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 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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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一
二、值班期间,认真检查各种装备是否完好,保证氧气呼吸器压力不低于18mpa,保持其它装备“全、亮、准、尖、利、稳”,且不得短缺。
五、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急特殊情况外出,必须由矿长审批;
六、值班期间,要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井然有序。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二
一、局主要领导须24小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局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须24小时值班,凡遇重大事件须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妥善处置。
二、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须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联系沟通。
四、工作日:8时至18时,由办公室在负责值守。18时至次日8时,在值班室值班。节假日:8-18时,在办公室值守,18时至次日8时,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具体为1名带班领导和2名值班人员。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值班时须自行与其他人员协调替换,确保按时值班,并将替换结果报局办公室备案。
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当面移交。局办公室对24小时值守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七、值班地点: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xxxx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三
一、上班时,保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一律穿制服,不得着便服;
二、门卫值班,保持1人,不准有闲杂人员。严禁上班时吃喝、打牌等;
五、家长来访及探望子女,须电话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出具接见单方可放行;家长寄送物品须认真填写登记单,及时通知。
七、凡是走读生外出,须出具“出入证”方可放行;
八、门卫值班室必须保持窗明几净,同时须做好周边清洁卫生工作;
九、学校晚自修结束,值班人员须加强周边巡视。学生就寝后关掉所在走廊、楼梯、厕所的电灯。
一、值班、巡逻、守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外来可疑人员必须进行盘问,查验证件和登记。
二、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四、加强进出人员和来往车辆的检查,严防发生各类案件。
五、保障本单位正常治安秩序,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六、对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定期巡逻、守护、检查,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七、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一、门卫由校卫队员实行全天候值班制,24小时不离人。
二、门卫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说话和气,时时刻刻注重学校形象。
三、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学校大门,(除上学、放学或有车出入外,一般不得打开大门)并负责经常巡逻校园,及时发现,化解不安全因素。
四、严格执行门卫安全负责制。凡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必须先登记后进入,对于携带可疑物品,必须经查询证实后方可放行。
1、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2、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
3、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
4、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并及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5、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6、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
7、值班员要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控制措施等,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汇报。
8、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
9、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相关负责人,接替人员安排妥当后,方可离岗。
一、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开,必须经领导批准。
二、值班守库,要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门窗是否关闭上没,发现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处理,严防偷窃纵火等破坏活动。
三、库房和值班室不得留宿和接待外人,值班室不准饮酒、搞娱乐,保持守库室及其周围环境的安静。
四、值班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双人守库,互相配合,共同负责,互不依赖。
五、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并注意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发现问题,随时向领导汇报。
六、对守库武器,要妥善保管,注意安全。
七、严格守库登记制度,守库值班员每日下班前要登记守库情况并签字,如有异常情况,必须详细记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四
1 总则
1.1 本标准对本厂防汛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内容、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安全职责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防汛工作。
13 引用标准: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2 汛期值班管理
2.1.2 健全防汛值班和安全保卫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2.1.2 根据汛期值班制度的要求,各部门汛期要日夜有人值班;
2.1.3 遇到灾害性天气,当预报来水达到或超过50年一遇时,必须加强值班巡视检查。必要时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到厂房值守。
2.1.4 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1.5 凡是汛期承担值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值班,做好记录工作。
2.1.6 在电站值班不得关闭手机,不得外出,如有急事,需外出,必须经请假批准。
2.1.7 值班人员接电话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态度;先报本单位名称、讲话态度和蔼耐心,不急不躁;对电话内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进行处理。
2.1.8 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发展情况,上级防汛机构提出的要求及指示,必须严格执行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2.1.9 接到故障电话必须详细问清故障情况,并立即汇报给部门、厂领导员安排抢修。
2.1.10 用于值班的电话、传真机,必须保持畅通,以保证上级机构和各类通知迅速传达。
2.2 交接-班制度:
2.2.1 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对岗交接。
2.2.2 接-班人员必须保持旺盛的精力,做到值班前不饮酒,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或精力不正常的`,交-班人员应拒绝接-班,并向运行维修部部门领导报告,听候指示。
2.2.3 由于交待错误接-班者未提出疑议或未作交待而发生不安全及以上安全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2.2.4 交接-班时,双方发生不同意见时,应向运行维修部部门领导报告,听候处理,不得争吵和强行交-班。
2.2.5 交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其岗位交-班人员应继续留岗工作,等候接-班人员到达交待清楚后,交-班人员方能离岗,并做好记录。
2.2.6 值班人员不得连值两班,严禁未交接-班或未办好交接-班手续而擅自离岗,否则按违纪论处。
2.3 汛期水情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水库调度,汛期水情值班人员应做到:
(1) 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发电调度意见。
(2)密切注意水库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3)当水库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传达。
(4)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5)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指挥。
3 检查
本标准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
为切实做好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伊犁州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上级部门下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渡汛,特制定本制度。
1.汛期前组织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并设立由专业人员和专职人员构成的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组。
2.汛期时要设立专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办公室,并配备电话和传真机。
3.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室要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缺岗,空岗和漏岗,值班时尽职尽责。
4.值班室内要设立“汛期地质灾害记事簿”。详细记录每天接听电话情况。
