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 合同补充协议(优质7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篇一
(以下简称)由以下双方于20 年 月 日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本补充协议”在 签署: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号,法定代表人为 (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号,法定代表人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各方已于 日签订 合同及 日签订补充协议。
1、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定义与aa合同相同。
2、备案的aa合同不是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替代或变更。
3、本补充协议中与 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兹此,本补充协议双方促使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文首所述日期和地点签署本补充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_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篇二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铺租金49239元、三个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54939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乙方(公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篇三
甲方: 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建设的邵阳县夫夷新城第一期综合开发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20xx年3月13日甲乙双方签订的《邵阳县夫夷新城第一期综合开发投资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依据中办发
第一条之规定,甲方停止邵阳县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建设,今后,如因国家政策允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建权。
2、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市政广场及市民广场公共设施项目,因国家政策原因,甲方将市政广场、市民广场两个bt项目调整为一个市民广场项目,由原来规划设计的占地面积86795㎡调整为20000㎡,具体规模、工程造价及建设工期以另行签订合同为准。
3、因国家政策及征地拆迁等原因,甲方调整bt代建项目,停止人民路建设,政德路、富康路、永泰路三个bt代建项目由乙方按原合同执行,20xx年10月底完成政德路、富康路、永泰路三个bt代建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具体规模、工程造价及建设工期以合同为准。
4、删除原合同第三条第3款款项
5、投资回报。原配置回报地不变,新配置回报地按新政策新价格标准执行。
6、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追究对方任何经济损失。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篇四
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地点:
一、乙方同住人员共有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套房屋乙方租赁期间承诺居住人数不得超过5人,如超过人数,则乙方违约,合同即时解除,押金不退。
二、乙方入住前应更换门锁,并妥善保管钥匙。房中不存放贵重物品,尽量避免不相干人员进入房间。如因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导致乙方人身、财物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邀请第三方人员进入房屋后,承诺对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四、房屋只能作为居住使用,不得擅自更改用途,且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违法活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处罚。
五、双方在合同中提供的信息材料应真实有效,合同中登记的联系电话将作为通知送达的法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告知对方。
六、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完全检查过房屋的水、电、煤气、地暖、门、窗及其他设施的安全性,确认房屋在入住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且乙方已经被告知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维护方式,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七、甲方负责对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损进行维修。未经乙方要求,甲方不得擅自进入房屋巡查。在承租过程中乙方负责巡查房屋及设施运行情况,并及时发现破损部位和安全隐患,告知甲方进行处理。因使用不当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不得在房屋内外加挂承重部件;不得在墙体打钉,不得乱涂乱画、涂污墙体,如有,须赔偿有相关资质施工机构的合理维修费用。
九、房屋当次租赁合同到期前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本届租金价格,乙方也应足额缴纳租金。在租赁合同到期30日前,如乙方没有联系甲方协商续签租赁协议并缴纳下期租金,则视为放弃续租,到期搬出。乙方须在合同到期前30内配合看房。
十、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所有未经甲方签字同意的转租协议甲方一律不予承认,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协议的,乙方应至少提前30日告知甲方,协商处理办法。十一、房屋到期(或乙方违约解除)后5日内,无法通过合同注明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乙方或乙方物品不予搬离的,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房屋内全部物品的所有权,由收垃圾人员无偿收走,并对同住人员或代第三方保管物品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愿同遵守执行。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涂改无效。本协议在双方续租房屋时同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篇五
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主合同之外往往会存在一个补充协议,那么这个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原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关系,欢迎大家参考。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
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
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
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进行补充。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补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定的任意性规范。
主合同才是属于的主要的,补充协议是次要的。不能优于主合同。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篇六
一、 共同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7号文,运输代理服务环节中属于营改增范畴的由原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合同号: ),甲方委托乙方将 ,乙方受托过程中所有费用按 包干结算,其中主体费用 按实结算,不可剔除的杂费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按商检湿重结算代理服务费。
三、 按照乙方(受甲方委托)与丙方、丁方签订的《 》(合同号: 、 )中条款:费用实行 原则,发票由丙方、丁方等向甲方开具(包含丙、丁方代收 ),发票抬头统一为“ “。丙方、丁方等委托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往来费用。
四、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全力配合财务结算。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乙 方: 地 址: 税务登记号: 签 字: 盖 章:
丁 方: 地 址: 税务登记号: 签 字: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