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 社会事务办科员岗位职责(精选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街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街防灾减灾工作。
(四)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五)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八)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九)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承办街道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二
一、救灾救济工作
1、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进低保率100%;应出即出,出低保率100%,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按时报批,操作程序规范,保障金按月足额发放,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低保工作档案规范有序。
2、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集中供养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敬老院管理达标。
3、社会救助绩效合格率100%;社区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100%;培植低保和社会救助特色典型2个。
4、认真做好特殊救济对象的救灾救济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
5、完成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指导基层依法开展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违法现象。
2、积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创建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3、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居民满意率达到80%。
4、社区信息化管理软件正常使用。
三、
社会福利工作3、驻军的社区100%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活动,要有一个以上经得起检查的双拥共建文明社区及先进典型,社区的要主动与部队联系建立共建点;私营企业拥军典型1个;市级双拥先进单位1个。
4、认真开展“八.一”、春节期间的双拥优抚活动,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文档资料规范,规章制度明确。
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民间组织备案登记名称规范,备案率100%,工作台帐齐全。
2、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指导,积极配合区民政局提高民间组织年检率。
3、对民间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上报,协助县民政局及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违法活动。
4、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七、区划地名工作
1、协助县民政局做好辖区内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益设施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
2、协助县民政局做好辖区内区划调整工作;村(居)区划调整按规定报批。
3、配合县民政局做好辖区内地名信息收集工作。
八、慈善工作
1、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捐助和慈善公益活动,制定推广结对帮扶和有效救助特困家庭的长效措施。
2、社会事务办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民政办工作规范有序。
3、做好信访、来访接待工作,接访率达100%以上,来信回复率达95%以上;每年到县信访上访不超过3件。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三
1.在站长或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站各岗位职责、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督促全科人员遵守本血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4.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髙工作质量。
5.定期组织分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
6.经常对分站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差错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7.按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新。对科室所需物品的增补应做到及时、节约。8.正确、及时地编制分站年度、月度和日采供血计划合理调度好分站和各储血点的血液流动,做好各项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间、格式,及时保质保量上报。
9.及时组织完成当地的采血工作,协助好当地献血办搞好无偿献血工作。
10.负责组织人员定期核对库血及血液制品,做好库血锐减、血型偏型的预报工作,及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持血液的供求平衡。
11.负责向临床推广成分输血,回答有关血液的储存、运输及使用的咨询,经常收集用血医院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解决。
12.负责分站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13.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分站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参照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四
青少年事务社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制定的工作守则,遵守青少年事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青少年事务社工要严于律己,严格完成中心分派的工作任务,维护中心声誉。
青少年事务社工要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本着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为服务社区青少年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尽职尽责。
青少年事务社工对所有服务对象在态度上一视同仁,不得因其服务对象的出身、民族、性别、年龄、信仰、身体情况、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贡献不同而有所区别,应与服务对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其需要,切实为之排忧解难。
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要尊重服务对象的价值观念和基本权利,注意维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如因工作需要公开服务对象资料,必须事先取得服务对象、其法定代理人及青少年事务中心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及负责任的措施,避免一切可能识别个案中具体身份的资料泄露。
了解所在社区青少年基本情况,落实中心八大职能,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就业咨询、创业辅导、就学引导、应急救助、困难帮扶、志愿行动、受理募捐、团务工作等方面的热线服务。
青少年事务社工要深入调查所在社区的各项情况,广泛收集数据,关注所在社区青少年发展动向,深入了解困难和帮扶对象需要,研究该社区青少年群体的总体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供参考。
青少年事务社工应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定期组织能够凝聚社区青少年的活动,适时向社区青少年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法规,扩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影响力,鼓励和组织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青少年事务社工应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专家团队,并定期开展活动。
青少年事务社工要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与道德素质,与其他社工、专业人士、志愿者、相关人员及其他合作者通力合作,任何建议、批评及冲突都应以负责的态度表达和解决,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
青少年事务社工应对自身的能力有所了解,当服务对象的合理需求超过自己的能力范围,为保证服务对象获得最大利益,青少年事务社工应上报青少年事务中心,由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寻求其他资源及其他专家帮助。
