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及目标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集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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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及目标篇一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中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毕业后能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始终以防病治病、维护患者的身心健康为己任。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和社区群众健康利益,较好利用可用资源达到康复的最大效益。
3.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病人、家属、同事等沟通与合作。
4.树立终生学习观念,具有在医学某一学科领域内进一步深造的基础。
5.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真理。
6.主动获取各专业信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适应能力及分析批判的精神。
7.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一般专业外语书刊。
(二)专业知识要求
1.具有系统的中医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
2.熟悉西医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
3.熟悉中医养生、康复的理论和方法。
4.具有一定的古汉语基础知识,能顺利地阅读中医古籍。
5.了解科学研究的基础知识和方法。
(三)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能熟练运用望、闻、问、切等基本技能诊断疾病的能力,具有全面、系统、正确采集病史和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2.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对中医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
3.具有较好的中医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4.具有对危急重症的一般处理能力。
5.较熟练运用西医的诊疗技术处理一般疾病。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及目标篇二
为加快我院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促使各学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我院医学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从全院各学科中择优选拔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经过计划培养,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领先技术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医院创建新一代青年医学学者队伍,形成各专业优秀学科带头人梯队奠定基础。
医院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实施是在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科教科、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选拔范围:全院临床、医技、药学及护理学科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年龄:40周岁以下(申报当年);
3.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及以上;
5.计算机:取得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合格;
6.职称: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0.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获院级以上表彰。
具备上述条件,择优选拔。
(三)要求: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必须能切实保证按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并且能保证提供优秀导师(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在临床及科研一线固定带教。
(一)申请
1.由个人申请并填写“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申请书”。
2.科室(部门)初审后推荐至科教科。原则上每期同一个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评审
1.初审:科教科、人事科根据有关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报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考核:对初审符合条件者进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测试;组织学者进行专业知识现场提问和答辩;并以投票方法确定青年人才培养对象侯选人。
3.复审: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建议名单。
4.公示:经复审后,在医院oa网上进行公示,征求职工意见。
5.审定: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规划、学者评审意见和考核结果,结合公示情况,确定青年人才培养对象人员。
(一)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可自选导师2名(院内、院外各一名),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培养教学协议书。医院协调确定培养对象的指导老师并督促、指导培养对象跟师学习。
(二)理论学习:培养对象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专业书目,制定读书计划,深入学习,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努力提高理论水平。
(三)临床实践:培养对象除了在本院坚持临床实践外,培养期内需完成至少6个月的上级医院定点培养(进修)。掌握新技术、新疗法、新进展。每年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学术交流1次以上。
(四)临床研究:瞄准本专科前沿,选择课题进行临床研究1项以上。
(一)医院负责本工程培养考核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对入选对象跟踪评估、定期考核。
(二)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导师)负责对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和临床实践等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培养对象创造锻炼学习的条件和机会。保证顺利完成培养任务。
(三)培养对象每年须撰写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工作总结,填写考核手册,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院科教科;由人事科、科教科组织学者进行年度考核。培养周期结束后进行总体考核,周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的重点是培养对象实际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医、教、研实绩是否按年度计划完成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出色完成“青年人才工程”培养任务,达到培养目标,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个人原因中断培养计划或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追回已付出培养经费。
(一)医院对每位列入计划的培养对象资助额度为1万元/年,合计3万元。设立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短期培训、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学习经费、导师带教津贴等。
(二)培养经费使用管理措施参照“科研经费管理措施”。
培养周期为三年/期,每期培养对象10名左右,每三年选拔一次,培养结束后须在本院工作5年以上。
本方案自职代会通过后执行。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及目标篇三
以xx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在医疗实践中加快培养年轻的专业技术骨干。
(一)人才无断层
当医院内的某个职位由于人员的变动、长假、退休或辞职等种种原因出现空缺时,保证有合适的人选接替这个位置。
(二)顺利交接保证目前的人选确实胜过他的前任,而且交接得越快越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培训方式:
(一)根据和培养对象签定的“协议书”和个人培训计划,采取以在岗位自学为主,结合集中培训、跟师学习、参加学术交流、进修等多种方式进行培养。
(二)宏观调控,统筹安排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的系统工程。根据全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医院的卫生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院在卫生人才培养方面具体措施为:
1、合理安排各层次人员比例,按照区卫生局的要求进行人员配置。
2、由我院主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规划的实施,保证政策的延续性。
3、积极统筹调动卫生教育资源,在人才培养上做到优势互补,统筹兼顾。
4、方向明确,形式多样针对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学历、推广适宜技术、讲授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为主,积极开展卫生专科人才培养。培养同时应重视师承,分层开展。
(一)培养和使用并重。培养人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使用人才,发挥其价值和潜力。人才也只有在使用中才能更好地得到培养、锻炼和提高。我院在使用好现有人才的同时,将人才的培养摆上同等重要位置,充分注重挖掘人才潜力,积极探索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极力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
1、不拘一格用人才。
(2)通过延聘、返聘等方式,充分发挥院内老医师的作用。
(1)充分发挥院内有临床经验医师的传、帮、带作用。