5.值班时如遇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汛期值班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巡视和检查值班室的值班情况,如发现缺岗、空岗或漏岗应严肃处罚。
7.汛期结束后,要对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奖惩并举,对忠于职守并及时通报和妥善处理重大地质灾害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一、 值班人员按分组名单严格执行,设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二、 值班实行轮流循环制,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晚在应急职守办公室住宿,节假日照常值班,原则上不能请假外出,若确有事外出,须协调好其他人员顶班。
三、 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全天随身携带应急电话,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和信息。
四、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日志记录,有事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意见处理好相关事宜,确保当日事当日毕。
五、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上网打游戏、看电视、用公务电话聊天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值夜班人员晚上不得喝酒。
六、 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并保持值班室的干净整洁。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五
1.机关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正常工作日的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早晨8:00至次日8:00。
2.公司领导负责轮流带班,住场固定人员均安排轮流值班。带班领导因事不能住场带班的,应安排值班人员的相关事宜,并对当班的事件负责。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时,可协商或由办公室安排调整替班,且应报知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来客接待、电话接听与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对突发应急事务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请示领导或组织住场其他人员共同处理。需报告处理结果的应及时报告。
4、对电话请示、报告、通知等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报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并按照领导的要求进行办理。
5、对收到的文件材料,若是急件,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办公室。若是一般文件,要报送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经常巡视,不得擅自脱岗。节假日白天值班,值班成员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7、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农场。
8、对值班时承办的事情因故未能处理完毕的,应及时上报并移交处理,保证各项工作无遗漏,无差错。
9、人员安排:
带班领导:按日历日期,单日带班人员:马继辉;
双日带班人员:汤向华。
值班人员:李有勇、王春节、刘家军、王士军、曹强,按顺序轮流安排值班。
一、值班人员要亲自在值班表上签到,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电话有人接听,遇有特殊情况要在15分钟内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脱岗贻误工作或造成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接收电话要认真负责,搞好记录,及时报送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抓紧办理。同时协助门卫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公共财物不受损失。
评优资格。
六、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让机关外人员在本单位留宿过夜。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值班不力,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机关内发生失窃、失火等重大事故及对镇内发生的重大事故不报、瞒报、延报的,视情节给予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行政处分。
为保障节假日正常工作秩序和机关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形式
由局办公室制定节假日值班表,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值班时间与正常上班时间一致。
二、值班任务
值班工作人员负责接听来电,做好电话记录,包括来电时间、单位、来电人、电话内容;接待来访人员;处理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向值班局领导汇报,并向办公室负责人传达;防止局机关财产失窃;及时排除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临时有事自行做好调班工作,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说明情况。节假日值班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在局机关逗留。
2.值班时要坚守岗位,增强警惕性。
3.在规定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机房、文印室等重点部位的监管。
4.遇到紧急事件,冷静处理,积极应对,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情况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四、其他事项
1.值班工作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局减少损失者,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2.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造成损失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双休日,段值班室由段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值班,夜间由机关全体干部担任值班。
2、值班时间分白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晚班19:3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晚班18:0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24小时干部值班不离人。
3、保卫部门必须在节假日5天前安排好干部值班,上报总公司及公安部门,双休日及夜班由段办编排干部值班,各室按编排秩序安排好本室值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所在室予以安排。
4、由段办对干部值班进行考核,值班迟到、早退的,扣奖金20元,无故未值班的扣当月生产奖,属股室负责的,扣股室主任当月生产奖。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提高警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并经常用电话检查各车间安全和值班情况,做好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段领导汇报,按照段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6、值班室钥匙由段门卫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值班时到门卫领取,下班后将钥匙存放到门卫。
1、 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共分为七个值日组,实行行轮流值班制度。
2、 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每组值班人员从周一上午8:30到下周周一上午8:30。
3、 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上传下达。
4、 遇有上级交办的事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交主管局长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局长。
5、 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人员要相互通报情况。
6、 出现值班人员缺岗空岗情况,罚款30元。
7、 出现治安案件的,追究带班人员和有关责任人政治经济责任。
一、市政府机关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提高警惕,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二、按时开关大门,并对机关院内和办公大楼进行巡逻检查,夜间巡逻实行每小时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科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门卫职责,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凭证进入。非机关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或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无证件人员经登记室联系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要仔细询问,及时报告,如有上访人员,问明情况后按群众来访接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凡携带物品出机关大院,门卫人员要认真查看有关证明,并查验物品登记无误后,方可放行。禁止收购废旧物品、推销商品的闲杂人员进入机关院内。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下棋以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睡觉、会客、同无关人员聊天。
六、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将有关注意事项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和工作区内卫生,确保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值班管理,强化应急值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局机关正式职工轮流值班。
二、节假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及特殊时期,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和科室干部坐班制,处理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