青少年事务社工在终止服务时,须谨慎考虑到各种因素,先行告知青少年事务中心与服务对象,同时减少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有必要需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转介至其他服务机构,使得服务得以继续。
对于服务期间因事离岗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事务中心报备,并提交离岗申请,在市项目办领导批准并报经省项目办核准后方可离岗。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五
一、依法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政务、村务公开和村干部、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创建自治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二、开展民族与宗教、老龄、残联工作,继续抓好农村储金会的清理整理顿和规范管理。
三、贯彻实施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做到查灾报灾及时,管理和使用好各种救灾粮、款、物、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抓好农村特困户的临时救助,落实好五保供养工作。
五、按时按标准实好各项优抚资金的兑现,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改革工作和“双拥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六、积极推进葬改革,提高火化率,抓好公路、铁路沿线和景区周围的公坟(墓)治理,搞好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严查处其非法活动。
(三)
1、村(居委会)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受理城市低保的评审工作,由居委会主任或主管城市低保工作的副主任、居委会委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
2、3、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低保审核工作。 居委会每月一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每季度一次对享受低保对象上一个月的家庭人口和收入进行核实,区民政局每季度复审一次。
5、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申报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批,认真查对申请人的户口簿号是否与家庭成员一致,同时细心查看收入证明、入户调查记录、身份证等证件。
6、区民政局审批后,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核发《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取证按季审核,未经审核的自动失效。
西秀区低保工作发放制度
(五)
1、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民放(除没有金融机构的乡镇外)。
2、低保对象凭借代办银行发放的存折,到反指定银行领取低保金。
3、低保对象元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算自动放弃,民政部门应按程序取消其低保资格。
4、低保对象因行为不便,而委托其他人代领低保金时,受委托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低保存折),在领取花名册上签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姓名,以防冒领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低保持待遇。
5、区民政局应严格按照与代发机构签订的协议,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
西秀区城市低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七)
一、区级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为:低保对象审批表,低保金发放花名册(台帐),低保统计月(季)报表,入户抽查记录、审批记录,群众举报,来访举登记册,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登记册,低保工作文件、表、册,低保相关资料等。
二、乡镇(办事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为:
2、一户一档(主要包括申请书、入户调查表、申请表、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医院证明、审批书、调整表、停发表等)。
三、居委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为:公示内容,群众举报、来访登记册,动态管理记录册(入户调查及走访登记册),低保民主评议记录册,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记录册,低保公示情况反馈册,低保工作制度册。
西秀区城市低保台账、月报表上报制度
(八)
一、报表样式。各乡(镇)、办事处必须按照省民政厅统一的月报表样式和城低台账要求进得上报。
二、上报时间。低保系统台账、月报表应于下个月4日前上报区局低保办。如4日没有上报视为当月未发放低保金,区民政局不予上报,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后果自岁。
三、数据要求。低保系统台账、月报表填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低保上报数据要与同级财务部门上报数据保持一致,报表中“当月发放金额”“累计发放金额”均保留1位小数。
五、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六
管理项目:
3、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及救灾救济工作。
服务项目:
2、组织开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3、做好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及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工作。
4、负责街残联的工作;
5、为辖区老人办理《武汉市老年人优待证》;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护理; 关于90岁以上老人发生生活保健津贴。6、武汉城镇居民医保登记。
劳 动 保 障 服 务 所 工 作 职 责
1、负责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2、对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3、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统计、信息汇编及整理,进行供求分析预测,定期上报;负责指导信息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失业人员档案和再就业数据库,并按时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
4、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为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指导未能继续升学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5、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认定、发放、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对象的审核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6、开展就业岗位调查,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兴办社区就业项目,主动向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
叮叮小文库
人员大型娱乐健身和文体活动。
8、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离退休人员档案工作,督促社区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管理离退休人员档案和组织关系;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的认定情况按期汇总,并上报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负责领导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政策、业务培训。
10、负责与辖区有关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为辖区老人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护理;关于90岁以上老人发生生活保健津贴。
12、武汉城镇居民医保登记。
劳 动 保 障 服 务 所 工 作 流 程
《再就业优惠证》申领须知: 一、服务事项
《再就业优惠证》申领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1、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仍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下列人员:(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6)“村改居”需要就业人员以及被征地农民中需转移就业人员;(7)乡镇机构改革分流需要安置的人员;(8)需要就业的随军家属和城镇退役军人。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2
叮叮小文库
