记表,要求各管护中队制定各项管护职责,做到管护人员按时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填写报案登记表,并及时向管护大队进行汇报及备案。
4-7月期间,协助林政科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力争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巡护,组织和监督各林场对本辖区内牛害问题进行清查,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牛害及时驱逐出林班,如牲畜数量较大或违法当事人不配合,按照规定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
4月中旬,完成了对省林业厅的林业行政案件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此项工作已向森林公安分局进行了交接。
利用春季及秋季时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局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大了力度,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为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管护大队制作了宣传条幅,悬挂在主要路口和各木材检查站,以提升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没有了执法权,意味着各管护人员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较以前有了质的的变化,所以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就迫在眉睫,管护大队计划定期对全局的管护人员进行森林资源管护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定期、不定期对各林场、森林旅游管理处的森林管护工作进行监督,保障森林管护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报案制度,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巡山、巡查机制,确保我局森林资源的安全。
我们虽然在以前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仍很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尤其是没有了行政处罚权,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面临了巨大的挑战,我们必定坚定信心,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克难求进,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森林管护职能作用。
20xx年7月8日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四
(一)森林采伐管理
采伐计划的申报与分解。xxxx年,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9.42万立方米(公益林:1.39万立方米、商品林8.03万立方米)、楠竹17.44万根。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将xxxx年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分解到了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及林业生产管理单位。按照鄂政办发[xxxx]33号、恩施州林发[xxxx]38号及利政办发[xx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审核审批了国有(合)、乡村林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9-10月,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作了《利川市xxx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分别经省林业厅和州、市林业局审核,批准我市今年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169.1公顷,采伐蓄积26046立方米、出材16951立方米,涉及甘溪山等6个国有(合)林场、凉雾乡等10个乡(镇)、村林场的74个伐区,共计小班101个。
限额采伐执行情况。截止11月28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54份,实际采伐林木6.08万立方米,为年度采伐计划的64.5%。其中,公益林采伐0.97万立方米,占计划数的69.8%。商品林采伐4.6万立方米,占计划的57.3%,其中,国有国合及乡村林场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130.5公顷,采伐蓄积1.95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数的81.6%和82%。抚育采伐0.51万立方米 (占商品林计划)。采伐楠竹2.3万根,占计划数的13.2%。
森林采伐管理。一是实行网上办证,各乡镇采伐证核发员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认真填写和网上送审采伐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落实采伐责任管理,国有(合)林场、乡村林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均与市林业局签定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责任书》、《人工商品林采伐现场监管责任书》。三是落实采伐监督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据实分解到各村,各村的采伐由驻村森林管护员监督实施。
6月以来,对全市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违法采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各采伐和采伐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档案。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经判读点和抽查采伐地块的检查。为衔接采伐证核发全国网上系统的运用,及时申报了各采伐管理单位的采伐证核发员参加12月份省厅将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二)木材流通管理
木材运输。及时指派人员参加了全国木材运输信息系统培训学习,并严格按规定通过网上系统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155份,运输木材2.05万立方米。
经营加工。建立了我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管理单位加强对经营加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加工使用木材台账、违法经营加工查处登记等。对全市133家木材经营户、加工户、54份木材经营户、37份木材加工户的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对年检合格企业增设了视频监控设备。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店16家。
(三)林地管理
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46宗,办理审核同意书45份,共征占用林地37.9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7.15万元。其中,长期占用林地12宗,占用林地22.55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0.5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34份,占用林地15.4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6.62万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占用林地8.33公顷。
去冬今春,对xxxx年长期占用的0.723公顷林地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并对造林地块进行了检查和验收。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检查,6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近三年来占用林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到期使用的林地,进行了清收或续办了手续,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处罚,及时进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或责令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依法行政及林业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种类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职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等进行了公示,对林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标准等实行政务公开,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根据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新办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对31名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了《行政执法证》。
林业案件办理。 全年共审批林业行政案件680起,其中,盗伐林木5起;滥伐林木167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法运输木材、收购木材238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215起、违法占用林地52起;违法收购野生动物1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在审理的案件中,共没收木材5836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罚款244万元;没收绿化树木、苗木111株。森林公安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7起,其中:移送起诉4起,取保候审7起,网上追逃3起,刑拘1起,在侦2起。