三、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五楼值班室值班(上班时间可在本人办公室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和饮酒值班。值班人员按照《局机关值班人员职责》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值班人员因故无法值班的,经本代班领导同意,可与局机关其他同志调整。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防止脱岗。值班人员应提前通知接-班人员按时到岗,并把值班用手机、充电器、值班记录等物品当面交给接-班人员。值班人员在交-班之前,要尽可能把值班事务办结,确实办结不了的,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由接-班人员继续办理。
五、值班人员督促保卫人员加强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六、办公室对局机关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违反值班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值班表现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一、局机关值班室地点设在六楼;局机关的日常值班(含节假日)工作,统一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逐月印发局机关值班表,并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抓好落实与考核。
二、局机关值班时间定为正常工作日的下午6:00转天早晨8:30;双休日上午则定为8:30中午12:45,中午12:45下午6:00,并同夜间值班续接;日常值班原则上每班安排2名人员,节假日与汛期期间增设为4人(含局领导与司机各1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需倒班或临时替班,必须提前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应交替就餐,不得饮酒或擅同非本单位人一起值班,凡因空班脱离、不尽职守、漏报实情、贻误工作的,均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罚,并由局行政办公室向局机关各科室通报批评。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市局与区委、区政府的专线电话和住户群众有关报修、咨询、上访的热线电话,及时填写值班日志和处理情况;对市、区上级领导部门或者基层单位紧急通知通报等事项,必须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局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如实传报,确保信息畅通。
下,均不得与来电、来访住户负气争执,以实际行动维护局机关声誉。
六、值班人员到岗后,应立即启动值班室内的报警器,至次日早上8:30关闭;每晚8:30前,应与楼内保安人员共同巡视大厦各楼层的安全防范情况,如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派出所进行联系,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场面。
七、严格昼夜值班交接程序,对当班时承办的事情,原则上要及时处理完毕并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处理的,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确保无遗漏、无差错。
八、值班人员必须爱护值班室内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每次值班工作结束前,值班人员要及时整理值班室,被褥等值班生活用品应保持清洁,值班人员在每日值班后应将被罩、床单、枕巾拆下统一放置于床头(由保洁人员统一清洗),被子叠放整齐;关闭空调、电视、照明灯等电器开关,将《值班记录》和值班钥匙交给值班接替人员。
一、排班
1、机关值班统一排期,每组值班一周,交接时间为每周一8时。
2、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时,由办公室统一调补人员。个人有特殊情况由个人之间协商解决,并报办公室。原排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时,由冯耿才、冯金福、任爱民、任世胜、周长斌值班。必要时从原排人员中调整。
二、职责与要求
1、接待来信来访。要求做到:(1)坚持在接待室值班接待;(2)做好接待记录,填写登记表和监督卡;(3)向有关庭转交来访者的意见,及时、负责地给来访者答复,当日不能答复的,三日内予以答复;(4)属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应提交业务副院长处理;(5)属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的问题,提交纪检书记处理。
2、维持来访、庭审及院内办公秩序。要求做到:(1)对进入法院内的当事人以外的来客进行登记(领导检查工作者除外)。(2)制止当事人上办公楼。(3)来客需见审判人员,经允许后应通知审判人员下楼会见。(4)上班时间一般不得在办公室会见来客(领导检查工作及单位之间正常业务来往者除外);对不遵守规定的人,值班人员要进行耐心的解释和劝止;对谩骂、吵闹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法院秩序,劝阻不止的当事人或案外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做到:(1)进行来客登记与身份审查;(2)制止在机关内吵闹、闹-事、打架的行为,紧急情况下可依果断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3)夜间值班要严加防范,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院长或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副院长。
三、值班纪律及行为规范
1、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定时到岗,工作不懈怠,守岗不脱岗,圆满完成任务。
2、实行责任追究制。信访接待、机关秩序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生问题,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3、值班人员要着装上岗,举止文明,礼貌接待,不急不躁,不说带讽刺挖苦性语言。要用实际行动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六
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2、消防值班应由单位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
3、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4、本单位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6、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7、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8、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9、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重庆消防公司)。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登记备案。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济南市公安消防分局制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一、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严禁睡觉。
二、值班人员严禁与外来人员聊天。
三、值班人员在无火灾报警情况下,严禁外出空岗。
四、值班人员值勤期间严禁吃零食。
五、值班人员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谈私事。
六、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你好,消防中控室"。
七、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期间,必须将值班间打扫干净。
八、值班人员每日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九、上班严禁迟到、早退。
一、为了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有效地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时报警,扑救初期火灾,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酒店设立值班的所有人员均为消防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值班制度,坚守岗位,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的值班人员每天上下班或交接-班前,应对其值班负责的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五、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值班人员,必须执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内容,落实巡查制度。
六、院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保持不间断联系。
2、值班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接到报警电话时,应及时准确地报告队领导、并保持原始记录,做到有证可查。
3、坚守岗位,根据队领导的要求,通知队员出动。
4、掌握责任区的有关情况,熟记有关单位、部门的电话号码。
5、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6、负责内部的防火防盗和卫生工作,并保持清洁。
7、根据火情,及时向公安消防救援。
第二条 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第三条 消防值班应由单位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第五条 本单位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第八条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第九条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十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自学消防法律、法规,学习自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电力集团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备一定消防知识和熟悉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消防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当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到火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显示情况,查看报警探头位置,并立即电话通知该区位所在的部门现场查看,或派人到现场查看,如果是火警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拨打“119”向消防支队报警,报警时要沉着,准确地讲清楚位置,楼层起火部位,燃烧性质和火势大小等,同时电话报告主要负责人,保卫部门、电房、设备科等有关部门。