《就业证》申领须知: 一、服务事项 《就业证》申领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1、对象:(1)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3)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农民进城自谋职业人员。
2、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或雇主招聘录用,或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一个月以上,或以灵活多样形式参加社会活动、所取得合法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资料:(1)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经历以及缴纳社会保险情况。(2)从事个体经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自谋职业人员需户口、《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农村进城自谋职业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一张免冠照片。
三、办理程序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叮叮小文库
求职登记费:每人次5元;介绍成功服务费: 六、服务窗口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
小额担保贷款申报须知: 一、服务事项 小额贷款申报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叮叮小文库
劳动者。
2、政策: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贷款额度为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一次,期限为一年,展期不贴息,对自主创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1、自主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交一下资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有疑问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在监署有关意见后,将复核材料移送市劳动和社区保障部门。
四、服务时限
共16个工作日(社区、街道5个工作日)六、服务窗口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须知: 一、服务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叮叮小文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服务窗口
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审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1、对象
辖区内已参加市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2、资料
(1)身份证;(2)退休证;(3)户口;
(4)《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2、每年按社保处规定的时间到社区参加年审。
叮叮小文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服务窗口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1、对象
辖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2、资料
(1)身份证;
(2)《就业证》。三、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持《就业证》、身份证到社区进行审验。四、服务时限
每季度第1个月1—10日到社区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服务窗口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老 龄 办 须知: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须知 一、服务事项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1、办理省证的登记表到区龄办领取。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1、60—64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蓝色《武汉市老年人优待证》费用10元。
叮叮小文库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
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护理的须知 一、服务事项
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护理的须知 二、申请对象
对象:80岁以上、独居且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及70岁以上、生活困难、有严重功能性障碍的残疾老人。
三、办理条件
1、独居且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需提供赡养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活困难、有严重功能性障碍的残疾老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服务时限 即时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服务窗口
9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保健津贴 二、申请对象
对象:凡年满90岁周岁及以上的,且户籍关系在汉阳区的老人,都可以享受区政府发放的每月100元的生活保健津贴。
三、程序
符合条件的老人,携带户口薄及本人照片3张到社区服务站填写《武汉市汉阳区90岁以上老人享受生活生活保健津贴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社区服务站会审核,并予公示三天,街道办事处复审后,报区老龄办审批。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五、服务窗口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
武汉城镇居民医保登记的须知: 一、服务事项
武汉城镇居民医保登记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叮叮小文库
1、对象:(1)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2)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3)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
2、资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带领小孩去辖区照像(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不用),并自行确定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以下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低保对象需出示有效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二)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三)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证明。
三、武汉城镇居民医保登记
城镇居民分别到以下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据实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学生在学校领取《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低保家庭学生除外)。
(二)低保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三)具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城镇户籍,居住在中心城区以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
(二)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三)低收入家庭老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除以上(一)、(二)、(三)项外的其他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六、服务窗口
社区劳动保障站、汉阳区琴断口街社区服务中心
残 联 工 作 职 责
1、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准确调查、掌握辖区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协助区残联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热情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听取 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为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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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授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协助区残联开展用品用具供应服务。5、组织职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协助安排就业,扶持生产劳动。6、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和培训,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7、初审残疾人定额补助和其它特殊困难临时救助资料,协助发放救助款(物)。 8、初审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证的相关资料,并发放乘车证。9、指导全街各社区居委会残协各项工作。