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根据利林发[xxxx]24号、恩施州林办发[xxxx]1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在去年12月以来开展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基础上,3月,结合全州的“春雷”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拆除了无证经营加工锯台27个、有证未年检锯台37个,对10个年检未到期锯台进行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案件6起,没收违法经营加工木材81.6立方米。
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42起、行政复议案件8起。调处林权纠纷152起,还有87起林权纠纷正待调解。11月上旬,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检查。
(五)普法宣传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市“六五”普法方案,制定了本系统“六五”普法方案。为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制作了林地保护与利用、林木采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12.4”法制宣传日进行了宣传。
(六)木材检查站管理
我市现有四个省际木材检查站,随着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有的检查站逐渐失去了应有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切实发挥各木材检查站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能,根据鄂林资[2010]259号文件精神,xxxx年,按照xxxx年拟定的检查站调整方案,已将白龙塘木材检查站由建南镇中步营村三组迁址至建南镇明星村十三组,目前相应设施正建设之中。7月下旬,按照鄂林办资[xxxx]61号精神,组织柏杨坝等四个木材检查站站长到省林业厅参加了林业法律法规、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全省木材运输管理系统运用等知识培训。
(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截至11月28日,林权中心接待林权办理、及林改政策咨询1453人次,办理林权登记1530宗,林权登记6.02739万亩(包括林权初始、变更、流转、遗失补证面积),其中流转林地(包括赠予、入股、合作经营)269宗,流转林地面积1.39129万亩,流转金额261.6168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笔,抵押林地0.1290万亩,贷款200万元。
一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策因素,导致有些行政案件不好定性,难以处理,资源管理工作存在很多矛盾;因人们的习惯认识或对林业政策的不了解,对林业发展与利用存在误解,导致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林木采伐监管点多面广,采伐监督管理过程较为复杂,林业站工作人员受经费和精力所限,林木采伐者对林业法规政策不甚了解等,少数地方还存在滥伐林木现象。
三是群众对林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缺乏认识,随意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方政府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而忽视了依法利用林地,造成了工程上了马,也违法使用了林地。
(一)木材采伐管理
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按计划凭证采伐林木意识,从源头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按省、州下达的年度木材采伐计划,及时合理地分解年森林采伐限额到各乡镇,保证农民用材的正常采伐。加大对全市木材采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林、商品林采伐审批程序的监管,加强对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申请采伐目的和所采伐木材的流向的监管。组织人员对来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根据省、州下达的年度商品林采伐计划,结合各单位的采伐申请,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组织搞好作业设计,并及时将设计说明书上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督促各获准采伐的单位严格按人工商品林采伐设计说明书组织实施、搞好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年度木材采伐、调运、迹地清理和更新等工作。
(二)木材流通秩序管理
定期对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力量对木材来源进行检查,对无证、违法、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全市木材经营加工有秩局面。进一步完善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机制,完善木材流通监控设备,让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在可控范围内进行。加大对木材运输检查的监管力度,监督并指导各木竹检查站认真开展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对路网建设形成的木材运输监督检查盲区,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建议,出台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三)严格林地管理
深入宣传林地保护与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正确引导和督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严格按《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和规划设计。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积极协助其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搞好部门服务。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理。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管
搞好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案件审批,督促各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案件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得当、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处罚程序合法、归档材料完备齐全。
(五)严格按行政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注重办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能力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木材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证件,并对所办证件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验审。
(六)加强林业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平台,在搞好普法宣传的同时,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服务林业经济发展。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五
我于*年*月被评定为森林管护高级工。平时工作中,在**和**林业站的领导下,在各党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学习并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条例》等国家林业法规政策,切实加强对**区域森林资源的保护,遏阻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生态安全,为**区域林区的社会稳定、生态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提高了广大林农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在乡、村、社各个交通要道、路口、车干道、沿公路岩石及农户房侧书写森林管护宣传标语180余条,在重点林区参会100余次,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森林管护、林政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落实发放一年一度的护林防火户主通知书,张贴县政府护林防火戒严令,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认真贯彻森林防火“两项制度”。在巡山护林工作中,无论是村、社、农户还是田间地头,走到那里就要宣传到哪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将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在巡山护林过程中及时发现滥伐木材、无证运输、无证收购、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并积极依法处理。督查一年一度的木材采伐,有效地制止了违法行为,做到了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维护了林区和谐。
在巡山护林的同时,积极完成**林业站安排的退耕还林地补植、天保工程育苗、造林工作。
由于**区域内森林面积广泛、林间交通不便,森林管护难度较大;另外,由于管护人员较少、工作量较大,所以在面对大面积的森林管护工作时,我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所暴露出来的缺点,我要认真加以改进,为**县的林业发展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县**林业站 ***
**年**月**日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六
一、实行百分考核制,规范化管理护林员队伍。