2、在报警的同时,将消防控制器切换到自动状态,使消防供水、喷淋供水等处于联动状态。
3、打开事故广播,通知大楼消防员立即到火灾地点投入灭火,引导人员疏散及转移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应时刻与着火点保持联系,根据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时处理,如果发现联动有故障根据情况应及时手动启动消防泵。
5、消-防-队到场后,应服从消-防-队领导统一指挥。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大楼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懂得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2、消防控制中心为安全重地,所有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工作失职者酿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严密监视控制器的运行情况,发现报警及时查处,若属火警,则按火警应急处理程序操作,若属误报或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认真做好消防中心的环境卫生,控制好室内的温度和消防控制台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杂物。
5、严格做好交接-班制度,保持控制中心不脱人,认真填写交接-班和值班记录。
6、定时定期对大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做好检测记录,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保持正常运行。
第一条 消防控制系统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负责维护和管理,安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 、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和制定火警处置程序、操作程序。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备案,经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准迟到 、早退,不准空岗,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五条 控制室内不准设床,不准容留其他人员,当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 、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 发生火灾应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向"119"报警,协助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
第八条 定期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同时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未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七
一、乡政府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办设立应急值班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承担全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职守工作。
二、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三、乡应急指挥办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全乡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乡政府、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乡政府值班室及有关办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市县及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乡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六、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办门传达。
(二)凡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四)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办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办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五)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乡值班室反馈,并报本级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六)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各级各办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七、应急值守工作考核奖惩
(一)各村书记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2012年11月13日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八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个别化教学计划案例分析篇九
第一条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 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矿领导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应急管理动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
(二)值班员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值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实行值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应急队伍、各处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路线,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正确做出先期应急处置。
(五)熟悉信息收集、发布、汇总、报送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四条 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认真履行应急值守基本要求,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及时填写值班情况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细、妥善保存。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注意收集掌握重要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四)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到“紧急情况下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
(五)定期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掌握综合应急处置预案。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乡政府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办设立应急值班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承担全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职守工作。
二、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三、乡应急指挥办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全乡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乡政府、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乡政府值班室及有关办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市县及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乡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六、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办门传达。
(二)凡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四)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办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办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五)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乡值班室反馈,并报本级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六)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各级各办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七、应急值守工作考核奖惩
(一)各村书记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2012年11月13日
1、县应急委员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县应急办主任带班,应急办副主任、工作人员轮流带班(值班电话:57116398 57116974);节假日值班由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办安排县领导和应急办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班子成员、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3、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4、对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办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5、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6、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时归档。
8、县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县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