残 联 工 作 流 程
办理《残疾人证》
一、服务事项 办理《残疾人证》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2、经社区居委会在《汉阳区残疾鉴定申请书》上盖章后,申请人一并带上其它材料到街残联办理,填写登记表,在《汉阳区残疾鉴定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3、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人申请人带齐所有资料,到武汉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鉴定,鉴定通过后每周四下午到区残联办理。精神残疾人申请人带齐所有资料,到汉阳区江堤精神病医院鉴定,鉴定通过后每周四下午到区残联办理。
四、服务时限
通过医院鉴定后一个半月办好,到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五、服务窗口
社区公共服务站
街社区服务中心 区残联
办理《困难残疾人定额生活补助》 一、服务事项
办理《困难残疾人定额生活补助》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凡户口在琴断口街辖区内,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均可申请办理困难残疾人定额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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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程序
每月20日前受理,次月可享受定额生活补助。五、服务窗口
社区公共服务站
街社区服务中心 区残联
办理《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 一、服务事项
办理《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 二、申请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1、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由残疾人本人或亲属向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城市低保证、残疾人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病历、诊断证明书、已支付的医疗费收据等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水灾、火灾、房屋倒塌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交通事故鉴定材料和由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伤残评定材料。
2、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汉阳区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审批表》,并签署初审意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街残联。
3、由街残联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后,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残联审批,并作出是否给予救助的决定。凡决定给予救助的,由区残联根据有关规定核定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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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时限
社区公共服务站
街社区服务中心 区残联
低 保 工 作 职 责
2、为辖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5、负责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审核;
9、做好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资料受理、审核申报、发放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低 保 工 作 流 程
低保办理须知: 一、服务事项 办理低保
二、申请条件、对象
1.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 ;2.当地常住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户主
三、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1.户主申请2.社区初审3.街道审核4.区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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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时限
六、服务窗口
社区公共服务站、汉阳区琴断口街服务中心
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办理须知: 一、服务事项 贫困群众医疗救助
二、申请条件、对象
在汉阳辖区居住且持有本辖区户口的居民,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均为医疗救助对象: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简称“三无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简称“低保对象”);3.经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对象。
三、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凭《定救证》、《低保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材料(1)呈报审批表(2)低保证或定救证,(3)医院诊断证明及定点医院住院小结(4)定点医院收费票据及相关材料,经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
四、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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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并将经核定的《统计表》一份返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拨款到街道,委托社区直接将救助款发放到本人,救助对象领款后,在《拨款通知书》上签收,并由街负责将签收件返回区民政局存档。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 费 六、服务窗口
社区公共服务站、汉阳区琴断口街服务中心
慈善超市服务须知: 一、服务事项 慈善超市
二、申请条件、对象
捐赠对象:本街辖区低保户、大病、困难家庭、困难残疾人、优抚对象、孤老、特困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中的特困对象等社会困难人群。
三、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接收捐赠物品操作流程:单位或个人通过街道、居委会或热线电话联系,捐赠有使用价值的日用商品(新品)或捐赠能正常使用的家电、衣被、生活用品;接受捐赠,开具收据,登记入库,张榜公布,颁发捐赠证书;整理分类,清洗熨烫,上货架;无偿救助帮困对象。
发放捐赠物品操作流程:本街辖区特困人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审核后发放领用劵,社区居委会领取、发放《领用劵》,特困人员凭《领用劵》到慈善超市领取生活用品,如是孤老、残疾人等特殊对象由社区居委会负责送货上门,由慈善超市登记入帐。
四、服务时限
六、服务窗口
社区公共服务站、汉阳区琴断口街服务中心
叮叮小文库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须知: 一、服务事项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二、申请条件、对象
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对象:(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连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指本年度的上一年度12月底之前享受低保待遇满一年);(3)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8平方米(含)以下;(4)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的相关条件(减租标准、配房户评分轮候)仍执行《关于武汉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
租金核减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连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3).现承租的住房为公有住房。