为落实护林员职责,镇林站对护林员实行百分考核制度。考核主要内容涉及林区内护林制度建设、护林队伍建设、林政管理情况、护林防火工作、护林其他工作任务等方面。本次考评制度办法,采取平日考评与年内总体考评同步进行,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法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了护林员队伍。护林员工作总结。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我镇护林员在20__年度年终民主考评中均达到90分以上,符合的标准。
二、因地制宜,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根据荆紫关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按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划分为两个联防区,并按十一人一组的办法,对人员进行统一调用和管理。第一责任区由史国强等十一人负责林区一切事务,第二责任区由陈奇涛等十一人负责。
三、责任到人,连片造林。
20__年度我站及早进行造林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金家沟村和汉王坪村向全体护林员下达2300余亩新造林任务,划分责任到人,确保造林成效。护林员工作总结。由于措施得力,护林员2300余亩的新造林工程顺利通过省、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
四、各尽其责,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
在护林、防火方面,我镇护林员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护林员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责。在辖区的各个交通要道,林区的村庄内刷写标语(包括林政管理、防火措施等),由镇林站在防火期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护林员认真巡山,确保每月出勤达到25天以上,实事求是书写巡护日志,在巡山过程中发现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分层次上报。林站配备护林防火宣传车全年不间断在林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规定护林员在护林防火工作中不分区域、不分时间,出现问题做到最短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使损失降到最低。
五、人人参与,协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体护林员在林站经过统一培训,积极配合林改工作人员进行勘界勾图,确保确权到户,并配合工作人员消除在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使我镇的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六、及时测报,降低病、虫危害。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各个护林员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上报,由县森防部门进行鉴定。待确定后,严格按照县森防部门制定的防治措施进行防治。
尽管20__年度我镇在护林员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县局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还需要再接再厉,使我镇护林员队伍更加的规范化,确保我镇护林防火工作更上一层楼!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七
(一)森林采伐管理
采伐计划的申报与分解。x年,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9.42万立方米(公益林:1.39万立方米、商品林8.03万立方米)、楠竹17.44万根。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将x年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分解到了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及林业生产管理单位。按照鄂政办发[]33号、恩施州林发[]38号及利政办发[]18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审核审批了国有(合)、乡村林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9-10月,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作了《利川市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分别经省林业厅和州、市林业局审核,批准我市今年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169.1公顷,采伐蓄积26046立方米、出材16951立方米,涉及甘溪山等6个国有(合)林场、凉雾乡等10个乡(镇)、村林场的74个伐区,共计小班101个。
限额采伐执行情况。截止11月28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54份,实际采伐林木6.08万立方米,为年度采伐计划的64.5%。其中,公益林采伐0.97万立方米,占计划数的69.8%。商品林采伐4.6万立方米,占计划的57.3%,其中,国有国合及乡村林场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130.5公顷,采伐蓄积1.95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数的81.6%和82%。抚育采伐0.51万立方米 (占商品林计划)。采伐楠竹2.3万根,占计划数的13.2%。
森林采伐管理。一是实行网上办证,各乡镇采伐证核发员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认真填写和网上送审采伐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落实采伐责任管理,国有(合)林场、乡村林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均与市林业局签定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责任书》、《人工商品林采伐现场监管责任书》。三是落实采伐监督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据实分解到各村,各村的采伐由驻村森林管护员监督实施。
6月以来,对全市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违法采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各采伐和采伐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档案。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经判读点和抽查采伐地块的检查。为衔接采伐证核发全国网上系统的运用,及时申报了各采伐管理单位的采伐证核发员参加12月份省厅将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二)木材流通管理
木材运输。及时指派人员参加了全国木材运输信息系统培训学习,并严格按规定通过网上系统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155份,运输木材2.05万立方米。
经营加工。建立了我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管理单位加强对经营加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加工使用木材台账、违法经营加工查处登记等。对全市133家木材经营户、加工户、54份木材经营户、37份木材加工户的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对年检合格企业增设了视频监控设备。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店16家。
(三)林地管理
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46宗,办理审核同意书45份,共征占用林地37.9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7.15万元。其中,长期占用林地12宗,占用林地22.55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0.5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34份,占用林地15.4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6.62万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占用林地8.33公顷。
去冬今春,对x年长期占用的0.723公顷林地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并对造林地块进行了检查和验收。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检查,6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近三年来占用林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到期使用的林地,进行了清收或续办了手续,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处罚,及时进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或责令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依法行政及林业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种类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职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等进行了公示,对林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标准等实行政务公开,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根据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新办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对31名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了《行政执法证》。