(2)积极鼓励科室内的小讲课。各科室每月都要组织1—2次科内小讲课,或坚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经验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
(3)聘请上级医院的专家来院进行讲学和技术指导。
3、每年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根据需要,医院每年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和深造。医院要求每位外出人员学习回来后要向全院讲授所学的内容、体会及外院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等。医院也会对外出人员开展新技术情况进行评估。
4、对新职工实行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二)积极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多形式,多渠道广纳贤才。主动到各医学院校或面向社会招纳贤才。想方设法为优秀人才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事业留人,以感情和适当的待遇留人。
(三)激励与考核并重把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人才评价的重点。临床医师、医技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德、能、勤、绩四方面对医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院内公布,进入医务人员个人档案,并直接奖金挂钩。
重视、关心优秀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的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为其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及目标篇四
医院“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医院的发展。“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填写《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2、“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采用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
1、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培养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才而开展有关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国内进修等,采取“实报实销制”。
1、医务科成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和实施评议小组,形成以医务科为操作机构,其它职能处室参与和协调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2、“人才培养计划”所在科室应为“入选者”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鼓励“入选者”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3、医务科将为“入选者”配备导师,落实培养计划。特设“育才奖”,对期末考核优异的“入围者”的导师和所在科室的人员予以表彰。
4、医务科和科室对“入选者”既要全面关心,又要严格要求,对他们各个阶段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定期跟踪检查。
(1)医务科对“入选者”的培养模式:第一年以专科轮转为主,第二年结合本人、导师和科室的三方需求采取“个体化“的培养。
(2)“入选者”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在医务科或科室组织工作汇报
或学术讲座,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医务科备案,作为考核成绩评定依据。
(3)“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对“入选者”的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科室及导师应辅助入选的培养对象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予以一定的监督,在年度考核时对照既定目标,依据原订考核目标标准,测评“入围者”的工作实绩。
(3)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的“入选者”,将在培养期末获“医院青年骨干”证书。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违反院纪院规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者;触犯法律法规者;调离本单位者,医务科将撤消“入围者”资格,终止资助。
7、对“入围者”中有能力开展科研者,选择进展良好或者位列学科前沿的课题作为院级课题立项追加科研经费。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及目标篇五
为加快我院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促使各学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我院医学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从全院各学科中择优选拔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经过计划培养,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领先技术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医院创建新一代青年医学学者队伍,形成各专业优秀学科带头人梯队奠定基础。
医院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实施是在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科教科、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选拔范围:全院临床、医技、药学及护理学科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年龄:40周岁以下(申报当年);
3.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及以上;
5.计算机:取得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合格;
6.职称: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0.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获院级以上表彰。
具备上述条件,择优选拔。
(三)要求: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必须能切实保证按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并且能保证提供优秀导师(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在临床及科研一线固定带教。
(一)申请
1.由个人申请并填写“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申请书”。
2.科室(部门)初审后推荐至科教科。原则上每期同一个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评审
1.初审:科教科、人事科根据有关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报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考核:对初审符合条件者进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测试;组织学者进行专业知识现场提问和答辩;并以投票方法确定青年人才培养对象侯选人。
3.复审: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建议名单。
4.公示:经复审后,在医院oa网上进行公示,征求职工意见。
5.审定: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规划、学者评审意见和考核结果,结合公示情况,确定青年人才培养对象人员。
(一)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可自选导师2名(院内、院外各一名),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培养教学协议书。医院协调确定培养对象的指导老师并督促、指导培养对象跟师学习。
(二)理论学习:培养对象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专业书目,制定读书计划,深入学习,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努力提高理论水平。
(三)临床实践:培养对象除了在本院坚持临床实践外,培养期内需完成至少6个月的上级医院定点培养(进修)。掌握新技术、新疗法、新进展。每年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学术交流1次以上。
(四)临床研究:瞄准本专科前沿,选择课题进行临床研究1项以上。
(一)医院负责本工程培养考核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对入选对象跟踪评估、定期考核。
(二)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导师)负责对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和临床实践等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培养对象创造锻炼学习的条件和机会。保证顺利完成培养任务。
(三)培养对象每年须撰写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工作总结,填写考核手册,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院科教科;由人事科、科教科组织学者进行年度考核。培养周期结束后进行总体考核,周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的重点是培养对象实际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医、教、研实绩是否按年度计划完成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出色完成“青年人才工程”培养任务,达到培养目标,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个人原因中断培养计划或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追回已付出培养经费。
(一)医院对每位列入计划的培养对象资助额度为1万元/年,合计3万元。设立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短期培训、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学习经费、导师带教津贴等。
(二)培养经费使用管理措施参照“科研经费管理措施”。
培养周期为三年/期,每期培养对象10名左右,每三年选拔一次,培养结束后须在本院工作5年以上。
本方案自职代会通过后执行。