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4篇
高尚的人格,美好的操守,坚强的政治素质,刚正不阿的凛然正气,都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锻炼培育而成。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2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2022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我局组织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体会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不正之风,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学习,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在职务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中体会到,不管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还是将要退休、晚节不保的老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了学习”。不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保持自己的信仰,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最终走向犯罪。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修养,防微杜渐,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修养外,最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务面前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底线。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以上是我对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些体会和感言。很不周详,请各级领导批评指正,以利今后的工作。
篇二:2022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12月12日,郓城县市场监督局各党支部委员在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李振涛同志带领下,一行36人来到山东省湖西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参观了羁押罪犯的生活区、劳动改造区等场所,听取了监狱管理人员的狱情介绍,及三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通过这次参观学习,我对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的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在听取了三名领导岗位上落马的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后,我深深地体会到,无论是初入职场的新人,还是身居要职的中坚力量,甚至是将要退休的老同志,之所以走向犯罪的道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在利益的诱惑下,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底线和道德底线,失去了自己的信仰。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二、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单位、家庭蒙受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人人有责,它是保证我们家庭平安幸福、单位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必须正确使用权力,分清情与理,情与法,防止滥用权力、乱伸手,防止在亲情、友情面前,忘记党的纪律和原则,为情所累,被情所困,以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正确认识自己,真诚对待他人,认真对待工作,公平对待监管对象,在权力面前有原则,在处理情与法问题上有底线,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监督,认真进行反思。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步。
我们党员干部要以这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筑牢拒腐防线、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坦坦荡荡为人,规规矩矩处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篇三:2022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一、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不动摇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就是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从革命战争时期“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等先躯先烈,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等英雄模范,再到改革开放时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繁森和郑培民等领导干部,一大批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体现了革命理想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个人名利淡似水的坚强党性。
而此类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看似是个人思想松懈,根本原因却是在于他完全丧失了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从而严重的违纪违法,进而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要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不动摇,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知法敬法、警钟长鸣;要终身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铸牢尊法守法的思想防线、提高对各类不良诱惑免疫力和抵抗力,毫不动摇地坚守理想信念的防线。
二、坚持持之以恒的学习不动摇
许许多多的案例都告诉我们,思想的麻痹不是一天形成的,点滴生活小节的不注意逐渐成为了侵蚀思想的蛀虫,再加上轻视学习和思想改造,导致了明辨是非能力的丧失,敬畏法度意识的淡漠。事实说明,不学习,思想就不能进步,能力就无法提升,在欲望和纪律面前就不能正确的做出抉择。
此次案件学习告诉我,要坚持持之以恒的学习不动摇,要把学习作为终身的必修课,不断提升知识水平,提高理论修养。要加强法规制度的学习,勤于思考,把握实质,巧妙运用,自觉实践,过好生活作风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在实际工作中,我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改进思想作风,坚决反对“四风”,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坚持接受党和群众监督不动摇
我从一名普通的XX干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与此同时我作为一名有着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我深知我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而我的成长进步以及工作、事业的发展都是组织对我的认可。因此,在是非面前,在生活小节面前,如若不能够认清自己,警醒自己,任由思想的松懈麻痹,那就已经是我政治生涯的结束。当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时,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此次学习的案件印证了这样的真理:“畏法度者更快乐,不畏法度者尝恶果”。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然权要为民所用,利要为民所谋,无论处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人民所需,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习惯于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干好自己的事业,不去逾越“红线”,做一名敢于被监督的党员,要强化被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真心实意接受监督,对组织、同事和群众指出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党和人民的监督视作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而自己手中的权力也绝不是违法犯罪的特权的庇护伞,更不是违反生活纪律的挡箭牌。
通过学习,以此次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根源、深刻汲取教训,是一次初心使命的再锤炼,也是一次思想灵魂的再洗礼。主要汇报以下几个方面收获:
一是坚定思想信念。以通报案件为鉴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绝对忠诚”的理念,坚决做到表里如一、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等党纪法规,强化纪法思维、增强程序意识,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遵守制度、坚决纠正各种破坏制度的行为。
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必须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和遵守党的纪律;必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每一位党员的行为都代表着党的作风形象,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必须警钟长鸣,端正工作态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四:2022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认真学习了《通知》中相关问题通报,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非职务犯罪对个人、对单位、对家庭以及对个人前程的严重危害,发人深省、令人痛心,自己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作为一名XX战线上的老同志,我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勤政廉政,干净担当,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不动摇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就是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从革命战争时期“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等先躯先烈,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等英雄模范,再到改革开放时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繁森和郑培民等领导干部,一大批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体现了革命理想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个人名利淡似水的坚强党性。
而此类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看似是个人思想松懈,根本原因却是在于他完全丧失了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从而严重的违纪违法,进而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要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不动摇,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知法敬法、警钟长鸣;要终身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铸牢尊法守法的思想防线、提高对各类不良诱惑免疫力和抵抗力,毫不动摇地坚守理想信念的防线。
二、坚持持之以恒的学习不动摇
许许多多的案例都告诉我们,思想的麻痹不是一天形成的,点滴生活小节的不注意逐渐成为了侵蚀思想的蛀虫,再加上轻视学习和思想改造,导致了明辨是非能力的丧失,敬畏法度意识的淡漠。事实说明,不学习,思想就不能进步,能力就无法提升,在欲望和纪律面前就不能正确的做出抉择。
此次案件学习告诉我,要坚持持之以恒的学习不动摇,要把学习作为终身的必修课,不断提升知识水平,提高理论修养。要加强法规制度的学习,勤于思考,把握实质,巧妙运用,自觉实践,过好生活作风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在实际工作中,我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改进思想作风,坚决反对“四风”,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坚持接受党和群众监督不动摇
我从一名普通的XX干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与此同时我作为一名有着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我深知我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而我的成长进步以及工作、事业的发展都是组织对我的认可。因此,在是非面前,在生活小节面前,如若不能够认清自己,警醒自己,任由思想的松懈麻痹,那就已经是我政治生涯的结束。当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时,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此次学习的案件印证了这样的真理:“畏法度者更快乐,不畏法度者尝恶果”。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然权要为民所用,利要为民所谋,无论处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人民所需,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习惯于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干好自己的事业,不去逾越“红线”,做一名敢于被监督的党员,要强化被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真心实意接受监督,对组织、同事和群众指出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党和人民的监督视作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而自己手中的权力也绝不是违法犯罪的特权的庇护伞,更不是违反生活纪律的挡箭牌。
通过学习,以此次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根源、深刻汲取教训,是一次初心使命的再锤炼,也是一次思想灵魂的再洗礼。主要汇报以下几个方面收获:
一是坚定思想信念。以通报案件为鉴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绝对忠诚”的理念,坚决做到表里如一、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等党纪法规,强化纪法思维、增强程序意识,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遵守制度、坚决纠正各种破坏制度的行为。
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必须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和遵守党的纪律;必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每一位党员的行为都代表着党的作风形象,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必须警钟长鸣,端正工作态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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