林业案件办理。 全年共审批林业行政案件680起,其中,盗伐林木5起;滥伐林木167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法运输木材、收购木材238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215起、违法占用林地52起;违法收购野生动物1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在审理的案件中,共没收木材5836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罚款244万元;没收绿化树木、苗木111株。森林公安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7起,其中:移送起诉4起,取保候审7起,网上追逃3起,刑拘1起,在侦2起。
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根据利林发[]24号、恩施州林办发[]1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在去年12月以来开展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基础上,3月,结合全州的“春雷”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拆除了无证经营加工锯台27个、有证未年检锯台37个,对10个年检未到期锯台进行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案件6起,没收违法经营加工木材81.6立方米。
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42起、行政复议案件8起。调处林权纠纷152起,还有87起林权纠纷正待调解。11月上旬,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检查。
(五)普法宣传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市“六五”普法方案,制定了本系统“六五”普法方案。为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制作了林地保护与利用、林木采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12.4”法制宣传日进行了宣传。
(六)木材检查站管理
我市现有四个省际木材检查站,随着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有的检查站逐渐失去了应有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切实发挥各木材检查站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能,根据鄂林资[20xx]259号文件精神,x年,按照x年拟定的检查站调整方案,已将白龙塘木材检查站由建南镇中步营村三组迁址至建南镇明星村十三组,目前相应设施正建设之中。7月下旬,按照鄂林办资[]61号精神,组织柏杨坝等四个木材检查站站长到省林业厅参加了林业法律法规、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全省木材运输管理系统运用等知识培训。
(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截至11月28日,林权中心接待林权办理、及林改政策咨询1453人次,办理林权登记1530宗,林权登记6.02739万亩(包括林权初始、变更、流转、遗失补证面积),其中流转林地(包括赠予、入股、合作经营)269宗,流转林地面积1.39129万亩,流转金额261.6168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笔,抵押林地0.1290万亩,贷款200万元。
一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策因素,导致有些行政案件不好定性,难以处理,资源管理工作存在很多矛盾;因人们的习惯认识或对林业政策的不了解,对林业发展与利用存在误解,导致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林木采伐监管点多面广,采伐监督管理过程较为复杂,林业站工作人员受经费和精力所限,林木采伐者对林业法规政策不甚了解等,少数地方还存在滥伐林木现象。
三是群众对林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缺乏认识,随意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方政府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而忽视了依法利用林地,造成了工程上了马,也违法使用了林地。
(一)木材采伐管理
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按计划凭证采伐林木意识,从源头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按省、州下达的年度木材采伐计划,及时合理地分解年森林采伐限额到各乡镇,保证农民用材的正常采伐。加大对全市木材采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林、商品林采伐审批程序的监管,加强对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申请采伐目的和所采伐木材的流向的监管。组织人员对来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根据省、州下达的年度商品林采伐计划,结合各单位的采伐申请,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组织搞好作业设计,并及时将设计说明书上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督促各获准采伐的单位严格按人工商品林采伐设计说明书组织实施、搞好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年度木材采伐、调运、迹地清理和更新等工作。
(二)木材流通秩序管理
定期对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力量对木材来源进行检查,对无证、违法、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全市木材经营加工有秩局面。进一步完善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机制,完善木材流通监控设备,让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在可控范围内进行。加大对木材运输检查的监管力度,监督并指导各木竹检查站认真开展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对路网建设形成的木材运输监督检查盲区,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建议,出台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三)严格林地管理
深入宣传林地保护与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正确引导和督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严格按《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和规划设计。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积极协助其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搞好部门服务。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理。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管
搞好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案件审批,督促各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案件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得当、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处罚程序合法、归档材料完备齐全。
(五)严格按行政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注重办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能力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木材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证件,并对所办证件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验审。
(六)加强林业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平台,在搞好普法宣传的同时,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服务林业经济发展。
森林管护年终工作总结篇八
一,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意识。同时,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我不断加强学习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提高自身的工作素质。
二、尽心尽责、主动学习完成本职工作。我83组所管理的公益林区共有4403亩,中平组的林区共有11300亩。在日常工作方面,我除了每月按时和同组的刘开东同志巡山(83小班)在本责任管护公益林区,还根据实际情况和中平组的同事采用一人外围、二人组、三人组和四人组等不同方式巡山护林。每月巡山有22天,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和工作日记,在本年度里,我的责任管护林区保存率达到95%。按时参加护林员每月的例会,汇报本月的巡山护林情况。下村宣传公益林的法律法规的政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林区、树木和石头等环境特点,张贴、喷写护林宣传标语。协助林业工作站开展管辖区的公益林资源管理和防止破坏公益林区的行为。管好本人的责任区及周边的林木和野外用火。所以本人管理的责任公益林区和周边林区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事件。积极协助处理商品林的林权纠纷。对本公益林责任区各种危害公益林资源的行为,都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向林业工作站领导汇报。在__年度本责任区83小班没有发生毁林、侵占林地、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情况。
除了较好地完成我本人的.职责工作外,我还积极配合林业站得领导和同事完成县林业局、镇委、镇政府等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20__年的工作中,我将尽心尽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别是做好20__年公益林责任区的巡山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促进我镇生态公益林发展得到重点保护,做一个合格的森林卫士。
以上是__年度重点公益林区83小班的巡山工作总结及20__年的工作目标,请领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