配房租赁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连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3).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含)平方米以下。
三、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1.《申请表》(一式二份)2.《审核表》(租金核减的一式三份,配房租赁和租金补贴的一式二份)3.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提供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一份)4.《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提供复印件交复印件)5.《残疾证》及其他特殊对象(如孤寡老人、癌症病人等)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原件,收复印件)7.租住私房的租房协议(提供原件,收取一份,并由住房所在地社区在租房协议上签署证实意见,加盖公章),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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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补贴资格通知书”的家庭应到市场上选择住房。在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报送区房产局,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区房产局应与申请人签订《武汉市城镇最低 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协议书》,待申请家庭实际入住承租住房后,按规定的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金补贴,以冲减房屋租金。
配房租赁的办理程序:由户主申请,将所需资料交给社区,社区初审、公示7天、打分,无异议的交街道事务科复审、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区民政局及区房产局审核。
租金核减的办理程序:由户主申请,经社区初审盖章后,交街道复审盖章,再由其本人交所在房管所审批。
四、服务时限
免 费
六、服务窗口
社区公共服务站、汉阳区琴断口街服务中心
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办理须知: 一、服务事项
办理困难群体临时救助
二、申请条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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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并作出是否给予救济的决定。凡决定给予救济的,由区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核定救助标准。
四、服务时限
困难家庭发生特殊困难,一年内可申请1次救助。街道办事处复审资料上报区民政局后一个月内办好。由街道事务科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将救助款送到申请人家中。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 费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七
一、负责协助主管做好调研、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相关材料整理打印、发放、存档,做好学生工作处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三、
负责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接待、复函、解释的服务工作。四负责做好上级来文并根据省教育厅及学院各部门的要求,完成学生管理各项数据的填写报送工作。
五、负责校内外学生各项荣誉评定工作和表彰大会,制定和修改评优工作的标准。具体负责通知发布、资格审核、提请校评审委员会审核、校级评议、公示、发文及证书、奖品、奖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日常学生量化考核工作的汇总和每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管理、审查、评定工作。负责做好学生工作处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周计划、计划、
总结
等各项事务工作。七、负责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平险、集体意外伤害险的办理、解答、理赔等工作。
八、负责做好学生健康体格检查工作和体检材料的归档工作。 九、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主要做安全教育班会的开展、寒、暑假期间学生留校以及节假日后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等工作。
十、负责学生纸质档案的全面建立和管理,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办理档案业务,保证学生档案齐全、完整。主要做好学生档案材料和学生档案的接收、整理、借阅、派发等工作,以及档案内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填写、审查、归档等工作,并协助就业部门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发放工作和发档材料的存档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证的办理、发放、补办、注销工作,以及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和每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请销假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协助做好学生管理队伍数据、辅导员考核、评先、素质教育观摩课、职业技能大赛等工作。
十四、负责新生接待工作、军训工作、毕业生离校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存档。
十五、负责学生伙食委员会的管理和活动开展工作。
十六、负责配合督导处搞好学风督察工作,做好学生上课出勤、课堂表现等学风情况的督查。
十七、负责本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人事考勤、考核等工作。 十八、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相关任务、努力协调配合其他科室工作。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八
一、行政 文书 会务管理
1、承担制定并完善园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承担办公用品、易耗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3、承担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入库排架、保存等工作;
1 / 2 四、安全生产工作
1、承担党建、纪检相关工作; 2、承担工会相关工作; 六、物业管理
6、承担园区设备、会议室等资产的出租与运维工作; 七、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 / 2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篇九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社区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职责。
2、救灾救济工作。管理和发放上级划拨的救灾救济资金。
4、五保户工作。严格按照五保政策执行有关工作。
8、抓好社区建设工作;
9、办理本部门的日常事务和其它临时性工作。
10、落实小区物管工作。
11、做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2、负责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业务指导;
3、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
6、组织实施“阳关计生行动”、推动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
7、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再生育报批手续;
8、协助办事处做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9、承办区计生委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根据办事处目标任务,负责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抓科室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职能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总结
,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3、负责全辖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搞好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
4、掌握社区建设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按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组织科室同志和驻区单位计生专干定期学习计生政策,做好计生宣传,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负责社区居委会骨干、计生专干的管理培训。
7、做好与其它科室的协调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